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 娟
幼儿阶段是培养音乐审美能力的启蒙阶段, 培养幼儿音乐审美能力也是美育中的重要内容。 在传统的幼儿音乐教育中, 只是带领幼儿进行简单歌曲的学唱, 并未系统培养幼儿的音乐审美能力。 在幼儿音乐教育改革中, 教师应以核心素养为导向, 提高对幼儿音乐审美能力培养的重视,通过分析与了解幼儿的认知规律、 理解能力以及生活环境,科学设计音乐审美能力培养方案, 将对幼儿的能力培养落实到具体的音乐教育活动中, 提升幼儿阶段教育工作开展的实效, 进而提升幼儿审美素养。
培养幼儿音乐审美能力是幼儿核心素养发展的需求,也是幼儿“三观” 形成以及道德品质提升的必然要求。 具体来看, 培养幼儿音乐审美能力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 有利于美育的深入落实。 美育简单来讲就是审美教育, 是“五育” 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幼儿阶段实施美育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幼儿从小形成正确的价值观, 促进幼儿的心理健康发展。 音乐教学作为美育实施的主要途径,加强对幼儿音乐审美能力的培养是幼儿教育中落实美育的具体表现。 借助审美能力的培养, 使幼儿能够对美有初步的感知, 能够具备一定的辨别美与丑、 善与恶的能力, 为幼儿的健康成长与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二, 有利于促进幼儿道德情感的发展。 幼儿音乐审美能力的培养在幼儿道德情感方面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一方面在音乐审美能力培养中, 幼儿能够接触大量的优秀的音乐作品, 并参与幼儿教师组织的丰富的音乐活动, 将音乐融入幼儿实际生活中, 在音乐的不断熏陶中, 使幼儿逐渐形成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 能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另一方面在对幼儿进行音乐审美教育的过程中,不仅传授给幼儿基础的音乐知识, 还让幼儿能够在欣赏音乐、 感知音乐、 体验音乐的过程中感受到音乐的美, 在艺术与文化的双重熏陶下使幼儿形成良好的品德。
第三, 有利于幼儿良好个性的形成。 在以幼儿审美能力培养为核心的音乐活动中, 教师为幼儿创造了更多自我体验、 自我感知、 自我表达的机会, 使幼儿在探索中、 实践中以及创造中感受音乐的美, 并激发审美情感, 体会到音乐审美所带来的快乐。 在此过程中, 教师充分尊重幼儿的个性表达、 个性创造, 最终促进幼儿良好个性的形成。
音乐活动是幼儿教育阶段重要的活动项目之一, 音乐因其旋律优美、 节奏感强, 深受幼儿的喜爱。 从幼儿园教学工作开展情况来看, 音乐元素在诸多课程教学中都有运用, 可见音乐在幼儿教育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但是从整体来看, 幼儿教育中对于幼儿音乐审美能力的培养并不重视,没有结合幼儿的认知规律、 思维特点, 科学设计音乐活动方案, 以此实现提升幼儿音乐审美能力。 在幼儿音乐审美能力培养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 教师的重视度不够。 幼儿教师在音乐教育方面局限于组织开展简单有趣的音乐活动, 以娱乐和游戏为主,虽然幼儿也能够积极参与到音乐活动中, 但是教师缺少对幼儿音乐审美能力培养方案的合理设计与系统规划, 导致幼儿在音乐活动参与过程中自身的音乐审美感知力、 想象力以及创造力并未得到有效提升。 教师对培养幼儿音乐审美能力的价值和必要性缺少认知, 因而在音乐教育活动中没有将培养幼儿音乐审美能力作为主要的教育目标。
第二, 幼儿主体地位不强。 培养幼儿音乐审美能力,主要是通过幼儿在实践参与中自主感知音乐、 体验音乐、欣赏音乐以及表现音乐来实现, 然而在现阶段的幼儿音乐教育活动中, 各项音乐活动、 音乐游戏都由教师一手操办,幼儿如同提线木偶般按照教师的要求逐一完成各项操作,幼儿自主思考、 自主探究的空间有限, 这也是目前影响幼儿音乐审美能力发展的关键因素。
培养幼儿的音乐审美感知力是提升其音乐审美能力的关键, 幼儿在感知音乐方面主要是通过听觉感知, 教师给幼儿播放音乐作品, 引导幼儿针对音乐作品中的构成要素、表现形式等进行感受和认知, 从而使幼儿能够初步感知音乐中的美。 大部分幼儿不具备先天的音乐审美感知力, 需要通过后天的教育和训练来提高。 幼儿教师要采取有效的引导与训练方法, 不断强化幼儿的音乐基础, 使幼儿能够具备一定的音乐审美感知力, 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实施:
第一, 感知声音。 感知声音主要是通过引导幼儿对各种美妙、 有趣的声音进行听音和辨别, 从而增强幼儿对于声音的敏感度。 在声音感知能力培养的过程中, 教师要注重从幼儿的现实生活入手, 带领幼儿听音和辨别生活中比较熟悉的声音, 比如带领幼儿感知自然环境中的风声、 雨声、 流水声、 各种动物的叫声, 还有生活中敲击桌子的声音、 走路的声音等, 让幼儿能够提升对声音的敏感度, 并对自然环境、 生活环境中的各种声音保持好奇和热爱。 当幼儿具备了一定的声音敏感度后, 再带领幼儿欣赏一些经典音乐, 以优美的音乐吸引幼儿的注意力, 从而培养幼儿对音乐的热爱, 并养成倾听音乐的良好习惯。 在不断地倾听中, 幼儿能够对不同音乐有所感知, 可以分辨出音乐作品中不同的声音, 如男女声音的不同、 各种乐器在音色上的不同等。 最后, 教师逐渐引导幼儿从更专业的角度对音乐作品的结构进行初步感知, 如能够初步感知音乐中的音色、 音的长短和高低等。
第二, 感知节奏。 培养幼儿音乐节奏感知能力是其音乐审美感知力中的关键部分, 音乐节奏是音乐艺术的重要表现形式, 也是音乐作品中的关键构成要素。 教师要认识到培养幼儿音乐节奏感知力的重要性, 在具体的培养过程中, 结合幼儿的兴趣需求, 可以采取游戏的方式组织幼儿展开对音乐节奏的感知。 游戏不仅因其具有较强的趣味性能够激发幼儿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同时能够将音乐中抽象的节奏以具象化的形式呈现出来, 让幼儿在参与音乐游戏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提升自身对音乐节奏的感知能力。 比如, 教师在带领幼儿感知《火车呜呜开》 这首音乐作品的节奏时, 可以组织幼儿参与“开火车” 的游戏。 火车在刚刚出站时的速度是缓慢的, 对应相对缓慢的音乐节奏; 而在出站后的速度是比较快的, 对应的是较快的音乐节奏。通过游戏活动的开展, 幼儿能够对音乐作品的节奏有初步的认知。 教师还可以通过融入儿歌或者童谣的方式, 利用朗朗上口的歌词, 让幼儿结合词曲一边拍手一边学习儿歌,也能够帮助幼儿更好地感知音乐的节奏。
第三, 感知旋律。 音乐中的旋律主要是由不同音高的音按照某种特定的关系进行排列和组合, 从而形成优美的旋律。 感知音乐旋律是理解音乐作品中蕴含的思想情感的关键途径, 培养幼儿音乐旋律的感知能力, 对提升幼儿的音乐素养、 强化幼儿音乐审美能力等都有重要价值。 幼儿教师在组织幼儿参与各类音乐活动的过程中, 可以通过开展音乐游戏活动让幼儿在游戏中逐渐感受音乐作品旋律的高低走向。 比如, 在《两只老虎》 的音乐游戏活动中, 幼儿在听到高音或者低音时, 做出举双手或者蹲下的动作,这样幼儿能够逐渐掌握音乐的旋律, 提升其音乐感知能力。
培养幼儿的音乐审美情感同样也是其音乐审美能力中的重要内容, 审美情感的形成对于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而幼儿音乐审美情感的产生与发展, 需要借助其在音乐活动中的切实体验与实践, 与音乐作品融会贯通,才能激发幼儿的音乐审美情感, 使其感受到音乐中的美。在幼儿音乐教育活动中, 教师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带领幼儿体验音乐, 从而激发幼儿的音乐审美情感:
第一, 在游戏中体验。 音乐游戏是现阶段幼儿教育中开展音乐教学的主要形式之一, 其主要是指将游戏元素与音乐教学活动相结合, 给幼儿创造更多实践体验的机会。在音乐游戏中, 教师通过给幼儿播放音乐, 或者采用相应的乐器进行伴奏, 让幼儿通过体态动作以及表情等将理解到的音乐作品内容呈现出来, 这种游戏体验的音乐活动形式符合幼儿的认知习惯, 也能够满足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需求。 比如, 教师在组织幼儿参与“过新年” 这一主题的音乐游戏活动时, 给幼儿准备各种各样的游戏道具, 并播放与该主题对应的音乐。 当欢快、 热烈的音乐响起时, 幼儿根据音乐中的内容利用游戏道具进行游戏体验, 有的幼儿根据音乐内容开始穿喜庆的新衣, 有的幼儿则扮演各种小动物, 变换各种姿势动作, 使幼儿在音乐游戏体验中感受到音乐的内涵和音乐艺术的美。
第二, 在情绪中体验。 音乐教师在幼儿音乐审美情感的发展中起到关键性的引导作用, 教师除了组织幼儿参与各种游戏活动、 体验活动外, 还要注重用自身的情感去感染幼儿, 以此实现对幼儿审美情感的激发。 这就要求幼儿教师能够对生活中各种美好的声音以及优秀的音乐有较高的敏感度, 在音乐活动中, 能够发挥好自身的专业特长,通过亲自唱歌或者舞蹈给幼儿做好榜样。 在此过程中, 幼儿教师要注重以极高的热情来表演, 从而营造良好的音乐氛围, 感染幼儿, 使幼儿能够产生审美情感上的共鸣。
审美想象力是音乐审美能力中的关键内容。 在幼儿音乐教育活动中, 教师要立足幼儿核心素养发展需求, 通过组织幼儿进行音乐欣赏, 为幼儿创造自主赏析、 自主交流的空间, 借助有效的启发和引导, 使幼儿的音乐审美想象力得到提升。 这不仅能够促进幼儿音乐审美能力的发展,同时也能够发散幼儿思维, 扩宽幼儿的知识领域, 开阔其视野, 让其对音乐产生热爱。 由于幼儿年龄较小, 知识量匮乏, 对于世界的认知十分有限, 教师在组织幼儿进行音乐欣赏的过程中要遵循幼儿的认知规律, 充分考虑幼儿的实际情况, 坚持由易到难、 循序渐进的原则。 在幼儿欣赏音乐的初期阶段, 教师主要是负责带领、 引导幼儿在实践活动、 游戏活动中去感知音乐, 掌握音乐的基本特征。 需要注意的是, 教师要结合幼儿的情况认真筛选音乐作品,以便确保音乐欣赏活动的顺利进行。 教师自身也要提升音乐素养, 对各种音乐作品有深度的赏析, 了解音乐作品的内涵、 情感及创作背景, 同时能够以幼儿角度采取有效的教学方式和引导手段, 提升幼儿的音乐欣赏能力。 教师要改变以往直接给幼儿灌输音乐作品信息的活动开展形式,而是通过生动有趣的引导, 启发幼儿思考, 发散幼儿思维,从而实现提升幼儿的音乐审美想象力。
教师在带领幼儿参与各种音乐活动的过程中, 要注重引导幼儿表现音乐, 也就是将自己感知到的、 理解到的音乐的内涵及音乐的美通过自己的方式表现出来。 这样一来,既加深了幼儿对音乐的理解, 同时也能够培养幼儿良好的音乐审美创造力。 教师要注重提升幼儿的主体地位, 尊重幼儿的个性化发展, 使幼儿能够自主选择表现音乐的方法,这对幼儿的个性形成以及创造力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价值。通常情况下, 幼儿习惯采用语言的方式、 动作的方式以及绘画的方式来表现音乐, 将音乐以另外一种形式呈现出来。而不同幼儿对于音乐的理解不同, 个人的兴趣爱好不同,选择的表现形式以及最终呈现的表现效果也会有所不同,教师要立足幼儿主体, 给予其适当的引导, 从而有效培养幼儿的音乐审美创造力。 比如, 幼儿教师可以引导幼儿运用动作来表现音乐之美, 幼儿在感知音乐的基础上, 根据音乐作品的内容即兴地做出对应的动作, 并跟着音乐的节奏调整动作的快慢。 有的幼儿将生活中观察与模仿到的一些动作融入其中, 还有的幼儿自己创造动作, 在幼儿表现音乐的同时会对音乐进行进一步赏析, 感知与理解音乐的内涵, 从而提升了幼儿的创造能力。 除此之外, 幼儿教师还可以组织幼儿采用语言表达的方式以及绘画的方式来表现音乐的美。 在完成音乐活动后, 教师引导幼儿对游戏活动中都播放了哪几首音乐进行回忆, 并说一说自己对哪首音乐的印象最深, 通过组织语言进行具体表达。 由于幼儿的词汇量有限, 在表达时会出现词不达意的现象, 此时需要教师帮助幼儿运用一些新词来表达, 既能够帮助幼儿完整地表述自己的意思, 同时又能丰富幼儿的知识量, 让幼儿能够通过语言表达的方式呈现音乐的美。
综上所述, 以核心素养为导向, 加强幼儿园音乐教育的改革与创新, 将培养幼儿音乐审美能力作为音乐教育的主要目标, 对提升音乐教育实效以及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教师要转变传统的教育理念, 提升幼儿的主体地位, 以幼儿音乐审美感知力、 审美想象力、 审美创造力以及审美情感等方面的发展需求为核心, 科学设计音乐教育活动, 引导幼儿在感知音乐、 体验音乐、 欣赏音乐以及表现音乐中得到审美能力与素养的综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