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德荣,刘建飞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国际战略研究院,北京 100091]
2023年9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的倡议与行动》白皮书[1]。白皮书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提出十周年之际的重要文件,不仅系统总结了人类命运共同体产生的现实基础与时代背景,还明确了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核心目标与实践路径。当今世界仍处于主权国家时代,主权国家是国际关系的主要行为体。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过程中,如何理解人类命运共同体与主权国家的关系,是本文主要回答的问题。
所谓“共同体”,从广义上讲,就是“人们在共同条件下结成的集体”[2]。关照整个人类的共同体思想有许多,如世界几大宗教以及中国的儒家思想等。近代以来,比较有影响力的人类共同体思想有两种:一种是马克思的,另一种是西方的。马克思在批判、否定资产阶级国家这个“虚幻的共同体”的基础上,提出未来人类社会将实现“自由人联合体”,即“真正的共同体”[3]。西方的人类共同体思想,代表人物和著作是威廉·麦克尼尔(William McNeill)及其《西方的兴起:人类共同体史》。他从全球的视角考察了整个人类文明史,最后得出在主权国家基础上走向世界主义的结论。人类的未来“就是世界范围内的世界主义的最终建立”[4]。不过,麦克尼尔论述的人类共同体是基于“西方中心论”,与马克思所论述的“真正的共同体”不同。
如果将人类命运共同体同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真正的共同体”,即共产主义社会相比较,虽然二者在大方向和基本着眼点上是一致的,都是要使人类社会走向更加美好的未来,都是着眼于全人类的解放,但却有着十分明显的区别,表现为:一是从社会发展的角度讲,“真正的共同体”消除了私有制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阶级对立,而人类命运共同体却是在私有制和阶级对立在世界范围内依然普遍存在的情况下存在并不断建构着;二是从国际关系的角度讲,由于“真正的共同体”已经消灭了阶级对立,作为阶级统治机器的国家也就消亡了,国际关系也不复存在。因而,人类命运共同体并非等同于“真正的共同体”,它是“真正的共同体”的一个阶段。当前,人类命运共同体着眼于国家间共存共荣,侧重从国家角度入手,而非在不同人群间构建命运共同体[5]。在探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生成机理时,科学社会主义学者主要从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制度关系的角度展开,重视资本的逻辑;而国际关系学者则主要从主权国家及其关系角度展开,重视主权的逻辑(1)从社会发展的角度考察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生成机理,参见邱卫东:《全球化时代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内在限度与中国策略》,《太平洋学报》,2018年第9期,第47-58页;刘建飞:《世界历史进程中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及两制国家关系》,《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9年第2期,第148-156页。。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要求来说,国家的地位更加突出,主权的逻辑更值得重视。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终极主体是人类,但是在当今时代,“人”首先要归属于不同的主权国家,他们的首要身份认同是国家认同。人类命运共同体虽然主张把人的存在和发展置于终极地位,但因为有主权国家这一“中介”,必然决定了“国家”不可逾越[6]。不同国家人民之间的交往、合作高度依赖并受制于相关国家之间的关系。至于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关的社会运动和社会制度,更是受制于国家的选择。因此,从人类历史的发展阶段来看,当今仍处于主权国家时代。
第二国际破产是社会运动受制于国家选择的典型案例。参加第二国际的社会主义政党都以社会主义为旗帜和意识形态,以加强无产阶级的国际联合为宗旨。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第二国际的各个成员党在反对帝国主义战争、维护世界和平上曾有共识,发表了著名的《巴塞尔宣言》,但是当战争爆发后,主要政党都转为支持本国政府的战争政策,从而导致第二国际不能正常开展工作,形同虚设,等于破产。东欧剧变则是社会制度受制于国家选择的典型案例。从1989年3月至1992年4月,苏联和东欧8国改旗易帜,放弃了原有的社会主义制度。尽管在这个过程中,这些国家不同程度地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比如西方的“和平演变”战略,但是最终的选择取决于本国。亚洲和拉美一些国家仍然坚持社会主义制度,西方国家也无可奈何。
《国家的世界》开篇指出:“我们生活在一个国家的世界中——或者说,如果不理解不同类型国家的制度特征,以及它们之间互动的性质,我们就无法理解我们居于其中的世界。”[7]这个观点可谓是道出了当今世界政治的最基本特征——由主权国家组成的世界。因此,理解人类命运共同体绝对不能脱离这个最基本特征。人类命运共同体,无论怎样理解其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要想顺利成功构建,必须面对“国家的世界”这个现实。没有国家的积极响应和推动,其他任何行为主体都是难有作为的。
人类命运共同体包括实然与应然两个层面。实然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指,在当今时代,人类之间的相互依赖已经形成命运与共。在实然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全球命运与共、休戚相关”[8]415。实然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方面,各国形成发展上的相互依赖。当今世界各国的相互依赖不断加深,一国的发展与繁荣离不开同他国的合作。另一方面,各国面临安全上的共同挑战。国家所面临的问题越来越超越国界,越来越具有全局性、系统性和长期性,而需要国与国之间共同协调解决。例如,核扩散和核战争风险、恐怖主义、气候变化等等。无论是发展上的相互依赖,还是安全上的共同体挑战都表明,“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8]5。应然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指需要并正在构建的、未来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衡量应然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否实现的指标是“五个世界”,即持久和平的世界、普遍安全的世界、共同繁荣的世界、开放包容的世界和清洁美丽的世界。
实然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低水平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它是自发形成的,而非人为主动构建的结果。应然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则是高水平的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各国共同努力去构建。以实然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基础,重新把国家组织起来,增强合作共赢理念,以合作而非竞争,以对话而非对抗作为处理国与国之间问题的根本理念遵循。只有这样,实然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根基才会更为坚实,才能逐步演进到应然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习近平主席在论述人类命运共同体时,多是在国际场合,针对各国政要,强调不同国家已经命运与共。通过梳理习近平主席有关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相关论述,可以看出人类命运共同体体现出明显的层次性[9]52-53。其一,强调关涉人类整体命运中各领域的“全球治理命运共同体”,例如,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其二,关心地区命运的“地区命运共同体”,强调中国已经与相关地区命运与共,要共同构建“地区命运共同体”。例如,中非命运共同体、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其三,关心两个国家间关系的“双边命运共同体”,强调中国与相关国家不仅形成了命运共同体,而且要着力深化命运共同体。例如,中国-巴基斯坦命运共同体、中国-老挝命运共同体。
在“双边命运共同体”中,主权国家不仅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阐述对象,而且也是构建命运共同体的落实点。在“全球治理命运共同体”和“地区命运共同体”的论述中,习近平主席阐述的只是对象上的区别,但其落实点仍然是主权国家。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阐述对象上来看,既直接针对国家,也针对地区组织和国际组织,但受众却是各个国家的领导人。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落实点来看,也着重强调主权国家的作用,正如习近平主席所指出的,“各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情只能由本国政府和人民去管,世界上的事情只能由各国政府和人民共同商量来办”[8]7。
由此可见,人类命运共同体仍然是以主权国家为基础的共同体。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过程中重视主权国家的作用,是因为主权国家在当前阶段仍然不可逾越,主权国家的重要性是其他国际行为体不可替代的。但在实现应然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后,主权国家的作用反而会被削弱,人类命运共同体过渡到“真正的共同体”,最终实现以人为主体的共同体。这一点也与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相符,即国家最终都是要消亡的[10]。
主权国家一直是现代国际体系的核心主体。我们所说的现代国际体系,通常就是指威斯特伐利亚领土主权国家体系[11],这个体系的基础是主权国家的政治制度和宗教信仰不受外来干涉。在现代国际体系的演变过程中,呈现出三个趋势:主权国家数量不断增加、主权国家地位愈发重要、争取主权多于放弃主权。
1.主权国家数量不断增加。主权这一概念,在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建立后,只适用于欧洲国家。而在欧洲之外的其他地区,并不存在主权国家。随着欧洲国家向外拓展,尤其是对外殖民,逐渐将世界纳入以欧洲为中心的世界体系中。19世纪的全球转型,也把主权观念带入世界各地[12]。一方面,欧洲主权国家对那些存在国家模式的地区采用西方学者所谓的“条约制度”(capitulation system),对从前不存在国家制度或只有微弱国家制度的地区采取征服、占有、殖民的制度[13]。另一方面,美国和日本的崛起表明,主权国家已经超出了欧洲范围。但承认主权的权力仍然在欧洲的主权国家,尤其是欧洲大国手中,外界获取主权承认的方式是通过战争。例如,日本获得承认的基础是赢得了日俄战争,美国获得承认的基础是赢得了独立战争和第二次独立战争。受制于主权承认方式的束缚,主权国家的数量在一战之前依然较少。
一战结束后,三个因素促使亚非拉人民的主权意识高涨,并为二战后主权国家数量增加奠定基础。其一,民族意识的觉醒。受制于西方列强的殖民束缚,广大亚非拉人民不能掌握自身的命运,但反抗殖民统治的观念和行为从未停止过。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和苏俄倡导的民族自决,给广大亚非拉人民争取主权独立提供了国际支持。其二,战争的推动。第二次世界大战迫使英国等西方宗主国许诺战后允许殖民地独立,以争取他们对战争的支持。其三,英美之间的权力转移。二战结束前,受到战争削弱的英国,已经无力阻止美国的崛起与超越。这为两国在全球的权力和平转移奠定了基础[14]。美国逐渐瓦解英国的殖民体系,以实现权力转移。二战后,主权国家数量不断增加。这一时期的主权承认,不再仅仅依靠欧洲国家,一个国家能否获得主权的关键在于是否得到其他国家的普遍承认。
讨论主权国家的数量,就不能脱离另外一个核心概念——民族国家。民族国家的核心原则就是人依据一定的共同文化认同而组建国家,并且在其他国家普遍认同的基础上,形成主权国家。民族国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民族国家是由多民族组成的国家,而狭义的民族国家则是追求一国一族[15]。主权国家的增长是有限度的,不可能做到一国一族。这是因为一些多民族国家通过构建国家认同,较好地处理民族问题而形成了稳定的多民族国家,这也是进入21世纪以来国家数量逐渐稳定的核心原因。
2.主权国家地位愈发重要。主权国家是参与国际事务的核心主体,这表明在现代国际体系中主权国家地位的重要性,这种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主权国家成为国内治理的主体,反对外来干涉逐渐成为一种普遍意识。但这种意识并非主权国家天然赋予,而是经过长期斗争得来。国家对主权的重视,源于对丧失主权所遭受厄运的记忆。在西方殖民时代,殖民地主要为宗主国的利益服务,其本身并没有特殊的利益。宗主国对殖民地资源的掠夺和对当地人民的压迫成为常态。1953年中国提出并不断丰富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成为主权国家相处的基本原则,并得到联合国的承认。这是主权国家反对外来干涉意识的集中反映,也是主权国家对自身地位重视的表现。另一方面,国际事务越来越依靠主权国家的参与,主权国家也通过参与国际事务实现自身发展。在联合国诞生以前,国际事务的核心参与主体是西方大国,世界其他地区的国家和人民只是被动参与国际事务,甚至是被迫卷入。随着非殖民化而越来越多独立起来的主权国家,更多地表现出参与国际事务的热情。尤其表现在美苏冷战背景下,新独立的国家不愿卷入其中,而形成了“不结盟运动”“七十七国集团”,对美苏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起到了一定的限制作用,维护了世界的整体和平。
冷战结束后,和平与发展更加成为世界的主流趋势,主权国家通过参与国际组织、地区组织实现自身的发展。在这一过程中,新兴市场国家逐渐崛起,形成了发展中国家群体性崛起的趋势,而崛起的新兴市场国家又改变了国际格局,推动国际秩序向着符合世界大多数人口利益、公正合理的方向演进。新兴发展中国家和非西方国家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发挥自身的作用和国际影响力,从而推动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发展。
3.争取主权多于放弃主权。主权国家在现代国际体系中的核心主体地位还表现在争取主权的案例多于放弃主权的案例。在当今世界,整体和平已经成为常态,这为国家争取主权提供了良好的国际环境。现代国家建立的基础是共有的身份认同,这种身份认同表现之一就是民族认同。
20世纪90年代初,苏联、南斯拉夫、捷克斯洛伐克由一个主权国家分裂为多个主权国家。进入21世纪,非洲领土最大的国家——苏丹,也因为民族问题和石油利益分配不均而分裂成苏丹和南苏丹两个主权国家。基于认同问题,一些国家的少数族裔也在谋求独立的主权国家地位,例如英国的苏格兰、缅甸的罗兴亚人、西班牙的加泰罗尼亚和加拿大的魁北克都曾提出过独立的主张,中东的库尔德人也积极争取成为主权国家。一些多民族国家的少数民族尽管也要求独立,但既有的多民族国家是被国际社会认可为拥有独立主权的主权国家,民族分离主义反而损害了国家稳定,威胁主权国家发挥自身应有的功能,影响主权国家的国际地位,因而民族分离主义并不合时宜。基于共同的民族身份而合并成为一个主权国家的案例少之又少,例如德国统一和南北也门统一。许多国家属于同一民族,但统一的可能性较小,例如阿拉伯人,出现一族多国的状况。这也表明,主权认同高于民族认同。由此可见,争取主权的案例要明显多于放弃主权的案例。
非国家行为体随着全球化与区域一体化的发展而发展。全球化尤其是区域一体化一定程度上侵蚀了国家主权,主要表现在国家为了同其他国家展开各层次、各领域的合作,融入全球化而让渡部分主权。全球化提升了非国家行为体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但全球化并未动摇主权国家的核心主体地位,对所有国家来说,国家主权都是最为核心的利益。
1.全球化对主权的侵蚀。在全球化的侵蚀下,主权国家受到削弱,并产生了主权国家“淡化论”“过时论”以及“消亡论”等多种学术观点[16]。全球化对国家主权的侵蚀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点。
其一,全球化侵蚀国家的权力。国家主权的核心内容是拥有能够独立地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权力,但全球化通过塑造主权国家所面临的外部环境,深刻影响国家权力的行使。一方面,就国家的社会治理权力来说,全球化时代,尤其是科技的发展,国家越来越难以控制人口、货物、思想的全球流动,国家的权力边界受到侵蚀。一些非国家行为体,如非政府、非营利社会组织也逐渐发展起来,承担一定的社会功能。大型跨国公司甚至能影响母国以及所在国的政治稳定。市场调节和社会自治侵蚀着国家权力的边界,促使政府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17]。另一方面,全球化也带来了对国家权力的制衡。全球化时代,国家依然面临着安全风险。全球化给国家制衡其他国家扩张自身权力、破坏安全的行为提供了更多的政策选项。
其二,国际组织运行需要国家让渡部分主权。国家通过加入国际组织,降低交易成本,寻求自身发展。而加入国际组织的基础是签订条约,承担一定的义务(2)国家之间也存在就某一议题而缔结条约的现象。对国家来说签署这种条约也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和责任。但本质上,主权国家对这种条约的自由度很高,既可以选择加入,也可以选择不加入,抑或选择加入之后退出,可以说国家具有自主性。。这些国际条约对国家主权存在一定的限制,国家虽有退出国际组织的自由,但也会面临收益下降,甚至退出后仍然受到国际组织的影响。例如,联合国的决策方式是通过投票,投票结果对具体国家和地区将会产生影响。对国家主权让渡要求最高的是区域一体化组织,比如欧盟就是其中非常有代表性的一个。
其三,全球化引起主权观念变化。在全球化的发展过程中,其对主权观念的影响越来越大,尤其体现在主权从绝对到相对的转变以及主权的可分割上。一方面,主权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现代国际体系诞生的标志之一虽是产生了主权国家,但国家一直追求的是绝对主权。随着全球化的发展,绝对主权观逐渐被相对主权观所取代。全球化时代,绝对主权观不仅在学理上站不住脚,而且在现实运作中也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另一方面,主权并不是不可分割的,而是可以分割的。一般而言,主权具有独立性、自主性、排他性的特征,也即主权不可分割、不可转让。但随着全球化与区域一体化的发展,国家为了寻求安全、经济发展而让渡部分主权,主动选择融入全球化与区域一体化,实际上是主权不可分割和不可转让观念的转变。
2.主权与全球化的博弈。全球化的发展,使主权国家面临主权被侵蚀的现状,因此主权与全球化一直在博弈。这一点鲜明地体现在逆全球化思潮与国家对主权的重视中。主权与全球化的博弈不是谁“压倒”谁的问题,而是能否通过实践,创新出主权与全球化的合理互动模式。
全球化发展带来一系列问题,全球化虽然缩小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经济差距,但却使参与全球化的国家国内贫富差距扩大[18],导致一些国家为寻回参与全球化过程中丢失的部分主权,衍生出了民粹主义与贸易保护主义。逆全球化虽然使国家重新夺回了被全球化侵蚀的部分主权,但全球化,尤其是经济全球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和科技进步的必然结果,不是哪些人、哪些国家人为造出来的[8]401,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总体趋势,因此主权与全球化的博弈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将一直存在。
国家对主权的重视,尤其是对独立自主的重视,也使全球化难以完全侵蚀国家主权。例如,新冠疫情暴发后,由于全球化带来的交通便利以及病毒本身传播速度较快的特性,不到半年就使全球绝大多数国家陷于疫情中。在疫情防控中,各国的封城之举凸显出主权国家的地位与作用。这说明,在主权国家与全球化的博弈中,主权国家的地位并未被颠覆。
全球化以及区域一体化一定程度上侵蚀国家主权,但是并未从根本上动摇主权国家的地位,对所有国家来说,国家主权都是最为核心的利益。对国家主权威胁最大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尤其表现在“主权有限论”“人权高于主权”上。
1.“主权有限论”的威胁。二战结束后,一些国家纷纷恢复、获得主权,并实行了社会主义制度。而随着冷战格局的形成,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以苏联为核心形成了社会主义阵营。20世纪60年代,为了协调社会主义阵营的国家政策与苏联的争霸政策相适应,苏联不顾中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反对,提出了“主权有限论”,即社会主义的整体利益高于社会主义主权国家的利益,各社会主义国家的主权是有限的。苏联在其中享有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最高主权。“主权有限论”下,苏联不仅可以控制中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对外政策,而且能够干涉中东欧国家的内部事务。在中东欧国家出现动荡时,苏联有责任与义务进行武装干涉[19]。
“主权有限论”为苏联的强权政治与干涉披上了合法性的外衣,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阵营的团结,破坏了社会主义国家的主权。苏联与中东欧国家虽然面临着实力上的不对称,但中东欧国家一直试图摆脱苏联的控制,争取独立自主的国家主权。
2.“人权高于主权”的谬误。冷战结束后,对国家主权的另一威胁,是西方国家提出的“人权高于主权”。国际社会对人权的重视,始于二战时期德国纳粹对犹太人系统性屠杀的反思。为了杜绝此类事件,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世界人权宣言》以权利清单的方式囊括了一系列人人都有资格享受的权利,意在为世界范围内的人权保障提供一般性的规范依据[20],这成为西方开展人权外交的基础。美国作为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频繁地干涉其他国家的事务。为了解决科索沃战争与伊拉克战争的合法性问题,美西方国家正式提出了“人权高于主权”的概念。“人权高于主权”简单来说就是个人权利与自由优先于国家的主权权威,对人权的尊重与保护构成了主权合法性的道德基础[20]。对人权受到破坏的国家,美西方有权进行干涉。
美西方提出“人权高于主权”只是出于战略考虑,并不意味着它们不重视本国的主权。一方面,“人权高于主权”损害的并非美西方国家的主权,而是美西方所干涉国家的主权。另一方面,美西方国家十分重视自身的国家主权。特朗普政府时期,美国为了维护自身的国家利益频繁退群。作为主权国家,美国在国际制度中所享有的政策自主性是决定其是否退群的根本原因[21]。由此可见,美西方国家提出“人权高于主权”并非出于国际道义,而是出于维护自身利益、护持自身地位的目的。
国家在全球化时代强化主权的行为证明国家仍然珍视主权、维护主权。国家维护主权的行为,也决定了在当前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过程中,主权国家不可逾越。但当前的国际关系仍处于旧式国际关系。旧式国际关系存在许多弊端,表现为一些国家受极端国家主义影响,将自己的主权和利益置于其他国家的利益甚至人类整体利益之上,导致世界各国特别是大国不能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上同心协力,而且还有可能因为大国竞争而导致实然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瓦解。要解决旧式国际关系中出现的弊端,就需要按照一定的原则把主权国家组织起来。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世界各国人民前途所在。”[22]62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于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对应了伙伴关系、安全格局、经济发展、文明交流、生态建设等五个方面。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阐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本要求,即“五个要”时,第一条就是讲国家间关系。“要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坚决摒弃冷战思维和强权政治,走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的国与国交往新路”[23],这条新路实际上就是新型国际关系。其他四个“要”虽然指向包括国家在内的所有人类群体或国际行为体,但国家依然是最为重要的行为体,如果没有国家之间的合作,人类不可能在安全、发展、文明、生态等方面进行有效的合作。正因为如此,习近平在阐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标即“建设五个世界”时,强调的是“各国人民同心协力”[24]。
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五个世界”中,作为政治关系的建设持久和平的世界是最基础的,国家之间的政治关系带有管总的性质[25]。国家之间的政治关系好不好,决定了建设持久和平的世界这一目标最终能否实现。新型国际关系自提出以来,其概念内涵不断丰富,越来越成为中国推动国家之间交往,尤其是大国之间交往的基本遵循。
新型国际关系产生的基础是国与国之间处于整体和平状态。自现代国际体系建立以来,国际社会中的战争数量不断减少,国家年均卷入战争的概率已经出现大幅下降,从威斯特伐利亚条约时期(1648年至1714年)的1/59,降低到21世纪初的1/250[26]。国际体系自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起,就已经进入了一个事实上的大国无战争时代[27]。核武器的巨大的破坏力也使人们认识到,一旦有核大国之间发生战争将是全人类的灾难[28]。尽管地区冲突不断,但仍然被限制在地区之内。因此,当今世界已经形成了整体和平趋势。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指出:“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历史潮流不可阻挡。”[22]60当前世界的整体和平状态,仍然可能会被国家之间,尤其是大国之间的对抗所破坏。要实现世界的持久和平就需要解决国家之间出现的对抗。为此,国家之间的交往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这个原则就是“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
构建新型国际关系能够保障世界的持久和平。当前,世界仍面临着严重的和平赤字。国家之间竞争、对抗与冲突层出不穷。尤其表现为一些国家固守冷战思维、零和博弈,动辄给其他国家贴上“修正主义者”的标签,奉行战略竞争,严重冲击国际合作。在旧式国际关系中,虽然存在合作,但合作很容易被竞争、对抗、冲突颠覆,并且合作的目的不是为了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而是更多地聚焦于获取自身利益。以“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为内涵的新型国际关系与以竞争、对抗、冲突为核心的旧式国际关系相比是质的飞跃。只有国家以“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为内涵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才能保障一个持久和平的世界顺利实现。
基于构建新型国际关系与建设持久和平的世界之间的紧密关系,可以说,“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目标和方向,建设新型国际关系是前提和路径,实质是要走出一条国与国交往的新路,并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开辟道路、创造条件”[9]58。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础工程,而人类命运共同体则是新型国际关系的方向规定[25]。
新型国际关系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础工程不仅在于它是建设持久和平的世界的关键,具有管总的性质,而且还在于新型国际关系是建设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的前提。与建设持久和平的世界不同,其他“四个世界”包括了国家在内的所有人类群体和国际行为体。不过,虽然非国家行为体也参与构建“四个世界”,但国家是最根本的。没有国家之间的合作,没有新型国际关系作为前提,人类很难实现安全、经济、文明、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目标。
1.建设普遍安全的世界。建设普遍安全的世界有两方面的要求。一方面,是各国合作解决国家之间的传统安全问题。国家之间的竞争、对抗、冲突等传统安全问题威胁世界和平,国家之间应合作解决传统安全问题,最终实现一个国家的安全不受其他国家的威胁,一国获得安全的方式不以损害他国安全为代价,避免安全困境。另一方面,是各国合作共同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非传统安全威胁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而外溢出一国,成为各国共同面临的问题。在主权国家时代,解决非传统安全威胁只能依靠主权国家之间的跨境合作[29]。
通过国家之间的合作,坚持共建共享,建设普遍安全的世界,还需要以合作共赢理念为指导。在过去的国际关系中,尽管存在合作,但国家之间的冲突和竞争是主旋律。新型国际关系就是要实现国际关系的转型和质变,以合作共赢为主旋律[25]。以“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为内涵的新型国际关系为建设普遍安全的世界奠定了基础。
2.建设共同繁荣的世界。当今世界面临全球发展赤字。一方面,全球发展总量不足且很不均衡。金融危机发生以来,一些主要发达国家的民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甚嚣尘上,多数发达国家发展缓慢甚至停滞,全球发展总量增长不足[30]。同时,发展中国家发展缓慢,南北矛盾进一步突出。另一方面,新冠疫情进一步加深了全球发展赤字。新冠疫情暴发后,各国为了防控疫情而采取的封城之举,客观上影响了全球之间的贸易往来。新冠疫情进一步迟滞了一些国家对发展所做出的努力[31]。面对全球发展赤字,需要世界各国秉持合作共赢的理念共同努力去解决。
通过合作共赢推动建设一个共同繁荣的世界,即意味着国家之间的关系是基于合作共赢的国际关系,而构建新型国际关系的核心内涵也是合作共赢。因此,构建新型国际关系能够为建设一个共同繁荣的世界提供理念支撑和实践路径。
3.建设开放包容的世界。人类不同文明之间的关系受制于国家间关系。一方面,在当今时代,多数文明都不是政治实体,而是由不同国家构成的。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从属于不同文明的人群也能够组成统一的国家。另一方面,归属不同文明的人群,首要身份认同是国家。从历史上看,文化认同逐渐让位于民族认同而成为主权国家构建的基础,对主权国家来说国家利益是第一位的,而非共同的文化认同。
建设开放包容的世界,离不开新型国际关系。在论述世界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互鉴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各国优秀传统文化在现代化进程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促进各国人民相知相亲,共同推动人类文明发展进步”,进而提出了“全球文明倡议”[32]。全球文明倡议的基础仍然是国家。因此,建设开放包容的世界需要以新型国际关系为前提。
4.建设清洁美丽的世界。地球生态环境的好坏影响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全球生态环境的治理需要世界各国协商。当前全球生态环境却面临着治理赤字,主要表现为公共产品供给不足与地球生态环境客观需要之间的矛盾。一方面,大国竞争与“单边主义”影响全球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的合作,例如,美国特朗普政府时期退出《巴黎协定》。另一方面,一些国家出于自身利益,制造生态灾难,影响全球生态环境治理,例如,日本执意将福岛核电站的核污染水排入太平洋。
地球生态环境治理既需要主权国家之间的合作,更需要主权国家秉持合作共赢原则。一方面,如果国家之间仍处于结盟对抗的旧式国际关系,地球生态环境的保护会被国家之间的对抗所掩盖,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另一方面,即使国家在地球生态环境方面展开合作,但如果仅仅重视自身的利益,而忽视合作共赢,那么地球生态治理仍将呈现碎片化。因此,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要以新型国际关系为前提。没有新型国际关系,合作的达成和效果将会大打折扣。
人类命运共同体虽然把人类视作终极主体,但当前个体的人仍从属于具体的主权国家。本文从主权国家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关系入手,认为无论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生成的现实基础还是构建过程,都有赖于主权国家。主权国家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首要主体。全球化并未影响主权国家的主体地位,而主权国家之间关系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这就需要国家构建以“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为内涵的新型国际关系。新型国际关系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础工程。建设持久和平世界的关键在于新型国际关系,而新型国际关系也为建设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奠定了基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项系统工程,其过程也不可能一帆风顺。因此,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仅需要中国努力推动,还需要其他国家一道奋斗。主权国家之间应通过构建新型国际关系,以全人类共同价值为指导,践行全球安全倡议、全球发展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共同推动实然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过渡到应然的人类命运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