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君麒 中铁九局集团工程检测试验有限公司
大商务管理是在传统成本管理的基础上,加强对经营开发、项目绩效、成本控制、确权与结算、考核与激励等各个环节的渗透管理,实现最优承包、精细管理、精细计算、充分收益的目标,赢得市场和业主的认可,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要建立大商务管理体系,就必须渗透和协调从集团公司到基层项目部的所有管理层次和环节,以实现业务开发、合同管理、项目规划、组织模式、施工组织方案、设计优化、分包供货、工程承包、成本收入、财税、确权结算、业绩考核等业务管理的综合集成,突出了成本效益主线,并创建一个包含所有员工、所有要素、所有流程和所有管理环节的大型企业管理系统。大型建筑企业往往都是国有老牌企业,上下游企业间资金结算,资金融通的方式不断发展,风险防控也变得至关重要,通过内部金融企业或股份公司清算中心筹集债务性资金的行为,包括内部调剂、非卖断保理、不出表资产证券化、供应链融资等。多种融资方式和金融资源的选择,让传统意义上的融资方式捉襟见肘,大商务体系背景下建筑企业从各商业银行和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获取各类授信资源成为不二选择。核心企业在产业供应链中起着关键作用,特别是在多家核心企业或与多家优质企业共同合作的情况背景下,反向保理机制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是新型融资模式,其融资成本大大低于传统商业银行的纯正向型保理。因此,有效地推动中小企业反向保理资产证券化的模式下业务的健康发展,完善其风险的管理补偿机制,将进一步地丰富现代供应链金融发展,促进广大中小企业进行转型发展升级,积累自身竞争发展优势。
供应链金融一般是指公司基于供应链与相关上下游生产企业存在的某种真实商业交易关系背景所形成的“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关系开展的一系列相关金融业务。供应链金融又包括资产端供应链金融和负债端供应链金融。资产端供应链金融通常是指资产转移方基于“应收款”(包括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等)之间的无追索权保理、出表型资产证券化等资产转让行为。负债端供应链金融一般是指以负债方间“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等)为基础,占用银行授信或提供信用增级或其他企业权利确认的反向保理、云链金融等约定到期付款的方式。由于中小企业资本实力相对较弱,固定资产投入较少,抵押物价值一般偏低,经常需要融资。随着上下游产业链相关产业集群优势的迅速形成和规模化扩张,缓解国内中小企业多渠道融资服务需求的供应链金融应运而生。供应链金融是指产业链成员企业可以通过相关业务开展合作来增加双方信用与资金支持,获得银行直接融资服务。企业双方在各个环节之间都有长期业务合作关系,可以同时从供应链管理的角度考虑引入外部资金。“N+1”中小企业金融供应链平台是整个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技术核心,具有行业较高程度的交易信用水平和综合偿付能力。通过真实可信的上下游商业诚信,龙头企业自身的商业信用逐渐转化为整个中小企业的商业信用,为广大中小企业快速融资开辟了新发展的融资途径。中国经济领域的一个主要问题是资产流动性较缓慢[1],尤其是非流动资产。资产证券化就是指公司通过产品结构重组设计、信用增级、重组调整其内在风险收益,将企业某些的基础资产重新组合投资起来,在这个新资产组基础上重新发行的资产重组支持计划证券,以实现达到股票新一轮公开销售和重新流通融资的目标[2]。资产证券化发展的主要前提是它能够实现在预期未来可以产生较为稳定合理的现金流。其作为基础资产还应尽量具有优质债权资产组合的一般特点,便于融资。信用增级将是加速推动信用资产证券化落地的两个关键影响因素。首先,对于大型企业集团来说,不仅自身存量资产得到有效的集中盘活,而且自身在集中盘活资产的同时,融资成本也将得到进一步的降低。反向保理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与客户申请向银行贷款前的综合信用指标评定、财务风险审批、抵押与质押担保贷款成本和银行利率压力分析相比,资产证券化模式更便捷,容易操作实现,利率水平更低,企业资本结构都将由此得到全面优化。目前,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大多数不利条件都是不可抗力的风险事件[3],实际违约情况较少,降低了财务风险。
商业债权保理贷款主要用途是银行为了便于将对中小企业在经营中持有的一些重要核心企业债权的一些应收账款资产,转移销售抵押给一些专业保理服务公司,形成的保理化融资,保理公司就可以通过利用应收账款等债权资源作为银行基础资产,将融资项目转化为针对公司资金需求专项企业资产债权收购贷款支持服务计划,即为企业资产证券化。当上一笔的应收账款未全部进行到期资金兑付安排时,核心企业凭借自身能力或核心企业的直接资产作为债务人信用担保进行融资向支持投资基金专项计划一次性到期偿还付款,并承诺向社会所有债券投资者一次到期偿还兑现的贷款本金保证按期支付利息,从而可以形成的另一种相对比较成熟新经济类型企业的核心企业债券融资担保新模式。保理产品企业做资产证券化贷款业务中通常是更加地倾向于选择采用反向抵押型保理。第一,反向保理贷款产品中的产品实际可融资的成本也往往都较传统贷款类产品低。从对于一般的商业银行贷款情况的综合分析研究角度上来看,由于目前产业链及下游企业规模通常都是较小,对这些下游供应商之间其他各种社会信用因素我们远缺乏进行一个比较全面详细准确的市场信息,我们暂时先只从这些上下游相关供应商企业之间关系的市场信用角度出发去重新去评估分析这种信用状况。因此,融资的资金成本又很往往可能是过高,供应商也有可能会被迫要求提高一些产品成本费用和其他技术及服务的费用的,这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核心企业通常会是行业内中知名的龙头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较高的银行信贷额度,这使得投资者更容易信任,较好地吸收社会资本。第二,反向保理业务与资产证券化业务可能同样面临着同一主要独立债务人。在这整个业务供应链循环中,核心企业很可能发挥着对其市场主导作用,许多供应商也已逐渐与一些其他主要核心企业伙伴之间也建立起了长期业务合作关系。多个主要独立的债权人会共同地将他们视同一独立主要的债务人所形成的单一的应收账款和债权转让给保理公司。无论基于企业信用资产质量评估、风险资产的控制评估还是基于长期应收账款进行风险管理跟踪,在实践中往往也都可以证明比一般正向抵押保理模式更透明和清晰,更大范围有利于为公司持续节约各种风险成本。各单位财务部负责核查所属项目开展的负债端供应链金融业务总量,开展负债端供应链金融所筹集的资金与其他各种资金供应之和,再加上项目业主拨付的资金,其总量在任何时点上不得超过该项目责任成本数。各单位财务部门也必须应对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产品及时进行规范化核算管理,明确结算产品集中到期资金交付截止时间要求标准和累计偿付到期金额,提前或者及时地安排银行结算客户资金头寸,避免企业面临金融产品集中到期无法结算及支付失败等风险。第三,反向资产保理这样的资产证券化发行形式大大促进或加快推进了资产市场风险得以有效分散转移。在正向保理等业务情况模式条件下,应收账款银行也具有优先的追索权,即买方银行如果在到期核心企业产品上未能支付所有相应的账款金额,银行需要同时考虑并对该应收款卖方行使优先追索权。中小企业供应链管理在核心企业及与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模式中则又往往总是要处于某种相对的弱势方的劣势地位。中小企业供应商应承担负起项目生产初期的全部早期原材料成本支付和项目产品批量供应及前期生产的各项后续营运资金,在整个供应链到期无法完成支付之前,不能全部按时如期收到属于上述核心企业供货商所有的所有供货付款。即使企业在采取供应链和资产证券化贷款等新型融资模式下,供应链信用交易环节中企业可能未来仍有依然将存在向供应商所支付贷款资金在到期后可能无法保证按期及时兑现的违约性风险,中小企业可能面临处境更加被动。然而,反向保理业务产品出现的特定市场情况条件下,商业银行暂时不会对这些优质中小企业资产行使风险追索权。反向保理工具相对其他资产证券化等融资类工具市场的利率总体风险水平仍较同期商业银行低。事实上,这也恰恰也是银行要怎样将这种风险水平转移给其他公司。银行间甚至也可以灵活选择金融机构通过依法进行抵押资产价格风险评估、核心企业信用状况及评级体系审核评价等灵活有效处置方式以进一步全面加强其自身信贷风险综合管理的控制,减少不良贷款业务事件的发生。被国内市场投资者接受量最大的仍然是我国各类重点政策性银行、国有和重点商业银行及其改革中和正在重组和上市改造中组建的部分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不占用融资预算,只需报备。第四,反向供应链融资保理业务与供应链资产证券化模式结合将有利于相关各方获得双赢。对于各类原材料供应商企业、核心企业、银行金融机构等甚至包括各类直接投资者客户主体来说,反向保理措施比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实现更具有可能有利于促进他们更加扬长避短,充分发挥供应链金融方面企业的整体竞争比较优势,降低对核心企业造成直接债务融资成本损失风险和间接投资者客户过度集中投资风险所致的资金组合风险。它不仅意味着企业可以在短期内大幅度地降低在上游和供应商环节之间进行融资活动成本,延长核心企业供应链融资业务的整个资金支付和流程周期,从而更加有助于在中国的市场平台层面上的企业投资者找到在未来有更多的新价值的资本项目和运营服务投资合作机会,而且银行资本未来或许还会完全开放可以继续在当前中国大宗买方市场的复杂多变的市场资本及交易政策制度环境和变革趋势中得到深入,探索地发展供应链是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其中一些重要新模式领域。
保理资产证券化模式最初也主要被应用于某些传统投资行业。因此,为了全面促进跨境供应链金融市场的持续规范发展,充分合理发挥好反向保理服务的优势作用,相关部门的加强风险专项防控治理工作同样重要。虽然将反向保理制度与金融资产证券化政策的紧密结合也更有利于中小企业规避投资风险,但因我国直接应用于反向交易保理制度的投资实践尚较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核心企业的财务信用记录评价体系和财务经营等活动情况的外部监督将直接的关系影响到内部风险防范控制能力。一方面,我国仍应重点加快关于反向保理业务资产证券化发展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建设和金融政策机制建设。国际市场反向保理相关业务目前已经是相对的成熟。然而,国内贸易和买方市场制度的金融体制模式下,与现有国际银行结算体系对比,结算交易方式仍然相对较差。尽管近年来银监会等在整个银行业体系发布推出了一系列规范管理等措施,初步基本构建完善规范了监管我国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供应链贷款等业务开展的整体法律框架,但供应链反向保理以及资产证券化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框架仍急需健全完善,包括供应链基础资产的验证、核心企业资信水平评估、资产证券化转移,破产剥离程序和企业信息对外披露,以进一步保护相关供应链金融有关各方权益以及中小客户投资者和其他投资者的实际利益。另一方面,核心企业则是最终债券还款方。供应商的赊收款政策就决定了采购交易环节中产品的最终赊销支付方式,银行金融机构应继续完善行业信用管理和企业风险识别评估监管机制,加强供应商对相关核心企业信用担保评级状况的调查,监督评价核心企业产品与其他供应商主体之间形成的正常业务信息往来,验证相关供应商最终向其核心企业用户交付产品的订单产品数据的完整真实性。同时,建筑企业应该如何继续加强其应收账款往来业务等的资产管理同样会具有的一些比较重要的意义,因为核心企业发行资产证券化项目及专项财政支持工程投资项目管理计划的全部基础资产均是工程建设项目的应收账款,本文所称的工程应收账款,是指在房地产企业承建工程项目向房地产工程企业建设或者外部房地产工程建设发包与管理相关单位预先收取工程价款部分,以及根据工程性质为其销售物资商品、提供劳务,因购货业务应依法收取并相应结算的相应款项。上述应收账款包含相关工程质保金、审计预留金等具有质保或其他特定性质的款项。工程经济部是应收账款的结算部门,负责结算资料的收集,办理结算手续,按程序将工程结算单及时交财务部门入账确认。财务部是作为银行应收账款核算的基础管理职能部门,定期研究分析本单位应收账款产品的到期回收金额和平均账龄,定期或不定期主动与对方核对应收账款余额,并形成法律文件。应收账款管理中应着重强化事发前的控制,从销售源头出发对应待收的账款规模进行全面风险预控制,在逐步扩大市场与营销份额规模的同时,控制好应收账款的规模。在工程建设招投标等环节也应考虑重点是审查各建设责任单位(业主)之间的合法资信能力,项目申报审批有关手续、资金来源渠道、履约保证能力等,应重点选择具备诚信、合法、有投资实力等的各建设有限责任单位(业主)投标。在抵押合同具体签订等环节还应特别加强有关债权抵押保障的条款问题的反复商谈协调与反复审查,详细注明工程造价、结算方式、信用政策、还款方式、还款期限和工程质量责任等。通过ABS、ABN、无追保理等金融工具,包括应收账款在内的金融资产可以终止确认并转为表外资产。它还可以显著减少企业的两金,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改善商业银行的信用审查,并使其更容易获得融资支持。它也不仅真正体现在了核心企业竞争力的领先优势地位,而且真正解决了目前大多数供应商企业的直接融资成本问题,下降到了银行信贷风险,为国内外投资者也提供起了一个更多投资的最佳选择投资机会。然而,反向保理的资产证券化方式在当前我国实施的时间历史还相对的较为短,尚需成熟和完善。因此,相应的行业法律法规平台建设、核心企业资信评估建设和企业实际投资业务及交易全过程监管工作都是未来长期重要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