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桂仙
摘 要:家庭式经营模式因其效率高、成本低及灵活性高的优势对企业的经营前期的快速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同样因为这种模式在用人方面、管理方面及可获得的支持力度方面存在劣势导致企业经营周期极短。因而,如何延长家庭式经营企业的生命周期成为国家和广大学者的研究课题,其中通过有效的税收管理及税收筹划实现节约现金流出及提高利润是思路之一。
关键词:家庭式经营企业 税收筹划
据工业和信息部研究:国家层面上,中小企业数量、缴税总额与地区GDP、财政收入之间的相关系数均大于0.88;省级层面,中小企業数量、营业收入、从业人员3个指标每增长1%,本省GDP将分别增长0.12%、0.14%和0.24%。
截止2021年末,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已达4,881万家。目前中小企业仍以微型(0-9人)企业为主,占比超79%。
微型企业大多采取家庭式经营模式,这主要是由企业经营前期从节约成本角度决定的。本文对家庭式经营企业的优劣势进行分析,提出几个适用于普遍家庭式经营企业税收筹划方案,从加强税收管理、节约现金流出及增加经营利润的角度为解决中小企业生命周期短的难题提供思路。
一、家庭式经营企业的定义
家庭式经营企业是指以家庭成员或小家族成员为主要经营管理力量的小微企业。企业内雇佣员工数量不多或员工全部为家庭或家族成员。企业性质可以是个体工商户也可以是公司,一般为小微企业,这种企业组织形态常见于民营企业。
二、家庭式经营企业的优劣势
(一)优势
1.效率高
家庭式经营企业实行所有权和控制权两权合一,家庭成员既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又能参与剩余利润的分配,极大调动了成员的积极性,形成经营合力。同时家庭成员把控财务、营销等核心部门,实行高度集权,在企业经营初期能最大限度地促进发展。
2.成本低
家庭成员为企业的核心经营管理人员,成员之间沟通及时流畅,有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矛盾;家庭成员为了共同的目标各尽所能,不计付出努力工作,极大降低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可能性,从而降低了监督成本;家庭成员往往身兼多职,家庭住宅同时充当工作场所、仓库等,最大限度地节约了经营成本,有利于企业经营初期的原始积累。刘永好1982年和三个兄弟开始做的养殖业,建的第一个养殖厂,就是鲜明的例子。正因为刘永好和他的兄弟们战略定位精准,家庭企业得到快速发展,1992年成立了新希望集团。
3.灵活度高
家庭式经营企业可以进入任何除需要大额资金、高精尖技术、大量用工之外的所有行业。因其发展前期对场地、技术、人才、原材料、供应商等都不具有特殊要求,具有极高的灵活性,因而能得到快速发展。如家庭式经营企业更有利于进入无法集约化生产的领域,如修理、定制生产、特色美食制作、传统工艺等,有效满足了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
(二)劣势
1.用人方面存在的矛盾
家庭成员担任着企业的重要岗位,其他员工的重要性被弱化。且外部成员因不受重用、不被信任、待遇福利低、上升通道被抵制,难以和家庭成员目标一致,发挥出最大的工作积极性;有些家庭成员德才不配位,并不能服众,甚至仗势欺人,导致和员工的矛盾日益加深;用人惟亲,专业岗位缺乏专业人才。比如财务这一关键岗位通常也由家庭成员兼任。但家庭成员往往并不具备专业的财务知识,财务管理方面存在极大的风险,而企业利润也被严重侵蚀。
2.管理方面存在的弊端
家庭式经营往往存在制度建设不完善、机构设置不完整、企业管理“家长式”等问题。因家庭主要成员是企业的掌权人,也是决策者,企业能否生存以及生存多久往往取决于掌权者的经营理念、管理意识、个人素质、法律意识等。刘永好从1982创业至今,已经历了四十余载,从家里阳台的养殖业发展到2021年新希望控股集团以316.057亿美元的营业收入位列世界500强企业的第390位[1]。这些得益于刘永好带领的新希望在不断学习,不断创新。刘永好在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2021届毕业典礼上发表演讲中送给同学们的三个“锦囊”之一就是“坚持学习,不要停止,学习会给你们带来好运气……”[2]。而赖昌星,他在十多岁辍学后开始经营小本生意,1996年成立夏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1999年因走私货物价值高达530亿元、偷逃税款高达300亿元案发出逃。他几乎把全部的家族成员拉入他的远华集团,却因他急功近利法律意识淡薄最终将整个家族断送[3]。
中小微企业是稳经济的重要基础、稳就业的重要支撑,也是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重点帮扶的对象。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这些政策措施针对性强、覆盖面广、协同度高,切实推动解决中小微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
(1)金融政策支持
近年来,各部门频繁出台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金融政策,2013-2021年期间就出台了十个政策。这些政策当中最直接最有效的是提高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比重。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金融支持政策效应持续释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占比逐年提升,从2020年的8.92%提高至2022年的11.30%。但与小微企业的贡献相比,仍存在巨大的缺口。据统计,占全国企业总数 90.2%的小微企业提供了60.8%的全国就业量,贡献税收比重达52.3%,占GDP比重达60.1%[4]。
(2)税费政策支持
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涉及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六税两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2022年,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过4.2万亿元,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受益主体,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1.7万亿元,占总规模的比重约四成。政策执行效果凸显。
因无法查询到中小微企业的税收收入,笔者以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大多为民营企业)为代表进行分析。从各经济类型企业税收收入占比来看,民营企业税收收入占比在2015-2021年期间呈上升态势,税收贡献率在2021年接近六成。这一方面体现了民营企业对我国经济发展所做的贡献在不断增加,但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民营企业的税负水平仍处于较高水平。国家仍需延长现有的和出台各项新税费优惠政策,并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以便切实降低民营企业的税负水平。
三、税收筹划方案
税负水平受综合因素影响。即客观的政策支持力度和企业的节税理念及掌握理解程度。家庭式经营企业财务往往由家庭成员担任,大多不具备专业能力,不仅享受不到国家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更不提进行税收筹划。
在此背景下,本文从适用普遍性家庭式经营企业的角度提出几点税收筹划思路,希望能引起这部分企业重视,通过良好的财务税收管理,实现通过节税减少现金流支出及提高利润的目的,助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案例假设:假设A企业为一家由丈夫李某和妻子张某共同经营的企业,从事小商品的加工及销售。經营前5年(本文中的税收筹划是基于经营前5年的数据)平均每年实现销售收入为100万元(不含税),发生的采购原材料成本35万元(不含税),人工成本40万元(不包括企业主二人人工成本),家庭拥有一台20万元的汽车。
筹划点一: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
如果新设企业预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则应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否则可根据预计买方类型和可取得增值税抵扣情况选择适用的纳税人身份。
1.买方类型
如果A企业的客户类型主要为大中型企业,则企业应选择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否则容易失去这部分客户群体。
2.可取得增值税抵扣情况
如果A企业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额足够多,则应选择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具体是指:按一般纳税计税方法计算应缴的增值税额小于等于按小规模企业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缴的增值税额,企业应选择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假设A企业销售商品应缴纳的和采购原材料可抵扣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则A企业如果选择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为:100*13%-35*13%=8.45(万元)。
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则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为:100*3%=3(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还可享受阶段性税收优惠政策,所以A企业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少缴增值税,从而减少现金流的流出。
筹划点二:夫妻选择在家庭经营企业领取工资
夫妻二人未在A企业领取工资,而夫妻家庭生活支出无其他经济来源,支出从A企业经营所得支取。则A企业不仅存在混淆企业支出和个人支出的风险,还存在企业清算时多缴企业所得税问题。
解决办法是:夫妻二人与A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在企业列支工资,列支金额可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后决定。即根据二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可减少的企业所得税额综合进行判断。
假设夫妻二人从工资扣除的社保和公积金比例合计为工资的22.05%、首套房贷款剩余期限10年、夫妻二人均为独生子女、两个小孩一个6岁幼儿园在读一个9岁三年级在读、不存在大病医疗支出。
假设教育支出扣除夫妻二人各扣除50%,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选择由李某扣除。假定应列支的工资为X,则李某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X-22.05%X-5000(个税起征点)-1000(住房贷款)-2000(赡养老人)-1000(子女教育)=77.95%X-9000。张某比李某少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项,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77.95%X-8000。
通过计算得知李某和张某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发工资临界点分别为11545.86元和10262.99元。欲判断在企业列支多少工资应综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以二者合计最低为优。结合“筹划点一”,不考虑特殊阶段的税收优惠政策,A企业经营期前5年每年应缴纳的增值税附加税为:3*12%=0.36(万元)。
情形1:李某和张某不在A企业列支工资
若夫妻二人不在A企业列支工资,则A企业经营前5年每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100-35-40-0.36)*20%=4.93(万元)。
夫妻二人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综合税收为4.93万元。
情形2:李某和张某在A企业列支工资
若夫妻二人在A企业列支工资,A企业前5年每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35-40-0.36-(11545.86+10262.99)*12/10000=-1.53(万元)。此时夫妻二人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且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综合税收为0元。
故经营主应选择在所经营的企业列支工资,在不列支工资时应纳税所得额大于零的情况下均能发挥节税的作用。
筹划点三:汽车落户家庭经营企业
假设李某和张某拥有的家庭用车一年发生的保险、养护、油费等约为1.5万元。折旧年限为4年和残值率为5%的前提下,每年应计提折旧为:20*(1-5%)/4=4.75(万元)。
结合“筹划点一”和“筹划点二”,得知A企业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和夫妻二人在A企业列支工资更有利于节税。但列支工资后应纳税所得额为0,所以可通过不列支工资的情形分析汽车落户企业的税收影响。如夫妻二人不在A企业列支工资,则家庭用车落户A企业后可每年可节约的企业所得税为(1.5+4.75)*20%=1.25(万元)。可见,在夫妻二人在A企业列支工资后应纳税所得额大于0的情况下,将家庭用车落户于A企业能更进一步减少企业所得税支出。
结束语
从上述三个案例中可以得知,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将实际发生的一些支出合理列入企业经营成本,能极大节约税收成本,从而在企业经营前期还未实现资本积累情况能缓解资金困难,有助于企业平缓渡过生命周期的波谷。
企业经营过程中各个环节都可能涉及税收筹划,本文仅从对企业影响较大涉及面较广的三个方面进行说明。若要合理合法利用好国家的各项税收政策,首先要求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具有税收筹划意识,重视税收管理、财务管理和风险管理。其次要求财务人员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节税意识和广博的税收知识。希望本文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何欣忆.首个本土500强企业怎样诞生[J].四川日报,2021(8):01-02
[2]何首乌.屹立不倒的希望-记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D].商业文化,2021(7):7-9
[3]邱亚虹、戴哲宇.远华烟云:赖昌星的55年人生路[D].中国检察官,2013(5):68-70
[4]李昕阳.小微企业如何提高市场的竞争力[D].财富生活,2020(5):032-034
(作者单位:昆明空港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