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精神的科学内涵、发展逻辑与弘扬路向
——基于马克思、恩格斯经典文本的解析

2023-03-11 09:28周浩波
关键词:恩格斯弘扬马克思

由 畅,周浩波

(1.辽宁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6;2.沈阳农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 沈阳 110866)

新时代十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号召全社会弘扬劳动精神,着重要求在学生中弘扬劳动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1],并提出“在全社会弘扬劳动精神”[1]的要求。由此可见,劳动精神之于新时代新征程的重大意义和宝贵价值。为此,本文基于马克思、恩格斯经典文本,对劳动精神的科学内涵、发展逻辑与弘扬路向三个维度进行分析。

一、劳动精神的科学内涵

关于“劳动精神”内涵的阐释,相关研究成果基本以马克思主义劳动观为首要理论来源,但以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劳动精神的直接论述为理论依据进行的深入解析尚不多见。劳动精神内涵的科学界定是相关研究的基点和起点,马克思、恩格斯并未缺席对劳动精神的考察,相关研究亟待深入。

首先,马克思、恩格斯未提出“劳动精神”概念,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未提出“劳动观”的概念一样,但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恩格斯缺席相关考察。由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文本探析“劳动精神”中“精神”的内涵,从他们论述中经常使用的“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概念分析,可见“物质”和“精神”是对应范畴。对照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物质”与“意识”的基本范畴,可以确证马克思、恩格斯经典文本中,“精神”和“意识”是同源概念,它们在广义使用时的涵义基本相同,其本质都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像,是包括人的观念形态等精神现象和过程。但需要注意的是,马克思、恩格斯在经典文本中狭义使用“精神”“意识”概念时,又有所特指,其意涵范畴需要依据马克思、恩格斯经典文本的语境及其历史背景进行具体分析从而准确把握。由此,“劳动精神”的“精神”可与“意识”在广义上做同源同义理解,狭义上“劳动精神”的内涵需依据其本质属性进行界定。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劳动精神本质属性的阐发,蕴含在他们所撰写的《神圣家族》《资本论》等著作之中,为劳动精神科学内涵的界定提供了学理支撑。

(一)劳动精神蕴含人民主体性

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恩格斯批判了布鲁诺·鲍威尔及其同道者(马克思、恩格斯谑称其为“神圣家族”)思辨唯心主义哲学的错误观点。布鲁诺·鲍威尔等人把“精神”(思维活动)当作创造主体,他们自恃凌驾于群众之上,臆断群众与精神、进步相对立,“认为人类就是精神空虚的群众”[2]265,将群众漠视为懒惰、肤浅、自满的精神空虚的抽象品质的主体。马克思、恩格斯坚决驳斥了上述本末倒置、污蔑抹黑群众的谬论,并且指出“人们只有了解英法两国工人的钻研精神、求知欲望、道德毅力和对自己发展的孜孜不倦的追求,才能想象这个运动的合乎人道的崇高境界”[2]290。他们对工人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肯定进行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实践的工人,有着钻研精神而非懒惰、坚毅求知而非肤浅、不倦发展自身而非自满的积极追求。工人的主要社会活动是生产劳动,工人积极的精神状态和实际行动是其阶级进步性的现实表现,是对其劳动精神的生动诠释。在《神圣家族》的语境中,马克思、恩格斯对于“工人”和“群众”两个概念的使用前后相融、所指一致,该论述阐明了精神、进步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对于神圣家族臆造的谬误起到了正本清源、以正视听的批判作用。劳动精神的阶级进步性蕴含于其人民主体性之中,凸显人民主体积极的性质。

(二)劳动精神蕴含合目的性

在《资本论》第1 卷中,马克思首先考察劳动的一般性,阐述在一般性质的劳动过程中,劳动精神合目的性的发挥。人为了达成制造使用价值的目的而从事劳动,期间主动调控自身与自然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转换,使之服从于劳动目的。这种服从,是指在劳动全过程中人自身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的全面服从,既包括人体器官的从动,也包括“作为注意力表现出来的有目的的意志,而且,劳动的内容及其方式和方法越是不能吸引劳动者,劳动者越是不能把劳动当作他自己体力和智力的活动来享受,就越需要这种意志”[3]208。意志是“人自觉而有目的地对自己的活动进行调节的心理过程,是基于理性认识基础上的精神追求和驱动”,“表现了人的价值取向与追求”[4]425。显然,在此马克思所指的,表现为人在劳动过程中需要具有的,超出自身体力和智力活动的,作为注意力、毅力表现出来的有目的的意志就是劳动精神。劳动精神的这种自觉主动服从于劳动目的作用发挥的特性,就是合目的性。这种自觉主动的合目的性存在于专属于真正的人的劳动,即有着自觉目的性和主动选择性的劳动的现实存在,既区别于人类最初动物式的本能劳动,也区别于资本主义的异化劳动。劳动精神合目的性的“目的”,统一于总体的人的存续和发展。合目的性是劳动精神促使人发挥和控制自身所蕴藏的潜力,使主观目的现实化的意识保障性。正确把握合目的性还要清醒认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所指出的,劳动精神合目的性实现的前提和基础是劳动的合规律性,否则它的作用将由积极变为消极,由促进劳动变为阻碍劳动。

(三)劳动精神蕴含历史发展性

在《资本论》第1 卷中,马克思考察了协作劳动及其影响下的劳动精神。马克思指出,在同一生产过程或在不同但有着彼此联系的生产过程中的人数众多的共同劳动中,即有计划地协同劳动的结合工作日中,可以生产出相较于同等工作人数的个人工作日的总和更多的使用价值。在分析促使生产力达到此种提高的几种情况时,马克思认为,协作的劳动组织形式能“激发个人的竞争心和振奋他们的精力”[3]382,这是原因之一。这里所说的“竞争心”,是在劳动过程由劳动个别发展为劳动特殊、由私人劳动发展为社会化大生产的协作劳动形式的影响下激发的,是具有自觉能动性、受社会历史规律制约的人的内在心理活动;所谓“精力”,是指人的精神气力。并且,马克思还指出:“劳动者在有计划地同别人共同工作中,摆脱了他的个人局限,并发挥出他的种属能力。”[3]382这里所说的劳动者的“种属能力”,不是作为个体的人的能力,而是作为总体的人的能力。协同劳动,因制定、执行劳动计划等而加强了劳动者彼此间的联系,从而使劳动者的生产关系复杂化,超越了单个人独立劳动时生产关系的简单化。结合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是整体的人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思想,可见协同劳动中生产关系的丰富,为劳动者摆脱简单生产关系中单调保守的精神局限,获得劳动精神的发展和丰富(在这里表现为人精神上力争超越的追求)提供了客观条件和现实内容。劳动形式等的历史发展,为人本质能力的发挥提供了相应的物质条件和手段,决定了劳动精神的历史发展性。

上述基于马克思、恩格斯经典文本的解析,所揭示出的劳动精神蕴含人民主体性、合目的性和历史发展性的本质属性,是厘清劳动精神和有关劳动的意识间关系的理论基础。一是主体方面,有关劳动的意识的主体是无特殊范畴界定的个体、群体或总体的人;劳动精神的主体是人民群众,而人民群众范畴的界定是随历史发展的,其最稳定的主体组成部分是劳动者。二是内容实质的历史作用方面,就对特定历史阶段发展的促进或阻碍作用而言,有关劳动的意识有着先进与落后之分,其内容实质有着向背于人的本质的差异,对人民群众的生存和发展起着积极抑或消极的影响;其中有关劳动的先进意识是劳动精神,即劳动精神包含于有关劳动的意识之中,是其中先进的部分。综合以上方面,用历史唯物主义考察劳动精神,可以将其内涵概括为:人民群众有关劳动的具有历史先进性的社会意识。

二、劳动精神的发展逻辑

劳动精神的本质属性构成这一关于劳动的社会意识的特殊性,其中还蕴含着社会意识的普遍性,其发展逻辑必然遵循“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并反作用于社会存在”[5]116的辩证统一,并且在其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和不同方面又有相应的特点。此外,探析劳动精神的发展逻辑,还必须全面考察有关劳动的社会意识的发展变化,把握其中积极与消极方面产生和衍化的客观规律。

根据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原理,劳动精神从根本上取决于社会存在,即由“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主要包括自然地理环境、人口因素和物质生产方式”[5]112决定。其中,物质生产方式(即“生产方式”),既表现为在生产劳动中人与自然之间物质、能量和信息转换的劳动方式,即生产力,也表现为在生产劳动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生产关系。在二者矛盾运动中变化的生产方式,决定了人类社会的存在发展及其性质,对自然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中人们的经济、政治、精神活动等全部社会活动有着制约作用。性质不同的社会形态,之所以有不同的社会精神面貌,其根本在于不同性质的生产方式中生产关系性质的差异。而决定生产关系性质、特征和基本类型的最根本的内容,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即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的不同方式,导致了劳动者物质生产生活和精神生产生活的根本差异,决定了劳动者有关劳动的社会意识的基本状况和发展方向,从而使包含于有关劳动的社会意识的劳动精神从根本上受到社会存在的决定。

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的原始社会,其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为原始公有,形成了不知私有为何物的原始公有的社会意识。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生产资料的原始公有制被私有制所取代,阶级就此产生。私有制的社会形态从低级到高级依次经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私有制社会的最主要特征是阶级对立,而“不管阶级对立具有什么样的形式”[6]51,都是社会上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劳动者阶级)的剥削,“因此……各个世纪的社会意识,尽管形形色色、千差万别,总是在某些共同的形式中运动”[6]51-52。不同形态私有制社会剥削的区别是,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剥削是公开的,而资本主义社会的剥削是隐蔽的。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生产力水平虽有所提高但仍然低下,而资本主义社会所创造的生产力极大超越了既往历史过程中所创造的全部生产力的总和,“资本家获得了源源不断的财富及支配工人的权力,使创造财富的广大劳动者陷入较以往任何社会形态更为困苦的悲惨境地”[7]。

马克思剖析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者阶级的困境,阐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资本主义弊端是造成此种困境的根源。他认为,作为体现人的本质的劳动,本应具有自由自觉的意识,然而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使劳动异化。处于劳动异化生产过程中的工人,在异化劳动中感到不幸、不自由、不平等、不舒畅,感到被否定、被强迫、被从精神和肉体上贬低为机器,使工人受到肉体的折磨和精神的摧残,所以“只要肉体的强制或其他强制一停止,人们就会像逃避瘟疫那样逃避劳动”[2]159,此间劳动者关于劳动的意识愈发消极。异化劳动除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劳动者关于劳动的意识有消极的决定性影响外,其负面作用进而向资本主义社会的分配、交换和消费环节延伸。在分配环节中,劳动者同自己生产的劳动产品相异化,被资本家剥夺了劳动产品的劳动者愈发贫困;在交换和消费环节中,人的需求和消费的所有形式和仅有目的被异化为纯粹的占有和使用对象,而肉体感觉和精神感觉的丰富性,因单纯异化而变得愚蠢、片面和狭隘,导致资本主义社会的物质主义膨胀和精神的空虚迷失。由此,经历了资本主义经济循环全过程的劳动者,其关于劳动的意识发生全面的异化,被动、狭隘的消极意识取代了自觉、自由的积极意识,劳动精神在异化的社会存在中失去了自身。

全面把握资本主义社会中有关劳动的社会意识,必须考察作为统治阶级的资产阶级有关劳动的社会意识,其在社会意识中占有统治地位。其一,关于生产劳动的目的,马克思先后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61—1863 年手稿)》《资本论(1863—1865 年手稿)》中阐明“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是发财致富,是价值的增殖”[8]404,“(从而生产劳动的目的)不是为了生产者的生存,而是剩余价值的生产”[8]531。物取代人成为资本主义生产劳动的目的,可见资产阶级的作为真正的人的关于劳动的社会意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发生了异化。其二,关于劳动与财产的因果关系,马克思还揭露了资产阶级有关劳动的伪意识,揭穿了资产阶级隐藏在其公开宣告财产、收入是劳动和勤奋的果实背后与之相悖的经济事实,他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痛斥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劳动为富人生产了奇迹般的东西,但是为工人生产了赤贫”[2]158。其三,关于勤奋与懒惰的劳动主体,马克思、恩格斯对资产阶级声称富人是勤奋者、穷人是懒惰者的欺世盗名和诬陷诽谤,在《共产党宣言》中予以彻底揭露——“资产阶级社会早就应该因懒惰而灭亡了,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劳者不获,获者不劳”[6]48。其四,关于劳动产品消费的奢侈与节约,马克思指出与假意和伪装勤劳截然相反的是,资产阶级对“富人建立在资本主义积累基础上的粗野的或高雅的奢侈浪费”[3]757的崇拜和宣扬。那些弄清了资本主义社会财富本质的国民经济学家们“推崇奢侈而咒骂节约”[2]227,声称“要求奢侈是为了生产出劳动即绝对的节约”[2]227。其五,关于对自然科学的利用,资本从利己主义出发,使应用于工业生产的自然科学不得不直接地使非人化充分发展,使自然科学局限于发挥直接、片面与狭隘地对自然的索取和改造的功能。可见,表面上支配资本主义经济循环全过程的资产阶级,实质上沦为物的奴隶,其关于劳动的意识也在发财欲的裹挟下,在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中、在人与自然的交互中发生了全面异化。资产阶级关于劳动的自恃理性的意识,实质上已异化为被动、局限、虚伪的不合乎人性的消极意识。遭到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异化的社会存在,使资产阶级背离人民群众的关于劳动的社会意识占据了统治地位。

在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束缚和感染下,处于支配地位的资产阶级和被支配地位的无产阶级(劳动者阶级)有关劳动的社会意识,皆背离了作为人的本质的劳动的自由自觉的意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物、人与人关系的全面异化,驱使关于劳动的社会意识趋向消极,迫使劳动精神与劳动者阶级相分离。要扭转资本主义颠倒的社会意识,只有通过现实的共产主义运动去实现——“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6]52。

无产阶级的革命实践,印证了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科学性。1871 年巴黎公社在共产主义运动中所进行的对于所有制性质的革命,在解放劳动的同时,极大地激发了劳动者阶级的劳动精神。在总结巴黎无产阶级革命历史经验的《法兰西内战》中,马克思热情赞颂了公社改变巴黎面貌的奇迹——努力劳动、用心思索、战斗不息、流血牺牲的巴黎,“在培育着一个新社会……正放射着它的历史首创精神的炽烈的光芒”[9]165。马克思指出,首创了无产阶级专政的新社会制度的巴黎公社,以劳动在经济上获得彻底解放的政治形式,使劳动者阶级精神上得到解放,开创了有着前所未有的积极主动、自觉创新的劳动精神风貌的新社会。

共产主义的生产资料公有,根本决定了其有关劳动的社会意识必然全部表现为劳动精神的积极进步。其一,关于生产劳动的目的,马克思阐发,共产主义“在被积极扬弃的私有财产的前提下,人如何生产人——他自己和别人;直接体现他的个性的对象如何是他自己为别人的存在,同时是这个别人的存在,而且也是这个别人为他的存在”[2]187。共产主义社会生产劳动的目的是“自己”和“别人”的总和的所有人,扬弃了资本主义的异化劳动复归劳动以人的本质,扭转了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即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中关于劳动的社会意识中最根本的人与人的颠倒关系。其二,关于劳动者及其生产劳动,马克思阐发,在高级阶段的共产主义社会,分工不再奴役人,劳动不仅是谋生手段,更是生活的第一需要,人人全面发展、各尽所能[9]435-436。其三,关于劳动产品的需要和分配,马克思指出,“在社会主义的前提下,人的需要的丰富性”[2]223,“是由于人的本质客观地展开的丰富性”[2]191。在此根据原文语境,共产主义与社会主义同义。共产主义的需要是复归人的本质的真实的需要,即对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全面而丰富的需要[7]。在此前提下,共产主义社会实行按需分配[9]435-436。其四,关于对自然科学的利用,《资本论》第3 卷指出,在共产主义社会中“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而不让它作为一种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10]928-929。这昭示了共产主义社会的生产,是在遵循自然规律中实现与自然的和解,其科学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的能力获得了极大的提高。可见,在摆脱了私有财产束缚的真正的人所生产的共产主义新社会中,人类的劳动精神在生产生活、在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中,得到自由全面的丰富和发展,开启了真正的人类的历史。

根本上受到社会存在决定的劳动精神,还有着自身特有的发展形式和规律。主要表现在:其一,劳动精神状况与社会存在发展具有不完全同步性和不平衡性。在生产方式变革的推动中,人类社会形态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然而在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后,却出现了劳动者阶级的历史性倒退。如前所述,所谓进步的资本主义的社会存在,严重桎梏了劳动精神状况的进步。其二,劳动精神的继承发展受社会意识内部各种形式的影响。在人类劳动中发展的世界历史,其社会意识各形式也必然与劳动相通。从低层次的社会心理,到高层次的政治法律思想、道德、哲学等,都体现着丰富的有关劳动的社会意识,也必然对劳动精神的继承和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其三,劳动精神转化为物质力量推动社会发展。“思想要得到实现,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2]320劳动精神通过与掌握实践力量的人民群众更广泛、更彻底、更紧密的结合,在更大范围、更深程度上发挥更大的物质力量推动社会发展进步。

三、劳动精神的弘扬路向

新时代持续关注劳动精神弘扬的理论与实践,党的二十大更将弘扬劳动精神推向了新的历史高度。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劳动精神的思想富有理论价值和历史穿透力,解析其中关于劳动精神内涵的科学思想,有助于加深对新时代弘扬什么样的劳动精神的本质认识;剖析其中关于劳动精神发展逻辑的科学原理,有利于提高对新时代怎样弘扬劳动精神的规律性认识。科学阐释和系统把握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劳动精神的思想,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自信自强、守正创新,明确大力弘扬劳动精神的新时代路向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一)在弘扬劳动精神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马克思、恩格斯在论证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主体及其伟大历史作用,捍卫自己新的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时,揭示了劳动精神人民主体性的本质属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系统贯穿了马克思主义人民性的最鲜明品格,集中体现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劳动精神的思想中人民主体性的理论内核,决定了守正创新弘扬劳动精神的理论和实践,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坚守人民立场的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学理必然性。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确保劳动精神不失根本的首要前提。弘扬劳动精神,要“站稳人民立场、把握人民愿望、尊重人民创造、集中人民智慧”[1],在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统筹协调中,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全过程,体现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和珍惜劳动成果;要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在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进程中,“使人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1],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全方位建设中,持续充实和保障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厚植劳动精神。

在弘扬劳动精神中,坚持人民至上,要将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阶段性目标,与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实现全人类解放、实现共产主义的最高目标在理论和实践中贯通起来。马克思、恩格斯指明了共产主义运动与人民群众劳动精神激发的内在必然联系,为弘扬劳动精神注入了共产主义的最终指向。共产主义处在阶段性目标逐步实现、最高奋斗目标得以最终实现的长久的历史过程,需要若干代人薪火相传,“这就决定了我们的教育必须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11]170,培养一代代致力于为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生的优秀人才。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动精神的阶段,要特别注重对学生劳动精神的培养,形成以青少年为重点,以全体社会成员为整体的,点面结合、多层共进、全方位弘扬的大格局,使劳动精神代代相传、发扬光大。

(二)在弘扬劳动精神中,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劳动精神的思想所揭示的,在不同性质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条件下,关于劳动的社会意识的消极与积极的衍变趋势,提供了考察两种不同性质社会制度的新视角:劳动精神作为人的本质的自由自觉劳动的意识,从受私有制束缚愈趋深重(尤其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桎梏下人的本质异化的精神被动,到被扬弃私有制的共产主义从异化中解放向人的本质复归的精神主动,既体现了劳动精神发展的客观规律,也昭示了资本主义固有弊端的危害和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显著优越性。

虽然同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时代相比,当今时代发生了一些变化,当代资本主义固有弊端的表现也有所转化,但是资本主义制度的根本性质没有改变,其固有弊端的根源——生产资料私有制依然存在。当今时代,依然是共产主义(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共存的时代,但又是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后,中国人民从精神上由被动转为主动到更为主动,中华民族不可逆转地走向伟大复兴的新时代,是与西方现代化共存的中国式现代化的显著优越性不断彰显、广大人民群众劳动精神振奋的新时代。清醒认识时代发展的异同,汲取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劳动精神的科学思想中批判资本主义、捍卫共产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既有助于纠正关于劳动的社会意识的谬误,克服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等消极社会意识的侵染,也有助于在新时代的伟大社会实践中,为弘扬劳动精神搭桥铺路,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在弘扬劳动精神中,要关注对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中有关劳动的意识进行动态的比较和鉴别,在比较中扬弃资本主义文明,在鉴别中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弘扬劳动精神的规律性认识。大力弘扬劳动精神,要面向全体社会成员讲好用好新时代的“大思政课”,特别是在对学生劳动精神的培养中,用好思政课的主渠道,由浅入深讲透马克思、恩格斯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已经论证了的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社会制度是激发劳动精神前提的学理,善于由表及里讲清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来团结和带领全体中华儿女以昂扬的精神状态所开创的先进社会制度和取得的伟大历史成就,以科学的理论和成功的实践,使全体社会成员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自信中涵养劳动精神的信念。

(三)在弘扬劳动精神中,坚持系统观念、问题导向、发展观点和辩证规律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劳动精神的思想,揭示了劳动精神从根本上受到社会存在决定的同时,还有着自身特有的发展形式和规律,决定了弘扬劳动精神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系统观念、问题导向、发展观点和辩证规律。马克思、恩格斯在阐发“生产资料所有制→物质生产方式(生产方式)→社会性质→社会存在性质→社会精神面貌(包涵劳动精神)”的决定劳动精神发展的根本逻辑链条基础上,论证了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变革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和首创无产阶级专政,极大发展劳动精神的理论和实践。当前,我们既要看到人民民主专政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制度是新时代劳动精神弘扬的具有决定意义的根本制度前提,也要不断发现、系统分析和善于解决在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中弘扬劳动精神所面临的诸多现实问题。

劳动精神的弘扬是具体的而非抽象的,是承载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维护、发展,以及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中的生产生活实际。这意味着劳动精神虽然归属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但是劳动精神的弘扬绝不囿于文化领域,不能从精神中来到精神中去,而必须在协调发展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的广袤社会存在中开辟现实实现路径。此外,劳动精神自身特有的发展形式和规律,还决定了新时代劳动精神,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蕴含马克思主义劳动观)为价值核心,以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为政治灵魂,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为坚实根基,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力量源泉,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现代化强国建设为目标牵引,通过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紧密结合,才能转化为发挥强大积极推动作用的坚实物质力量。特别是在对学生的劳动精神培养中,要循序渐进地教育学生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系统观念、问题导向、发展观点和辩证规律,逐步引导学生提高自主分析和解决有关劳动的思想认识和现实问题的能力,这对于学生真正形成劳动精神自觉至关重要。最后,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劳动精神的弘扬中,要坚持正确把握劳动精神的合目的性和劳动的合规律性的辩证统一,如此才能现实充分地发挥劳动精神的主观能动性。

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二十大要求我们在全社会弘扬劳动精神,赋予我们“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提供科学思想方法”[1]的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劳动精神的思想,为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要求在全社会,特别是在学生中弘扬劳动精神的重要部署,提供了坚实的学理依据,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精神注入了真理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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