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乡村社会风险演变及生成机理

2023-03-09 14:44李增元
关键词:农村

李增元 杨 健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乡村现代化进程加快。在现代化发展中乡村社会面临的内外环境更为复杂,各种社会风险频发,威胁着广大农村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与身心健康,影响着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实际上,乡村社会风险并非新时代才出现的事物。改革开放后,在市场经济大背景下,乡村社会发展中面临的不确定性、复杂性因素逐步增多,社会风险时有发生。当然,在改革开放后的不同阶段,乡村社会风险的外在形式呈现出一定差异性,其演变也具有一定规律性。乡村社会风险问题一直以来也广受学界关注。

整体来看,学界对乡村社会风险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风险变迁规律、风险诱因、风险内在机理分析以及乡村社会风险治理等诸多方面。第一,乡村社会风险变迁规律及演进特征研究。随着时代的变迁以及相应外部机制的介入,乡村社会风险在不同历史阶段展现出不同特征。如郭正林指出,“随着20世纪80年代经济体制改革对市场经济性质的确认,从农村到城市,从分配领域到经营体制、价格体制、流通体制等,各种风险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因素也广泛地渗入到我国经济生活的各领域”(1)乐章:《他们在担心什么:风险与保障视角中的农民问题》,《农业经济问题》2006年第2期,第26-35页。。张永理认为,乡村社会风险的变化与国家政策时段变化和各级政府行为相关,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2)张永理、徐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社区风险变化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4年第6期,第64-69页。龚维斌认为,21世纪以来中国社会结构急剧变迁,导致人口老龄化的风险、失业增加的风险、农村基层治理难度增加的风险、社区融合难的风险、向上社会流动受阻的风险以及阶层和群体冲突的风险与日俱增。(3)龚维斌:《我国社会结构:变化、特点及风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9年第4期,第69-77页。第二,乡村社会风险诱因及表现研究。不同类型的乡村社会风险有着不同的诱因,对于乡村社会风险诱因的分析,不同学者有不同的看法。乐章指出,灾害、家庭成员疾病、子女学费压力等都会给农民基本生活带来挑战。(4)乐章:《他们在担心什么:风险与保障视角中的农民问题》,《农业经济问题》2006年第2期,第26-35页。邹海霞指出,“征拆补偿与农民期望不对等容易产生矛盾,矛盾激化带来的社会冲突使乡村治理陷入困境”(5)邹海霞、李瑞:《乡村社会冲突治理困境分析——以桂西北X村G项目征地拆迁矛盾化解为例》,《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6期,第40-45页。。吴松江认为,失去土地的农民成了最直接的生活风险承担者,他们势必会采取各种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引发社会冲突。(6)吴松江、符少辉:《当前我国农村社会矛盾的风险探源》,《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7年第12期,第88-91页。杜雁军指出,由于环境利益受到侵害的农民利益诉求渠道不畅,他们转而通过群体性事件进行维权。(7)杜雁军、马存利:《社会冲突论下农村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应对》,《经济问题》2015年第6期,第100-103页。侯田雅认为,新冠疫情这一重大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导致农村居民易出现替代性创伤、疑病和强迫等精神卫生问题,引起头痛、紧张和抑郁等生理心理障碍。(8)侯田雅、蔡文鹏、董薇,等:《疫情期间农村居民自我效能感对心理健康的影响及其机制》,《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3期,第37-44页。第三,乡村社会风险内在机理分析。有学者探讨了农村土地纠纷引发的风险背后的内在机理。如姜晓萍认为,农地流转双方的道德风险、非合作博弈行为、过分追逐较低交易成本、地方政府的悖论性行为等是农地流转的契约风险、市场风险和社会风险的形成机理。(9)姜晓萍、衡霞:《农村土地流转风险的形成机理及外部性研究》,《农村经济》2011年第11期,第27-30页。有学者尝试从“国家—农民”利益关系角度解析乡村社会风险内在机理。如郭正林认为“以包产到户为起点的农村改革,使得国家与农民关系成了‘取’与‘予’的直接利害关系,弱化了农民对国家的政治认同”(10)郭正林:《中国农村权力结构》,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第88页。。还有学者分析了乡村贫困风险的生成机理。如王媛认为,自然灾害巨大冲击、基层政府扶贫政策偏差、政府行政逻辑代替市场逻辑以及贫困农户内生动力不足等是脱贫农户和边缘农户面临较大返贫致贫风险的内在机理。(11)王媛:《后扶贫时代规模性返贫风险的诱致因素、生成机理与防范路径》,《科学社会主义》2021年第5期,第102-108页。第四,乡村社会风险治理研究。张阳丽认为,解决乡村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矛盾,需要走人才振兴之路、共同富裕之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绿色发展之路以及乡村善治之路。(12)张阳丽、王国敏、刘碧:《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理论阐释、矛盾剖析及突破路径》,《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3期,第52-61页。马志翔认为,需要从多元主体协同的共治、科技支撑产业振兴的智治、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法治、建设文明乡风的德治、保护生态环境的美治等方面实现乡村“治理有效”。(13)马志翔:《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路径研究》,《云南社会科学》2020年第3期,第116-121页。李增元认为,转变治理理念,重构现代新型农村基层治理体系,不断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才能有效规避农村社区风险。(14)李增元、尹延君:《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村社区风险及其治理》,《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2期,第81-92页。陆益龙指出,对生活性矛盾纠纷需采取“基层—调解—化解”的管理策略,对结构性矛盾纠纷则要采用“顶层—调整—解决”的治理策略。(15)陆益龙:《乡村社会变迁与转型性矛盾纠纷及其演化态势》,《社会科学研究》2013年第4期,第97-103页。

综合来看,学界对乡村社会风险变迁规律及演进特征、乡村社会风险诱因、乡村社会风险内在机理以及乡村社会风险治理展开一定研究,并形成相应研究成果。但就目前而言,从发展历程角度研究乡村社会风险的成果仍然相对较少,其中对改革开放以来乡村社会风险发展过程作长时间段考察的研究则更少,基于历史观察系统探究乡村社会风险演进历程、变迁规律的相关研究也不多见。另外,多数学者大多围绕某类具体的乡村社会风险进行内在机理阐释,而较少对整体的乡村社会风险内在机理进行系统研究。对改革开放以来乡村社会风险历史进程进行系统梳理,剖析乡村社会风险发展演变规律及时代特征,并系统阐释乡村社会风险内在机理不仅有利于从历史角度把握乡村社会风险演进规律,丰富学术界关于乡村社会风险的研究,也能够为新时代有效防范化解乡村社会重大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以“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奠定基础。从学界既有研究和一般词义来看,矛盾、冲突、纠纷、突发事件、公共危机等都是社会风险的重要类型以及常见表现形式。因此,本文在具体研究乡村社会风险时,并不只研究宏观层面的一般乡村社会风险,还具体研究乡村社会风险的具体类型和表现形式,即乡村社会矛盾、冲突、纠纷、突发事件、公共危机等。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乡村社会风险演变历程及特征

改革开放后,中国市场经济开始起步发展,乡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在快速发展进步中乡村社会也面临着诸多风险与挑战。在不同发展阶段,乡村社会风险的表现形式有所区别,乡村社会风险的类型、内容不断演变、发展,并呈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

(一)20世纪80年代至21世纪初: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乡村社会风险

改革开放后计划经济逐步转向市场经济,中国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革。20世纪80年代至21世纪初期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起步阶段,在这一时期中国乡村社会面临一些与时代特征相适应的风险与挑战。

第一,税费征收中的干群矛盾。在改革开放后的较长时期内,农业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征税是乡镇政府的重要职能。改革开放后中国农村基层实行“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乡镇政府管理部门繁多、冗余,其中“七站八所”的扩张和膨胀是造成乡村“食之者众”的重要根源。(16)项继权:《改“七站八所”为“条块分离”》,《安徽决策咨询》2003年第5期,第45-46页。乡镇政府吃财政饭的人员数量庞大。有数据表明,在改革前湖北省“七站八所”人员多达25万人,即平均100人中有6人直接为农民从事公共服务,但其中懂专业技术的人很少,稍懂专业的人不到一半。(17)曾润喜、方付建、张丽萍:《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改革的困境与改进——以湖北省“以钱养事”改革为例》,《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第1-7页。庞杂的站所机构增加了政府日常运转的财政负担。在这一时期,乡镇政府获得上级转移支付较少,乡镇财政缺口较大,往往通过“三提五统”(18)注:“三提”是指农户上交给村级行政单位的三种提留杂资,包括公积金、公益金及行管费;“五统”是指农民上交给乡镇一级政府的五项统筹,具体为教育附加费、计划生育费、民兵训练费、乡村道路建设费和优抚费。扩充乡镇政府运转经费。为保障乡镇政府有效运转,诸多乡镇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向农民征收税费,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农民负担。与此同时,为提高征税效率,完成上级任务,乡镇政府还雇佣了许多“非正式”的“助征员”,加重了乡镇政府财政负担,这些财政负担最终又由农民买单。改革开放至21世纪初,农民收入水平相对有限,多种类型的超额赋税超过了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导致部分农民群众无力按时、足额缴纳。加之少部分基层政府存在一些违规违法行为,导致基层干群关系紧张,也引发了诸多社会矛盾,乡村社会风险明显增加。

第二,生计压力引发的贫困风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逐步建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它极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广大农民积极性,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生计问题,但广大农民温饱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改革开放后,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农民非农就业岗位增多,农民非农收入逐步增长,但这一时期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仍然偏低,农民非农收入占比较少。在农村生产力水平总体偏低的情况下,广大农民普遍面临较大生计压力。在市场经济发展进步中,农民群众物质利益需求不断增多,公共服务需求也不断扩展,但由于国家财力有限,无法有效满足农民群众的利益需求,城乡公共服务存在明显的不均衡现象。当时,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公共服务供给的权责划分并不清晰,加之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财权上移,基层政府财力无力承担医疗、教育、水利等基本公共服务。如2003年第三次全国卫生医疗调查显示:农民应住院而没有住院的比例从1998年的63.7%上升到75.4%;因病致贫返贫的农民比例上升到33.4%;在西部农村地区,62%的患者因为经济困难应治疗而没有治疗,75.1%的患者还没有治愈就要求提前出院。(19)刘汉利:《农村社会风险防控比较研究》,《经济问题探索》2007年第2期,第60-64页。在生计压力和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双重挤压下,乡村社会矛盾经常发生。此外,部分地区土地权属问题尚不明确,部分基层政府在处理土地权属争议中也存在个别违规问题,易引发矛盾冲突。

第三,乡镇企业飞速发展带来的利益纠纷。为进一步搞活市场经济,在国家政策调控下乡镇企业蓬勃发展。乡镇企业的飞速发展带来了大量非农就业岗位,有效推动了乡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刺激了农村经济发展。然而,乡镇企业的飞速发展在给乡村社会带来大量积极因素的同时,也引发了一些矛盾与冲突。如一些乡镇企业发展不良,导致当地农村失业、待业人员大量增多,业主与职工矛盾增多,同时乡镇企业改制后遗留的债权债务和非法集资问题、因环境污染等引发的厂社矛盾问题等均大幅增加。(20)李明朝:《切实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乡镇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关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与社会治安工作的调查》,《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5期,第41-48页。还有一些乡镇企业在发展中向农民集资贷款但却长期拖欠债务,损害了农民经济利益,进而诱发农民群众采用极端方式维护自身经济权益。20世纪90年代中期,乡镇企业通过乡村政府向内部职工、社区居民甚至外界集资,承诺利率在15%左右,但资款难以偿还而引发的事件频频发生。(21)张建君:《政府权力、精英关系和乡镇企业改制——比较苏南和温州的不同实践》,《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5期,第92-124页。另外,在快速的工业化进程中,工业污染排放严重超标,破坏了农村生态环境,损害了农村居民生命健康权利。有调查表明,全国农村人口中与环境污染密切相关的恶性肿瘤死亡率从1988年的0.0925‰上升到2000年的0.1126‰。(22)苏杨:《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宏观经济管理》2006年第2期,第50-52页。在当时特定背景下,地方政府财政很大一部分来自乡镇企业税收,因此地方政府与乡镇企业在针对环境污染问题方面形成了一定的隐性利益联盟,这些都成为乡村社会发展的不稳定因素。

总体来看,在改革开放后,中国虽然逐步实施了一系列减税降负政策,但在改革开放后的较长时间内,农民负担依然较重,因税费征收引起的干群矛盾是当时乡村社会发展的风险性因素。同时,由于中国市场经济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总体较低,农民依然面临生计压力引发的贫困风险。另外,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初期,为加快推进乡村工业化、城镇化建设,诸多地区放宽了对于乡镇企业的发展限制,导致乡镇企业不规范发展引起的利益纠纷增多。可以说,在20世纪80年代至21世纪初,中国的乡村社会风险体现为由社会生产力发展不足以及市场经济发展不充分带来的一系列风险。

(二)后税费时代:工业化、城镇化深化发展中的乡村社会风险

农业税取消后农民负担减轻,基层干群紧张局面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与此同时,后税费时代政府职能从管理转向服务,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成为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但在税费改革后的短暂时间内,农民群众急剧扩展的利益需求无法在短时间内得到满足,由此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同时,随着国家现代化进程加快,乡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进入深化发展阶段,乡村社会面临的一系列新的社会风险表现出来。

第一,土地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21世纪以来,城乡二元体制逐步被打破,更多农村居民从土地上获得解放,城乡资源要素流动进一步加快。随着城市空间不断扩张,城市建设用地需求刚性增长,直接刺激了土地价格上涨,征用农村土地成为地方政府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渠道。因此,税费改革后的农村土地逐步成为“负债化”的地方政府、“空壳化”的村集体和“理性化”农民争夺的焦点。(23)黄辉祥、刘宁:《农村社会稳定:现存问题剖析与实现机制探求——基于制度主义的研究》,《东南学术》2011年第4期,第36-45页。为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各级地方政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为加快推动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增加工商业税收,拓宽地方财政收入来源,一些地方政府将所征收的土地高价出售给开发商,以此获得地方财政收入,“土地财政”由此诞生。不合理的征地补偿分配机制和较低的征地补偿价格容易引起农民群众不满,加剧土地矛盾纠纷。另外,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土地、资源等生产要素的市场价值不断增长,一些基层干部在经济利益诱惑下产生违法违规行为,引起诸多社会矛盾。

第二,地方财政压力下的基层治理矛盾。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在全面取消农业税以及强化公共服务的新时期,政府职能从“汲取”向“反哺”转变,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解决农村民生问题成为各级政府的核心工作,但此时基层政府面临较大的财政压力。同时,由于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财权上移、事权增多,地方政府服务供给能力有限。有数据显示,中国中央政府承担的财政支出比由1994年的30.3%下降到2010年的17.8%,2011年地方财政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是84.9%,中央政府仅承担15.1%的财政支出。(24)李齐云、马万里:《中国式财政分权体制下政府间财力与事权匹配研究》,《理论学刊》2012年第11期,第38-43页。薄弱的地方财政使得地方政府的服务功能陷入“半瘫痪”状态,“基层政权从过去的汲取型变为与农民关系更为松散的悬浮型”(25)周飞舟:《从汲取型政权到“悬浮型”政权——税费改革对国家与农民关系之影响》,《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3期,第1-38页。。事实上,诸多地方政府在税费改革之前就已陷入债务危机,税费改革后的乡镇政府不得不“保工资、保运转”,公共服务供需严重失衡。另外,基层干部一时无法适应从“要钱”“要粮”向服务乡村的思想转变,表现出消极情绪、消极怠工行为,还有一些基层干部出现违法违规乱摊派、乱收费行为,引发基层治理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第三,社会流动与谋生压力下的社会治安、违法犯罪问题。在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基层治理中诸多基层政府更倾向于遵循“不出事逻辑”(26)贺雪峰、刘岳:《基层治理中的“不出事逻辑”》,《学术研究》2010年第6期,第32-37页。。在市场化推动下,更多农村居民离土离乡,进城寻找务工机会。在流动过程中,流动人口面临着许多风险和不确定性,其中“乡—城”的流动人口更是处于农村人和外来人的双重弱势。(27)杨菊华:《城乡差分与内外之别:流动人口社会保障研究》,《人口研究》2011年第5期,第8-25页。由于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不足,流动人口往往成为犯罪的高发人群。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许多劳动力密集型企业纷纷倒闭,大量农民工处于失业状态。在生计压力驱动下,一些返乡农民、失业农民滋生出偷窃、聚众闹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另外,在社区建设中,虽然诸多传统村庄在形式上已经改建为农村社区,但社区治安管理服务水平却严重滞后,社区治安管理力量缺失,使得农村治安纠纷和违法犯罪事件有所增加。在当时,许多农村地区没有建立专职联防队伍和义务防范队伍,社区治安基本处于瘫痪状态。(28)贺红梅、刘振华:《构建农村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制约因素分析》,《理论与改革》2009年第3期,第136-139页。同时,农村社区警力配备不足、警务覆盖不到位导致农村社区治安管理体系出现诸多薄弱环节。在此背景下,乡村治安问题、违法犯罪问题成为当时的重要社会风险点。

整体来看,21世纪以后,随着中国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以及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许多因社会生产力发展不足以及市场经济发展不充分引发的乡村社会风险得到了有效解决。然而,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水平提高以及国家现代化进程加深,中国城乡土地资源流动加快,土地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开始增多。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公共服务需求急剧增加,政府需要承担的公共服务增多,但这一时期的地方政府财政能力有限,在短期内出现了“政权悬浮”的情况,也引发了一些基层治理矛盾。此外,在工业化、城镇化推动下,城乡人口流动不断加速,社会流动与生计压力下的社会治安、违法犯罪问题开始增多,给城乡社会治安管理带来新挑战。在后税费时代,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中的乡村社会风险呈现出诸多新变化,具有新特征。

(三)新时期:现代化进程加快中的乡村社会风险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中国社会生产力水平大幅提升,社会管理、社会治理制度不断完善,乡村社会面临的传统风险逐步减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发展有不发展的问题,发展起来有发展起来的问题,而发展起来后出现的问题并不比发展起来前少,甚至更多更复杂了。”(29)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第82页。新时代以来,在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现代化社会进程中,人民群众需求进一步增长,乡村社会面临的风险与挑战也在时刻变化。

第一,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易于引发特殊群体权益保障风险。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更加重视农村民生建设,各级政府对于教育、医疗、养老、救助等民生建设的投入持续增长,但城乡公共服务供给差距依然较大,特别是针对农村老人、残障人员等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的公共服务供给依然不足。有数据显示,目前50%的农村持证残疾人是重度残疾人,60岁以上农村残疾人占比40%。此外,2015年建档贫困户数据显示,20岁以上未婚、离异与丧偶的农村残疾人占34.75%。(30)《农村残疾人仍是农村返贫困的主体与硬骨头 焦若水建议重塑农村残疾人发展性保障政策》,2020年10月17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80798572264655912&wfr=spider&for=pc,2022年3月25日。“老残一体”、离异、丧偶等群体的权益保障成为当前农村公共服务建设中的突出短板,也易于引发各种社会矛盾。这些社会矛盾是产生社会风险的重要因素。

第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的公共安全危机。21世纪以来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感、高致病性禽流感、埃博拉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断增多,特别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直接给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冲击,其中乡村社会也受到了严重影响。农村地区由于医疗条件、防控措施、人员保障等方面欠缺,成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薄弱环节。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农民外出务工受阻,失业风险增加,收入增长减速,同时农业生产成本增加,经营风险加剧,鲜活农产品供应量下降,更多公共服务短板暴露出来。(31)魏后凯、芦千文:《新冠肺炎疫情对“三农”的影响及对策研究》,《经济纵横》2020年第5期,第36-45页。此外,新冠疫情这一重大公共卫生应急事件也对农村居民心理健康带来极大挑战。一些农村居民甚至出现了替代性创伤、疑病和强迫等精神卫生问题,头痛、紧张和抑郁等生理心理障碍严重影响了农村居民的身心健康。(32)侯田雅、蔡文鹏、董薇,等:《疫情期间农村居民自我效能感对心理健康的影响及其机制》,《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3期,第37-44页。目前,虽然诸多地方政府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但广大农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突发事件处理能力、自救互救能力仍有待提高。

第三,局部自然生态破坏引发的生态风险。在快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大批高能耗、重污染的低端产业(如电力、冶金、化工、造纸等)从城市转移到农村。在资本下乡、企业下乡过程中,一些高能耗、重污染企业为了获得更多商业利润,未能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违规超标、超量排放污染,既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也威胁着农村居民的生命健康安全。新时代以来,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水平、环境意识不断提高,农村居民对企业违规超标排放污染行为的容忍度不断降低,因企业、工厂违规排污导致的上访、投诉增加,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时有发生。同时,一些农村地区农业耕作存在农药、化肥超标使用的情况,造成当地土壤、水质严重退化,农业生物多样性降低,引发更多自然灾害,最终影响农村居民正常生产生活。还有一些农村地区养殖业废物无害化处理不彻底,引发水源污染、土壤污染和空气污染等多类型污染,既破坏了当地乡村生态环境,也对农村居民身心健康造成较大影响。在此情况下,与农村种植、养殖污染有关的上访、投诉增加,因农村种植、养殖污染引起的乡村内部矛盾纠纷增多,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乡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整体来看,随着乡村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乡村社会风险的类型与内容也在不断变化。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逐步发展,税费引起的干群矛盾、生计压力引发的贫困风险以及由乡镇企业飞速发展带来的利益纠纷成为改革开放后乡村社会主要风险。21世纪以后,中国工业化、城镇化进一步发展,农业税逐步取消,土地问题引起的利益矛盾、地方财政压力下的基层治理矛盾、社会流动与谋生压力下的社会治安及违法犯罪问题等乡村社会风险更加突出。新时代以来,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进步中,因生产力发展不足、社会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引起的传统乡村社会风险逐渐减少,但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引发的特殊群体权益保障风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的公共安全危机、局部自然生态破坏引发的生态风险等新的乡村社会风险更加明显地体现出来,给乡村社会发展带来新的威胁与挑战。

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乡村社会风险演变规律

乡村社会风险是时代发展的结果,在不同历史阶段,乡村社会风险的类型、内容不同,呈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社会生产力提高以及社会管理制度的发展进步,乡村社会风险的发生环境以及生成因素逐渐改变,乡村社会风险的类型、内容也随之变化,乡村社会风险呈现出一定的演变规律。

(一)“自上而下资源汲取”引发的风险转向“自上而下资源赋予”下的风险

在税费改革前,国家依靠农业税征收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乡村资源提取方式,由此建构了“资源提取型”乡村管理体制。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地方行政事业经费和财政投资由地方财政负担,地方税收成为地方财政主要收入来源。这一时期基层政府的行为模式主要表现为向农民“要钱”“要粮”,基层政府维持财政运作主要依赖于向农村收取税费。(33)周飞舟:《从汲取型政权到“悬浮型”政权——税费改革对国家与农民关系之影响》,《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3期,第1-38页。资源提取型体制下的国家政府以汲取农村资源为主,反哺农村资源相对较少,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缺口很大。“取”大于“予”的行政管理体制导致农村公共管理服务建设滞后于城市,加之农民群众要承担农业税、乡村公共服务支出等多项支出,经济负担普遍沉重,这就容易使得农民群众与基层政府之间的关系陷入紧张状态。

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发展,中国工业化、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为中国逐步减免农业税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21世纪以来党中央逐步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并于2006年正式取消农业税。税费改革通过取消税费和加强政府间转移支付来实现基层政府财政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力图将“国家—农民”的“汲取型”关系转变为“服务型”关系。(34)周飞舟:《从汲取型政权到“悬浮型”政权——税费改革对国家与农民关系之影响》,《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3期,第1-38页。农业税取消破除了长期以来由“资源提取型”行政管理体制所引发的基层干群紧张困境,并更好地推动政府从“资源汲取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在后税费时代,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已经成为了乡镇政府存在的理由和价值所在。(35)任鹏、娄成武:《论乡镇政府转型与农村公共服务多元供给的良性互构》,《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1年第6期,第118-121页。但税费改革后,公共服务供给要求的提高对基层政府财政运转提出了较高要求,“吃饭型财政”“紧缩型财政”成为当时基层政府常态。税费改革的实施使得基层政府失去了以“要钱”“要粮”等方式直接汲取农村资源的重要渠道,在巨大财政压力以及汲取式“思维惯性”影响下,基层干部摊派、欠费行为在一定时间段内出现反弹。同时,随着农村土地市场价值不断增值,为缓解地方财政压力,征收农村土地成为地方政府汲取农村资源的新途径。由此,引发了新一轮的干群关系紧张和征地纠纷。另外,财政紧缩下的地方政府也放宽了对乡村基层的治理干预以及治安管理,导致治安管理纠纷在短期内有所增多。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彻底解决乡村贫困风险,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中国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虽然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得到显著改善,但反哺对象的覆盖广度以及选择精度依然存在一定程度缺失,所以补齐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短板依然是新时期以来中国乡村社会面临的重要任务。在新型城镇化阶段,农村土地成为地方政府进一步推进城镇化不可或缺的重要战略资源,农村土地市场化是大势所趋。过度的市场化将土地、劳动力等一切可能的要素商品化、资本化,在土地还承担着保障功能的前提下,把土地纯粹作为商品也就意味着把农民置于巨大的风险之中。(36)王勇、李广斌:《基于“时空分离”的苏南乡村空间转型及其风险》,《国际城市规划》2012年第1期,第53-57页。随着农村土地市场化改革不断加深,土地市场价值将不断增长,这使地方政府“以地谋资”成为可能。在“土地城镇化”进程中,如何有效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成为党和政府的重要任务。

(二)基本生计需求引发的风险转向更高层次服务供需不平衡引发的风险

改革开放后,虽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提升了农产品产量,但“农产品总量的扩张已不能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农业增产不增收,或增产与增收严重不同步的矛盾比较突出”(37)杨灿明、郭慧芳:《从农民收入来源构成看农民增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6年第4期,第23-28页。。因此,传统农业生产依然是改革开放初期较长时间内农民群众的主要收入来源,这种单一化的收入结构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民收入增长。市场经济在搞活农村经济、推动农村非农产业发展的同时,也拉大了乡村内部收入差距。本来就不富裕的农民群众还需要承担农业税费,这又进一步加剧了农民负担。另外,由于公共财政不足,地方政府对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也非常有限。在生计压力以及公共服务缺失的双重挤压下,农民面临很多压力与挑战。

21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广大农民的需求不再停留于满足个人的基本温饱问题,对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但农村税费改革后,地方政府正面临相当严重的财政危机,农民需求的广泛化、多元化与政府供给内容的有限性、供给结构的失衡性存在相当严重的矛盾。(38)项继权、袁方成、吕雁归:《农民要的与政府给的差距有多大?——对我国农村社区居民公共需求的调查与分析》,《理论与改革》2010年第1期,第151-155页。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国逐步进入了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时代,形成全面支持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的良好氛围。在党的有力领导下,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持续改善,城乡社会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大部分农村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问题已经得到有效解决,农村居民的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因公共服务供给严重不足、严重不均引发的社会矛盾基本消失。必须注意的是,虽然中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中国社会主要矛盾也在发生转变,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公共服务供给总量过剩但高层次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新问题、新矛盾开始显现出来。现实中,一些高质量的文体服务、康养服务、教育服务、医疗服务、心理健康服务等在农村地区的供给依然较为有限。如何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高层次、高质量公共服务的需求,进一步优化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结构,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成为新时代改善民生服务所面临的新挑战。

(三)乡村内部治安管理纠纷引发的风险转向开放流动社会中的社会风险

进入乡政村治时代后,广大农民群众逐渐成为乡村自治的重要主体。在生产力总体不发达的情况下,经济资源、土地资源等对于大部分村庄来说是稀缺的,这些资源容易成为不同主体争抢、竞逐的目标。在当时,村级组织对于村庄内部经济资源、土地资源具有较大的分配权力。为了竞争分配权力,不同利益团体对村级治理权力展开激烈争夺,给乡村治安管理带来严峻挑战。改革开放后,乡村社会走向开放、流动,城乡社会间的经济要素、人口要素流动开始加速。经济要素、人口要素的加速流动既给乡村社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给乡村社会注入更多不确定性因素,更易引发社会混乱、就业困难、治安恶化等社会风险,社会治安管理面临更多挑战。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带来的社会问题更为严重,流动人口违法犯罪行为也有一定增长。据对全国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统计,2002年犯罪的农民工约占所有犯罪人员的11.9%,2009年则增长至42.9%。(39)王志强、王岩:《犯罪与“城市梦”:农民工犯罪问题实证研究》,《法学杂志》2011年第S1期,第266-272页。流动性犯罪行为的增长给城乡社会治安管理带来严峻挑战。乡村内部治安管理纠纷逐渐转变为流动性的城乡社会风险。

税费改革后基层政权在短暂时期内处于“悬浮”状态,乡村社会治安管理纠纷增多。21世纪以来,中国综合国力以及政府财政能力不断提升,国家开始向乡村投入更多建设资源,给基层干部腐败带来了可乘之机,引发了诸多乡村社会矛盾。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国进一步加大了对违法犯罪、贪污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以及乡村治安力度,社会混乱、治安恶化等现象大大减少,“清廉乡村”的治理格局逐渐形成,由基层政权悬浮、基层干部贪污腐败引发的乡村社会内部风险基本消失。人口流动是现代化进程的必然现象。人口流动改变着乡村社会结构,给乡村社会发展带来更多不确定性、风险性因素,进而影响到乡村社会治理。随着乡村社会的开放性、流动性不断增强,各种公共卫生事件、突发性事件不断涌现,对乡村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全面冲击。如何有效治理流动社会中的各种风险与挑战,更好地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成为当前乡村社会风险治理的时代任务。

(四)早期乡村工业化污染引发的风险转向局部生态系统破坏引发的风险

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度转型以及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乡镇企业“遍地开花”,中国工业化进程进入快速增长期。不可否认,在短期内乡镇企业的飞速发展确实推动了农村工业化进程,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并解决了诸多农民群众的就业、生计问题。但这种发展模式是依靠投入大量资源、牺牲环境所换来的一种“粗放型经济增长”,产生的各种工业污染物不仅损害了农民群众身心健康,还破坏了农村居住环境和生活环境,给乡村社会发展带来诸多负面影响。改革开放初期,各级地方政府的工作重心在于发展经济,因此放松了农村污染防治工作,一些农村居民与乡镇企业、农村居民与企业之间的矛盾纠纷未能得到妥善处理。直到199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明令要求取缔关停重污染小企业后,农村工业污染才开始得到控制。21世纪以来,中国进入现代化发展新阶段,人的社会实践活动内容及范围迅速扩展,人对自然的改造不断加深,人与自然关系失衡的现象开始加重。从社会运行论的角度看,中国的“环境—社会”关系已经对中国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构成严重威胁。(40)郑杭生:《“环境—社会”关系与社会运行论》,《甘肃社会科学》2007年第1期,第5-7页。在党的领导下,中国逐步树立起协调发展、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也更加重视工业化、城镇化建设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乡村工业化引发的生态污染问题逐渐得到改善。但仍有局部地区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中,未能妥善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和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之间的关系,甚至造成了对自然环境的系统性破坏。

生态系统的破坏不仅诱发更多自然风险,也给社会结构稳定带来潜在风险,引发社会矛盾冲突。这些由生态系统破坏引起的矛盾冲突体现在诸多方面。一方面,随着大量城市工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与合资企业移入农村地区,又出现了炼铁炼钢污染、电池制造污染、金属冶炼污染、重化工类污染、食品制造污染等新型工业污染。(41)李玉红:《中国农村污染工业发展机制研究》,《农业经济问题》2017年第5期,第83-92页。局部地区因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所引发的“纠纷”“上访”“群体性事件”增多。另一方面,虽然中国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养殖畜牧业蓬勃发展,但局部地区的农副产品加工厂以及养殖厂生产标准达不到生态环保要求,给农村空气、土壤、水质以及生活环境带来了系统性污染。与此同时,一些农村地区在推进工商资本下乡的过程中,引进了诸多污染型企业,这不仅给乡村生态带来前所未有的破坏,也对农村居民的身心健康造成负面影响。在农村工业化发展过程中,一些资源丰富地区过度开采、挖掘、砍伐,导致地表结构变化、土壤质量下降、水质污染、植被破坏,诱发各种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严重侵害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和合法利益。此外,随着农民生活物质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也在不断增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面临更多压力。同时各种化学农药的过度使用也引发了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使乡村社会潜在风险不断累积。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新时代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响了“蓝天保卫、碧水保卫、净土保卫、固废治理、乡村环境整治”五大攻坚战,解决了大量农村工业污染、生态系统破坏问题,因生态系统破坏引发的乡村社会风险逐步减少。

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乡村社会风险的生成机理

从传统走向现代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是一个追求现代化的过程。现代化在释放出巨大生产力的同时,将个体从传统静态社会中抽离出来,将人置入一个更加开放、流动的动态社会,个体面临的风险因素急剧增加。在现代化发展进程中,中国社会也面临着诸多现代化发展所带来的风险因素。乡村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社会发展面临的各种风险与矛盾是国家现代化发展面临的重要挑战,乡村社会是国家现代化发展过程中风险与矛盾的具体展现场域。在整个工业社会中,甚至在整个人类历史上,风险问题都是具体的,是相对于具体的个人、群体、地域而言的,而全球化时代的风险则是广泛的和普遍的。(42)张康之:《论风险社会中的风险认知问题》,《地方治理评论》2019年第2期,第3-21页。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乡村社会经历了快速的现代化进程,乡村社会同样面临现代化发展所带来的一系列风险,这些风险影响到每个个体,涉及乡村社会各个领域。在国家现代化发展快速上升期,各种民生风险、公共秩序危机、资源分配不均引发的矛盾、内力释放带来的问题、生态风险等不断增多。乡村社会风险在不断转型、变化中,呈现出高度复杂性、动态性。正如亨廷顿所说,“在现代化政治中农村扮演着关键性的‘钟摆’角色”,在其看来,“在现代化进程中,农村是个变数,它不是稳定的根源,就是革命的源头”(43)塞缪尔·P.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年,第266-267页。。总体上来看,改革开放以来乡村社会发展面临的各种风险与矛盾既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有其产生的自身内在机理。

(一)国家战略目标实施与乡村发展实际之间的张力

国计民生是国家政权稳定的基础。“民生国家”具有双重功能:一是社会保护功能,对市场竞争弱势群体进行托底,保障基本生存需要;二是经济效率促进功能,即通过人力资源的普及性开发,提高人民大众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公平。(44)鄢一龙:《十三五规划:以构建“民生国家”为主线》,《开放导报》2015年第1期,第28-32页。国家现代化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需求为出发点。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国家也是一个民生国家,解决民生问题是中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中国社会的一个最重要特征是“政府主导型社会”(45)李强:《试分析国家政策影响社会分层结构的具体机制》,《社会》2008年第3期,第54-64页。。民生国家的建设需要国家战略推动以及国家财政提供有力支撑。国家的战略目标是多元的,资源是有限的,为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政府必然会对重点或关键战略目标进行优先次序安排。在中国市场经济刚刚起步阶段,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国家不仅要深化市场经济发展,大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快速建成现代化强国,还要为乡村社会提供民生保障服务,国家财政负担很重。在财力相对有限情况下,国家需要优先集中资源用于支持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用于乡村社会发展的资源相对较少。地方政府兼具公共道德人以及理性经济人的双重属性。(46)李增元:《当代中国农村社区建设的本土逻辑》,《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5期,第12-24页。在国家财力紧缺背景下,地方政府也面临财政压力和民生建设压力。地方政府作为理性经济人,在上级支持力度有限情况下,往往会借助行政手段获取“地方私利”,因此征税、征地就逐渐成为地方政府向农村汲取资源的重要表现形式。在现代化早期,推动国家现代化发展是国家宏观战略的重要目标,农业税收成为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资源支撑。各级地方政府作为中央政府的行政“代理人”,承担着落实国家现代化发展以及征收农业税的基本公共职能。在履行征税职能过程中,地方政府与农民群众之间形成了资源“汲取”关系。地方政府作为公共权力主体必须履行服务民众、维护公共利益的基本职责,但地方政府受限于其实际发展情况,也需要追求一定程度的“私利”(汲取资源),由此形成了地方政府与乡村民众之间的特殊互动关系。这种互动关系表现为“重汲取、轻服务”(47)张良:《从“汲取式整合”到“服务式整合”:乡镇治理体制的转型与建构——基于国家政权建设的视角》,《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0年第2期,第58-63页。。在现代化早期,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高,广大农村居民生计压力较大,实现温饱是广大农村居民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在资源汲取过程中形成了地方政府与乡村社会之间的紧张关系。随着现代化水平提高,税基日益巩固,由税费体制引发的地方政府与乡村民众的紧张局面消失。后税费时代政府职能从管理转向服务,国家开始大力推动城乡一体化、城乡融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持续强化乡村公共管理服务,全面推进乡村社会现代化发展。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背景下,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建设以及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等多个战略目标的实施都离不开土地资源,优化城乡土地资源配置成为新时期国家新型城镇化、城乡融合发展以及城市扩张的重要支撑。从“征税”向“征地”转变是地方政府行为的新变化,然而一旦地方政府的征地行为侵害老百姓利益,无法满足广大农村居民预期需求时,社会风险就会随之产生。另外,新时期广大农村居民服务需求日趋多样化,服务质量要求不断提高,地方政府面临新的财政压力,农村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自然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财政来源。因此,国家战略目标与现存发展实际之间存在张力关系,这对乡村社会风险的产生具有重要影响。

(二)社会流动背景下基层政权“悬浮”与治理重心“下移”中的运行困境

随着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人与人交往的频率、范围、内容发生质性改变,社会流动日益增强。“在具有一定功能的空间里,所能见到的所谓人的行为,尽管每个人都不一样,但仍然会显示出具有一定的空间规律性,这就是空间秩序。在现实社会中,在任一公共场所若某种空间规律性被打乱,必然会出现公共秩序的混乱,造成不良影响。”(48)向俊平、张述林:《人的空间行为与公共秩序管理》,《人文地理》1998年第3期,第69-73页。社会流动性增强使得这种空间规律变得不稳定,加大了公共秩序的维护难度。传统乡村社会是一种静态社会,它形成了一套固有的内生规则以维系基本公共秩序。现代社会分工日益细化,城乡之间人口要素、市场要素、商品要素流动加快。在现代化冲击下,乡村社会日益开放、流动,乡村经济活力得到最大程度释放。与此同时,广大农民群众的价值观念、社会认同、利益关系以及行为模式也发生了巨变,各种矛盾纠纷增多,不确定性因素急剧增长,给公共秩序带来了新挑战。“有流动无安宁”成为现代化建设中“乡村秩序的失衡性”的重要表现。(49)徐勇:《挣脱土地束缚之后的乡村困境及应对——农村人口流动与乡村治理的一项相关性分析》,《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2期,第5-11页。在现代化发展中,政府从“管理”“汲取”乡村转向“服务”“反哺”乡村,基层政府的“事权”不断增加而“财权”持续削弱,当“事权”超过基层政府的财政能力和服务能力时,必然引起基层政府权责配置失衡。任何国家治理方式和公共政策的选择都受制于当时国家治理资源的存量与结构。(50)唐皇凤:《常态社会与运动式治理——中国社会治安治理中的“严打”政策研究》,《开放时代》2007年第3期,第115-129页。在财政资源和治理资源极为有限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从事的服务职能有限,管理职能不足,基层政权呈现出“悬浮”现象。随着服务型政府转型,在治理重心下移过程中乡村内外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乡村社会发展目标定位也发生变化,基层治理运行中面临的问题与挑战随之发生变迁。在更好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建设服务型政府过程中,政府的行政任务、行政负担也在逐步加重,“越到基层,‘压力型体制’和‘政治承包制’表现越为明显”(51)周黎安:《行政发包制》,《社会》2014年第6期,第1-38页。。在自上而下的行政体制下,过度考核的行政任务层层分解、层层加码给基层政府,导致基层政府需要承载大量的行政任务。而在权能和资源有限的双重约束下,基层政府也容易出现超负荷运转,制约乡村治理效能。此外,为了完成过重的行政任务,基层政府还会把大量任务转移到村庄(社区),村庄(社区)干部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各种考核检查事务繁多,“上面千把刀、下面一颗头”的现象普遍存在。在过大负担、压力下,各种矛盾与问题时有发生,并进一步引发其他问题,社会潜在风险增加。

(三)不同类型权力主体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利益共性与差异

在现代化进程不断推进中,社会分工日益细化,社会结构日益复杂,公众权利意识逐渐苏醒,利益主体日益多元。不同利益主体背后反映出权力主体的多元化,这种权力主体“一是来自国家权力内部的分工,因而在国家之中有多种权力主体;二是与国家权力主体并行的还有经济主体、社会组织等;三是国家治理的对象在法律上也是以主体的方式存在的,国家治理离不开公众的参与”(52)陈金钊、俞海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主体之维》,《法学论坛》2020年第3期,第19-28页。。在现代公共治理中,不同权力主体有各自的利益诉求,代表着不同的利益主体和利益类型。如国家作为公共权力的代表必须从事公共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市场主体以追求私利和效益为主要动机;作为第三方力量的社会力量具有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动机;而作为个体的普通群众更加关注自身利益诉求。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社会治理事务复杂程度、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多元主体必须相互依赖、通力合作,才能有效应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各种风险与挑战。整体来看,现代化进程中的乡村社会发展过程是一个多元主体共同参与解决乡村社会事务,合力解决乡村社会风险与挑战的过程。在乡村治理过程中,我们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既有人为制造的社会风险,也有社会实践引发的公共危机,还有过度干涉自然引发的“自然报复”,防范化解这些风险矛盾都需要多元主体相互协作、共同应对。“自进入阶级社会以来,利益追求就一直伴随着人类的历史进程。有利益追求,就有利益冲突,但不同时代、不同社会中人们对利益追求及冲突的认识是不同的。”(53)魏建国:《现代社会进程中的利益冲突与制度协调》,《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5年第6期,第82-85页。进入现代社会,利益主体分化加剧,很多风险本身就是由不同利益主体追求不同利益带来的,是由不同利益之间的差异性、冲突性引发的。政府、社会、乡村民众、市场主体等多元主体既有共性的利益诉求,也有差异化的利益追求。即使作为公共权力主体的国家,也需要权力“代理人”(各级地方政府)来推进各项公共利益的落实;而地方政府既有维护公共利益的职责,也有其自身的利益诉求,“权力的双重效用和行为人角色混乱叠加在一起,无疑会使权力的运行常常面临利益选择困境”(54)唐鸣、杨中艳:《公共权力的公共性:价值异化与理性回归》,《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2期,第103-108页。。利益差异化导致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很容易产生利益分歧,利益分歧的不断扩大便会衍生出一系列社会风险,引发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对抗与冲突。在不同主体合力化解风险与矛盾过程中,不同主体之间也存在利益的不统一性,内在的利益冲突不仅可能使原有的风险矛盾无法得到妥善解决,甚至可能引发更大的次生风险。另外,不同权力主体的权力运行方式也不尽相同,如政府遵循公共权力的运行逻辑,市场主体遵循市场权力的运作逻辑,社会力量以及居民个体也有自身特定的行为方式。不同权力主体内在运行逻辑的差异性、矛盾性也会进一步诱发其他风险。因此,在现代化进程中,不同类型权力主体在共同参与推动乡村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利益动机差异以及运行逻辑的矛盾性,也会成为引发乡村社会风险的重要因素。

(四)实践活动扩展中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衡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在一定的人与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中推进的历史”(55)方世南:《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涵、价值与路径研究》,《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5期,第1-8页。,所以,人的现代化过程也是一个“人化自然的过程”,“因为自在的自然并不能满足人类的全部需要,文明的创生使自然逐渐充当起人类创造文明的质料”(56)王妍、刘猷桓:《自然与文明冲突的认识论指归》,《思想战线》2009年第5期,第42-46页。。在从农业文明转向工业文明的过程中,人对自然的改造程度不断深化,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也在不断加深。在工业化早期,人们通过发展生产力改变人的生存环境,迫使自然提供人类所需要的东西,但这种发展也使得原有的生态环境恶化。(57)秦裕华:《传统生产力观念与当代生态危机》,《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2期,第91-94页。在现代化建设早期阶段,解放发展生产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物质利益需求是国家发展的首要任务,在这一阶段,人对自然的过度改造极易造成生态破坏,引发生态风险及次生的社会风险。作为后发现代化国家,中国社会转型具有明显的时空压缩的特点,这决定了环境问题也具有时空压缩性。(58)韩跃民:《转型期我国生态利益矛盾及协调机制探究》,《社会科学战线》2015年第9期,第205-212页。生态环境资源是稀缺的、有限的,当人类对乡村环境资源的索取超过自然承载的限度时,便会遭到自然的反噬。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5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60页。在快速的工业化进程中,我们确实创造了巨大生产力,甚至创造了人类经济史上不曾有过的发展奇迹。然而,这种高度压缩性的发展也使得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被经济利益掩盖,我们对自然过度的开发与索取最终都无可避免地转化为自然对我们的报复。工业污染、大气污染、水质污染、水土流失、植被破坏、地质破坏等都是早期粗放式发展带来的不良后果。这些不良后果持续加重,最终恶化了居民的居住环境,甚至引发严重的生态灾害,诱发一系列生态公共安全问题。这种生态公共安全问题往往表现为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大规模对立与冲突。进入后工业时代,人对自然的改造空前加深,人对自然造成的破坏更加系统。随着“社会自然”的生成和扩散,现代社会所面临自然灾害已经不完全是“纯自然”的了,其严重程度更是社会性的,是一种“社会自然灾害”(60)万长松:《论社会自然》,《自然辩证法研究》2008年第6期,第1-5页。。在我们过度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人与自然关系失衡,带来了更多社会问题,一些重大传染性疾病侵蚀人类社会,甚至引发全球性重大公共卫生危机,即便是相对封闭的乡村社会也受到了剧烈冲击。人类过度的改造利用自然成为诱发重大公共卫生危机事件的源初性因素。人类生活的现实世界是人化自然和自然化人的统一,人类改造自然的过程也是自然改造人类的过程,这一过程又体现在社会运行过程中。在人口、资本、要素大规模聚集以及信息网络全覆盖的现代社会,社会风险源打破了物理的时空限制,更多无形的社会风险涌现出来。人在改造自然的同时,自然也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类的思维方式与行为方式,“现代科技的高速发展使人类凭借着理性创造出了物质世界的繁华,然而当代人却由于受制于自己的造物而身感困惑与焦虑”(61)刘小红:《风险社会下精神家园危机反思》,《社会科学论坛》2015年第6期,第231-236页。。在现代社会快速发展中,人与自然的互动性不断增强,人在改造自然的同时,自然也在反作用于人类社会,人类社会整体呈现出紧张感、压力感、焦虑感,甚至恐慌情绪蔓延,给整个现代社会发展注入了风险因素。

总体来看,现代社会是一个风险社会。乡村社会风险是人类社会现代化发展的结果,也是人类实践活动的结果,在不同历史时期呈现出不同表现形式,并显现出高度的复杂性和动态性。

四、结论

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机遇与风险并存。现代化在给人类社会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也给社会本身带来了诸多风险与挑战。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经济推动下,中国乡村社会现代化进程加快,乡村社会面临空前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发展所带来的各种风险与挑战。在不同历史时期,乡村社会风险的类型和内容也不尽相同,具有明显的阶段性、时代性特征。

总体上来看,在改革开放之后的现代化初期,在有限生产力条件下,中国乡村社会主要面临由税费征收、生计压力、公共秩序失序以及乡镇企业发展带来的社会风险。在21世纪以来的社会转型发展期,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进步,由征税、生计引发的乡村社会风险得到缓解。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提速加快,社会转型中的民生问题凸显。随着国家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加快,中国城乡关系逐步走向一体与融合发展,乡村社会风险也呈现出新变化,扶贫问题以及弱势群体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公共服务供需矛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局部自然生态破坏等成为新时期乡村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在现代化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乡村社会风险呈现出延续性、差异性特征,时代因素是其重要原因,现代化进程中乡村社会风险呈现出相应的演变规律。随着现代化进程不断加速以及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乡村治理逐步从“资源提取”向“服务供给”转变,乡村社会风险也由“自上而下资源汲取”引起的风险向“自上而下资源赋予”下的风险转变。与此同时,从民生维度来看,乡村社会风险由基本生计需求引发的风险转向更高层次服务供需不平衡引发的风险;从公共秩序维度来看,乡村社会风险由乡村内部治安管理纠纷引发的风险转向开放流动社会中的社会风险;从生态维度来看,乡村社会风险从早期乡村工业化污染引发的风险转向局部生态系统破坏引发的风险。值得注意的是,乡村社会风险的演变呈现出高度复杂性、动态性,其背后隐含着深刻的内在机理。在特定的历史阶段,国家宏观战略的制定具有超前性和普遍性,而乡村发展实际则会表现出一定的滞后性、特殊性,国家战略与乡村发展存在实际的张力关系。与此同时,现代社会的流动性以及国家政权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调整也都深刻影响乡村公共秩序的构建,如基层政权从“悬浮”到治理重心下移的过程中,体制机制难以有效理顺,导致乡村公共秩序存在一定失序状态。在分工细化、利益分化的现代社会,由于不同权力主体之间存在利益诉求的非统一性以及权力运行逻辑上的差异性,因此在参与乡村治理、化解乡村社会风险过程中,不同权力主体会面临利益分歧及冲突,这种矛盾性和冲突性也会引发各种社会风险。另外,在现代化进程中,人的实践活动不断扩展,人对自然的改造程度不断加深,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存在一定的不可调和性,这种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衡给现代社会发展带来挑战。当然,自然也在改变着人类的思维方式及行为模式,在人与自然互动的过程中,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和风险因素都在增加。

整体来看,社会风险的生成与人的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相联。人类不断追求现代化的过程也是自我解放,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过程,这个过程以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为显著特征。在人类改造自然的过程中,社会生产力水平不断进步,社会结构日益完善,社会整体呈现出高度复杂性和不确定性。随着人类改造自然的程度不断加深,人类社会的现代化进程越来越快,社会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因素也会越来越多。人类深刻认识自然的过程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当人类社会发展还未达到真正认识自然、认识社会发展基本规律的阶段,人很大程度上依然受制于自然,这种发展所带来的不确定性是人难以掌控的,在现实中它会以各种风险的形式呈现出来,并给人类社会发展带来相应的冲击与影响。社会风险是人类现代化的结果,人类要解决风险必须充分认识自然,提高驾驭自然、驾驭社会的能力,认识并把握社会发展规律,在实践中不断创新解决社会风险的能力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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