陈大鹏 张华文
摘 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是高校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巩固脱贫攻坚目标的重要举措。通过分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征特点,充分结合教育经济发展状况,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发现、识别、认定、资助、帮扶“全程式”资助育人过程中,建立科学精准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模式,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业顺利、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关键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育人;精准资助
近年来,伴随我国经济社会的蓬勃发展,我国高等教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国已建成世界最大规模的高等教育体系,高等教育在学总人数和毛入学率都实现历史跨越,进入世界公认的普及化阶段;但是来自于偏远落后地区或者具有特殊家庭状况的经济困难学生数量仍然庞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指出,要着力加强教育脱贫,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一个需要重点关注、关心、关爱的群体,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事关脱贫攻坚,事关社会公平,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是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迫切需要,是加快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基础[2]。高校资助育人从家庭经济困難学生的发现、识别、认定开始,包括保障型资助和发展型资助,是高校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三全育人”的重要内容。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工作原则
教育部、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对象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有其特有的行为特点和心理特征,需要给予重点关注、关心、关爱。发现和识别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的开始,科学精准认定是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
1.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大多数来自中西部相对偏远和落后地区,各地发展的不平衡难以用统一的、固定的数据来衡量。例如:在认定工作中被广泛关注的“家庭人均月收入”,由于各地的城乡差异、经济水平、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习惯以及材料数据的统计方式和表达口径差异,单一凭“家庭人均月收入”作为衡量显然不科学。此外,也有部分学生由于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特殊背景事件导致家庭贫困。因此,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要综合考虑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家庭人口数、受教育子女数、赡养老人数,同时结合家庭重大就医事件、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情况,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认定原则。
2.坚持证明材料与个人承诺相结合的原则
2019年,教育部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中“取消高校学生申请资助时须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明的环节,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4],自此学生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从“盖章制”转变为“承诺制”。由于相当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处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到属地乡镇盖章往往面临交通、办事等诸多不便,导致申请认定的行政效率大幅下降。“承诺制”既能够便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程序,又能够教育和引导学生建立诚信守约的品格素养,同时也改变了原有认定过程过于依赖地方政府盖章确认的工作状态。学生对家庭经济收入状况进行个人承诺,同时仍然可以提供已有的“建档立卡”“农村低保”“烈士子女”“孤残儿童”等证明材料,把证明材料和个人承诺相结合,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准确和便捷。
3.坚持显性资料与隐性数据相结合的原则
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辅导员、班主任通过与学生谈心谈话,了解学生个人以及家庭的实际情况,学生可以提交各类已有的证明材料,这些都是“显性资料”。部分学生难于或者不能及时获得证明材料,或者出于自我隐私保护等原因而不愿意主动讲述、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时应该充分发挥“隐性数据”的挖掘、获取、索证,实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准发现、识别和认定。隐性数据挖掘和获取基于“大数据”或者网络数据获取,改变了原有学生陈述和书面材料的方式,不再需要学生个人提供,学校、学院通过对学生相关数据搜集和挖掘,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提供“隐性”数据支撑。例如:通过学生家庭所在地政务公开信息的查阅和搜索获得学生家庭所在地不同行业、职业的人均月收入情况,通过统计分析学生校园就餐消费次数、频次和平均就餐消费金额等以实现数据支撑。隐性数据材料认定方式可以精准发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更好地保护学生隐私,充分照顾到学生的心理感受,是认定工作科学而人性化的体现。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工作基础
1.构建科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四级”工作体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包含发现、识别、认定以及家庭回访,包含学校政策制定和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工作开展全过程,是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学校建立“学校—学院—年级—班级”四级工作体系,能够保证政策传导和有效执行,保证认定工作科学有效和公正公平。学校成立“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财务、学生、教务、团委、后勤等各个与学生相关的职能部门以及各个学院,统筹推进学生资助工作;各学院和培养单位成立“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学生资助工作的具体组织和认定审核工作;各年级成立“年级资助工作小组”,各班级成立“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小组成员包括班主任、班导师、辅导员、党员和学生代表。学院内班级和年级作为认定工作的最小单元,针对学生个人提交材料进行收集、汇总,报送“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审核并在适度范围公示,最后由学院报送给“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营造良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社会心理状态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国家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内容十分丰富和完整。高校积极宣传国家教育资助惠民政策,通过丰富学生资助宣传手段,开拓学生资助宣传途径,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充分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深切关怀,营造出社会信任、家长放心、学生安心的教育资助社会心理状态,让大学生能够积极主动、便捷顺畅、安心满意地完成资助过程。学校可以依托官网、官微、微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以及学校实施细则,让广大学生、家长和教师充分了解资助范围、资助标准、资助程序,全面传递国家、社会和学校的关爱之情。可以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新生家长会等积极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让学生和学生家长能够点对点、精准、及时掌握国家资助政策和信息。可以组织选拔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在“把我的大学带回母校”“暖心家乡行”“基层就业走访”等活动中,大学生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或者深入中西部基层,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宣讲国家资助政策。
3.建设高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信息化平台
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为代表的信息手段和途径让学生资助更加迅捷、智能、高效,信息化平台建设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中尤为重要。一方面,学生申请认定的纸质表格逐级传阅审核,工作效率低、办理体验差,同时不利于学生信息的保护。学生资助信息化平台的开发,使学生申请和各级审核通过电脑端、手机端自助办理完成,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保护学生隐私,提升办理体验。另一方面,管理人员通过大数据分析、数据搜索即可获得多项学生信息数据,避免人工现场办理的诸多不便,提升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基础性工作规范
家庭經济困难学生资助充分体现国家教育资助政策,体现高校对学生的帮扶帮助和人文关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发现、识别、认定和资助育人,各个环节并不是互相分离,而是一个完整的工作流程体系。建立从发现、识别、认定到资助育人的“九个一”基础性工作规范,是学年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基本流程和必要内容。
一次谈心谈话:辅导员、班主任、班导师要与每一位认定学生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困难和感受,同时鼓励学生积极进取,自立自强。一次家长电话:辅导员、班主任、班导师要与每一位认定学生家长进行一次有效的电话沟通,充分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困难,同时把国家、学校的资助政策精准传达,建立家校协同工作模式。一次信函索证:针对学生家庭收入等经济状况、农村低保、建档立卡以及其他家庭或者家庭所在地发生的导致学生家庭至困的情况,通过信函向学生家庭所在地相关机构信函索证。一次数据分析:针对学生在校在学期间的学习生活状况进行数据分析,包括学生校园就餐消费次数、频次和平均就餐消费金额以及学生家庭所在地方政府发布的地区人均收入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一次量化评估:针对学生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家庭人口数、受教育子女数、赡养老人数以及家庭重大就医和地方重大自然灾害等情况,综合统计、量化评估。一次民主评议:在学生所在年级或者班级内部,组建“认定评议小组”,小组成员要包括班导师、辅导员、班主任、党员和学生代表,针对学生申请情况以及日常生活表现给予民主评议。一次适度公示:将评议结果以适度的方式、在适度的范围内对学生认定情况的适度内容进行公示,最大限度保护学生隐私和个人感受。一次暖心家访:辅导员、班主任、班导师利用寒暑假期,深入到学生家庭所在地对学生进行暖心家访,回访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同时把学校的关心关爱送到学生家里,把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智力帮扶送到学生家里。一次深度辅导:辅导员、班主任、班导师在深入、动态了解学生情况基础上,根据学生成长发展的需求,对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辅导”,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思想、学习及生活等各方面困惑和问题,是资助育人扶困、扶智、扶志的重要举措。
高校学生资助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发现、识别、认定开始,贯穿保障型资助和发展型资助的全过程。科学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高校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过程育人的体现,在帮助学生改善经济状况和顺利完成学业的同时,能够帮助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实现高校立德树人的根本目标。
本文系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研究专项课题 “资助育人时效性评价指标体系建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5-12-08(1).
[2]陈宝生.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N].人民日报,2018-03-01(13).
[3]教育部,财政部,民政部,等.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9(4):50-53.
[4]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J].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报,2019(3):18-20.
[责任编辑:翟 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