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泛娱乐化”现象透析、生成机理与应对之策

2023-04-15 06:33孙博伦
文教资料 2023年23期
关键词:泛娱乐化传播娱乐

孙博伦

摘 要: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泛娱乐化”的载体与其表现方式也随之改变,导致了如今互联网中“泛娱乐化”的乱象。互联网“泛娱乐化”本质是资本依托于娱乐所形成的产物,再加上社会发展、技术进步以及个体心理需求等因素的影响,使其得以扩大,并造成娱乐主体、内容以及价值的异化,对大众娱乐观念和国家主流价值观造成危害。因此,我们要遏制互联网“泛娱乐化”,就必须抵制资本化“愚乐”,培养积极娱乐观;净化网络,依法治网;引领价值,以德润网。

关键词:互联网媒介 泛娱乐化 娱乐 传播

最早于1985年,波兹曼提出“娱乐至死”这一概念,并表示出对社会中娱乐领域扩张发展的担忧。“一切公众话语都日渐以娱乐的方式出现,并成为一种文化精神。我们的政治、宗教、新闻、体育、教育和商业都心甘情愿地成為娱乐的附庸……其结果是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1]马尔库塞认为:“大众媒介给人的初始印象是传播信息和提供娱乐的载体,但实质上大众媒介在现代社会却发挥着思想引导、政治控制等功能。”[2]从这个角度出发,传播媒介是意识形态的重要载体,其不是中性的、无价值标准的工具,而是具有一定的意识形态偏好属性,并且在建构社会意识形态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3]同时,“泛娱乐化”依托于传播媒介而作用于大众的生活,进而对大众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娱乐观念等产生影响。因而,作为载体的传播媒介是“泛娱乐化”重要影响因素之一。

一、“泛娱乐化”载体变迁:从电视时代到互联网时代

波兹曼认为随着电视产品的普及,社会逐渐进入“娱乐业时代”,电视节目以娱乐方式打开众多领域的大门,包括本不应该被娱乐的事物。如今互联网取代电视的媒介领导地位,成为最主要的传播媒介。我们分别从传播权力、传播方式、传播内容三个维度分析两者的区别。

(一)传播权力的主体改变

电视时代,传播权力主体主要集中在电视台、广播机构以及政府等少数核心话语体系中。电视广播技术依赖于庞大的基础设施投资、广播许可和有限的频谱资源,这些条件限制了传播主体的数量与多样性。以传统线性广播传播为主,传播通过专业人员编辑和审查之后的内容,对大众造成影响以实现意识形态控制等目的。大众作为传播模式中位于“下”方位置的接收角色,在接收信息的过程中处于被动的地位。

互联网时代,互联网传播媒介使得传播权力的主体发生了明显的改变。首先,传播权力逐步由少数核心部门分散到大众之中。传播权力的主体不再是单一的、少数的个别,而是复杂的、多数的大众。除了传统主流媒体机构,个人、企业和组织等都可以在互联网中建立自己的话语体系。其次,传播权力的扩散使信息的生产者与接收者的角色界限变得模糊。互联网平台的普及,使任何个体都可以成为信息的发布者,同时也可以是信息的传递者与接收者,甚至在信息传播中扮演多重角色。

(二)传播方式的格局改变

一方面,传统传播模式以“自上而下”的线性式传播为主。信息接收者在信息传播过程中参与度不高,接收者与传播主体、接收者与接收者之间很难产生反馈和互动,造成信息传播的单向性。另一方面,传统线性传播方式具有时间连续性,强调信息传播的顺序性。信息接收者接收信息时,必须遵守电视台或是广播台设定的时间以及传播顺序。这种固定的接收方式,限制了接收者选择的自由度。

互联网打破了传统传播格局。传播方式在借助互联网技术的基础上,优化了传统传播方式的同时也构建了以数字为核心的全媒体传播格局。首先,传播方式打破“自上而下”线性式传播。互联网中的传播节点分散,不再像传统传播模式中各传播节点之间相互依赖,同时传统传播中介的角色也逐渐消失,大众通过对互联网中信息的点赞、评论和转发等方式,实现对信息传播参与度、与其他传播主体之间互动性的增强。由传统的单向性传播方式变成了互动性的分散式传播。其次,传统传播方式的时序性被打破。互联网时代的传播具备实时性的特点,信息传播不再完全受限于时空束缚,传播主体可以随时随地进行信息收发,传播方式选择的自由度极大地提升。

(三)传播内容的广度改变

首先,电视时代的传播内容受传播主体、传播方式与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由于制作成本和空间等限制,信息接收者的选择范围相对较小,传播内容往往受制于主流价值观及商业利益。这种局限性限制了接收者接触到多元化信息的内容。其次,电视时代的传播信息受到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的筛选、编辑,为了吸引更多观众,传播信息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同质化倾向,例如过度强调娱乐性、商业性,从而忽略了其他方面的价值。在这种模式下,信息源的单一性与观众的个性化需求之间的矛盾难以解决。

互联网平台使得传播内容的多样性与广度得到极大释放和扩宽。一方面,由于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较低的门槛,传播主体扩大,因此信息源与内容丰富性等得到明显提升,传播内容也更加包罗万象,为大众提供了更多可选择的空间。另一方面,互联网平台可通过搜索引擎和算法对用户的数字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从而为其推送更加精准的定制化信息。并且,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求在互联网中获取个性化的内容,提升对传播内容选择的自由度。

二、“泛娱乐化”影响下网络文化产品问题现状

网络文化产品是指在数字领域内,通过信息与通信技术所构建、传播、获取与消费的文化形式与资源。其产品类型多样,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文学与艺术、数字音乐与电影、社交媒体与论坛、网络游戏与直播等等。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其所特有的去中心化、互动性、匿名性、实时性等性质,使其迅速成为“泛娱乐化”生长的土壤,继承了电视时代“泛娱乐化”特质的同时还进一步使其得到了发展。我国于1994年与国际互联网接入后,互联网技术突飞猛进,如今数字技术已经不断融入生活的各个领域,互联网的发展已经超越了传统单一媒介的属性,其在文化、娱乐、经济、政治等多个领域的作用与影响已嵌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互联网在带给我们生活便利的同时,也导致了一系列“泛娱乐化”的问题。如今网络文化产品的“泛娱乐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娱乐主体异化

互联网让人人都能成为传播者,平台的匿名性、公共性等因素刺激人们的表现欲望以及对他人生活信息窥探的欲望,“身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必须得到对方的认可,如果无法做到这一点,表意活动就会失败”[4]。人们渴望获得他人的关注,而在现实中表现出自己会有一定的成本和代价,因此,互联网中的数字身份便成为人们最低风险的选择。

一方面,身份界限的混淆。人们的现实身份与数字身份无缝衔接,两者之间的界限也愈发模糊,在互联网的平台中,人人都逃脱不了娱乐,娱乐别人,或是被别人娱乐,人的主体性在“人人娱乐”和“娱乐人人”的互动中逐渐“异化”为构建平台的工具性存在。[5]另一方面,互联网的未知性、互动性源源不断地吸引更多个体沉溺其中。人们在现实中的生活失衡、内心焦虑等负面情绪,在数字身份中得到缓解,而在抽离互联网世界后,脱离现实世界的虚幻感消失时,人们的空虚感、迷失感在这种对比下更加强烈,从而形成恶性循环。享乐主义附着互联网技术把人们置身于“美丽新世界”之中,人们被互联网“泛娱乐化”思潮规训,在“娱乐”与“空虚”的交替循环的“共景敞视监狱”中,逐渐被异化成为互联网平台的一颗“螺丝钉”。个体不再是作为一个现实且具有主体性的人,无论是否自愿,作为主体的人逐渐会被符号化、数字化、流量化。异化的主体会在社会中将娱乐泛化,娱乐人生价值、娱乐社会价值、娱乐意识形态安全,无论对错好坏,一切以娱乐为目标导向,以“泛娱乐化”的态度方式指导现实行为,引发社会的“泛娱乐化”危机。

(二)娱乐内容异质

娱乐本指“快乐有趣的活动”[6],然而资本的入场使娱乐变成资本牟利的工具,娱乐内容也异化成为资本的“揽客招牌”。“资本只有一种生活本能,这就是增殖自身,创造剩余价值。”[7]资本控制下的互联网平台崇尚“娱乐至上”原则,将本不应该被娱乐的内容、对象以媚俗、庸俗等方式对其进行解构并赋予娱乐价值,移除了原有的崇高价值与意义。若“娱乐至上”成为人们的生活原则,无疑会对其精神生活产生消极影响。

第一,造成审美价值消解。康德把人的愉快归纳为两类:一是经由感官或者鉴赏获得的“感性的愉快”,二是通过概念或者理念表现出来的“智性的愉快”[8]。互联网资本市场中以低俗化作为娱乐内容的导向,如果人们在娱乐的审美过程中过度偏向于感官刺激的消遣娱乐,而忽略“智性的愉快”,其不仅是放弃了人类对崇高审美的追求,而且是向本能欲望的动物性倒退,在削弱了人们追求“高尚”审美动力的同时,更削弱了人们的审美理性,进而让“崇高”与“低俗”审美之间的界限模糊,致使审美价值被消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低俗不是通俗,欲望不代表希望,单纯感官娱乐不等于精神快乐”[9]。第二,信息过度碎片化。为了博取眼球、追求利益,娱乐信息生产者会从不同地方截取零散的信息进行拼凑,即解构后重构。但重构后的事物的意指或许已经完全背离原意,从而造成事物信息连续性的破碎。并且解构的对象通常是具有崇高价值、权威意义的事物,正是因为以戏谑的口吻来调侃这类事物,才更加吸引人们的眼球。以局部代替全貌、以微观判断宏观,这种过度碎片化的信息不仅削弱了宏大叙事、权威事物的主体性,并且会让不法之人有机可乘,危害社会公共道德。

(三)娱乐的价值异轨

娱乐价值在“娱乐至上”场域中被解构、消解,优秀传统文化、道德文化以及主流价值在戏谑的娱乐中逐渐被边缘化与虚无化。

第一,道德虚无主义蔓延。资本追求利益最大化,扭曲勤奋、刻苦等优良传统道德,颠倒社会价值的判断,甚至践踏公民的道德底线,通过互联网的娱乐信息博取眼球、谋取利益,使用户不自觉地掉入道德虚无主义的陷阱。第二,价值取向的偏差。精神生活不仅是一种精神上的满足与超越,还是一种价值理性的追求。[10]人们的价值取向受所处环境的影响。用户在互联网“泛娱乐化”环境中处于“娱乐茧房”之中,在不良资本将个人价值与娱乐价值相互绑定的“泛娱乐化”思潮中,“娱乐至上”原则贯穿整个场域,长期影响下,不少用户的娱乐价值理念发生变化,物质、享乐、消费逐渐成为其所追求的目标,在“躺平”主义、功利主义等消极思想出现后,会与之产生共鸣,致使他们的理想、信仰等价值追求被“笑声”掩盖,自身价值取向出现偏差。第三,主流价值受到冲击。“泛娱乐化”通常通过娱乐有价值、有权威的宏观事物来夺人眼球,具有“去价值化”“去中心化”等特征。在资本逻辑中,互联网信息要赚取流量,首要的就是吸引更多的眼球。而以娱乐方式去重新演绎主流价值和宏观事物,是迅速吸引大众眼球的有力途径。“泛娱乐化”中“去价值化”的核心并不是“去”,而是“价值”,正是因为其有价值,对其娱乐才有“价值”,给娱乐信息贴上“价格”。同时“泛娱乐化”往往裹挟各類消极思想,使得不少负面思想文化通过娱乐的幌子传播到我国互联网空间,致使国家主流价值受到冲击,甚至威胁国家意识形态安全。

三、互联网“泛娱乐化”生成机理

互联网“泛娱乐化”由多重因素综合作用所造成,从技术之维,探析其技术支持和客观发展条件;从个体之维,分析其趋向与受追捧原因;从资本之维,辨析其背后的资本逻辑。

(一)表层:科技发展

互联网“泛娱乐化”离不开传播媒介科技的发展。从波兹曼提到的印刷品时代到电视时代,再到如今的互联网时代,科技在进步的同时,娱乐业的范围也不断扩大。从媒介技术维度来看,科技发展与“泛娱乐化”的关系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传播媒介是互联网“泛娱乐化”思潮的客观载体。随着互联网科技的发展,其逐渐取代了报纸、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介的地位,成为当下主要的传播媒介,同时也接替了传播娱乐的角色。互联网的优势使实时娱乐、人人娱乐成为现实,大大降低了娱乐的门槛与成本,为娱乐的进一步泛化提供了技术支持。另一方面,大数据算法搭建“娱乐茧房”。互联网平台通过计算用户的兴趣爱好、使用习惯等信息,向用户推送精准个性化娱乐信息来吸取流量,在不知不觉中对用户进行引导,长此以往,用户在“娱乐茧房”中自缚,在不自觉中深陷“娱乐狂欢”。

(二)中层:人的需要

席勒提到,“只有当人在充分意义上是人的时候,他才游戏;只有当人游戏的时候,他才是完整的人”[11]。娱乐是人的精神需要,也是人们生活的基本需求之一。互联网“泛娱乐化”在带来娱乐的同时也带来“愚乐”。从个体心理维度出发,用户趋向“泛娱乐化”的原因有三个方面。

第一,集体主义“宏大叙事”方式在社会现代化进程中出现阶段性不适。“把社会成员铸造为个体,这是现代社会的特征。”[12]社会现代化中“个体化”的趋势与传统集体主义“宏大叙事”方式有所冲突。集体主义“宏大叙事”在我国历史中具有重大的作用,特别是抗战时期。但在社会现代化的进程中,集体主义“宏大叙事”与现代社会的契合性需要逐步引导完成。中国现代化进入历史攻坚期,“个体化”和集体主义“宏大叙事”的冲突逐渐凸显,中国传统观念中被压制的“个体价值”开始逐渐被现代人们所认同。[13]这种价值矛盾加大了碎片化娱乐信息对人们的吸引。第二,被感官刺激的娱乐吸引。互联网用户随时随地以极低的成本获取各式各样的娱乐信息,带来了源源不断的感官刺激。长此以往,当人们切断这种娱乐刺激时,“娱乐景观”与现实世界的极大落差会导致落差感与空虚感占据全身。这种娱乐思维和娱乐习惯致使用户对娱乐刺激产生心理依赖。第三,精神贫瘠而导致内心孤独焦虑。不良资本机构鼓吹消费主义,以个人资产为标准衡量个人价值,致使不少人注重物质追求而忽略精神要求。一方面,对物质条件的不满足而焦虑;另一方面,对现实世界的漠视导致内心孤独。个人精神寄托与需求在物质文化的碾压之下变得愈发扭曲,因而其将焦灼与孤独寄托于互联网的“娱乐景观”,实时的娱乐与视听的刺激给他们带来了短暂的满足和快感,也成为他们逃避空虚的“乌托邦”。

(三)深层:资本逻辑

要探寻互联网“泛娱乐化”发展的根源就必须深入经济维度。“资本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14]资本利用互联网媒介的非线性和双向性,不断扩大自身影响力并迎合大众的娱乐喜好,引导大众对“泛娱乐化”的认同以及主导大众精神领域中对“泛娱乐化”信息的需求,使大众沉浸在“娱乐狂欢景观”中无法自拔,并借此牟利。

第一,制造大众虚假性娱乐需求。资本打破不同文化领域界限,将不同信息以“碎片化”方式串联起来,打造“碎片化”的“泛娱乐景观”,又制造大众对于“碎片化”娱乐信息的虚假性精神需求。“碎片化”娱乐信息以简短、直接、奇特等特征吸引大众,让大众误以为自己了解许多知识信息,满足了精神需求,但在事实上距离真正的需求越来越远。因为当新闻、信息被资本包装成一種“破碎的娱乐形式”时,它就不可避免地具有娱乐属性,大众观看的实际上是娱乐而不是知识信息,这种情况的严重性不仅在于大众被剥夺了真实的信息,还在于大众失去了对于真实信息的判断以及精神世界的根本需求。第二,互联网娱乐是资本的竞争新赛道。资本会在每个新领域探寻牟利方法,在互联网时代中,互联网娱乐是其找到获取更高利益的捷径,而互联网“泛娱乐化”便是资本为了达到目的的手段,即通过娱乐主流、权威信息内容等方式,以娱乐作为牟利的工具,借此吸引大量的用户关注,博取流量。资本与科技缠绕在一块,通过不断地制造娱乐信息,扩大娱乐领域去迎合大众不断拉低的口味和需求。也正因资本的根本目的,从而推动了互联网娱乐的“泛化”,因此,资本逻辑是互联网“泛娱乐化”发展的根源。

四、互联网“泛娱乐化”应对之策

面对互联网“泛娱乐化”对个人精神世界与社会主流价值的危害,我们必须找到应对策略遏制其危害进一步加深。

(一)抵制资本化“愚乐”,培养积极娱乐观

互联网平台以“愚乐”方式来制造话题,呈现出互联网娱乐“狂欢景观”。但其本质是被资本所掌控,并以资本增殖为核心的病态性娱乐观,包含迷惑性和虚假性,它假借大众对娱乐的精神需求,潜移默化地影响大众的娱乐观念。互联网“泛娱乐化”产生的深层原因在于资本逻辑,因此,互联网“泛娱乐化”的应对之策首先应从资本逻辑分析。

第一,甄别“愚”与“娱”,以精神需求为中心。娱乐可以放松身心,但“愚乐”却使疲惫有增无减。互联网“泛娱乐化”尊崇的是“娱乐至死”,其目的是赚取流量,而大众娱乐的初心是缓解压力,放松身心,是美好生活需求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其生产理应服务于人民精神世界的需求,而不应该遭受资本逻辑的劫持和绑架。因此,大众需要甄别互联网中的“愚乐”与娱乐,培养娱乐适度的原则,建立积极健康的娱乐观,拒绝在“愚乐”中越陷越深。第二,理性看待娱乐,拒绝矫枉过正。人的生活包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两方面,物质生活是基础,在基础之上,精神生活就更重要了,娱乐是人精神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应培养正确娱乐观,理性看待资本与娱乐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要合理看待资本为娱乐行业注入活力,促进娱乐事业的发展,为人们精神生活提供更多养料;另一方面,要警惕娱乐被资本操控,变成“愚乐”,避免“泛娱乐化”的盛行。

(二)净化网络,依法治网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过不了互联网这一关,就过不了长期执政这一关”[15]。互联网“泛娱乐化”的先决条件离不开互联网媒介的科技发展,因此互联网空间的治理工作是规制“泛娱乐化”的重中之重。

第一,强化政府对互联网空间的监管。政府在治理互联网空间时应发挥主体作用,加强党对互联网管理工作的领导,把握互联网治理工作中的政治立场、工作方向。在实际工作中,政府应在互联网监管系统中统筹不同部门、贯通不同领域,形成系统合力,实现结构合理、协同高效的互联网空间监管系统。一方面,政府部门既要支持与促进推动互联网科技发展的规矩机制,满足人们精神生活的需求;另一方面,政府部门要强化互联网空间监管的各方面制度供给以及预警机制的规范化,更好地维护互联网用户、平台的娱乐环境。第二,规制资本,依法治网。完善互联网“泛娱乐化”相关法律法规,在严肃、权威、安全等事件中制定娱乐的底线与界限,制止资本无底线的“愚乐”。例如禁止在民族英雄、国家历史、国家纪念日、意识形态安全等严肃的话题中娱乐化,并普及禁止“泛娱乐化”相关法律法规,用法治的途径管理互联网空间与娱乐化范畴。依法治网,坚守娱乐底线,打造风清气正的互联网空间。

(三)引领价值,以德润网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不让廉价的笑声、无底线的娱乐、无节操的垃圾淹没我们的生活”[16]。“泛娱乐化”让文化走向滑稽戏,这种互联网乱象阻碍了大众的精神追求,庸俗了大众的审美价值,扭曲了大众对于娱乐价值以及自身价值观的形成,甚至消解了大众对主流价值、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因此,我们要加强主流文化的价值引领,满足大众对精神需求的娱乐追求,遏制互联网“泛娱乐化”盛行。

第一,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对娱乐内容的引导功能。“我们决不可抛弃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恰恰相反,我们要很好传承和弘扬,因为这是我们民族的‘根和‘魂,丢了这个‘根和‘魂,就没有根基了。”[17]娱乐边界模糊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缺乏价值的引领,造成娱乐内容泛化,影响了个体的精神追求与价值观念。优秀传统文化既要与现代互联网社会进行有机融合,也需要对互联网空间的价值进行引领。同时,发扬以大众的精神需求为核心,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的优秀传统文化作用,使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引领功能在互联网娱乐内容创作领域有的放矢。第二,以主流价值引领大众娱乐追求。增强大众对主流价值的认同是破解“泛娱乐化”的重要法宝。娱乐的形式具有众多不同的类型,不同人群对娱乐的需求也不尽相同。利用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对大众的兴趣和需求进行分析,将主流价值以有趣、通俗的方式融入互联网娱乐内容与形式之中,以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展示个性化的娱乐形式,增强社会主流价值的网络文娱产品竞争力,加强娱乐追求的正面引导。坚持以优秀传统文化、主流价值引领网络文娱产品发展,以德润网,将其发展成为大众喜爱看、乐意看的娱乐。

五、结语

虽然互联网“泛娱乐化”体现在互联网空间,但实际影响到现实个人的发展,进而影响现实社会。“一个国家多数人的需要层次结构是同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科技发展水平、文化和人民受教育的程度直接相关的。”[18]因此,使主流价值、优秀传统文化发挥引领导向作用,加强互联网娱乐文化产品的建設,依法监管互联网空间,净化互联网空间生态,培养大众对主流价值、优秀传统文化等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感,帮助大众构建积极健康的娱乐观,甄别娱乐与“愚乐”的差别,才能遏制互联网“泛娱乐化”的发展,防止其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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