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分局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建设探析

2023-04-29 00:44廖庆财谭思敏黄金玲
中国科技投资 2023年33期
关键词:市场监管行政体系

廖庆财 谭思敏 黄金玲

摘要:当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推动部署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旨在提高市场监管治理能力水平。本文以东莞市为例,通过选取三个市场监管分局作为试点建设单位,全力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以及引入标准化专业机构作为第三方智库力量,共同解决市场监管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问题。体系建设工作通过组织领导、整体谋划、深入调研走访、统筹安排工作任务、初步征求意见、试运行工作等举措,围绕“一个总目标、六项重点任务”的工作思路,以问题导向、整体统一、因地制宜、彰显特色为指导基础,以标准体系的系统思维和PDCA循环管理模式搭建三层标准体系架构为依据,最终形成 “1+4+1”标准体系结构。

关键词:市场监管;体系;行政

DOI:10.12433/zgkjtz.20233314

一、市场监管分局标准化体系建设背景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基层市场部门作为市场监管系统基层组织、根本力量,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举措。2022年4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规范(暂行)》,对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行全面了部署,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夯实做强市场监管基层基础。同年4月6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提出推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市场监管所。以东莞市为例,选取三个市场监管分局作为试点建设单位,全力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6月20日,由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印发《东莞市市场监管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开展市场监管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随着各级市场监管机构积极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市场监管治理能力水平,反映政府对市场监管分局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建设的高度重视和认可。

本文通过总局、省局和市局的要求,在东莞市积极开展市场监管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推进市场监管分局运行机制更加顺畅高效、业务流程更加严谨规范、设施装备更加完善配套、基层队伍建设更加增能提效、监管执法形象更加规范统一,形成可推广、可评价的市场监管分局建设规范,推出一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样板分局”,为下一步在全市系统全面推进建设标准化规范化体系提供重要参考。

二、市场监管分局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建设重点任务

(一)聚焦职能规范建设,打造形成科学合理的市镇两级架构

在2019年机构改革后,因体制调整,东莞市出台了明晰市镇市场监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的政策,全面梳理市镇两级事权责任,分三次成功将1000多项行政事权分批下放至分局。此次试点,进一步厘清两级事权和职责边界,实现了权责动态调整,并辅以岗位职责的标准化建设,梳理形成《市场监管分局岗位职责》,全面规范了两级职能定位,优化了组织架构。

(二)聚焦内部制度建设,打造形成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

针对市场监管分局内部运作的痛点、难点,归纳整理出市场监管分局党建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形成了一套综合管理规范,通过党建引领作用,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构建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制度化管理模式。

(三)聚焦业务流程建设,打造形成清晰完备的履职规范

以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为基础,结合事项调整情况,对下放各项业务的工作内容、流程、标准、文书等进行全面梳理规范,梳理形成了业务运行规范,推动全市市场监管业务建设统一规范,履职效能明显提升。

(四)聚焦干部队伍建设,打造形成精湛专业的“市监”铁军

全面围绕分局班子任免、队伍结构、考核评价、教育培训等内容,梳理形成班子任免程序、人员配备标准、队伍专业要求、量化考核体系、人员行为规范、教育培训安排、着装标准规范等规范要求,实现了基层队伍的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有力提升了基层履职能力。

(五)聚焦外观标识建设,打造形成统一鲜明的基层分局

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标识使用规范》为基础,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区分自有办公场所和集中办公场所两类情况,组织完成对分局户外室内等领域统一形象标识的改造,塑造形成市场监管部门统一鲜明的外观形象。

(六)聚焦履职保障建设,打造形成智慧高效的监管模式

在全面保障基础硬件设施设备的前提下,高度重视智慧监管手段的运用和创新,积极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将智慧监管深度融入基层分局工作实际,在企业年报、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农贸市场、冷链冷库等方面实现智慧化管理,构建形成“互联网+监管”慧治模式,有力提升了基层监管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三、市场监督分局标准化规范化体系构建与研究成果

(一)体系构建

市场监管分局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建设按照“一个总目标、六项重点任务”的工作思路,以问题导向、整体统一、因地制宜、彰显特色为指导基础,以标准体系的系统思维和PDCA循环管理模式搭建三层标准体系架构为依据,最终形成 “1+4+1”标准体系结构。

一个总目标: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夯实做强市场监管基层基础,加强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提高行政效率。

六项重点任务:一是规范职能定位,优化组织架构;二是规范制度体系,优化管理机制;三是规范工作流程,优化履行效能;四是规范队伍建设,优化履职能力;五是规范标识标志,优化外观形象;六是规范硬件设施,优化履职保障,狠抓“六有”标准,不断推进市场监管分局运行机制更加顺畅高效、业务流程更加严谨规范、设施装备更加完善配套、基层队伍建设更加增能提效、监管执法形象更加规范统一。

“1+4+1”标准体系架构:1是指一个基本标准;

4是指四个建设标准;1是指一个评定办法;4个建设标准分别为市场监管分局业务运行规范、市场监管分局综合管理规范、市场监管分局队伍建设规范、市场监管分局基础保障规范。

“1+4+1”三层标准体系涵盖了市场监督市场监管分局运行的全部职能和功能。市场监管分局管理标准包括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分局岗位职责规范、市场监管分局人力资源岗位配备规范、市场监管分局班子成员任免程序、市场监管分局内部管理制度、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市场监管分局工作考评方案、档案管理标准七部分内容。市场监管分局业务标准包括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明晰市镇市场监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与市场监管分局签订的事权下放委托协议、业务操作过程和工作指引。保障标准包括市场监管分局装备配备标准、市场监管分局办公用房规范、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辅助人员着装规范。

(二)研究成果

1.标准体系框架构建的标准依据

根据《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GB/T

20000.1—2014)《标准体系构建原则和要求》(GB/T

13016—2018),《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2部分:标准体系》(GB/T 24421.2—2009)等依据,构建

市场监管分局标准化规范化体系。

2.标准体系运行原则

三层标准体系是“综合标准化”系统思维在基层市场监管的一个典型落地架构,以市场综合监管业务开展的紧迫需求为核心,通过细化支持业务落地的管理制度、业务指引和标识形象,剖析业务开展存在的痛点、难点,从而延伸出对基础标准和评价标准的编制逻辑,让基础标准与和评价标准围绕市场综合监管业务的变化而动态组合,形成可动态调整的标准体系。

三层标准体系的持续运行是严格遵循“PDCA”循环管理模式的计划、执行、检测、行动,建立的一个完善的市场监管分局日常管理机制,确保市场监管分局迅速响应市场主体的诉求,面对市场监管风险时能迅速地、有针对性地调整应对措施,将风险造成的危害降到最小,保障社会稳定发展。

3.标准体系框架

市场监管分局标准体系分三层:第一层为基本标准,包括市场监管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南基本标准;第二层为建设标准,包括业务运行规范、综合管理规范、队伍建设规范、基础保障规范;第三层为评价标准,包括市场监管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评定办法。

(1)基本标准

明确了市场监管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过程中的总体要求、组织机构、业务运行、综合管理、队伍建设、基础保障和评定办法,对各板块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形成《市场监管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南基本标准》。

(2)建设标准

业务运行规范。全市市场监管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权责一致要求,进一步厘清市、镇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的事权和职责边界,建立健全事权清单和责任清单,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并将权责清单作为履职、监管和问责责任界定的重要依据,市、镇两级在各自的事权和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市局采取委托的方式向镇街(园区)下放市级事权,由市局依法编制市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清单及相关台账,报市有关部门审定并向社会公布后实施,形成《市场监管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南 业务运行规范》。

综合管理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分局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分局党的建设、内部运行规章制度,规范公文办理、保密管理、档案管理、督察督办、政务公开、印章等工作,正规办公秩序,严肃办公纪律,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规范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监管,规范资金使用程序。规范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审工作制度,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形成《市场监管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南 综合管理规范》。

队伍建设规范。严格按照“三定”文件核定编制数配置在编人员数量,合理确定行政辅助人员数量,明确市场监管分局岗位职责和上岗要求,优化队伍结构,配齐配强分局干部队伍力量,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管理水平,健全干部管理规则制度,积极推进干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完善分层分类培训制度,采取多元化培训形式,有效提升教育培训质量效果。采取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年度考核等方式对分局工作人员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任职、奖励、晋升的主要依据,不断完善激励保障制度,形成《市场监管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南 队伍建设规范》。

基础保障规范。明确市场监管分局基础保障标准,确保市场监管分局办公用房、执法装备、办公设备等基础保障到位,基础设施设备管理规范,提升市场监管分局履职保障水平。统一规范市场监管分局外观形象、办公环境、装备设施等标志标识,统一规范人员着装,统一规范标志管理要求,体现市场监管特色,提高市场监管形象识别,形成《市场监管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南 基础保障规范》。

(3)评定办法

加强市场监管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开展市场监管分局评价工作,选取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市场监管分局,定期开展评价工作,通过组织市场监管分局评价,调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基层、建设基层的积极性,持续加强市场监管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到评建并举,以评促建的目的,形成《市场监管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评定办法》。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文对市场监管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研究,结果表明取得了一定成效。标准化规范化体系构建形成了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可评价的市场监管分局建设规范,推出了一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样板分局”,为全市系统的全面推广奠定了坚实基础。在试点建设过程中,形成了成果亮点,为了提高全市系统市场监管水平和服务质量,应加强对其他市场监管分局的培训和指导,完善服务标准体系,加强监督和评估等措施。需要注意的是,本文的研究仅针对东莞地区,其他地区的市场监管所可能存在不同的问题和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参考文献:

[1]关于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Z].

[2]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规范(暂行)》的通知[Z].

[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Z].

[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莞市市场监管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Z].

[5]康俊生,马娜,曹玉妹.上海行政权力标准体系构建研究[J]标准科学,2018(07):126-132.

[6]唐璐.地级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的PDCA路径研究——以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为例[D].青岛大学学报,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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