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艳
摘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我国自2001年以来逐步推广的国库资金支付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一个新课题,需要工作人员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为防范财政资金风险献计献策。基于此,本文阐述了国库集中支付的概念,分析了国库集中支付中的财政资金风险类种类,进而探索了国库集中支付中财政资金风险防范措施,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关键词:集中支付;财政资金;防范
DOI:10.12433/zgkjtz.20232347
一、国库集中支付概述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国库分散支付制度,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分散支付制度已经无法满足现阶段的经济发展需求。自2001年开始开展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工作,经过20多年的试点和推广,目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已经基本实现了从0到1、从中央到地方的转变。国库集中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提交用款申请、财政部门审批并放款等过程,都通过统一的国库统一支付平台进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为减轻财政资金管理负担、加快财政资金流转流动提供了“助燃剂”,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也存在一定的财政资金风险。国库集中支付下,加强财政资金风险管理对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良性发展有重要价值。
二、国库集中支付中的财政资金风险
(一)信息技术风险
国库集中支付的顺利推进依托国库集中支付平台,即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技术,而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发展推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逐步成熟。但是,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过程中,必然会带来一些安全风险和漏洞问题,例如:电脑病毒导致数据泄露。所以,国库集中支付存在一定的信息技术风险,威胁财政资金安全,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要定期开展渗透测试和修复整改,以保证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转。目前,国库集中支付的可行性来源于数字化信息处理技术和储存技术的发展,数字化信息处理技术和储存技术虽然具有信息传输快、传输种类多的特点,但存在信息数据泄露、信息数据被篡改等风险。一旦数据信息系统感染木马病毒或受到网络黑客的恶意攻击,则数据信息就有可能被损坏甚至丢失,造成严重的信息泄漏事故,不仅给财政资金周转带来风险,甚至会危害国家安全。
(二)管理制度风险
目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还有待完善,支付操作流程还不够严谨规范,对内部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要求也不够严格,目前实行的集中支付制度存在指导、约束效力不高的问题,会带来财政资金风险。依据目前实行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财务账目核算和预算审计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督,工作人员的财政资金控制权没有得到应有的限制,导致工作人员风险意识不强,可能存在违规操作风险,而违规操作引发的问题也可能由于滞后性而无法在短期内显现。
(三)支付形式风险
国库集中支付的支付形式是财政部门在接收预算部门的预算申请后开展审批工作,审批完成后依照预算部门的申请下达指标,但并不将预算部门申请的财政资金转入对应账户,而要等预算部门实际使用这部分资金时,财政部门才会根据预算部门的申请将对应的资金划入对应账户,该支付形式强化了财政部门对国库资金的控制权。但是,部分资金支付管理单位极易出现资金节流、额外限制资金支付制度设立等问题,不仅会导致国库集中支付流于形式,还会使财政资金处于法律监管空白地,严重影响财政资金的安全性。
(四)操作流程风险
国库集中支付的操作流程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缺乏科学性,不合理的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导致财政资金风险;二是工作人员未严格按照科学的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开展工作,导致出现财政资金风险。
(五)个人因素风险
国库集中支付虽然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操作最终还是由财政、代理银行、预算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来完成,他们的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都会对国库集中支付中的财政资金安全产生影响。如果工作人员思想意志不够坚定,可能使国库资金遭受损失。
三、国库集中支付中财政资金风险防范措施
(一)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法律法规
我国将法律法规作为各项工作的开展依据。首先,需要根据目前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现状、特点和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未来发展,制定与其相匹配的法律法规。另外,为了有效防范财政资金风险,还要仔细分析目前存在的各项风险的原因和管控措施,有针对性地制定法律法规,约束财政资金管理人员的行为,避免贪污腐败或财政资金外流的现象发生。其次,要对财政资金管理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对其形成震慑效果,尽可能减少个人因素风险。最后,要不断细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尽可能扩大法律法规的覆盖面,国库集中支付工作不仅极易滋生贪污腐败行为,甚至会导致国有资产外流,危害国家安全。
(二)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
首先,利用信息技术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数据的核查方式,提升数据整合归置效率,简化财政资金审核流程。通过将财政资金使用数据储存下来,便于财政资金监管部门对工作展开有效监管,财政资金监管部门不仅可以利用大数据快速核查异常数据,还能实现对异常数据的追溯。其次,提升财政资金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一方面要提升其信息化素养,增强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另一方面要提升其“大局”意识,要求监管人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财要求开展工作,对可能出现的财政资金风险给予充分重视,对出现违规操作的工作人员及时给予警告和处罚,坚决避免腐败、人情等情况发生。最后,财政资金监管要实现全过程监管,一方面要加强查处力度,另一方面要依法从重、从快查处。
(三)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首先,应为工作人员提供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题的专业学习培训,深化工作人员对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认知,提升其开展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业务能力,规范其工作行为。其次,应为工作人员提供职业道德教育。一方面,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或利用宣传栏,提升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感,要求其自觉遵守操作流程规范,主动屏蔽各类诱惑;另一方面,通过强化法制教育,使其明确自身肩负的责任,自觉约束工作行为。最后,由于国库集中支付在我国发展的时间还不长,专业教育尚未形成,很多机构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还停留在原来的国库分散支付阶段,所以,还要通过动态调整招聘要求,招聘具备国库集中支付理念和业务能力较强的高质量人才,以新入职工作人员为“活水”,激励在职人员,尤其是工龄较长的工作人员及时扭转观念、学习新的专业技能,从而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四)建立健全数字化支付网络机制
首先,深化国库集中支付信息化建设。一方面,财政部门要认识到信息技术对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辅助作用,积极革新支付系统,推动国库集中支付信息化建设,利用科学技术优化、整合财务管理系统,建立基于国库集中支付为核心的综合平台,实时更新财政资金的流转情况并以数据信息的形式保存下来,方便开展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另一方面,财政部门要实行精细化预算管理,即要求财务部门通过分析各部门的预算申请情况、追踪各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不断优化调整指标数目,针对预算申请与资金使用情况差别较大的部门,给予一定的惩罚。
其次,改进财政数据信息化管理。一方面,财政部门应利用信息技术开展数据核算工作,对各部门的预算申请和资金使用数据实时监管,提升资金核算工作的准确性;另一方面,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国库集中支付信息化建设工作,及时构建能与国库集中支付信息平台有效衔接的数字化财务系统,以达到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资金支付效率的目的。
最后,重视国库集中支付中财政资金的信息技术风险和支付形式风险。一方面,安排专人专职负责国库集中支付信息平台的安全运行,为国库集中支付工作专用计算机配置高效能的杀毒软件,最大程度地避免计算机感染电脑病毒造成平台瘫痪或数据外泄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利用虹膜识别、指纹识别、人脸识别等技术减少风险,要求构建等级访问制度,不同权限的工作人员应使用对应权限的U盾登录信息平台,要求不同权限的U盾不能交叉使用。此外,可利用云技术储存关键财务信息。
(五)建立健全国库集中支付外部动态监管机制
首先,审计部门、财务部门等多个部门合心聚力共建国库集中支付全过程“监督网”,严查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中的违规现象,发现风险隐患及时给出防控指导,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研究解决方案。其次,加强对代理银行的监督。一方面,通过定期考核约束代理银行的行为,规范代理银行的工作流程;另一方面,通过不定期抽查对代理银行形成震慑力,营造“不敢违规操作”的工作氛围。最后,相关部门必须职责分离,防止出现“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问题,各部门应相互协调、互相制衡,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坚持全面控制原则,通过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机制和操作方式的有效安排,规范操作流程及运转程序,防范国库集中支付财政资金风险。
(六)制定科学的风险评估机制
国库集中支付中的财政资金风险包括信息技术风险、管理制度风险、支付形式风险、操作流程风险和个人因素风险,利用传统的经验性风险判断、评估方法,往往不能从根源上防范国库集中支付中的财政资金风险。所以,要根据国库集中支付财政资金风险管理目标和相应的风险管理理论,制定出一套科学、高效的风险评估机制。
首先,分析国库集中支付中的财政资金风险,明确各类财政资金风险存在的原因和造成的影响,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管理过程化、源头化、全员化、成本化的风险评估制度,风险管理过程化即对国库集中支付全过程展开风险管理,及时识别各环节风险,并采取恰当的方式化解和缩小风险;风险管理源头化即找准财政资金风险的源头,明确财政资金风险的管理重点,提升风险评估的目的性;风险管理全员化即与国库集中支付存在联系的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参与风险评估工作,提升全体工作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形成覆盖全过程、多环节的“风险管理网”,避免出现风险评估死角;风险管理成本化即明确风险管理不是必须将风险降为0或不惜一切代价的降低风险,而是使财政资金风险处于可控状态,实现风险管理和成本管理之间的平衡。
其次,借助先进的科学技术提升风险评估效率,例如:利用神经元网络技术、编程技术、大数据技术等构建风险评估模型,要求该模型可通过分析财政资金实时数据计算出财政资金风险指数,并当财政资金风险指数突破正常值时发出警报,提醒管理人员及时采取措施,避免财政资金风险扩大。
最后,定期开展风险评估论证工作,成立专门的风险评估工作小组,针对近期风险评估工作展开研究,例如:对新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论证,解决风险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风险评估工作小组指导各责任部门解决问题,并监督各部门实施论证会上讨论出来的方案,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风险评估持续优化机制。
四、结束语
国库集中支付与分散支付相比,虽然简化了支付流程,加强了对国库资金的监管,但仍存在各类风险。国库集中支付中的财政资金风险包括信息技术风险、管理制度风险、支付形式风险、操作流程风险和个人因素风险,有效防范国库集中支付中的资金风险,可以采取以下六个措施:第一,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法律法规;第二,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第三,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第四,建立健全数字化支付网络机制;第五,建立外部动态监管机制;第六,制定科学的风险评估机制。
参考文献:
[1]李晓红.基于国库集中支付中财政资金的风险防范研究[J].科技资讯,2022,20(01):171-173.
[2]卢海霞.探究国库集中支付下财政资金的管理与风险防范[J].商业文化,2022(10):70-71.
[3]许力凡.国库集中支付对财政资金管理的影响分析[J].财会学习,2022(17):1-4.
[4]高录娟.国库集中支付下的财政资金管理信息化建设研究[J].支点,2022(07):111-113.
[5]周丽静.国库集中支付下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管理的问题及对策[J].大众投资指南,2022(10):8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