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博
摘要:公共文化服务的数字化建设是顺应时代发展要求,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升级的必然选择。在三圈理论的视角下,通过价值、能力、支持三个维度分析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进程中存在的不足,如价值导向模糊、内容形式单一、资源整合不足、外在支持缺失等。重塑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的价值导向、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能力、增强社会外界对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转型的支持,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的可行路径。
关键词:三圈理论;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
伴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的基本文化需求也日益增加,传统的公共文化服务越来越难以完全满足人民多元化的文化需求,而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出现为我们提供了新的思路,数字化的建设为公共文化服务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三圈理论诞生于20世纪90年代,后被较多应用于公共管理领域,是一种便于理解的分析工具。本文研究的公共文化服务问题是公共管理领域的重要关注点,在三圈理论的视角下对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问题展开研究,具有较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三圈理论于1995年由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的马克·莫尔提出,他在《创造公共价值:政府战略管理》一书中指出,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或进行公共决策时,需要考虑到三个要素:价值、能力和支持要素。价值要素是指公共管理实施过程中要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能力要素是指公共管理的实施需要匹配一定的能力和资源,包括人力、财力、物力等;支持要素是指政策在实施过程中要尽可能得到最大范围的社会支持。领导者在公共管理过程中需要对三个要素综合分析,有效整合,使其处于协调、统一的状态[1]。如图1所示,三个圆圈交叠的阴影部分为最理想的状态,但由于社会事务持续变化,三个圆圈并不能始终处于静态,因此,应不断调整三要素,使其保持在最佳状态的同时,争取三圈交叠部分最大化[2]。
(一)基于“价值圈”的问题分析
价值要素被认为是三圈理论的基础和核心,是需要优先考虑的因素。公共文化服務始终以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为主要目的,其数字化转型就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众日益多元的文化需求,因此公共文化服务的数字化建设应坚持以公共价值为导向,秉持人本原则,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的需求导向不鲜明。公共文化服务的数字化建设应坚持以公共价值为导向,秉持人本原则,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然而,目前公众对于这些新兴的数字化建设产业关注不足,归根结底是在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进程中,偏离了公共价值的轨道,公众文化诉求缺少回应,降低了其对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的期待和参与热情。
政府数字化服务理念淡薄。公共文化服务的数字化建设开始时间较晚、发展历程短,虽然随着技术的发展,数字化转型已成必然,但目前地方政府的意识与思想不够与时俱进,大部分人员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认识仍停留在传统的服务方式上,对于新兴的数字化建设接受程度不高、理解不充分甚至抗拒这种数字化理念,这严重阻碍了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的发展进程。
(二)基于“能力圈”的分析
能力要素是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的关键一环。在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进程中,若要保质保量地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作为服务的主导者,政府须确保具备较高的人才队伍、资金投入、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能力。
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人才队伍薄弱。先进的数字技术是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的基础,数字技术的专业性和复杂性要求了相关从业人员需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及对于终端操作较高的熟悉度等。然而,目前数字化建设人才队伍薄弱,表现在技术型人才缺乏、员工技术水平不高、专业知识无法适应数字化转变等,这些问题都会影响我国公共文化服务的数字化水平提升。
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公共文化服务是由政府主导、财政投入,社会各方面参与来实现的公益性服务。相较于传统的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面临着更大的资金需求,数字化场馆的新增与扩建、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线上平台的开发与维护等,都需要政府积极发挥财政作用,为公众享受文化服务提供财政保障。虽然近年来我国提高了对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的重视程度,但由于起步较晚,软硬件发展相对落后,加大资金投入依然十分必要。
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内容匮乏、形式单一。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将实现从线上平台到实体空间的全方位建设,目前我国对于内容创新挖掘不够深入,数字化供给形式单一,缺少突破。线下文化场馆数字化改造忽视了公众体验感,与人机交互等信息技术结合不充分,公众“沉浸式”“互动式”体验服务欠缺。此外,对于地方特色资源利用和挖掘不充分。一方水土孕育一方文化,各地方数字资源的开发应充分融合地区和民族特色,打造创意性供给服务。
(三)基于“支持圈”的分析
支持要素是三圈理论中的关键要素,各方支持力度的大小是公共价值实现程度的有效验证。支持越来越成为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中的重要考量维度,它不仅包括建设主体的主观支持,更涵盖了社会力量如市场、非政府组织等客观层面的支持。
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的公众参与度不高。公众参与度低最直接的表现在于数字化设施利用率和数字化成果共享度都不十分理想,目标用户参与的积极性不高,自然会缺少对于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的支持与关注。过低的公众参与度会导致服务供给和需求错位甚至脱节,降低了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的社会力量参与不足。政府对于整合多方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仍欠缺考虑,调动社会多方力量能力不足,难以使公共利益达到最大化。目前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还仅依靠政府以及部分文化事业单位完成,社会化参与明显不足,比如合作的企业单一,与市场合作不到位;供给主体偏少,没有引导更多的非政府组织参与建设等。
(一)强化公民文化权利观念,提高价值认同
文化权力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维护和保障公民文化权利是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根本目的。首先,从国家层面出发,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出台相关政策,从宏观上明确公共文化服务的主体责任,确立发展目标,设置合理规划等,在制度上保障公民文化权利并同时唤醒公民的文化意识。其次,地方政府及相关文化部门同样要重视公民权利,通过采取相关举措引导公民思想观念的转变,如在社会上进行积极的宣讲,通过新媒体进行介绍推广,让公众充分意识到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公众对于数字化建设的价值认同。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是为了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满足公众多元文化需求而迈进的重要一步,数字化转型能够扩展公共文化服务的能力和传播范围,使得大众享受公共文化服务不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弥补了传统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的局限,提高了服务的均等性和便利性。
(二)“以人为本”,以公众需求为出发点
“以人为本”是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的核心理念,建设主体应以公众需求为依据,有针对性地提供精准的服务。首先,拓宽需求表达的渠道,并积极响应公众诉求。如果公众表达需求和意见的渠道不畅通,就无法真正了解公众的需求点,从而导致供需错位等一系列问题。同时建立健全需求反馈通道,对于公众的诉求进行回应,对于意见进行及时的反馈和处理,更重要的是将公众文化需求真正地融入到数字化建设中,使其对建设方向起到及时的更正和指导作用。其次,充分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进行需求智慧分析。在越来越个性化和多样化的时代,人的需求会因为地域人文差异、年龄、受教育程度等因素而复杂多变。面对多元化的文化需求,我们应充分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对其进行持续追踪和科学分析,加强云端数据挖掘和分析能力,构建公共文化服务用户画像,为差异化服务提供数据支持,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供需对接水平[3]。
(一)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人才队伍建设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人才是关键。随着数字技术被越来越多地应用到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设中,工作人员的服务技能也应随之提升。首先,对于相关人员进行“数字化”技能培训[4]。工作人员不能再固守以前的服务方式,而是应该积极学习新技能,围绕数字化处理图像和影像、数字资源整合、数字设备使用、新媒体宣传、公共文化智慧营销等技能展开学习。由于数字技术难度较大,可以让员工有针对性地根据自身兴趣爱好或与自身工作岗位密切的内容进行学习,提高学习效率,并将学习时长、学习效果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激励其高效高质量提升数字化服务能力。其次,应加大数字文化人才引进力度。在培养现有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的同时,也应高度重视对数字文化人才的引进。特别是对一些专业要求程度高,自主培养难度大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降低引进门槛,提供适当的优惠政策和补贴,以此吸引相关技能人才加入数字化建设队伍中。同时,加强与高校与科研院所的联系,开展合作计划,以促進人才的培养和对接,加强数字化人才的储备,满足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需求。
(二)加大财政支持,统筹资金精准使用
在数字化发展的要求下,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在场所设施、人才资源等方面都提出了新要求,尽管政府加大了资金投入,但仍然难以达到建设需求,因此,政府加大财政支撑力度十分必要。首先,政府应优化财政分配机制,使资金规范精准使用。政府部门及其他文化部门要制定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根据数字化建设的要求,优先确保数字基础设施的改造和完善。其次,将资金投入重心逐渐转移至服务保障、数字化文化服务内容、数字文化产品创作等方面,力争资金分配有序、合理。同时要注重文化资源整合,除内部资源整合外,更要加强与外部数字资源的共享,提高资源利用率,避免重复投入造成资金浪费。
(三)丰富和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的内容和形式
政府及文化部门应以数字化、影像化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较高历史、人文价值的文化信息资源库,以此为契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同样,在模式的建设上打破固有思维,充分利用数字技术的特点打造“线上+线下”多方位服务平台。实体空间建设方面,要凸显人机交互体验,通过虚拟现实、全息影像、3D建模、全景等多种技术手段,加强公众在文化场所的“沉浸式”“互动式”实体体验;在网络空间建设方面,要重视文化云平台的功能开发。在加强与外部文化云平台互联互通的同时,也要因地制宜建设本地文化云平台,尤其要注重平台功能的创新开发,可以包含需求征集、下载数字资源、在线互动等,以此丰富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体系。
(一)加大对建设成果的宣传推广力度
对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进行积极的宣传和推广,是吸引公众参与和获得公众支持的有效途径。数字设施使用率、成果利用率和群众活动参与率等指标,是公众有效参与和广泛支持最直接的证明。首先,选择宣传推广易于接受、便于理解、有吸引力的内容。由于目前受众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宣传内容的选择应通俗易懂且富有吸引力,如数字化设施的使用方法、数字文化产品介绍、文化活动短视频等,以此获得更多关注。其次,鼓励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依托新兴媒介开展社会宣传。在多媒体快速发展的时代,信息传播的途径丰富多样,政府及文化部门应该发挥新媒体平台的优势,借助各大主流媒体进行相关内容的推送。同时可以将数字资源作为学习资料,在学校、社区等场所进行发放,产生全方位的传播效应。
(二)完善社会参与建设的机制
政府虽然是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主体,但仅凭其有限的资源和能力难以支撑起整个服务体系,因此政府部门应高度重视社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首先,降低门槛,畅通社会参与渠道。政府应加强与企业的合作,鼓励其通过项目招标、政府外包、合作等方式参与到基础数字设施、场所的建设和改造中。通过与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合作承办数字文化活动的方式,适当转移活动承办权,获得更多社会支持[5]。其次,为参与数字化建设的社会组织提供保障。政府需要完善社会组织参与建设的制度,为了给政府、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多方合作提供优良的制度环境,要结合当地实际发展需要,针对当前合作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弥补法律规定中未详尽的内容。特别是对于参与文化项目投资、面临着收益风险的企业单位,政府应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向这些企业提供便利,如减少一定的企业税收、在日后招标时优先考虑等保障。
借鉴三圈理论的分析框架,从价值、能力、支持三个维度分析公共文化服务的数字化建设。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在提高公共价值认同的基础上,满足公众基本文化需求;以地域资源为优势,提高人才、资金、内容等方面的建设能力;以社会力量为依托,加强宣传,完善参与机制,获取多方支持,共同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水平。
参考文献:
[1][美] 马克·H.穆尔著;伍满桂译.创造公共价值:政府战略管理[M].北京:商务印书 馆,2016.
[2]曹俊德.“三圈理论”的核心思想及决策方法论意义[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0(01):37-41.
[3]李国新.摹画未来 指引方向 明确任务 促进发展――《“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解读[J].图书馆论坛,2021,41(08):1-6.
[4]张海涛.借助数字化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J].人民论坛,2018(29):134-135.
[5]林敏娟.公共文化服务中的民营企业角色[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4.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宋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