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情感培育的执行风险和运作理路

2023-04-17 20:17:50廖小红董一冰
学术交流 2023年11期
关键词:社会保障效能优势

廖小红,董一冰

(1.华东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0241;2.牡丹江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黑龙江 牡丹江 157011)

农村社会保障是指“为改善和提高全体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由国家依法建立、政府主导的各种具有经济福利性的农民生活保障性制度措施系统”[1]。70多年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特别是在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中,彰显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农民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显著优势。从2013年到2021年,我国“累计改造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10.8万所”,“20多万名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家庭辍学学生全部返校就读”。[2]2022年,“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达到3 278万人。全国组织农民工参加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717万人次,培训脱贫人口及脱贫家庭子女128万人次”[3],“全国纳入监测范围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各项医保综合帮扶政策惠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医1.45亿人次”[4]。截至2021年,“累计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房8 000多万套,帮助2亿多困难群众改善住房条件”[5]。2021年,“以农村低收入残疾人为重点,持续组织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850.8万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177万残疾人得到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6]。2022年,“全年支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477.1亿元”[7]。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并继续提出“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农民富不富关乎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强有力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兜底性制度安排。制度优势需在制度有效运行并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的过程中彰显。而情感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关键力量,故无论是坚守党的初心使命、建设服务型政府,还是构建民心政治,都要求我们注重情感培育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过程中的作用。但治理主体更多地关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本身的构建和完善,倚重刚性治理模式,相对忽略了情感工具运用和农民群体情感需求,致使治理主体和农民群体都不能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运行中充分产生对于制度信任、国家支持、执政党认同的情感能量。综上,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过程中的情感培育可以理解为:治理主体作为情感培育的原发主导力量,依托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机制,运用情感策略,在已有的情感禀赋和情感资源基础上开展强化积极情感、弱化消极情感的实践活动,以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更好地与农民群体建立紧密关系,从而实现“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这一目标。

一、文献回顾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的制度优势。如何将这种制度优势转化为创造稳定社会环境、实现共建共享农村社会的治理效能,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理论命题和实践命题。随着乡村振兴的深入发展,学术界广泛关注和研究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向社会治理效能转化的议题,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四方面:第一,转化的理论支撑。通过梳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总结其所取得的成就来分析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结构和层次(杨斌、徐敬凯2014),不难发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同样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内在属性、结构、动能、力量等方面的优越性(邹章华、王英2020),这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要条件。同时,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而适应农村城市化进程(程亚萍2014),治理主体也不断释放制度优势,学者由此挖掘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蕴含的政党理论内涵(陈朋2022)、群众路线内涵(何得桂、李想2022)、政策议程设置内涵(汪家焰2023),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构建了比较完整的理论框架。第二,转化的逻辑阐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蕴藏的治理效能可从多个维度上进行分析,例如时代背景、根本遵循、深刻内涵、价值导向、思路布局等(韩利平、祝辉2019)。制度目标实现的有效性、实施成本的低廉性、整体的协调性、负面效应的最低性、配套制度的简易性、实施效果的可接受性、运行的可操作性等优势特点(江必新、马世媛2021)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内生逻辑。此外,新时代党和国家提出的社会治理目标推动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体现出制度优势与社会治理效能的双向性和辩证统一性(董一冰、廖小红2021)。例如,产业结构的调整,城乡一体化的推进,精准扶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完成和新农村建设的发展,以及根据农村不同的具体实际而定的农业发展导向性、农村综合发展导向型、农村劳动力转移导向性等微观治理目标,乃至经济全球化趋势,都推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创新发展(潘光辉2008,李迎生2013,桂晓红2017,刘玉安、徐琪新2020),以实现良制、善治。第三,转化的困境分析。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的困境主要体现为两者发展不平衡的矛盾以及转化媒介的局限性。从制度本身来讲,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仍然存在过度“碎片化”问题(张车伟、张士斌2010),导致制度优势在短期内难以积聚,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不匹配。同时,制度运行机制有待成熟固化,与政策试点预期值之间存在较大差距,效能验证反馈功能不足,难以适应制度执行可视化目标(刘海军2022)。在追求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治理背景下,我国农民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弱势地位已经成为严重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焦点问题(王治荃2012),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运行情况不理想(刘玉玺2010)。作为转化媒介的基层治理主体也还存在着人员配置不合理、治理认知不足、制度资源运用不充分、治理模式创新不足等“中梗阻”问题(卢艳齐2021),亟待破解。同时,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所需要的法律制度基础和法治体系保障也不足,尤其是立法不足的缺陷(王柯瑾2012,项贤国2014)亟待弥补。第四,转化的路径探索。学者充分认识和高度重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大意义(李景治2020),进而确证坚持党的领导、提高制度优势赋能、营造持久稳定社会环境、推动多元民生政治参与、构建科学的权力运行系统(张明军、杨帆2020)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的重要实现途径,例如:医疗制度的改革确保医疗保障功能的实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胡静林2020);干部驻村帮扶制度的动态调整与梯度跟进(钟海2022)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过程中起着积极作用;农村社会保障的专门立法为实现农村社会保障的稳定性、连续性和确定性提供重要保证(孙晓芙2012,汪晓华2014)。

除了转化的理论支撑、逻辑阐述、困境分析、路径探索,不少学者还看到了制度理性、技术理性背后的情感维度(王宏2011,刘玉珍2019,徐立娟2022),提出社会治理中以情绪安抚和心灵慰藉为目标的制度化或非制度化情感回应的重要价值(何雪松2016)。从治理对象、治理手段两个维度理解情感(汪新建,姜鹤2020)是目前学术界的主流研究方向。其一,把情感作为治理对象来看,重视从情感角度去理解基层治理格局(包涵川2021),提出“情感表达—情感慰藉”的治理机制(程军2019)、“以理驭情”“以情治情”的治理框架(卫小将2019)等情感培育途径。其二,把情感作为治理手段来看,强调我们应该尊重人的多方面需求(刘炳辉、郭晓琳2018),主要通过送温暖、树典型等良性社会互动(王雨磊2018,向德平、向凯2020)进行情感培育,达到弥合情感嫌隙,重构政府、社会与公众的情感关系(罗敏2020)的治理目标。除此之外,也有部分学者从理论视角看到了维系乡村社会稳定的情感要素(杨慧、吕哲臻2022)和以“农村出身”为核心要素的复杂情感结构(程猛2018),或从实践视角看到了情感式协商新模式对农村基层治理中原有规范、制度和技术方面刻板印象的突破(侣传振2021)以及人际信任这一情感要素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积极影响,例如唤醒农村居民生态情感而间接促进他们的节能行为(滕玉华等2022)。农村弱势群体面临的情感交流缺失之困境,恰恰体现了情感再生产过程(文军、高艺多2017)对于构建“缘情共同体”(易艳阳,周沛2020)的潜在功能。虽然情感培育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提供了新的路径,但在具体的实践中,治理主体更多是以政府支持、社区服务、学校教育、家庭支持、法律保障、自我适应等系统的刚性制度策略来破解治理对象情感需求和精神需求的困境(王雪峤2015,苏珂、李付星、李月恩2018,张宇欣、崔迪、雷璐瑜2022),或者仅仅依靠自身在实践工作中语调、表情、动作和手势等方面的“情感素质”(席云玲2007)进行情感培育,尚未挖掘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过程中情感培育的关键效用。

二、转化逻辑:情感培育的基本意涵

情感是一种复杂的人类主观体验,通常可以分为积极、消极和中性三种类型。情感作为一种观念形式的存在,其作用是通过人在现实社会中的实践活动而显现的。与西方社会结构相比,“中国社会总体上还是以情为本的社会”[8],尤其农村社会更是具有丰富的情感资源。情感培育正是一种对情感资源进行有目的的干预的情感手段,它注重积极情感的引领和消极情感的疏解,从而充分发挥情感的力量来促进社会发展。因此,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过程中情感培育的运作逻辑可以理解为:情感培育的关键并不只是技术层面的简单应用,更是在科学认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所蕴含的情感培育因素的基础上,与制度内核、治理方式以及治理价值有机结合,从而强化社会治理的情感效应,促使多层级、多主体之间产生积极的情感能量,实现党群之间的紧密联系,推动治理效能的充分发挥。

(一)内在逻辑: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蕴含情感培育因素

农村社会是一个情感交往极其丰富的场域。从原始社会到封建社会再到现代社会的历史维度看,农村社会人际联结都是通过情感运用来铸造的。一是社会关系的情感联结。我国农村地区多以一个或者多个同姓家族聚居为主,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主要靠亲情和伦理道德来维系。这是农村社会重要的社会组织形式,对农村社会的发展和稳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二是劳动方式的情感联结。我国农村地区以农业生产为主,同一区域不同土地的优势和特点可据以划分农业、林业、渔业、手工业以及服务业等不同劳动方式。这种通过各种劳动方式和相互关系形成的联结增强了农村居民之间的协作和交流,使他们碰撞出情感,进而提高生产效率,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三是传统文化的情感联结。农村地区形成了文化传承及交流的各种规则和观念,包括祭祀、礼仪、家庭观念、宗教信仰等,农村社会的行动逻辑主要由这些非正式制度主导。其中,在两千多年儒家思想文化长期影响之下形成的传统风俗习惯,以及随着时代发展而形成的村规民约等,都影响着农村社会主体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

“情感是一种古老的适应”[9]6,不仅可在现实的个人中存在,也可在制度中体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依照法律规定,对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因意外事件而在生活上发生困难的农民提供保障性救济和帮助的制度。从保障对象来看,“丧失劳动力”“困难”“救济和帮助”等关键词给了他们“弱势群体”属性,换言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本身就是为了满足农村弱势群体的生存需求和发展需求而设计的,它包括养老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以及教育保障、住房保障等其他福利制度。2022年末,“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4 952万人,增加155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98 328万人”,“3 349万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435万人享受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全年临时救助1 083万人次”。[10]从以上数据中可以看出,公正性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情感力的重要来源。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已经取得的成就包括对积极情感的唤醒和对消极情感的管理及消除。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农村社会的安全网和稳定器。党和国家“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11],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制度,加大资金投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让越来越多的农民享受到基本的社会保障。根据玛格达·阿诺德提出的情感认知取向理论,我国农村积极情感的唤醒可以理解为广大农民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框架的有效整合、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推进、多层次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市场化运行等制度优势中体会到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其根本依托在于党和国家为维护农村社会公平、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而农村现存的民生保障短板和社会治理弱项则具有潜在的害处,会干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的转化,进而唤醒消极情感,“消极情感则会暗中破坏目标定向行为”[12]。不断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价值理念是管理及消除治理对象消极情感的关键。

(二)外在逻辑:情感培育是转化治理效能的重要方式

农村社会情感培育是一种动机力量的培育,不仅对政策实施具有正面作用,还能够以增强制度信任感的方式推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情感是一种内在动力能量,能够提供强大的行为内驱力。关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过程中的情感培育,首要任务是关注广大农民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信任感。广大农民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信任感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他们对制度的接受度、遵守度、参与度以及农村社会的凝聚力,进而影响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效果和社会治理效能的发挥。这与兰德尔·柯林斯提出的“情感能量可以使人们热情高涨或一落千丈,从而导致人们踊跃地参与活动或退避三舍”[9]63一语的理论旨趣相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体现了制度的优势,也强化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情感共鸣。农村社会情感培育中制度信任感的培育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要基础。

刚柔并济的治理方式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过程中的情感体验提供了治理范式。刚柔并济强调的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刚性执行与柔性运行的相互配合。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刚性执行方面,针对养老、医疗、失地农民、农民工、城乡一体化发展等问题,不但有宪法当中的根本规定,而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等法律法规的保障,还有《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来加以落实,确保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性和公正性。实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向社会治理效能的转化,不仅有赖于刚性的制度,更重要的是制度的柔性运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是直接与个体相联系的,旨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在柔性运行方面,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需要考虑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和利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避免出现制度运行中的教条主义。同时,制度制定者和实施者需要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灵活性以及情感体验能力,这是弱势群体情感关怀的内在要求,也与“德治滋养法治、涵养自治,让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13]的“三治融合”乡村治理思路契合。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寻求真理性与价值性的情感张力,就必须以尊重和满足农村弱势群体的发展需要为基点,正确认识和把握固有的制度柔性运行规律,而这种“情感黏合”的作用更利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14],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三)价值逻辑:情感培育是密切党群关系的重要纽带

白居易《与元九书》云:“感人心者,莫先乎情。”人心是最大的政治,而“情感治理是人心政治的独特形态”[15]。“任何政党都是一定阶级的政治组织”[16],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并为之而不懈奋斗。如同其他社会关系一样,中国共产党的党群关系是党与人民群众两个主体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状态,蕴含着情感因素。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依托于人民、服务于人民的政党,从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到追求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共同富裕,一直在“改善农民生活”“促进公平分配”中密切党群关系,充满对人民群众的热爱之情——这是一个“经常同群众保持真正的联系的党”[17]应有的情感表现。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来看,以人民为中心的治国理念是情感培育的根本前提。毛泽东曾把党群关系比作种子和土地、鱼和水、朋友和朋友、学生和老师,这些比喻无不凸显出党和人民之间密不可分、相互依存的感情。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也是情感培育的直接对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与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18]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高度重视对人民权益的保障,尤其是对广大农民权益的保障,始终贯彻群众路线,这也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

积极的党群关系可以推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在革命时期,党认识到农民阶级是工人阶级革命事业的同盟军,坚持重视农民阶级的利益,团结广大农民,使农民有了反帝反封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感。在这种使命感的推动下,我国完成了对个体农业、农村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取得了阶段性的农村民生建设成果。改革开放以来,党始终以改革巩固农业基础、补齐三农短板、消除农村绝对贫困、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质量,不断巩固和发展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基层党组织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让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农民,实现了精准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传递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过程中的“舟水浓情”。同时,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党组织延伸,以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农民群众信赖的执政党,增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过程中群众对党这个政治核心的认同感。

三、转化困境:情感培育的执行风险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情感系统受到经济理性和技术理性的双重严重冲击,容易遭遇情感泛化、异化、弱化等多重执行风险,例如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治理价值在传统与现代的赓续中出现脱嵌。同时,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本身所具有的情本体、感性、情理等情感优势因缺乏常态化和制度化的体系而逐渐走向异化。在注重效率的科层运作体系内部,治理主体的情感培育在一定程度上被压制,导致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在转化为治理效能的过程中容易遭遇“理性裹挟”,直接弱化了情感表达。

(一)情感泛化——情感培育的治理价值脱嵌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彰显出的“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优势和发挥出来的社会治理效能是影响情感培育的重要因素。“情感的激活、表达和使用受到社会情感文化的高度限制”[9]235。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目的从保障广大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发展到满足广大农民的美好生活需要,丰富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目标和价值取向。情感培育就是依托这种对农民人性尊严的保护以及对农民基本人权的保障,实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情感治理目标。但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过程中的情感培育也面临着挑战。从制度优势层面看,治理主体理论水平不足,导致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实际呈现的价值表现与应该体现的价值初衷脱节。这种脱节主要表现为治理主体对制度所表达的治理价值麻木、无感知,无法给情感培育提供价值输入,抑或缺乏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的价值认同,诱发治理主体的集体情感淡漠、农村受保障对象的情感需求被遮蔽等情感培育困境。从治理实践层面看,理性成为当下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主流行动选择。多数地区的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侧重于制度和技术的机械落实,存在热情减退、应付交差的现象。尤其是前几年,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艰巨性、扶贫标准强制性、打赢脱贫攻坚战紧迫性的压力下,面对农村养老危机、农村医疗水平低、失地农民矛盾突出、农民工保障困难、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进展缓慢等“难啃的骨头”,情感培育的时间和空间大受限制,制度优势带来的情感能量难以激发。

(二)情感异化——情感培育常态化、制度化水平不足

情感是把人们联系在一起的最佳“黏合剂”,但也“能够导致人与人彼此疏离,动员人们打破社会结构,挑战社会传统”[9]1。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过程中形成积极健康的情感关系,有利于广大农民对制度保持良好的情感期待,也有利于农村社会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但情感培育超出某个限度,会分裂出自己的对立面,形成外在的异己力量,这就是哲学上所说的情感异化。用马克思的异化观念来解释,就是情感培育被商品化,导致情感培育本身、情感培育过程以及人的异化,最终呈现出来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更多地围绕利益而展开,情感培育及其目的笼罩了利益的面纱,具体表现为农村熟人社会的失序。从农民群众的角度看,攀关系、走后门成为解决问题的首要选择,很多治理主体为了维护努力建立起来的情感关系,陷入人情与规则无法兼顾的困境。从治理主体的角度看,情感培育的平台供给、作用机制和制度规范的不足,以及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运行中人文关怀的缺失或者情感慰藉的低层次和脆弱性,导致治理主体和治理对象都无法在情感培育过程中获得应有的情感能量,进而导致“人情凌驾于规范之上”的治理问题,使情感培育变成追求物质和地位的载体。这样,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过程就会遭遇情感异化的风险,曲折而反复地表现为缺失与泛滥矛盾并存的异化现象。

(三)情感弱化——科层体制对治理主体情感培育影响

农村基层治理主体是推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中坚力量,他们是否具备情感能力,以及其情感能力的强弱,决定着农村社会治理主体能否为实现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目标而合力采取行动,能否保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社会治理实践中的实际执行度、任务完成度和目标实现度。但在实际工作中,受制于科层体制的影响,大多数基层治理主体面临着情感培育的难题。一是情感培育能力有限的困难。韦伯承认行动具有理性和感性,两者并不是完全矛盾对立的。但大部分治理主体受制于层级压力和绩效考核,忙于项目等工作,没有精力与农民进行情感交流,最后形成“坐等群众上门,机械提供服务”的局面,这也正是科层体制体现的“从职务处理中排除爱、憎等等一切纯个人的感情因素,以及无法计算的、非理性的感情因素”[19]之弊端。同时,大多数治理主体情感培育的经验不足,以实现组织效率化为最高原则,倾向于分解任务和处理自上而下的指令,无法实现情感转译,这就导致其处理自下而上的信息时造成大量的超载或阻塞。二是情感培育空间不足的困境。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一套保障农村弱势群体的方法论范本,在释放制度优势并转化为治理效能的过程中保证了程序合法性和程序合理性。当情感培育置于其中时,为了达成政策目标,情感培育的评价被过度量化,自主情感随之丧失。同时,情感培育是一种耗时长、见效慢的方式,很多领导干部不重视基层治理主体的情感劳动,导致治理主体的情感资源缺乏可持续能力,与情感培育目标背道而驰。

四、转化路径:情感培育的运作理路

情感培育是一门艺术,也是一门学问、一种能力。为了防范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过程中情感培育的执行风险,需要把美好的治理价值有效地具体化,把理想的治理机制有效地常态化,把专业的治理主体有效地情感化,建立稳定长久的情感联结,形成健康强大的情感认同,使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所具有的应然情感优势转化为现实的情感治理效果。

(一)治理价值的情感驾驭: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情感治理效能

“以人民为中心”就是一种国家治理观[20]。针对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过程中存在的情感培育理念淡薄、实践情感价值不突出等问题,需要着力挖掘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以人民为中心”的情感基因,培育治理主体与保障制度之间的情感共鸣、与保障对象之间的情感联结,增强制度的情感力和仁爱力,从而为执政为民的情感效能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首先,确立情感培育的归属。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蕴含的价值取向和持有的根本立场。情感培育要求对农民群众有真挚的情感,把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和行动逻辑贯穿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全过程。为了增强情感培育的理念意识,需要站在理论内涵研究的原点,认识到“人民”的丰富内涵,把“人民”纳入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理念和实践之中。其次,增强情感培育的驱动。广大农民的切身体会和评价是情感培育的重要驱动。要为农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提高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始终把增进民生福祉、尊重民意民心贯穿在全部工作之中,最终呈现出执政为民的情感效能,这也是确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标准之一。最后,注重情感培育的认同。要依靠“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最大限度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显著优势”的认知,发挥政治教化、秩序整合、人心凝聚、情感渲染等作用,让农民对自身全面发展充满自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21]。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者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情感指归,聚焦乡村振兴战略任务,贴近农民需求,持续做好农村发展托底工作,发展多支柱、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全面体现情感规则的要求,确保农民获得有效的社会保障,增强执政为民的情感效能。

(二)治理机制的情感建设:强化群体情绪正向渲染的情感治理效能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经过70多年的曲折发展,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运行优势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不断释放出积极的情感能量。尽管理性与情感一直被视为相互排斥的两个方面,但是两者对决策而言都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着力应对和解决国家快速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大量农村民生问题,在我国农村社会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展现出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显著制度优势,极大地保障了广大农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社会治理方式与民生状态紧密相关,积极的农村社会治理实践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的生动体现,彰显了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善于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而使社会始终充满生机活力的治理效能。

建设具有激活、选择、评价和预测功能的情感治理机制、治理平台和治理监督体系,汇聚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所释放出来的多个情感能量点,有助于治理主体按照现实需求展开相应的农村社会保障主张、农村社会保障策略和农村社会保障实践。一是在应用价值方面,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过程中的情感培育着眼于乡情价值回归的考量。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为农民制定的,要“多听群众意见,照顾农民感受”[22]。在具体治理实践中,要对情感培育加以疏导和治理,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立情,以“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方法养情,营造清朗健康的情感培育空间。这既是一个创新性的社会价值正向渲染引导问题,也是治国理政、定国安邦的一件大事。二是在组织设计方面,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过程中的情感培育着力于农村情感培育网络的建设。一方面以自治增活力,发挥村民委员会作用,以群防群治的力量解决农村弱势群体保障问题和情感联结问题,用农民自己的语言和行动形成群体性正向情感渲染;另一方面以德治扬正气,弘扬崇德向善、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传统美德,进一步培育和涵养淳朴民风,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三是在行为机制方面,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过程中的情感培育聚焦于情感联结、情感重塑、情感认同等“工程”的优化。要建立多渠道情感联结方式,如在日常工作中更加积极、持续地向农民群众投入正向情感,搭建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能够增进相互了解和情感共享的线上线下平台。同时,对“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对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特困人员等人群的关爱服务”[14]的“道德模范”“最美邻里”“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等代表性人物予以宣传,树立典型,发挥道德楷模的示范引领作用,赋能群体正向情绪渲染。此外,在情感培育过程中加强对治理主体行为的监督,彰显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情感力和仁爱力,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制度认同感。

(三)治理主体的情感运用:强化高效动员的情感治理效能

党的领导制度是一个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具有显著的组织优势。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不断健全和落实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筑牢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社会治理格局,创新治理模式,调动各方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衡量一个国家的制度是否成功、是否优越,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看其在重大风险挑战面前,能不能号令四面、组织八方共同应对。”[23]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贯彻落实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力量,能够把党治国理政的思想理念、有效化解矛盾的方法论、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经验等凝聚起来,转化为高效动员的情感治理效能,并递移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中,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提供情感培育的空间。

针对目前农村社会保障治理主体情感能力不足和情感培育空间有限的问题,应当加强农村社会保障治理主体的情感能力培育,同时营造积极的情感培育空间。一是治理主体通过有目的的学习来提升自己的情感治理认识和情感治理能力,例如阅读情感治理的专业书籍,深刻认识情感治理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推动作用,与广大农民建立稳定的情感联结。同时,增加有关情感能力的培训和指导,让治理主体学习成功的情感培育案例,听取专家意见,主动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情感技术,反思工作方式,总结经验,以治理主体自身情感培育破解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情感行动困境。二是重塑农村社会保障治理结构中的情感培育空间。涂尔干认为仪式是积极情绪唤醒的开端。重塑农村社会保障治理结构中的情感培育空间要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共同富裕的人文情怀复归来重塑情感培育场域。在提高治理主体理性能力的同时,要重视制度内蕴的情感因素对治理主体的情感影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治理队伍,明确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主体情感运用原则,明确“实现农民全面发展”的治理主体情感运用目标。三是要重视治理主体的情感劳动。比如治理主体进行情感劳动时,要准确分析农民的情感反馈和情感获得,经过大量的实地走访调查,才能进行判断和决策。因此,无论是在顶层设计还是在过程监督中,都应留有情感作用的空间,高度重视情感沟通和共享,这是提升情感联结持续性的重要途径。四是要以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共同理想、实现乡村振兴的情感资源整合来提升农村治理效能。要从制度上保障治理主体的情感运用。要立足情感治理制度的顶层设计,尤其是要强调情感治理主体的情感运用,确保治理主体在处理各种复杂关系时有标准范本。例如,要建立情感培育的基础机制、考核机制、激励机制,用明晰的程序和规则来鼓励和指导“情感培育融入治理”。同时,要从制度上监督治理主体的情感运用。要完善情感培育的内部管理机制,建立情感培育的过程监控系统,及时检查发现、分析改进情感培育运行过程中的缺陷,切实避免情感异化现象。此外,不仅要充分关注情感培育对象的情感变化,也要高度重视情感培育主体的情感变化。例如,可通过建立情感沟通对话机制、提供定期情感评估、打造配套基础设施情感公共空间、开展文化建设等方式来应对情感培育主体职业倦怠、价值感低等消极情绪的产生,保障情感培育主体实现积极的情感转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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