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通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问题与对策

2023-05-14 08:41文/杨
内蒙古统计 2023年5期
关键词:通辽通辽市市域

文/杨 柳

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明确了在新时代新征程的社会治理中要“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通辽市出台了《通辽市打造“南有枫桥、北有通辽”治理品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年)》,但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困境,包括需要提高党组织指导治理的有效性,需要克服地方层面的碎片化治理困境,需要加强政府各单位的能力,需要加强共同参与的能力,需要优化治理的智慧和优势。本文也针对所发现的困境提出了对策,要强化党委、政府引领力、夯实网格化治理,筑牢市域社会治理基石、加强治理主体能力建设、建立完善体制机制等措施。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新时代新征程的社会治理中要“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决定,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要借鉴“枫桥经验”,制定和实施新学习和发展模式,以提高通辽在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治理水平。向“南有枫桥、北有通辽”目标奋力迈进,坚决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总目标,制定出台了《通辽市打造“南有枫桥、北有通辽”治理品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年)》[1]。随着社会治理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的不断丰富,在适应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方法上积累了很多经验,但中国社会发展模式在改革过程中由于客观制度环境也造成了一些在地市(区)一级无法解决的问题,如治理碎片化、组织化程度低、城乡治理二元化。因此,国家开始构建新的社会治理基本结构:市域是最早避免风险的最有力的治理层级,是解决地方冲突和分歧的最重要一方,也是推进基层治理取得成效的重要一环。因此,市域社会治理的必要性是显而易见的。

一、市域社会治理的内涵阐释

市域社会治理中市域的概念是一个区域性的空间系统,由农村和城市地区组成,在这个系统中建立了一个复杂且完整的分工和交换系统,将一定数量的在国家分工中占有一定地位的人聚集在一起。社会治理旨在建立和完善国家、市场和社会在社会领域的互动关系,这不仅包括完善制度体系和机制,还包括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实际互动。市域社会治理是完善和创新社会治理机制,管理当地人民、资产和组织的过程,其中主要的治理机构是党委、政府、市场主体、企业和机构、民间组织和公民。

二、通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现状

在2022 年4 月14 日召开的通辽市委员会第4 次月度会议上,委员会提到“五大治理体系”“五个治理体制”“五治融合方式”“五类隐患风险”“五项治理品牌”的建设情况,并努力推动各项社会治理任务的落实。鼓励在适合当地发展的实际情况下开发创新解决方案和品牌,从而生成可以复制和研究的社会治理实践经验成果。实现具有地方特色,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引导和推动城市社会治理创新,以推动社会治理工作的落实。加强宣传推广,系统提高全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整体水平。打造市域社会治理“通辽样板”。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理念,坚持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关系联动,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工作绩效、监督管理,推动市域社会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争取早日实现“南有枫桥、北有通辽”的目标。

(一)完善机制体制改革,深化平安通辽建设

为大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联动解决人们生活出现的纠纷矛盾,通辽中级人民法院与通辽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意见》《诉调对接操作规程》,在人民调解组织建立的基础上,创建了覆盖面涉及市、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的调解网络。资料显示,2022 年至今,通辽市法院共向人民调解组织推送案件3.62 万件,其中化解成功的案件有2.95 万件。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成立金融巡回法庭,主动融入金融纠纷调解中心。2022 年,调解中心共调解矛盾纠纷643 起,法院确认477 起。科左中旗、科左后旗政法委指导群众按“和解第一、非诉第二、诉讼兜底”的程序解决矛盾纠纷,随后公开“三级调解”,即对进入到法院的纠纷通过诉服中心分流到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对于可以成功进行调解的纠纷矛盾会给予司法确认;对于剩余部分纠纷矛盾也就意味着调解不了的会直接立案受理。资料显示,2022 年全市法院共办理司法确认3860 件,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2]。

(二)强化信息平台实战作用,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

通辽市委政法委始终将“雪亮工程”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扎实推进,通过立项审批,实地勘测,规划新建各类高清视频监控探头,实现“看得见、看得清”目标,形成了纵向贯通、横向支撑、分级应用的视频标准联网体系。通过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依托大数据技术,提升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提高精准打击、整体防控水平。目前,全市新建设包括12351 路智能化监控、视频平台、解析平台、视图数据治理平台、网络安全系统,覆盖全市所有旗县市区,通过科技入网、汇聚成网等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成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载体,有效推动社会治理工作质效双升,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构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加强矛盾纠纷前端化解

通辽市库伦旗构建了覆盖全旗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秉承着“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思想理念,筑起一道坚固的墙,保护人们的心理健康。同时又以解决冲突示范中心为样板创建了公益心理服务平台和“知心姐姐心理工作室”。建成之后组织开展心理辅导活动等100 余场次。见这样的做法颇有成效,后又在全旗的8 个苏木乡镇设立了“知心姐姐心理工作室”,使得心理服务的深度和广度都大大增加。通辽库伦旗在旗县建立了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和心理健康防护墙。在该旗的冲突解决中心设立了旗级心理服务指挥平台,并前后组织了100 多次咨询和心理援助等活动。并且教育系统在全旗26 所中小学均建立了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44 人;卫健系统在旗医院和蒙医医院开设心身医疗专科,配备4 名专科医生,年均诊疗8 千余人次;群团组织依托“知行心理工作室”解决实际问题80 多个,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3]。

三、通辽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的困境分析

(一)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的效能有待提升

目前,由党总支管理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不能完全发挥引领全局、协调行政事务、整合行政资源的作用。政府对引导社会组织进入社会治理比较谨慎,因为政府在社会治理过程中承担大部分的责任。这必然会带来行政性的约束,从而限制了社会力量的自主性,使通辽市的社会组织及相似的自治组织在组织和操作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难度。

(二)基层治理碎片化的困境需破解

社会治理的主体多元、内容广泛、涉及面广,需要多个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实施。然而,由于参与社会管理的不同组织之间缺乏经验,导致一些现有活动出现问题,如任务和责任划分不明确。迫切需要建立有效的机构间协调机制和制度保障,形成社会治理协调和共同管理的局面。目前,一些地区和地方政府正在积极探索建立合作协同机制,但没有高层规划的支持和指导,机构间协调合作机制缺乏制度保障,没有形成协同效应。此外,由于权限和责任的重叠,一些机构会“下放”权力,但这可能或多或少地导致基层机构任务冗杂。因此,市域社会治理工作进度缓慢,试点工作亟待改进[4]。

(三)多元主体协同参与能力还需加强

在此背景下,各级政府必须在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发挥模范作用,才能有效促进社会治理进程。但在实践中,通辽市各级行政部门处理社会治理突发问题的协调和管理能力参差不齐,不同主体在社会治理中的协同合作能力较弱,共同治理的渠道不畅,对治理效能造成影响。同时,应动员一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进程,不应忽视社会力量所造成的影响。

(四)治理方式的智慧化和法治化亟待优化

通辽市的社会治理模式根深蒂固,各个职能机构仍然以草率的方式解决问题。通辽市还没有形成一个稳定的、拥有规范程序的治理模式。另外,正因为当前中国的社会治理法治化尚处于探索阶段,现实呈现出社会治理领域立法缺乏、法律位阶低等难题,致使当前治理主体法治思维不足[5]。而且,在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缺乏创新,数据共享这一目标还未实现,影响着社会治理的效率。

四、推进通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对策

(一)强化顶层设计

完善通辽市高水平的社会治理现代化规划和治理方案。明确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规划,完善市域社会治理标准、重点目标和技术规范等框架。同时,积极推动党的领导和组织创新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融合,调动党组织的组织、团结和联系能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中心综合平台及其支撑体系建设,加强管理协调、信息传递和资源共享,整合管理中心的管理链条,充分重视党中央的管理、协调和统筹职能。

(二)夯实网格化治理,筑牢市域社会治理基石

开发智能、开放、通用、先进的市政服务平台,推广电子政务,为电子政务提供制度保障。通过定期风险审查,让社区网络参与风险控制,以确定基层的社会脆弱性和关键风险。其次,以指导意见为导向,促进资源与权力的下移,进而改善基层政府的权力分配问题。在赋予基层权力的基础上,将基层“属地责任”与职能部门“主管责任”有机结合起来。同时,要提高基层政府的执政能力,确保基层权力“接得住”。市政的权力下放使得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与职能机构的“主要责任”相结合成为可能。同时,地方政府“接管”下放权力的能力得到加强。

(三)提升治理主体能力,注入治理新能量

进行市域社会治理还需要通过理论培训加强各级工作人员的创新能力。同时指导社区组织的发展,为多层次和跨部门的社区组织系统提供制度保障,提供资源、平台以及政府支持战略,从而加快引导社会力量加入到基层治理过程的队列。提高人们对共建共治共享的认识,授权一些积极治理的典范实施示范性的参与式治理举措,并创建志愿者团体,在不同社区扎根并壮大。加速形成政府、社会、市场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的良好局面。

(四)建立完善治理体制,提供治理组织保障

加强社会治理立法,完善市域社会治理措施,建立边界清晰、要求严格、可操作的地方性法规,通过立法完善社区治理的体制结构。在关键领域建立一个长期的标准化监管机制,这其中包括生计、环境保护、预防和解决社会动荡、监测宏观经济数据和其他类型的地方社会政策等关键领域,为市域社会治理提供制度保障。此外,应时刻聚焦跟进其他地区市域社会治理的成功案例,及时更新通辽市的治理方式方法。

总体来说,加强党组织和政府部门的引领作用,夯实网格化治理,加强多元主体协同共治,加快社会治理进程的实现,完善各项体制机制,为社会治理保驾护航。这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要把每一项工作都落实下去。要持之以恒,找对方法,才能早日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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