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教师身份的“祛魅”是理性力量作用于教育的结果,对良好师生关系的塑造起到一定的积极影响,但也使其陷入“祛魅”的矛盾之中。师生关系发生异化表征为学生“欺师”现象层出和教师失范行为频发,教师身份过度“祛魅”导致教师“教育者”的身份“受损”,教师变相沦为“知识贩卖商”。为了有效应对师生关系异化,当前,亟需重塑信念,提高教师自身身份认同感;重振师尊,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
[关键词]师生关系;教师身份;祛魅
[中图分类号]JG45 [文献标识码]A
[DOI]:10.20122/j.cnki.2097-0536.2023.07.039
良好的师生关系,不仅是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的保障,而且也是社会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学生培养良好的个性品质和社会适应能力等[1]。然而,良好的师生关系不易维护,在某些情况下,会发生畸变和异化,从而导致教育的混乱和失序。因此,本研究从现实出发,试图对师生关系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从教师身份“祛魅”的视角分析原因,尝试提出有效的应对策略,以期匡正人们对于教师身份在理念上的偏差,帮助教育实际工作者更好地处理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发挥其正向价值。
一、师生关系异化表征
(一)学生“欺师”现象层出
近年来,学校中“学生欺师”现象层出不穷。“学生欺师”是师生关系异化的重要表现,是正常师生关系的偏离,是社会人际关系冲突在学校中的反映。从关系异化的严重程度而言,主要表现为悖师、辱师、伤师等形式。[2]悖师是常见的“欺师”行为,主要指学生虽然没有对教师采取直接的言语或肢体上的攻击,但是蓄意与老师发生冲突,破坏课堂纪律,干扰正常教学等。辱师,就是学生使用不正当的言语或脏话等辱骂老师,虽然没有与老师发生肢体接触,但起到了羞辱老师的目的,这也是一种典型的“欺师”行为。所谓伤师,就是学生对教师进行拳打脚踢等形式的伤害。学生“欺师”行为会给教师在身体和精神上带来直接的损害,导致教师的工作热情受到较严重的打击,最终将会给教师教学工作带来不良的后果。同时,对教师的教育威信也造成了很大的冲击,降低教师身份和职业认同感。
(二)教师失范行为频发
教师失范行为是在教师的教育行为中所出现的一些不符合社会规范(尤其是社会道德规范)要求的行为和手段。[3]教师的失范行为包括目的型失范行为、价值取向型失范行为、情感型失范行为等。其中,目的型失范行为主要表现为教师采用违背教育法规谋取个体功利性利益,典型体现为少数教师热衷于有偿家教、以教谋私;价值取向型失范行为是指某些教师在价值观上偏离了主流教育理念;情感性失范是指一些教师为了满足自己的生理和心理需求而产生的异常行为,主要体现在少数老师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此外,部分教师变得不敢“得罪”学生,不敢批评惩戒学生,由此出现了“跪着教书”的教师,形成了“老师奉迎学生”的怪象。由于教师的失范行为,使学生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害怕、恐惧、焦虑等负面情绪,严重地甚至产生一些行为上的偏离,从而对他们的身心造成不利影响。
二、师生关系异化的成因分析
關于师生关系异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本研究重点关注的是教师身份“祛魅”对师生关系所产生的影响。祛魅一词源于马克斯·韦伯所称的“世界的祛魅”(the disenchantment of the world),字面上的含义是“驱除魔力”,主要指人对自然的认识发生了改变,即人们对原先被赋予神奇魔力的某种东西不再着迷、盲目崇拜或迷信[4]。教师身份之“魅”并非与“巫术”或“魔法”有直接的联系,而是依附于教师身份的绝对显贵和权威地位。在师生关系中则表现为,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使学生绝对服从和信从的无形力量。“祛魅”实质上意味着驱除附加在教师身上的“克力斯玛”光环,以理性的精神看待教师的品质和能力,而不是盲目崇拜或使之圣化,这有利于师生互相尊重、人格平等,促进现代新型师生关系的建立。“教育的祛魅”对人类教育事业的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正向价值,然而却也无法摆脱“祛魅”的悖论:在教育行为更加理性的同时,却又悄无声息地陷入了“工具理性”的沼泽之中。教师身份过度“祛魅”导致正常教师身份维系下的师生关系秩序受到干扰,师生之间在尊重、服从和管理等方面出现混乱。具体表现如下:
一是教师“教育者”的身份“受损”。教师是从事教育和教学工作的专门人员,他们肩负着教书育人、提高国民素质的使命,是“教育者”的代名词。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具有崇高和神圣的地位,是知识和道德的化身。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人类进入知识经济时代,教育不断发生“解蔽”与“除魅”,教师逐渐由“圣人”回归至“常人”,[5]依附于教师身份中的道德权威、知识权威等也随之逐渐消解。一方面,教师不再是知识的化身。教师失去了知识文本的唯一解读权,这就降低了教师凭借其知识传播的优越性。换言之,教师人生阅历与知识资源占有上的整体优势被削弱,从而在学生眼里变得“弱势”起来。另一方面,教师“道德偶像”形象幻灭。教师脱离了原本的身份,导致少数教师丧失了师道师德却还不以为然。不难发现,教师身份“祛魅”引发学生和家长对教师身份的认同感降低。
二是教师变相沦为“知识贩卖商”。随着教育的“祛魅”,人们过于看重教育的工具价值,即教育带来的经济效益以及个人利益,而对于人的灵魂、信仰、意义等却无暇顾及。教育逐渐沦落为社会的从属地位,教师身份也就丧失了传统的魅力。家长和学生认为交学费是花钱“搞投资”,把学生当作“消费者”,把教师当作“知识贩卖商”,这就容易导致学生“个人主义”盛行、教师的自我放任等。与此同时,社会认为教师“服务”质量好不好的关键在于学生成绩,而“升学率”与教师的经济待遇和其在学校中的地位息息相关,由此刺激了教师在教学中更多关注如何使学生在考试中获得高分,教师的权威与个性逐渐消失在技术化的陷阱中。教师过分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忽略学生在学习和成长发展中的情感及心理的变化,对学生存在的问题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甚至对他们的问题采取无视的态度。在现代社会中,师生感情的“淡漠”以及由此而引发的教学事故屡见不鲜。
总而言之,教师身份过度“祛魅”导致教师“教育者”身份受损,变相沦为“知识贩卖商”,降低了其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少数教师成为“单向度”的人,落魄并庸俗地展现在学生面前。学生要么敷衍对付教师、要么亵渎歧视教师。
三、师生关系异化的应对策略
适度的祛魅能够降低教师绝对权威地位,促进师生共生成长;过度的祛魅则将教师推上教育的流水线,成为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的人员,从而无视自身的教育德行和理想。现代师生关系异化呼唤教师身份“返魅”,旨在构建充满人性意味、价值关怀和德性意蕴的师生关系。
(一)重塑信念,增强教师自身身份认同感
美国学者帕克·帕尔默说:“真正好的教学不能降低到技术层面,真正好的教学来自于教师的自我认同与自身完整。”[6]“自身”的认同感与形象的自我识别,是从个人的主体性认识与内在的创造中而产生。在“祛魅”的影响下,学生变得容易轻视教师,教师也频频质疑自身身份,这在无形之中加重了教师的职业倦怠感。因而,提高教师自身身份认同是改善当前教师教育实践的现实之需,也是提高教师群体身份认同感的即时之需。
首先,教师必须通过自我反省,召回良心与智慧。教师只有认清自我,才能主动接纳教育并认同教育,在教育事业中去实现自己的价值和意义,从而更好支配“自己”投身实践。其次,教师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人格魅力、道德魅力等,这就意味着教师既要精研精深的知识,又要具有高尚的品格,将“经师”和“人师”有机结合于自身。此外,教师要把握自身角色与价值,避免出现教学过程中的“错位”。师生交往是教师和学生彼此之间的双向互动过程,绝非单纯以“教师为中心”或“学生为中心”的单向活动,教师身份认同的关键在于教师要区分自己与学生之间的本质属性,明确自身作为学生重要他人的位置和角色,认清自身的职责和义务。最后,教师要自觉提高专业发展自主性,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教师这一职业具有较高的专业性,以其自身所具有的专业知识与专业能力为显著特征,教师渊博的学识涵养和扎实的教学技能是获取社会各界人士尊重的前提条件,也是教师自身“安身立命”的关键要素。
(二)重振师尊,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
崇智尚学、重道敬学等观念是我国传统文化中所固有的,《学记》载“凡学之道,严师为难。师严然后道尊,道尊然后民知敬学”,肯定了教师的地位,也表明了“师道尊严”的价值。此外,“亲其师,信其道;尊其师,奉其教”(《学记》),教师受到尊敬,所传授的知识、技能或道理才能得到尊重。不可置否,批判传统教育中教师身份的绝对权威对学生个性的压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但对传统尊师重道本质的误读与遮蔽,只会加剧师生关系的僵化、疏离和工具化。面对教师身份过度祛魅化的现状,应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舆论与文化氛围,重新挖掘师道尊严的合理内涵,弘扬其与现代社会相契机的理论精华,摒弃其中束缚和压制学生发展等不合理内容。
首先,转变观念,重振师尊。教育的“返魅”,需要重新肯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强调教师这一群体承担育人使命的角色,明确师生双方是作为教学过程中的两大主体而同时存在,学校课堂教学旨在促进师生双方实现共同成长。其次,遵守教师自身成长和职业发展的规律,赋予教师合理合法的身份。在教学实践层面,强化学校教师的学识涵养、师风师德和精神风貌等内容建设,健全教师在教学中知识话语和规范体系的形成机制,同时保障教师的地位与待遇,如细化教师惩戒权等权利的实施。在学校管理层面,降低刚性、减少量化。师生之间的关系不应被视为市场模式下教育服务者与消费者的关系,这就要求政府或学校不仅要健全教师评估和退出机制,还要避免单纯地以学生的学习成绩来衡量教师的教学成效,改变当下学校管理普遍存在的制度控制、量化考核、单纯成绩排名等做法,缓解师生的紧张感和压力,给予师生适度的自主权。最后,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在家庭教育方面,积极引导学生和家长尊重教师,塑造一种“民主、平等、尊重、信任”的多向互动关系。在社会舆论层面,要合理评价部分教师的道德失范。教师作为公众群体,其少数失范者行为往往会被大众传媒无限放大,造成教师群体的“污名化”。媒体在对教师违法失德行为进行曝光的同时,也要加强对杰出教师的先进事迹的积极宣传,提高社会大众对教师的认可度,从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参考文献:
[1]刘万伦.师生关系与中小学生学校适应性的关系[J].心理发展与教育,2005,21(1):87-90.
[2]程斯辉,李汉学.师生关系的异化及其治理——基于“学生欺师”现象的检视[J].教育研究与实验,2016(6):34-39.
[3]郭颖.教师失范行为及干预策略[J].温州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6):105-107.
[4]王璐.祛魅与救赎:教师身份的返魅[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1,31(13):37-40.
[5]檀传宝.走向新师德:师德现状与教师专业道德建设研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97.
[6]帕克·帕尔默.教学勇气:漫步教师心灵[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10.
基金项目:喀什大学2022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名称“文化自信视域下《学记》教学思想的研究”(项目编号:KD2022KY025)
作者简介:徐玲(1996.12-),女,汉族,安徽合肥人,硕士,研究方向:课程与教学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