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鹏波
(中共烟台市委党校,山东 烟台 264000)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1)》显示,2020年农业、工业、服务业数字经济渗透率分别为8.9%、21.0%和40.7%,三大产业数字经济渗透水平逐次倍增。当前,随着信息和通信技术从第三产业开始向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渗透,数字经济对传统农业的促进作用日趋强大,将成为传统农业提质增效的新引擎,也是实现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的关键。目前,传统农业在发展中仍然存在着集约化程度不高、要素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难以满足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面对传统农业粗放、低效的发展现状,如何借助“数字经济+现代农业”的模式破解传统农业发展瓶颈,是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亟需探讨的问题,也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应有之义。本文重点研究数字经济赋能传统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逻辑机理,并在剖析烟台市数字经济与农业融合发展现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数字经济赋能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数字经济赋能农业高质量发展最直接的表现是数字技术提高了农业产业生产效率。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大数据、物联网、工业物联网等技术嵌入农业的生产、流通和销售各个环节,改变了传统农业发展的时空约束与信息约束[1],实现了各个生产环节的有机契合和无缝对接。具体而言,首先,打破了农产品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的时空限制。过去,农业生产者往往受到地域限制,农业生产信息相对闭塞,销售渠道单一,运输不便,而数字技术打破了时空限制,通过远程技术指导、便捷的网络平台销售、快速的物流运输等,极大地拓展销售范围,打破了地理空间的约束,显著提高了生产效率。其次,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以往农产品生产者、需求者以及产业其他参与方,不完全掌握对方的相关信息,合作交易往往很难达成。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如农产品溯源技术的发展,农产品信用体系的建设等,使供需双方充分掌握产品相关信息,降低信息搜集时间和成本,使供需双方的利益得到有效保证,促进交易合作高效达成。
数字经济催生了新的产业组织形态——平台经济体,大量农业电商平台的产生对于降低成本、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规模经济具有重要作用[2,3]。一方面,农业电商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的广域性和互通性,汇聚海量数据、信息,通过算法可以精准匹配供给和需求,将供给方与需求方联系起来,实现快速的信息交流和业务交易,降低农业活动的交易成本,全面提高了效率和价值增值空间。另一方面,数字技术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组织模式,传统农业的产业模式为“同质产品小规模生产—少数固定营销渠道”,农产品容易形成大量滞销、库存积压问题。随着电商平台的发展,商家、农民、消费者等主体围绕核心企业或互联网平台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农业生产者、商家不断调整生产要素配置,丰富农产品体系,提高产品品质来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差异化需求,形成“差异化产品订制生产—大量借助互联网分散的营销渠道”的产业模式,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共同创造产业价值。
数字经济的发展打破了传统行业壁垒[4],促使传统农业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过去传统农业与其他产业虽然不是完全隔离的,但关联程度并不高,数字经济打破了传统的产业边界,使传统农业与第二、三产业之间的关联性增强,融合面扩大,形成互动强烈的产业集群,促进产业协同[5]。一方面,促进农业工业化进一步发展,通过利用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提升和改造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促使农业实现规模化、机械化、智能化生产,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物质技术基础,也进一步推动农业产业从低附加值的初级产品向高附加值的精深加工产品转变,促进产业组织间的交易协作,共同创造产业价值。另一方面,在数字经济的发展背景下,农业各领域与服务业融合不断加强,出现了许多新业态、新模式,如“区块链+农业金融”的产生,实质是借助数字技术促进金融、保险、期货等金融业服务传统农业。数字经济极大地降低了产业进入壁垒,拓展了传统农业的业务领域,使传统农业与其他产业的跨界融合实践不断推陈出新,成为质量变革的重要驱动力。
当前,烟台市充分利用数字技术赋能农业全产业链,数字经济与传统农业融合程度不断加深,将数字技术融入到传统农业的生产资料投入、流通贸易、终端消费等关键环节,改变了传统产业原有的业务流程和管理模式,促进传统农业提质增效。
2.1.1 显著提升生产数字化水平
随着数字技术、数字化设备的广泛应用,提高了传统农业生产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提升了生产效率与管理效率。通过制定出台全市数字农业相关建设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农业物联网、数字果园、数字农场、智慧果蔬温室建设、省级智慧农业应用基地等,推动与传统农业相关的信息技术深度应用,促进农业增产增效,比如智慧果蔬温室的建设可以节省90%的人力资源,降低40%以上农资成本投入,降低50%以上能源消耗。同时,总结提炼一批成功的数字农业发展模式和样板案例,形成“试点应用—经验总结—模式推广”的发展路径,赋能特色高效农业发展,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2.1.2 着力拓宽销售流通渠道
通过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利用社交网络媒体拓宽农产品多元化销售流通渠道。比如打造“烟台农品”网上商城,通过网络销售开拓农民致富新渠道;以烟台果业龙头企业及相关品牌农产品企业为依托,搭建烟台苹果、烟台大樱桃及莱阳梨等品牌农产品直播室,开展农产品直播活动等;为宣传烟台苹果、莱阳梨等特色产品,开通京东烟台地标馆。逐渐形成政府牵头、企业带动、农民参与的电商发展模式,进一步拓宽市场营销渠道,凸显“互联网+品牌”效应,扩大农业品牌消费。同时,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促进电商平台、网上商城等规范化运营,优化网络市场环境。
2.1.3 逐步完善服务支撑平台
建设服务支撑平台是农业数字化发展的基础,烟台市积极利用各类政策项目,建设多个数字农业支撑平台,基础设施改善明显,实现农业产业智能化管理。如建设烟台苹果大数据中心、烟台市农业农村工作“一张图”信息化平台、“烟台苹果”APP等,整合各类农业资源要素,实现生产经营和产销信息的共享、分析、应用,有效赋能农业现代化转型发展。其中烟台苹果大数据中心建设50余个功能模块,涵盖苹果的种苗、种植、收购、仓储、加工、运输等环节,全面提升生产标准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及服务便捷化水平,实现烟台苹果全产业链数据融合及转型升级。
虽然烟台市在农业数字化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就,但数字经济与农业产业深度融合仍然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促进数字经济与农业融合发展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保障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农业数字技术创新与应用有待加强,农村仓储、冷链等物流配送体系数字化水平还有待提高;信息基础设施与农村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融合水平不高,数据尚未形成有效的交换、共享、流通机制,掌握数字技术和产业技能的复合型人才缺乏;在数据治理、隐私保护、数字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首先,健全保障有力的推进机制。加强“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建立健全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的协同推进机制,统筹农业数字化转型实施工作,有序推动“数字乡村”建设。其次,加快制定产业融合发展的相关技术研发计划。加强对农业数字化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布局与攻关力度,加强产学研合作方式,逐步建设高质量的农业学科实验室和研发中心,重点支持数字经济与传统农业融合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的模式与经验。第三,完善促进数字经济与传统农业融合发展的配套政策体系。不断推动完善产业、财政、金融、教育等领域配套政策措施,完善加大财政资金对数字农业产业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如设立农业领域创投扶持基金,设立智慧农业发展及数字乡村建设的专项扶持资金,对参与的企业、组织给予资金支持,为数字经济赋能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的财政投入。
推进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销售和流通等环节的集成应用,拓宽农业数字化应用场景。在生产环节,通过综合利用卫星遥感、物联网、大数据、无人机等新兴技术和设施,建立农业智能生产决策控制体系,引导传统农业机械智能化改造提升等,实现绿色生产和节本增效。在销售环节,依托大数据平台,建立农业销售分析决策系统,优化市场信息、政策评估、风险预警等功能,并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宣传和销售品牌农产品,发展众筹农业、订单农业、农产品期货等交易模式。同时,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建设,探索“信用+分级监管”“信用+产品认证”应用等。在流通环节,针对农产品鲜活性、多样性、易损耗等特点,要加快建设符合农产品特点的采后处理、包装储运、冷链运输、搬运装卸等服务体系,建立快速、有效、安全的流通服务系统。
首先,完善大数据通用平台支撑。一体化的大数据平台是数字经济与传统农业深度融合的基础支撑,尽快构建农业产业基础数据体系,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推动数据、信息、服务共建共享共用,打造融合发展的“数据中枢”,为产业从业者利用公共数据提供一体化、智能化服务。其次,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基础设施是全面推进农业产业数字化、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根据农村原有信息基础设施条件,促进传统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有计划有步骤开展新型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实施“宽带乡村”工程、乡村物联网建设等,提高农村网络接入速率与能力,夯实数字农业基础。第三,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完善数字化、信息化和网络安全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农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远程教育等方式,加大对传统农业从业者的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对数字技术认识和应用能力。同时,加快培育或引进农业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团队,为数字经济实现较快发展提供高素质人才保障。
首先,建立全方位精细化管理体系。逐步建立由政府主管部门主导、产业从业人员参与、专业技术人员支撑的管理体系,增强对新技术或新应用监管的反应速度和执行力度,除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针对新问题还需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并加强与行业专家的交流与合作,制定数字化新规则,优化数字化治理的效率和质量。第二,加强网络空间治理。数字平台具有垄断优势,产生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等问题,破坏了交易的公平性,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需要对电商平台、运营商掌握的个人信息及数据进行严格的审查,完善个人信息和数据收集、处理、使用的相关规章制度,减少数字经济发展中产生的关于隐私问题、安全伦理问题及公平问题的争议。第三,增强专业化安全防范能力。数据、信息安全是数字经济和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保障,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对数据实施分级分类保护,建立容灾备份、安全评价、日常巡检等数据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推动建立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网络安全和技术防护,提高安全防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