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宏卫
摘要:农林复合经营有助于解决我国当前面临的用地矛盾、资源枯竭等问题,有助于实现对土地单元的可持续利用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和谐统一。新时期下,我国经济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加快生态农业建设、推动农林复合经营发展成为解决矛盾的主要抓手。基于此,探讨我国农林复合经营的特点及发展现状,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其未来发展趋势,希望能为农林复合经营的后续研究提供一些理论层面的参考。
关键词:农林复合;经营;发展;展望
农林复合经营主要是根据生态经济学原理,在同一土地经营单元,将农、林、牧、渔等产业进行有机结合,在此基础上打造的一种多级循环利用的高效生产体系。它属于一种集约利用土地的经营方式,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应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如何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成为各国、各地区关注的焦点。在我国积极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农林复合经营逐渐进入新阶段,但也面临着许多问题。
一、农林复合经营的相关概述
农林复合经营又被称为混农林业和农林业,它在不同空间位置、时间顺序上将多年生农作物、乔木、家畜进行有机结合,将其涉及的所有土地利用系统进行整合,具有较强的复合性、集约性、系统性、灵活性等特征。该经营模式有助于强化对自然资源的利用,是一种创新型的农林经营模式。农林复合经营的出现充分改变了我国传统农业的经营和发展现状,其具备复合性特征,在林木的基础上强化不同学科之间的协作,在各学科相互渗透的基础上,打破了传统学科与经营部门之间的壁垒,实现了药材、家畜、粮食作物、经济作物与林业的有机结合,形成了统一的经营管理。
农林复合经营的集约性特征,主要是在农林复合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采用更加先进的技术手段,在多重组成成本的时间顺序和空间配置的安排上精心策划。其系统性特征主要表现在整体结构与整体功能上,在注重系统整体效益的同时,还应将各组成部分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充分结合。农林复合经营的灵活性特征主要是在复合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将不同类型的区域当成一个单元进行管理。
二、我国发展农林复合经营的意义
(一)生态效益
农林复合经营在提高土壤肥力、净化空气环境、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农林复合经营过程中,林木可以对降雨进行有效拦截,改善雨水的落地方式,减少雨水对农作物、土地造成的冲刷,起到保护土地和农作物的作用。该经营管理模式下,林木掉落的枯叶、枯枝还可以被微生物分解,有助于提高土壤肥力,增加土壤中有机质的含量。该发展模式可以提高土壤的稳定性与渗透性,有效规避土壤养分、水分流失,改善农作物的生长环境。因此,农林复合经营能取得较强的生态效益。
(二)经济效益
从农林复合经营的特点看出,在同一单元土地上,可以在不同时间段种植不同的农作物,实现一年多收和一地多收的目标。农林复合经营可以在林地空间、气候、土地及其他自然资源的帮助下,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在短期内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避免浪费大量土地资源。同时,发展农林复合经营可以提高土壤肥度,减少肥料、林木的抚育成本等方面的成本投入,还可以改善林木的生长环境,创造十分可观的经济效益。
(三)社会效益
农林复合经营模式下,可以输出的产品种类繁多。比如,在同一时间段内生产多种粮食作物、水果、木材、药材、蔬菜等产品,有效提高农林产品的生产效率。在该经营模式下,各类农林产品的加工、运输、收购、销售等需要投入许多劳动力,有助于合理对劳动力资源进行分配和调整,进而缓解就业压力。在大力发展农林复合经营的过程中,培养大批优秀的技术人才,提高国家税收收入,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三、我国农林复合经营的发展现状
(一)传统的农林复合模式已不适应时代发展
目前,我国许多地区的农林复合经营模式仍然以传统的家庭分散经营为主,农林产品生产者之间缺少密切的沟通,存在信息流通不畅通的问题,生产者可以获取的市场信息较少,存在跟风种植的情况。在传统的农林复合模式下,农林产品的种类比较单一,在市场上缺少较强的竞争力,难以适应时代发展趋势。同时,部分地区的行业协会、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数量与规模较小,未充分发挥出其在农林复合经营中的优势,使得农林产品在市场上的流通较为滞后,严重制约了农林复合经营模式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不利于区域经济发展。
(二)农户对农林复合经营的认知不到位
在我国农林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农林复合经营模式是否能得到有效推广和运用,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广大农民对该经营模式的认知程度。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农民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如果相关部门的宣传力度不足,会影响农民对农林复合经营模式的认知水平。农民在缺少复合种养经验的情况下,对该经营模式抱有抗拒态度。此外,农林复合经营模式的应用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部分地区的农林技术水平比较落后,难以支持农林复合经营模式的实施。再加上林木的生长周期较长,采取该经营模式在短期内无法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导致农民的参与积极性不高,农林经营长期维持原状,许多地区目前仍采用传统的生产方式。
(三)缺乏专业技术人员
新时期下,我国农林经济管理的发展速度呈现迟缓趋势,农林经济发展水平仍然滞后,导致大量农林技术人才向城市或其他行业流失。在农村人口大量流失的情况下,出现大量闲置土地,造成土地资源浪费,这会给农林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我国在积极推广农林复合经营模式的过程中,实施了农、林分开管理的政策,一方面,传统模式下的农、林经营范围较为狭窄,农业技术人员的发展空间有限、晋升渠道不畅,农业技术人员纷纷跳槽,进一步制约了农林复合经营模式的发展;另一方面,农、林分开管理使得农业与林业的联系不够紧密,这是地区发展观念存在偏差的原因。农业、林业长期处于独立经营的状态,在培养技术人才的过程中,主要将单一产业作为目标方向,农业复合经营缺少大量复合型技术人才的支持,降低了农林复合经营模式的科技含量。
四、农林复合经营的未来发展
(一)明确发展思想
各地区在积极推动农林复合经营发展的过程中,要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地方农业、林业的发展特点,进一步明确农林复合经营的发展思想,围绕地方林改工作思路,将绿色、低碳、循环等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到农林经济发展中,实现农林经济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的有机结合,在积极推广农林复合经营模式的过程中,带动当地旅游业发展,努力打造独具地方特色的生态林业地区,促进地方经济快速、高质量发展。
(二)健全管理机制
我国在大力发展农林复合经营模式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将农林复合经营工作放在首要位置,重点将其纳入各地农林长远发展规划中。地方政府可以成立领导小组,从各行政事业单位抽调管理人员集中管理,并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在实施农林复合经营模式的过程中保障各项工作稳定开展。还可以邀请相关方面的专家,为当地发展农林复合经营模式提供指导性意见,通过电视、网络、广播、主题活动等渠道加强对农林复合经营模式的宣传力度,让更多农户认识到农林复合经营模式的重要性,踊跃参与农林复合经营模式。同时,地方政府还应加强对农、林的集中管理,针对农林经济发展及农林经营模式的运行,加大补贴和政策优惠力度,提高农户参与复合经营的积极性。
(三)创新经营机制
各地在大力推行农林复合经营模式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市场的导向作用,注重农林复合经营模式下生态、经济、社会等效益的提升,不断创新经营机制。一方面,地方政府要优化产业政策,遵循谁受益谁管理、谁投资谁受益等原则,加大政策出台力度,通过出台优惠政策的方式对外招商引资,尽快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带领地方农林经营主体和广大农户的发展;另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创新经营机制,通过转让、买断、租赁等方式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流转,广泛吸纳社会资源,为发展农林复合经营模式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提高农民参与农林复合经营的积极性。
(四)加强农技服务推广体系建设
各地农林相关部门定期邀请专家教授召开专题讲座,加强对农村种养大户及村干部的培训和指导,同时组建专业的农技服务小组,免费上门为广大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向农户讲解畜禽疫病防治、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及其他科学化的种养技术。各地要加大力度引进农林技术人才及复合型人才,对现有农技人员加强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技人员、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在农村基层逐步构建、完善的农技服务推广体系,为广大农户提供完善的技术服务。
(五)健全市场流通机制
地方政府引导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共同组建完善的信息化服务体系,在实施农林复合经营的过程中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以便为广大农户、企业提供更加准确、可靠的市场信息,帮助其解决农林产品的销售难题。同时,地方政府要鼓励发展农林产品地理标志,引导种养大户、相关企业申请登记地理标志,不断强化农林产品在市场上的品牌效应,提高农林复合经营模式的经济效益,更好地推动农林经济的发展。
我国在未来发展农林复合经营模式的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的指导作用,出台有关农林复合经营的优惠政策,加强信息化建设力度,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作为发展农林复合经营的目标,坚持绿色、低碳、循环等发展原则,实现对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林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价值。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通过分析认识到农林复合经营的优势和特点,要求我国在大力发展农林经营的过程中,始终坚持走农林复合经营之路,加快对农林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强技术研发与引进力度,做好农林技术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工作,全面提高农林复合经营模式的技术水平和人才水平,实现农业、林业的一体化发展,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不断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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