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言
《额尔古纳河右岸》,一部我至今为止读过的最动人的小说。作家迟子建用温柔的笔触描述了生活在密林之中的少数民族——鄂温克族的顽强坚守和文化变迁。他们被万物滋养,用一生去朝拜生命的壮美。小说采用了宏大的广角镜头,把人和大自然放在同一个取景框中。作家尊重万物,怜惜万物。在这里,草木可以自由地呼吸,熊、狼、驯鹿……每一个鲜活的生命都拥有丰富的情感,所有生灵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整部作品流淌着作者对自然万物别样的深情。
小说开篇美得如同一幅油画:“太阳每天早晨都是红着脸出来,晚上黄着脸落山,一整天身上一片云彩都不披。”就连景物都有了人的神情、动作,像人一样生动地活着。“炽热的阳光把河水给舔瘦了,向阳山坡的草也被晒得弯了腰了。”在这幅油画中,炽热的阳光与清凉的河水展开了一场激烈的争夺战,就像火与水的较量,最终,阳光将河水“舔瘦了”,一个“瘦”字让河水败下阵来,太阳获得了胜利。
鄂温克族人民喜爱驯鹿,驯鹿是他们最忠实的伙伴。我第一次读到描写驯鹿的段落时,就被这些精灵深深地吸引了。“过去的驯鹿主要是灰色和褐色,现在却有多种颜色——灰褐色、灰黑色、白色和花色等。而我最喜欢白色的,白色的驯鹿在我眼中就是飘浮在大地上的云朵。”云朵轻盈美好,飘浮在大地上,寓意着祥瑞,这些驯鹿就像云朵一样,能够让人的心灵瞬间宁静起来。
驯鹿温柔且灵动,无须额外的照顾。“它们总是自己寻找食物,森林就是它們的粮仓……它们吃东西很爱惜,它们从草地走过,是一边行走一边轻轻啃着青草的,所以那草地总是毫发未损的样子,该绿还是绿的。它们吃桦树和柳树的叶子,也是啃几口就离开,那树依然枝叶茂盛。”驯鹿是森林的精灵,对自然只取必需的食物,它们是人类的老师,教会我们如何戒掉贪婪。
驯鹿的鹿角慢慢长了茸,鹿茸是珍贵的药材,猎民需要用鹿茸来交换生活必需品。猎民感激驯鹿的付出,甚至为了保护驯鹿不惜受伤。小说中的猎民达西,就是为了保护驯鹿的幼崽失去了一条腿。达西为营救被老狼围困的三只驯鹿幼崽,手持石头砸死了一匹老狼。老狼的狼崽咬断了达西的一条腿后逃跑了。被救的三只驯鹿慢慢地走回营地,而被咬断腿的达西只能挣扎着前行,最终爬回营地。
达西恨死了那只跑掉的狼崽,狼崽也无法忘记杀母之仇,长大后带着自己的狼崽寻找达西的气息。达西带着猎鹰给自己的残腿报了仇——狼死了,而达西和猎鹰也回不来了。人狼鏖战的镜头触目惊心,作者没有采用以往人强狼弱的场面描写方式,而是以一种旁观者的角度,平静地展现生命搏斗的真实感。“在我们的生活中,狼就是朝我们袭来的一股股寒流。可我们是消灭不了它们的,就像我们无法让冬天不来一样。”在达西与狼的较量中,没有人与畜的区分,没有强与弱的设定,有的只是每个生命都难以逃脱的宿命,整个场面描写极具张力。
在鄂温克族人民的生活中,除了饲养驯鹿,还有一项重要的活动就是打猎。林克就是一名出色的鄂温克族猎人。有一次,他带着孩子一起成功猎杀了一只巨大的猎物。然而不久之后,林克却丧命于森林暴雨的雷击之下。林克生命消亡时的样子,像一棵焦枯的树木,仿佛一切生命在寂灭之时,无论猎物还是猎人,都要像植物一样回归大地,生命再次平等。
“白桦树是森林中穿着最为亮堂的树。它们披着丝绒一样的白袍子,白袍子上点缀着一朵又一朵黑色的花纹。”白桦树似乎成了森林中最会穿衣服的“姑娘”。林克的妻子达玛拉非常热爱白桦树:“她常常抚摩着它那毛茸茸的树身,满怀羡慕地说,瞧瞧人家穿的,多干净呀,像雪一样!瞧瞧人家的腰身,多细多直啊!”
白桦树汁是当地人天然的饮料。家里人每次采回桦树汁,达玛拉就不喝驯鹿奶了,“她会舀上一碗,一口气把它喝光,喝完后就像久居黑暗中的人突然间见到了阳光一样,无限陶醉地眯着眼睛”。
《额尔古纳河右岸》中的太阳和月亮,仿佛都拥有一颗澄明的心,照耀着万物;汩汩流淌的河水,就像温热的血液,润泽着大地,它们用奔涌的深情,敬畏着生命的壮美与永恒。虽然古老民族向前迈进的步履稍显缓慢,但是驯鹿的眼睛始终会像额尔古纳河上闪耀的星辰一般,照亮人们前行的道路。
小说的结尾,给人以启示和力量。“我守着这团火,跟我一样老了。无论是遇到狂风、大雪还是暴雨,我都护卫着它,从来没有让它熄灭过。这团火就是我跳动的心。”主人公护卫的不是一团火,而是一个古老民族永恒的信仰。正如这本书震撼读者的地方——对自然生活的敬畏和面对即将消失的文化的无奈和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