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凤娇
(烟台大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山东 烟台 264005)
《恒言录》为清代学者钱大昕的遗稿,收录了大量的通俗词语。该书注重词语探源,旨在给出通俗词语出现的最早例证。张永言指出,《恒言录》为我们研究古今汉语口语词汇提供了不少的资料,是专门考证常言俗语的著作[1](P59)。《恒言录》“央”字条云:“曹唐《小游仙》诗:‘无央公子停鸾辔,笑泥娇妃索玉鞭。’愚按:‘央’者,‘邀’之转也。”[2](P54)钱氏认为,“央”表示邀请、约请之义,最早见于唐代曹唐的《小游仙》诗。后世的字典辞书等多从此说。如《王力古汉语字典》“央”条:“恳求(后起义)。唐曹唐《小游仙》诗:‘无央公子停鸾辔,笑泥娇妃索玉鞭。’”[3](P179)姜亮夫《昭通方言疏证•释词•释言一》“央 邀 央求”条:“央,昭人谓邀请为央。曹唐《小游仙》诗:‘无央公子停鸾辔,笑泥娇妃索玉鞭。’‘央’即‘邀’之转。昭人或曰央求,亦用此义之引伸尔。”[4](P86—87)《汉语大字典》《汉语大词典》《辞源》等权威辞书皆如此言。我们认为,《恒言录》将曹唐《小游仙》中的“央”释为“‘邀’之转也”值得商榷,现不揣浅陋予以分析,敬请方家指正。
诸家所引诗例出自曹唐《小游仙•四十二》:“海树灵风吹彩烟,丹陵朝客欲升天。无央公子停鸾辔,笑泥娇妃索玉鞭。”笔者认为,《小游仙》诗的“央”不应作动词讲,而是用作形容词,意思是“尽、完了”,与前文搭配构成“无央”一词。“无央”相当于“无量”,表示“无尽、无穷”,此处用作“公子”的定语,主要指功德、智慧或神通等方面的广与博。
曹唐,晚唐诗人,曾为道士,后还俗。所作《小游仙》诗现存九十九首,多写仙道故事。第四十二首即写了仙人“无央公子”与“娇妃”之间的爱悦之情。“无央公子”,《曹唐诗注》云:“未详。”[5](P136)如果按照钱大昕等学者的解释,将“央”释作“邀”,该句大意为没有邀请公子,公子却停下马车,笑着缠住娇妃索要玉鞭。看似可通,却不具有普适性,并非确诂。
“无央”一词,佛道典籍中经常使用,所指可虚可实。它既可指具体数量上的大和多,如“无央数”“无央数劫”“无央数众”等;也可指功德、智慧、神通等方面的广与博,相当于“无量”。清代宋长白《柳亭诗话•无央》云:“陈陶《朝元引》:‘无央鸾凤随金母,来贺薰风一万年。’曹唐《小游仙》:‘无央公子停鸾辔,笑泥娇妃索玉鞭。’道书‘无央’即竺典‘无量’之义。元始天尊说经一遍,无央圣众从空而至。竺典亦有作‘无央’者,如《法华三昧》之类。”[6](P385)清代俞樾《茶香室丛钞•无央圣众》亦从宋氏之说:“国朝宋长白《柳亭诗话》云:‘陈陶《朝元引》“无央鸾凤随金母”,曹唐《小游仙》“无央公子停鸾辔”,道书“无央”,即竺典“无量”之义。元始天尊说经一遍,无央圣众从空而至。’”[7](P320—321)可见,“无央”即为佛典“无量”之义,“无央公子”的用法与“无量佛”“无量觉”“无量尊”等相同,皆为定中结构。
“无央”,又作“无鞅”,“鞅”仅表音,不取义。唐代慧琳《一切经音义》卷四十五:“无央,约姜反,王注《楚辞》云:‘央,未尽也。’《广雅》:‘央,久也。’《说文》从冂大声。经从革作鞅,音央仰反,殊乖经义,今不取也。”[8](P1284)佛道典籍中的“无鞅数众”“无鞅圣众”“无鞅仙众”等,“无鞅”皆当为“无央”。金代侯善渊《七言绝句》:“无鞅仙子双睛莹,正见瑆娥上碧都。”[9]侯善渊是全真教道士,所作诗词多谈道论玄,此处“无鞅仙子”与《小游仙》“无央公子”用法相同。如果采用钱大昕等人的解释,将“鞅”解作“邀”,作“无邀仙子双睛莹”,则扞格不通。可见,“无央”“无鞅”皆表示“无量”,将《小游仙》诗中的“央”字作为表示恳求、邀请等义的最早用例,属于义例不符。
从词义的时代性方面来看,《小游仙》诗中的“央”也不能作邀请、恳请等义讲。我们利用中国基本古籍库检索《全唐诗》,“央”字共出现217次,“央”字通常是表示“中央”“尽、完了”“久远”等义,可勉强释为“邀请”“请求”的,仅《小游仙》诗一例。再检索曹唐诗,“央”字仅出现1次,即上文例句;“邀”字共出现11次,其中,9次表示“邀请”义。可见,在表示邀请义时,曹唐更习惯用“邀”而不用“央”。值得注意的是,“无央”在《全唐诗》中共出现三处,其他两处分别是:
(1)帝烛荧煌下九天,蓬莱宫晓玉炉烟。无央①《古今岁时杂咏》又作“未央”,见宋代蒲积中编《古今岁时杂咏》,三秦出版社,2009年,第16页。(一作“穷”)鸾凤随金母,来贺薰风一万年。(唐代陈陶《朝元引四首》其一)
(2)凤凰和鸣,将翱将翔。与天齐休,庆流无央。(嵩岳诸仙《嫁女诗》)
这两处的“无央”也都表示“无穷无尽”义。
我们又分别对《敦煌变文集》《全宋词》等比较能反映当时口语情况的文献进行了检索。《敦煌变文集》无“央”字,而是借“殃”表示,仅两处,皆见于《王昭君变文》:“可惜未殃(央)宫里女”“晓日临行哭未殃(央)”,二者都不作恳求、请求讲。《中华传世藏书》电子版《全宋词》共收录宋词20000余首,其中,“央”字出现58次,亦无“央求”用例。“央”表请托、邀请的新义广泛出现在元代戏曲中②表请求义的“央”,以及“央及”“央靠”等词,广泛出现在元曲中,也出现在《张协状元》戏文中。争议主要集中在《张协状元》的产生时间上。基于文本的成熟度等方面的考量,笔者更倾向于元代初年的说法。具体可参看都刘平《〈张协状元〉编剧于元代新证》(《戏曲研究》,2017年第101辑),戚世隽《〈张协状元〉的文本性质——兼谈〈张协状元〉的时代断限问题》(《戏剧艺术》,2020年第3期)等。,这与曹唐《小游仙》诗的创作年代相隔四百余年。就此而言,如果将“无央公子”的“央”理解为邀请、恳请义,则显得相当突兀。
通过上文的分析,不难看出,将《小游仙》诗中的“央”释为“邀请”,属于随文而释,并未考虑词汇意义的客观性和时代性,因此,钱大昕等学者的观点是不能成立的。
关于“央”表“请求”义的来源,说法众多,不妨胪举如下:
1.“央”为“邀”之转。钱大昕即持这种观点。
2.“詇(央)”正作“约”。《通俗编》“詇”字条黄侃评语云:“‘詇’正作‘约’,非《说文》‘詇’义。”[10](P236)
3.“央”正作“劷”。胡文英《吴下方言考》云:“劷,音央。顾野王《玉篇》:‘劷,劝也。’案:劷,强劝彼为我用力也。吴中谓烦人劳动曰‘劷’。”[11](P13)
4.“央”正作“㔦”。李景泉、温斌指出,“央及”系古“㔦㗫”二字之假借,即以笔画少的“央及”来替代笔画繁的“㔦㗫”。《玉篇•力部》:“㔦,余两切。劝也。”《玉篇•口部》:“㗫,干结切。小语。又子细切。”“㔦㗫”组合为倒序词,本是表示软语劝说、规劝,故“央及”亦有此义[12]。
5.“央”正作“鞅”。章太炎《新方言•释言第二》:“《方言》:‘鞅、侼,强也。’《广雅》:‘詇,告也。’今谓人所不愿而强请之为詇求,詇之言鞅也。”[13](P61)
6.“央”为满汉融合词。赵杰认为,“央求”之“央”是满汉融合词,清文原词作[jɑntu(mpi)],“请托”义,借到汉语中来,译成“央”。经过数代相传,一般人已经习惯地认定是汉语,难以察觉它们是满语了[14]。与赵杰持有相似观点的还有爱新觉罗•瀛生,他在《北京土话中的满语》谈到:“满语词yɑngdumbi,义为‘情(请)托’,就是‘求情’、‘求告’、‘乞求’的意思。北京话谓‘乞求’、‘请求’为yɑngge(yɑng阴平,重读。ge轻声)。例如:‘我说了多少好话,yɑngge了半天,他就是不答应。’‘他爱办不办,我犯不上为一点儿事去舍脸yɑngge人。’这也是以满语动词词干进入北京话的,原词的yɑng是重音音节。”[15](P229)
7.“央”本字为“詇”。明代方以智《通雅•谚原》:“詇,以言托人曰詇,一作咉,俗作央。”[16](P597)清代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亦承此说,见“詇”字条:“按今‘央求’字,以‘央’为之。”[17](P895)清代唐训方《里语徵实》[18](P102),洪乾祐《闽南语考释》[19](P92),周一民、朱建颂《关于北京话中的满语词(一)(二)》[20]等,都认为“央”本作“詇”。
第一、二种说法都是通过语音对转来解释“央”字新义的来源,有可取之处,但证据不足,可聊备一说。
第三、四种说法认为,“央”正字或作“劷”或作“㔦”。“劷”“㔦”均见于《玉篇•力部》,皆训为“劝也”,前者为与章切,后者为余两切,疑两字为一字异体。《正字通•力部》:“㔦,俗字。《史》《汉》奖劝、从臾,或借将养,俗加力。旧注:‘音养,劝也。’义与养近,分为二。”可见,“劝”在这里指劝勉义。胡文英认为,这里的“劝”为“劝说”义,“强劝彼为我用力”为“劷”,有增字为释之嫌。李景泉、温斌认为,“㔦㗫”为“央及”初文,但“㔦㗫”则不可考。
在第五种说法中,章太炎认为“鞅”为“央”之本字。《方言》:“鞅,侼强也。”郭璞注:“谓强戾也。”钱绎《方言笺疏》:“‘鞅’,《说文》作‘怏’,云:‘不服也。’‘不服’是‘强’之义也。”[21](P674)华学诚《扬雄方言校释汇证》补充说:“‘鞅’之言‘昂’也。今江淮方言区如兴化、东台一带犹谓人犟而不服之状曰‘头昂昂的’”,并指出章太炎的解释与《方言》义稍有不同[22](P791)。可见,表不服义的“鞅”应非表央求、请求义“央”的本字。
在第六种说法中,赵杰将“央”视为清代借词显然是有问题的,上文提到“央”的新义在元代戏曲中已大量使用。针对借词之说,周一民、朱建颂在《关于北京话中的满语词(一)(二)》中予以反驳[20],该文指出,赵杰所举33个满语词除“萨其玛”“档案”的“档”为满语词外,其余皆值得商榷,亦包括“央求”。不过,二人举曹唐《小游仙》诗为证,则重复了前面的错误。汉语中虽然确有满语借词,但满语中的汉语借词更多,yɑngdumbi很有可能就是其一。长山在《满语词源及文化研究》中谈到清代满语中的有些汉语借词,与满语固有词相同,具有构词功能,即其后可以添加构词词缀或构形词缀,这是汉语借到满语中都要经过的改造过程,尤其粘着性语言借用分析性语言词语时,其后添加词缀的现象比较常见。其中,在派生动词中,就是在汉语名词或动词后面加动词词缀-mbi。如汉语“抹布”——满语mabulambi“用抹布擦”,汉语“闯”——满语cuwangnambi“闯”。汉语pi“批,动词”,满语pilembi“批,式动词现在—将来时形式”,pilebu-“使批,动词使动态形式”,pilere“要批的,形动词现在—将来时形式”,pilehe“已批,形容动词及式动词过去式形式”[23](P154—155)。如此分析,满语yɑngdumbi就是“央”作动词的现在—将来时形式,是汉语动词“央”吸收到满语中添加词缀改造的结果。此外,我们检索与满语联系较为密切的女真文、蒙古语等,发现表示“央求”义的词都不作yɑngdumbi,语音相差也较远,yɑngdumbi仅见于满语,由此更能说明yɑngdumbi很有可能就是从汉语中借来并进行加工改造的满语词。
在第七种说法中,将“詇”作为“央求”之“央”的本字,主要是因为《广雅•释诂三》训“詇”为“告也”。“告”确实有请求之义,但这里恐非此义。《广雅•释诂三》:“詇、䜒、号、、誋、诉、风、谕,告也。”可见,此处的“告”为告诉义,而非请求义。并且《广雅•释诂二》中又训“詇”为“问也”。“詇”既有“问”的意思,又有“告”的意思,正反同辞,进一步证明它不表请求之义,不能作为“央求”之“央”的本字。同时,还需指出的是,以上七种说法均无实际用例。
笔者认为,“央及”来自于“殃及”,是“殃及”的省借形式,后来进一步省作“央”。在元代杂剧、散曲中,仍存在着“殃及”与“央及”并存使用的情况,二者意义相同,都有两个义项:一是连累义;二是请求义。“殃及”用例如下:
(3)生把俺殃及做顶老,为妓路刬地波波,忍耻包羞排场上坐。(金末元初商衟《一枝花•叹秀英》)
(4)春将去,人未还,这其间、殃及杀愁眉泪眼。(元代关汉卿《梧叶儿•别情》)
(5)曾和他在万花堂讲志诚,锦香亭设誓盟。谁承望下场头半星儿不应,殃及杀调风月燕燕莺莺。(元代孙季昌《端正好•集杂剧名咏情》)
(6)再不敢鞭骏骑向街头闹起,则索扭蛮腰将足下殃及。为此辈无知,将我连累,把我埋没在蓬蒿,失陷在污泥。(元代刘时中《新水令•代马诉冤》)
(7)酒盏儿里殃及出些腼腆,画帧儿上唤下来的婵娟。(元代乔吉《折桂令•赠罗真真》)
(8)多承苏氏肯怜才,终是双生不在□。羞禁嬭娘掩面色,耍开怀,一半儿殃及一半儿买。(元代周文质《仙侣•一半儿》)
(9)休,休,教他不要则休!喒没事则管殃及他则末?(元代关汉卿《拜月亭》第四折)
例(3)~例(6)中的“殃及”为连累义,例(7)~例(9)中的“殃及”为请求义。“殃及”的本义是祸及、连累(他人),有时是出于非主观意愿,有时则是主动将某事牵扯或连累到别人,因此,可引申为请求别人帮忙之义。随着“央及”使用频率的增高,逐渐取代了“殃及”,成为表请求、恳求义“央及”的规范书写形式。“殃及”与“央及”的使用场合与含义也随之发生改变,“殃及”一般表示祸及义,应用在较为正式的场合,并且的确是给别人带来了祸患,程度较重;而“央及”较为口语化,表示连累义时程度也较轻,多用于表请求、邀请等义。这就导致戏曲中许多表连累或请求义的“殃及”,在元刊本中作“殃及”,而明代以降则大多改作“央及”。如上文提到的孙季昌《端正好•集杂剧名咏情》例,在元刊本《太平乐府》中作“殃及”,在明刊本《盛世新声》《雍熙乐府》等中,均改为“央及”;刘时中《新水令•代马诉冤》例,在元刊本《阳春白雪》中作“殃及”,在明刊本《雍熙乐府》中则作“央及”;乔吉《折桂令•赠罗真真》例,在元刊本《太平乐府》作“殃及”,在明刊本《乐府群珠》及吴梅新校过录本《乐府群玉》中,均作“央及”。关汉卿《拜月亭》例,在元刊本中作“殃及”,现除卢本、隋本、徐本外,其他各本均已改为“央及”[24](P585)。其他几例中的“殃及”也多出自元刊本,现在的通行本多已改为“央及”。在具体使用中,“央及”又可以进一步简省作“央”,表示请求等义。因此,“央”便有了“请求”的含义,可以与同义词“求”“告”“浼”等组成“央求”“央告”“央浼”等双音节词,此类用例繁多,沿用至今,兹不赘举。
“央”通“殃”的用例在戏曲中比较常见,在元曲中,“殃人货”又可写作“央人货”,“殃及”亦可写作“央及”等。例如:
(10)那里发付这殃人货,势到来如之奈何?(元代尚仲贤《气英布》第一折)
(11)那里哭的声音大,到来日只少个殃人货。(元代无名氏《小张屠》第二折)
(12)一个女孩转了几遭,不多时引出一伙。中间里一个央人货,裹着枚皂头巾,顶门上插一管笔,满脸石灰更着些黑道儿抹。(元代杜仁杰《耍孩儿•庄家不识勾栏》)
(13)恐怕边关透漏,央及家人奔骤。(元代马致远《汉宫秋》第二折)
(14)我今日守空房也堕下千金货,【外末云】【正旦唱】却则是央及杀那象板银锣。(元代石君宝《紫云亭》第三折)
(15)休休,央及煞眉儿八字愁,靠谁成就。(元代沙正卿《斗鹌鹑•闺情》)
(16)央及煞玉纤纤,纤纤,不住的偷弹泪珠点。(元代奥敦周卿《一枝花•平林暮霭收》)
元曲中的“殃人货”,本义是指害人的家伙、带累人的家伙,如例(10)所示;也可用作昵称,指给自己带来苦恼而又舍不得的人,如例(11)、例(12)所示。例(11)中称呼自己的孩子为“殃人货”,例(12)中则称呼插科打诨的副末为“央人货”,看似恼恨实则喜爱,类似“冤家”的用法。这里的“央人货”为同音假借。从以上三例也可以窥见,“殃”由殃祸、祸害义向带累、连累等义方面引申,其词义程度弱化的过程,与前文“殃及”向“央及”过渡的路径相似。例(13)~例(16)中的“央及”通“殃及”,均表示“连累、带累”。例(13)是说朝廷大臣担心边关失守,连累家人奔波逃亡。例(14)是说诸宫调女艺人韩楚兰不再卖唱,由此而连累了“象板银锣”。例(15)、例(16)是说主人公相思情切,连累得眉头不展、泪珠偷弹,与前文提到的“殃及杀愁眉泪眼”意义相类,“央及(煞/杀)”通“殃及”的例子甚夥,兹不赘举。其他用例如《张协状元》第四出:“张协离家一千里外,无央厄免得致疑。”[25](P27)这里的“央厄”即“殃厄”。关汉卿《关大王单刀会》第三折:“你道是先下手强,后下手央。”元刊本作“央”,卢冀野本、郑骞本、徐沁君本、宁希元本、王季思附录本,均改为“殃”[24](P368)。
在先秦文献中,“央”通“殃”就已习见。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马禖》:“主君笱(苟)屏詷马,敺(驱)其央(殃),去其不羊(祥)。”[26](P507)马王堆帛书《老子甲本•德篇》:“毋道〈遗〉身央(殃),是胃(谓)袭常。”[27](P4)今本皆作“殃”。汉代《除凶去央铃范》铭文:“除凶去央(殃),辟兵莫尚(当)。”[28](P376)《汉初平四年王氏朱书陶瓶镇墓文》:“令后曾(增)财益口,千秋万岁,无有央(殃)咎。谨奉黄金千斤两,用填(镇)冢门,地下死籍削除,文他央(殃)咎。”[29]传世文献中也有用例。如《黄帝内经素问•生气通天论》:“味过于辛,筋脉沮驰,精神乃央。”林亿新校正云:“央乃殃也,古文通用,如‘膏粱’之作‘高梁’,‘草滋’之作‘草兹’之类,盖古文简略,字多假借用者也。”[30](P19)可见,“殃”字产生的时间相对较晚,它是由假借字“央”改造成形声字,从而形成本字“殃”①也有学者认为,“央”“殃”为一组古今字。“央”的甲骨文、金文像人颈上荷枷之形,故为“殃”的初文。具体可参看丁山《甲骨文所见氏族及其制度》,中华书局,1988年,第74页;钱超尘《黄帝内经太素研究》,人民卫生出版社,1998年,第341页。。这种现象在先秦两汉时期相当普遍。即便有了本字之后,也不乏借“央”表示“殃”的用例。就此而言,“央”“殃”长时间保持假借关系,“央及”源自“殃及”情理可通。
综上所述,《小游仙》诗“无央公子停鸾辔”一句中的“央”不作邀请解,故不能作为“央”表请求、邀请义的最早用例。“央”的这一新义应来自“殃及”,“殃及”由祸及、连累义,引申出请求义。在表请求、邀请等义时,“殃及”一般省借为“央及”,又进一步减省作“央”。之后,“殃及”“央及”的词义产生分化,表示“请求、邀请”义时一般采用“央及”“央”等,而不再使用“殃及”。笔者推测,“央及”替代“殃及”的原因也可能与人们的避讳心理有关。“殃”所从部首“歹”多与死亡等不好的意义有关,人们在交际中一般会回避类似的字眼。在日常生活中,求人办事十分常见,这可能会给被请求者带来一些麻烦或者不便,但是带来祸殃只是极端个别情况,采用“殃及”一词,无形中会使很简单的交际活动变得较为沉重。相对而言,采用“央及”则不会给人带来不适感,同时也使得日常人情往来变得轻松很多。也正因为如此,人们很少将“央及”与“殃及”联想到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