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广
(西北大学 哲学学院、外国哲学研究中心,陕西 西安 710127)
作为凝聚了维特根斯坦中后期十六年以上思考成果的代表作,《哲学研究》以相当不同于前期代表作《逻辑哲学论》的方式看待人类语言。人们通常分别以“语言图像论”“语言游戏论”这两种不同的理论名称来概括维特根斯坦前后期语言立场的这种区别,但是其实如果放在更宽广的理论视野并参照他转型的背景去看,他前后期看待语言的最主要区别正在于是否将语言看作一种具有社会历史性的实践活动。也就是说,虽然《逻辑哲学论》某种意义上也标示着“实践转向”,但正是以《哲学研究》为标志的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才将语言看作服务于人类实际生活的一种实践活动,他通过这一富于历史性特征的社会实践场域,以循序渐进的例证展开和对话模式,驳斥了以往哲学对于语言本性的错误看法,并将哲学问题归咎于以往哲学家对语言的非实践性误用。
虽说可以将《逻辑哲学论》确定可说之物的界限而为显示之物留下空间的做法看作维特根斯坦在揭示西方哲学“实践转向”的重要表现,但从维特根斯坦中期转型过程中可以发现, 他的语言实践视野随着“人类学”转向而发生了重要变化。 维特根斯坦在前期哲学中剥离了语言的社会性, 将语言与实在以理想的方式对峙起来, 这样做固然抬升了语言与世界所共享的逻辑的地位, 却将语言悬浮在人类实际使用的社会历史实践之上, 某种意义上落于与传统形而上学同样的窠臼。 即便我们一定程度上采信非正统解释者对《逻辑哲学论》的辩护, 将它看作维特根斯坦让读者体验形而上学的无意义句子而最终走出形而上学幻象的内爆实验, 但该书本身并没有提供将语言看作鲜活的人类生活语言的实际表述, “实践转向”在这里只能说是一种理论可能性。 他在这里所看到的语言实践是一种抽象的甚至神秘的实践。
的确,当《逻辑哲学论》对哲学与科学进行截然区分,认定“哲学不是一门自然科学……哲学的目的是对思想的逻辑澄清。哲学不是一种学说,而是一种活动”[1]32时,维特根斯坦对哲学性质形成全新的理解,也给哲学赋予全新的使命。他让哲学既从否定意义上区别于科学提出假设、建构理论的活动,也从积极意义上承担澄清科学命题意义的阐释活动。但是,澄清命题意义的阐释活动并不是形成新的命题,而是通过阐释活动排除低层次的无意义话语,并为显示高层次的神秘之物留下空间。也就是说,在《逻辑哲学论》中,维特根斯坦“将哲学理解为通过非命题性话语显示某些重要东西的语言实践”[2]113,将伦理、宗教、审美这些比可以言说的命题更为重要的东西排除到理论之外,放置到人们的行动领域。
然而,《逻辑哲学论》所看到的语言还不是人类生活实际使用的语言,因为它只看到其中的逻辑性,而没有看到其中的社会性和历史性。如果只就语言和世界这对简化的二元关系而言,那么逻辑的同构性似乎也足以说明它们之间的对应关系。但是,语言活动所实际存在的至少是人类、语言、世界之间的三重关系,语言是因人类而生成、由人类所使用、用于实现人类目的的中介系统,所以仅仅思考语言和世界之间的逻辑同构就是远远不够的。这种过于理想化的简化思考,既无法看到语言的社会历史生成和高度复杂性,也无法看清哲学受语言蛊惑而产生形而上学的真实面目。因此只能说,《逻辑哲学论》所看到的还只是理想化的、抽象的、神秘的语言实践,一旦与实际的语言实践相遇就会被撞得粉碎。
维特根斯坦完成向后期具体的语言实践的转变是诸多因素逐渐汇集和联合发生作用的缓慢过程。我们不应只从他与维也纳学派成员接触和聆听布劳威尔(L.E.J.Brouwer)报告这些纯学术活动开始,而是应该将他6年小学教学以及其他社会生活也当作一些重要因素。从1918年完成《逻辑哲学论》稿本到1929年重返剑桥的11年,他只是中断了专门哲学研究,但并没有中断与学术界的联系,也没有中断对哲学问题的思考。尤其重要的是,小学教学和实际生活使他对语言的本性和以往哲学对语言的误用产生了切实的体会。所以,导致维特根斯坦逐渐走出《逻辑哲学论》的是一系列实际的和理论的事件,尽管我们往往重视有文献记录的理论事件,而忽视实际生活对一个哲学家的重大影响。如果说《逻辑哲学论》是维特根斯坦的逻辑思考和战争经历(包括唤醒的童年焦虑)共同作用的结果,那么《哲学研究》则是他反省哲学问题过程和包括小学教学(及其他生活)在内的实际生活的联合产物。
正如《哲学研究》序言所坚定鸣谢的,正是拉姆齐(F.P.Ramsey)和斯拉法(P.Sraffa)的批评起到了将理论的和实际的因素联合起来,推动维特根斯坦走出其前期哲学框架的重要作用。尽管拉姆齐和斯拉法两人批评维特根斯坦的理论依据有所不同,但这些依据其实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都强调实际生活的重要性。两人对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进行批评的很多细节都已隐没在各自与维特根斯坦的频繁讨论中。除了维特根斯坦的鸣谢和彼此立场的相似性之外,我们现在很难对细节和论题进行完整的复原。既然我们无法进行细节的追寻和论题的复原,那么将维特根斯坦的鸣谢归之于他总体立场的转变却不失为一种可以理解的路径。这一总体立场的转变被人们称之为维特根斯坦中期的“人类学”转向,也就是他切实地看到人类生活的本来面目和语言在人类生活中的实际作用,并从这一地基出发去探寻哲学问题产生的根源。语言实践在转变之后的维特根斯坦眼中不再是抽象的、非时间的、神秘的活动,而成为具体的、历史的、实际的人类活动。
拉姆齐在短短八年的学术生涯中做出的最重要贡献之一便是借助实用主义对维特根斯坦提出“中肯有力的批评”,促使后者从早期哲学的纯粹、精确的逻辑转向中后期哲学对丰富多样的语言实践的关注。这一批评主要由两个方面构成:首先,拉姆齐反对《逻辑哲学论》用精确的逻辑语言取代模糊的日常语言的做法。将语言看作世界的逻辑图像,力图在语言和实在之间建立精确的逻辑关系,并据此划定思想的界限,这是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的主要意图。拉姆齐认为,这一研究路径不过是“把模糊的东西当作精确的东西,并试图把它纳入一个精确的逻辑范畴”而已[3]269。其次,面对维特根斯坦的唯我论立场,拉姆齐强调自我始终在世界之中,我们无法抽离主体来认识世界。维特根斯坦通过作为形而上学主体的自我为世界进行划界,认为语言的界限就是我的世界的界限,在自我和世界之间设立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经过对《逻辑哲学论》的唯我论进行反思之后拉姆齐则认为,“我们不能作为真正抽离的自我来描绘世界;我们所知的自我是世界之中的自我”[4]157。总之,与《逻辑哲学论》强调一种脱离人类生活的理想语言和纯粹逻辑立场相比,拉姆齐倾向于一种告诉我们如何思考、如何带来实际用途的“人本逻辑”,他的批评为维特根斯坦引入了“人的维度”,促使后期维特根斯坦展现一种实用主义精神,将语言视作日常生活中的人类实践。
促使维特根斯坦走出前期逻辑图像论立场甚至可以说在《逻辑哲学论》的最后拆解中起到核心作用的致命论题之一是颜色排斥问题,而它也是拉姆齐最早促使维特根斯坦发现并加以回应的问题。《逻辑哲学论》力图揭示语言和世界之间的同构关系,并认定一切命题都由相互独立的基本命题构成,颜色命题之间的不相容便是维特根斯坦说明基本命题相互独立的主要例子。他说:“在视野中有两种颜色同时处于一个地点,这是不可能的而且是逻辑上不可能的,因为颜色的逻辑结构排除了这种可能性。”[1]91维特根斯坦竭力将“a是红色的”和“a是蓝色的”说成两个逻辑上不相兼容的基本命题,并用一个粒子在同一时刻不能有两种速度或处于两个位置来加以佐证。但是,拉姆齐认为,两个颜色命题不仅彼此并不独立,因而不是基本命题,而且它们也并不具有彼此排斥的逻辑必然性,而只是相互排斥的经验事实。无论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的说法还是后来的进一步辩护,在拉姆齐看来,都无法避免颜色排斥问题的经验命题性质,而维特根斯坦想用逻辑来概括世界的想法是注定要落空的。
斯拉法的出现差不多紧随拉姆齐之后,并且给予维特根斯坦更猛烈也更持久的批评。如果说拉姆齐从实用主义角度短期的剧烈批评使维特根斯坦不得不将自己从《逻辑哲学论》的纯逻辑视角转向人的实际生活的人文视角,那么斯拉法从马克思主义角度更长时间的猛烈批评则使维特根斯坦不得不更加关注人类生活的宏大视野。他在同一时期对弗雷泽《金枝》的评判、对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的关注和对斯宾格勒《西方的没落》的鉴赏是否因为受到斯拉法的影响尚可存疑,但是经过斯拉法接受了马克思的影响却是无须怀疑的事实。尽管维特根斯坦与斯拉法之间往来书信39封早已公布,但我们仍然很大程度上无法复原他们之间多年所进行的密集讨论以及这种讨论对维特根斯坦在论题上带来的影响。然而,通过斯拉法的直接影响以及他们很可能一起阅读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经历,维特根斯坦接受了马克思看待语言的人类学立场却完全可以肯定。其实,某些论题的细节讨论未必多么重要,毕竟斯拉法和维特根斯坦都是智力超群、卓有成就的思想家,他们未必会纠缠于某一狭窄论题的是非对错,因而立场上的重要转变对于维特根斯坦来说才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确立自己历史唯物主义立场的最重要文献之一,他们在这里所批判的正是黑格尔哲学和青年黑格尔派哲学乃至于费尔巴哈哲学无视德国现实、无视近代世界、无视人类历史的唯心主义神秘立场或者半截子唯物主义立场,要求我们立足于有生命的个人及其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关系的现实存在和历史演变,用人们的物质生活去说明人们的精神状况。哪怕是人们的思想、观念、意识也与人们的物质生活、与人们的语言交织在一起,而“语言是一种实践的、既为别人存在因而也为我自身而存在的、现实的意识。语言也和意识一样,只是由于需要,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5]524、533。这样一种立足于现实生活和物质关系看待人类世界的立场迥然不同于《逻辑哲学论》对语言和世界之间关系的逻辑设定。对于语言来说,它的本性和作用不在于从它与世界之间的静态对立,而在于它在人类生活中的具体历史的使用。斯拉法批判维特根斯坦语言观最集中的地方正在于后者在《逻辑哲学论》中忽视甚至蔑视语言的社会性和历史性。例如,《逻辑哲学论》可以将“aRb”看作对关系命题的一般表达,表明a和b处于关系R,但是如果将类似于科学方法的这一表达式运用到人类生活的实际社会关系时,人们则无法从几乎无限复杂多样的人际情境中将一种社会关系概括为R[6]117-118。当斯拉法对类似的命题进行马克思式的反诘时,维特根斯坦依照《逻辑哲学论》的立场则完全没有招架之力,因为实际生活的复杂多样是不可能完全概括进逻辑的狭窄通道的。
正式启动并全面推进汉江流域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分解落实汉江“三条红线”、及时完善了汉江水量分配成果、提出了多种保护区划分方案等,进一步完善了汉江流域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体系。组织完成了汉江、嘉陵江、岷江、沱江、赤水河水量分配方案,启动了金沙江、乌江、牛栏江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工作。加强水功能区管理,积极推进水功能区监测、评估、考核与管理体系建设。编制完成了《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水量调度方案》,完成了沙沱、鲁地拉、瀑布沟等10个工程蓄水计划和调度方案审查,加强了节水型社会建设。
从维特根斯坦自己的思想转变看,从《逻辑哲学论》将语言理想化的逻辑性质和神秘化的实践性质加以割裂的状态转向《哲学研究》从现时的层面同时兼顾语言的逻辑性质和经验性质,他经历了比较艰难痛苦的深入思考过程。如上所述,维特根斯坦在拉姆齐的不断批评下(或许也包括在罗素“逻辑原子主义”的影响下),不得不面对语言中经验内容(甚至感觉与料)的问题。所以,他重返剑桥之后的第一步变化(斯拉法尚未参与到这一步变化),便是他通过“现象学语言”和“物理语言”的二元区分以及它们与实在(“现象”)之间的不同投射关系,带着明显的认识论任务和经验论倾向去说明基本命题的质料问题。维特根斯坦重返剑桥之后唯一发表的文章《略论逻辑形式》、同一时期与维也纳小组成员的对话以及写作的手稿(《维也纳版本》卷一)是这一步的主要文本。但是,如何更好说明“现象学语言”和“物理语言”的不同投射关系,显然需要进一步的理论工具。维特根斯坦便走向第二步变化,即对“证实”和“假设”做出相应的区分,认为现象学语言与实在之间显然可以通过一定的方法产生紧密的证实关系,而物理语言与实在之间则只能建立相对松散的假设关系。他的这一短暂的证实主义阶段被人们认为深刻影响了维也纳小组,尽管他的现象学证实主义服务于不同的目的,因而与维也纳小组的整体主张相去甚远。这一步的主要文本反映在他与维也纳小组成员的对话和《维也纳版本》卷二。然而,通过“证实”对现象学语言所做的辩护其实也包含了放弃“现象学语言”概念的某些征兆,因为证实的当下性、简单性是相当脆弱的,它无法摆脱对物理语言的假设系统的深深依赖。于是,将逻辑与经验更紧密结合起来去再现现象的“逻辑复多性”的需要使维特根斯坦走向第三步变化,即使用“语法”概念相对区分语言中本质的成分和非本质的成分。本质的成分就是语言中被称为“语法”的部分,相当于物理语言的先验前提。这种相对区分实际上克服了“现象学语言”和“物理语言”两个概念的尖锐对立,为完整地看待我们实际生活中的语言做好了准备。维特根斯坦重返剑桥之后的第一个综合文本《哲学评论》开宗明义地表达了这一主张[7]67-96。
一旦学术界内外的一系列因素促使维特根斯坦经过转型期的艰难挣扎,走出《逻辑哲学论》的抽象语言实践,那么宽广的具体语言实践就展现在他的面前。代替前期哲学将“语言的逻辑”只限于狭窄的纯逻辑思维,用言说和显示这一坚硬的二元对立来划界有意义和无意义的,是后期哲学就人类语言的使用所开拓的“广阔的思想领地”,其中语言游戏的社会性成长和历史性演变并没有明确坚硬的划界。这一宽广的实践场景不仅是《逻辑哲学论》的纯逻辑立场无法容纳的,而且将维特根斯坦的当下思想与实践哲学的历史背景关联起来,使他对语言实践的哲学思考成为实践哲学史承上启下的一个重要环节。
就独创性而言,“语言游戏”毫无疑问是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中最重要的概念,所以人们将他后期哲学简要地概括为“语言游戏论”也并不为过。在《哲学研究》中,维特根斯坦首次引入“语言游戏”概念是在§7。他在这里先将三种具体的游戏称为“语言游戏”,一是学生使用类似§2中建筑师和助手使用话语的方式学习母语的游戏,二是某种原始语言,三是说出一个名称而别人跟着念的游戏。然后维特根斯坦以概括的方式“将语言和活动——那些和语言编织成一片的活动——组成的整体称作‘语言游戏’”[8]7。然而,在引入“语言游戏”概念的这一节,我们需要注意两点:第一,维特根斯坦在第二段将一些游戏称为“语言游戏”之前,在第一段强调的是语言实践和语言活动。他把§2建筑师喊出语词而助手依照语词行动看作使用语言的实践,而把老师指着石头让学生说出“石头”一词的语言教学,乃至学生跟着老师重复语词的教学练习看作类似于语言活动。事实上,他在前六节所讲的都是人类实际的或可设想的和语言打交道、用语言交流、学说话、接受训练的简单行动。可以由此说,“语言游戏”概念是对人类使用语言的实践活动的一种比喻称呼,该概念所立足的是人类广阔的语言实践场景。第二,“语言游戏”概念强调语言和活动之间的密切交织并构成一个整体,显然很好地借用了游戏的活动性、变动性、多样性特征。正如维特根斯坦所说,“一个好的比喻使理智焕然一新”[9]3。“游戏”概念与“语言”概念结合起来形成“语言游戏”概念,的确比“语言”这一被人们倾向于静态地理解的概念更能体现语言的鲜活使用特征。“语言游戏”概念更多旨在将语言归属于生活、实践,更多强调语言如何在我们的生活中起作用。所以,在“语言游戏”概念出台之前,维特根斯坦在前六节反复使用“语言的用法”“和语词打交道”“词怎样使用”“语言怎么起作用”“语词的目的”之类表达式,已经将讨论的视角从奥古斯丁(St.Augustine)专注于名称和对象对应的狭窄理论图像转向语言实际起作用方式的广阔语言实践。
《哲学研究》初看起来就像一部人类语言和心智的演进历史,词类有一个从最简单到最复杂的层层跃进过程,其中会留下很多让从事哲学的文明人迷惑的沼泽、秘境。维特根斯坦使用比喻、类比、对话、辩驳等多种方式一方面从正面揭示人类语言如何实际发生作用、如何被人们正常使用的,另一方面指出从事哲学思考的人们如何在语言演进的各层面、各节点产生哲学问题。对一些主要哲学问题的揭示和批驳留待下节展开,此处我们先看他如何揭开一部从涓涓细流到波澜壮阔的人类语言实践史,其中任何一个片断都可以被看作一个或一类相对完整的语言游戏,而所有语言游戏都在时间长河中既杂乱无章又井然有序地关联起来。这部语言实践史远不是静态的“语言”概念或编纂学中的词典所能囊括的。当然,维特根斯坦是为了澄清哲学问题而进行语法思考或概念研究的,所以他所举的例子不是引自历史事实和科学事实,但从哲学角度看却是精心挑选或着意设置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将自己所思考的语法称为“深层语法”,相对于语言学家所研究的“浅层语法”,因为前者是语言在历史或当下语言实践中实际出现的用法,而后者只是实际用法凝结、简化甚至僵化的语法。
人类语言实践史是一个从简单到复杂的演变过程,而它在《哲学研究》中的概念性展现具有不同的维度和不同的层级。维特根斯坦的目的固然不在于再现人类语言实践史的历史过程,但却实际上隐含着一部简要的语言实践逻辑史。第一个维度是语料性进路,人们在使用语言中有一个从语词到语句的演进过程。尽管对成人的复杂语言交流系统来说,语词和语句之间很难有完全明确的分界线,但至少孩子在学说话时却是从语词到语句,而维特根斯坦在批判奥古斯丁图像时也是从语词到语句。而语词本身又有一个从名词到数词、代词、副词等渐次增加的过程,词类的分别既是逻辑的也是历史的。维特根斯坦关心的是词类之间的逻辑区别,而背后所蕴藏的却是历史演进。维特根斯坦在这一维度主要讨论了语词和语句的多样性、命名中的诱惑、样本的地位、简单性和复合性、家族相似概念、定义和判断、规则的确定和不确定等等哲学问题。第二个维度是理智性进路,人们对语言的学习和使用有一个从不理解到一知半解再到完全理解的过程。孩子学习语言的开始是训练,通过大量重复来记住名称和其他词类,然后学会它们各自的用法,通过各种活动和应用去验证和巩固所学到的语词和语句,理解语词的用法规则和语句的恰当表达,理解更复杂的命令、计算,展现对一门语言的掌握。哪怕对于最简单的名称,一个孩子也需要理解它的用法和在语言中的位置,当然对于更多的词类和更复杂的句子乃至于公式和定理就需要更高的理解能力。维特根斯坦在这一维度主要讨论了指物定义、遵守规则、知道、理解、标准等等哲学问题。第三个维度是内化性进路,体现人们学习语言时从外在到内在、从物体到心灵的演进过程。不管对于人类还是个人,在语言的演进过程中,人们总是先注意到外部事物,然后关注和理解内在心灵。例如就名称而言,一个人总是学会外在事物的名称,然后一定阶段才学会使用“感觉”“意图”“理解”等等心理学概念。像假装、说谎这样的高级心理活动,只有心智复杂到一定阶段才会产生,人们只有对于这一阶段的孩子才能有意义地询问他是否撒谎。维特根斯坦说:“婴儿的笑不是假装的,——我们这种假定也许过于草率?——我们的假定基于哪些经验?(像别的语言游戏一样,说谎是逐渐学会的。)”[8]97维特根斯坦在这一维度主要讨论了私人语言论证和心理学概念问题,占据了《哲学研究》中间和后面的大部分内容。
正如上面所说,维特根斯坦使用“语言游戏”概念旨在强调语言和行为之间的密切关系,从而将语言的使用看作一种人类实践活动。从人类语言实践的实际过程和逻辑节点来看,维特根斯坦实际上发现语言和行动之间关系所依据的如下三条原则:
第一,行动往往先于语言。从发生学角度看,不管对于人类还是个人,行动(行为、活动)通常情况下总是出现在语言之前。维特根斯坦1937年曾指出:“语言游戏的起源和原始形式是一种反应。更复杂的形式只有从这里才能长出来。我想说,语言是一种提炼,‘一开始是行动’。”[9]52这一时期恰好是维特根斯坦形成《哲学研究》第一个版本时期,他对于语言实践的理解应该更为敏感。在《哲学研究》中,他先后多次强调行动作为语言的基础、从行为到语言的过渡等内容。在“语言游戏”概念提出之前的§5,维特根斯坦指出,“教孩子说话靠的不是解释或定义,而是训练”[8]5。在他看来,训练的形式当然可以多种多样,但只有这样一种有时极具强制性和重复性的训练过程才能使一个人对符号做出特定的合适的反应,才能将一种语言(首先是母语)嫁接在一个人行为的基础上,才能将一种语言与这个人所处的世界紧密关联起来。接着在语言使用中为了避免误解或怀疑时,我们通常对语词下定义或进行解释,但是在维特根斯坦看来,解释只能避免部分误解和怀疑,不可能避免所有误解和怀疑,因为解释总有到头的时候。他在§87认为,“解释就是用来消除或防止误解的——即那种也许不加解释就会发生的误解,而不是所有我能设想出来的误解……每一个疑问都只是把基础上已有的一个裂隙显示出来”,然后消除可以怀疑的东西而达到可靠的理解[8]45。这一不能再加以合理怀疑的地基或再也挖不动的坚硬东西首先便是行为体系以及与它们相伴随的东西。那么持有不同语言的不同民族、种族、人种之间如何能够进行沟通、达到理解呢?维特根斯坦在§206认为,“设想你来到一个陌生的国度进行考察,完全不通那里的语言。在什么情况下你会说那里的人在下达命令,理解命令,服从命令,抗拒命令,等等?共同的人类行为方式是我们借以对自己解释一种未知语言的参照系”[8]88。尽管另一种语言是未知的,但是作为地球上的同一种动物,他们之间总在眼神、表情、手势、动作、行为等非语言交流系统中体现着彼此之间情绪、情感、态度、信念等等方面的相似性。至于感觉、心理的表达,行为更是先于语言。维特根斯坦在§244探讨孩子如何学会感觉语词时指出,“语词和感觉的原始、自然表达联系在一起,取代了后者。孩子受了伤哭起来;这时大人对他说话,教给他呼叫,后来又教给他句子。他们是在教给孩子新的疼痛举止。……疼的语言表达代替了哭喊而不是描述哭喊”[8]96。在孩子学习语言和成长过程中,疼痛等感觉的原始、自然表达让位于更具社会性、交流效率更高的语言表达。维特根斯坦在这里着重强调语词替代了原始行为而不是在描述原始行为,因为描述要比替代更晚、更浅、更远。感觉语词如此,而比感觉语词更深的心理学概念更是如此,它们都是对某种行为的替代,只不过其中的关联更为复杂,也更容易引起人们误解而已。
第三,语言的目的在于落实到行动。维特根斯坦从引证奥古斯丁话语、分析奥古斯特图像开始,就竭力避免以往意义理论对语言的静态理解方式,而将一个词如何被使用、它起作用的方式、它怎么起作用放在思考的中心,也就是竭力追问语词的目的、功能。正是这种思考方式的转向,使他着力探讨语词语句的用法。在他看来,语言的目的就是供人类实际使用的,就是用来交流、行动、做事、起作用的。他在§11把不同词类的语词跟工具箱里的工具加以类比,就在于强调语词的功能多样性,并且它们的用法还不是明明白白摆在人们眼前的。由于对语词被实际使用的各种情况的考虑,维特根斯坦在§43得出被后来人概括为“意义即用法”意义理论的一句话“一个词的含义是它在语言中的用法”[8]24。这句话至少强调两点:一是语词的含义(意义)是依据它如何落实于行动中、获得怎样的使用来说明的,二是语词的用法是从一种语言整体中而不是以纯粹单词单句的方式表现出来的。维特根斯坦接下来强调,一个词是简单的还是复合的,词与词之间的概念边界在哪里,一条规则是确定还是不确定……这些全都取决于人们的使用意图,而不是由语词或规则一劳永逸地决定的。尤其是人们是否理解一个词、一个句子、一种公式,是否能够读、写、计算,他们的理解是否跟我们的一致……我们需要通过正确地应用、有正常的反应、经常理解对才能知道它们。所以他在§146总结说:“应用始终是理解的一个标准”[8]64。在此,我们不应把理解看成某种神秘的内在状态或内在过程,力图从中发现某些隐秘的心灵状态或大脑过程,而只能从人们惯常的、持久的、正确的应用加以判定。一些与理解相伴随的特征经验或许存在着,甚至可能有助于我们判定人们是否理解,但它们只是辅助因素,而且未必总是存在或者总是可靠。最后,不管对于语言规则还是其他规则,制定的目的都是为了遵从,而“‘遵从规则’是一种实践”[8]88。作为一种实践,遵从规则的社会性、历史性是毋庸置疑的。而规则既然是人类制定的,人类就可以基于兴趣、利益、意图而不断修订或重订。更重要的是,从规则到行动的过渡并不是一劳永逸地被决定的,维特根斯坦由此在§219提出著名的“遵从规则悖论”:“我遵从规则时并不选择。我盲目地遵从规则。”[8]92一个人要把规则应用到自己的行动中,这种应用既要遵从规则,又要做出决定,或许还有适度加以修订或重订的可能性,这是一个既遵从又不遵从的过程。
以《哲学研究》为代表的维特根斯坦后期著作某种意义上给我们展示了一幅跌宕曲折、波澜壮阔的人类语言实践史画卷。尽管揭示这幅画卷的真实历史并不是维特根斯坦的目的,但以语言实践作为基础展现语言的本来面目,强调语言的目的在于为人类所使用,让人们看到远胜于狭窄的各种意义理论所展示的社会历史场景,却为维特根斯坦完成自己的哲学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带着传统哲学的视角阅读《哲学研究》,首先容易看到的便是上面人类语言实践史的广阔画面,但是维特根斯坦实际上想做的却并不是揭示人类使用语言实践的长远历史,因为这一任务是科学的或接近科学的任务,而他的任务是揭开这一语言实践中产生的种种哲学问题。显而易见的具有社会历史性的语言实践事实在这里起着背景或材料作用,维特根斯坦的任务是借助它们解开哲学家冲撞语言界限而碰出的各种肿块。正是这种视角错位和任务转换是《哲学研究》对于初学者来说令人生畏的一个主要原因。
维特根斯坦将自己的哲学研究明确界定为“语法性的考察”,并指出“这种考察通过清除误解来澄清我们的问题;清除涉及话语用法的误解”[8]47。他的《哲学研究》就是通过分析我们的语言实际起作用的方式,循序渐进地揭示哲学由于误解了语言的用法而产生的各种问题。在他看来,他所要做的是“摧毁所有有趣的东西,即所有伟大而重要的东西(就像摧毁了所有建筑,只留下一堆瓦砾)。我们摧毁的只是搭建在语言地基上的纸房子”;“哲学的成果是揭示出这样那样的十足的胡说,揭示我们的理解撞上了语言的界限撞出的肿块。这些肿块让我们认识到揭示工作的价值”[8]53。他甚至认为,“哲学家诊治一个问题;就像诊治一个疾病”[8]99;“你的哲学目的是什么?——给苍蝇指出飞出捕蝇瓶的出路”[8]112。看上去,维特根斯坦把他的哲学看作清除误解、摧毁建筑、揭示胡说、诊治疾病这类极具否定意味的工作,这一工作立足于人类语言实践对传统哲学的自我陶醉带来致命的打击,可以说是西方传统中哲学自我反省最具颠覆性的一次。
既然哲学问题是对语言用法的误解,那么误解语言用法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导致这类误解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我们语言的不同区域的表达形式之间有某些类似之处”[8]47。我们在语言实践中没有仔细辨析这些类似之处,没有看清它们的真正区别,把它们当成了一种模式。他在《哲学研究》中选择奥古斯丁一段话作为开篇是经过反复琢磨的,因为那段话便展现了这个主要原因、基本模式——“名称对象”模型。该模型是看待人类语言本质的一幅特定图像(“奥古斯丁图像”),认为语言中的语词是对象的名称,而句子是名称的结合。维特根斯坦并不认为这幅图像是错误的,问题在于它只是“一种比较原始的看法”,只适应于“狭窄限定的范围”,是“一种过于简单的看法”[8]4-5。它揭示了语言的某种用法,只是我们的语言并非都是按照这种方式起作用的。如果把语言起作用的远为复杂多样的方式都压缩到这一狭窄范围,那么我们就误解了语言的本质。在维特根斯坦看来,揭示语言的本质不是靠概括命题、普遍命题,不是靠提出假设、建立理论……而是靠举出使用语言的各种例子(实际的或设想的),靠仔细查看实际用法,靠不断开展对话(自问自答或相互辩诘)。既然哲学问题主要来自“名称对象”模型对语言用法的误解,那么我们就看它主要在哪些方面误解了我们的语言实际起作用的方式。
第一,语词绝不限于名称,语言中存在多种多样的词类。在引出奥古斯丁关于人类语言本质的特定图像之后,维特根斯坦便直截了当地指出“奥古斯丁没有讲到词类的区别”[8]1。他接着在§2便首先指明,哲学的“意义”(Bedeutung,meaning)概念就来自语言起作用的这一原始、狭窄、简单的看法,矛头直指弗雷格、罗素和《逻辑哲学论》作者乃至更远的古代近代哲学传统。当然,维特根斯坦不是用理论辩驳和命题分析,而是接连举了几个例子将奥古斯丁图像确认为比较原始的或对一种比较原始的语言的或对孩子学说话时情况的看法:孩子依照“五个红苹果”纸条去水果店买苹果,建筑师傅A和助手B用四种石头名称进行交流,字母和声音简单对应的一套书写系统。但是,即便对于如此简单、原始、狭窄的交流系统,人们都在用“意义”概念进行概括追问,提出或要求给出一堆解释,形成我们无法看清语言如何起作用的“多浓的一团雾气”[8]4-5。维特根斯坦在§7把人们的注意力彻底落到“语言游戏”概念之前,已经将人们实际使用语词的几个简单交流系统和人们使用“意义”“解释”“定义”“理解”这些概念追问语言的本质明确而尖锐地对比起来,语言实践与哲学解释之间的紧张已经变得十分明显。
但是,我们的语言显然不是只有名称,维特根斯坦在§8扩展了§2的建筑师交流系统,引入数词以及“到那儿”“这个”。在他看来,这些新引入语词的使用方式与名称便不相同,这一点从我们教孩子学会这些词的方式不同于教他们学会名称的方式就可以看出,因为它们并不像名称那样具有明显的标示、指涉作用。维特根斯坦使用工具箱的工具(§11)和机车驾驶室的手柄(§12)两个类比说明语词功能的多样性,指出即便从事哲学的时候人们使用“标示”一词将语词的描述、表达弄得一致,仍然无法抹杀它们属于不同词类、发挥不同功能、具有不同用法。而词类的划分则要看人类的目的、趣向,人们可以不断增加语词的功能,就像他所类比的,一种语言就像一座城市,在错综叠加的老城基础上补充笔直整齐的新城(§18)。这一切都依赖于人类生活形式的简单还是复杂、需要还是不需要。他在§48又引入颜色词,当然词类的多样性远不限于维特根斯坦上面所举出的种类,即便仅有这些例子,也足以说明语词的种类绝不只有名称一种,也就是说,语言和世界之间的关系并不只是名称和对象之间的图像关系(《逻辑哲学论》式的意义理论)。
第二,即便名称也是在一种语言中才发挥着实际的多样功能。当对话者在疑惑§2中的名称到底是作为一个词还作为一个句子在发挥着作用时(§19),维特根斯坦认为,不要纠结于一个名称是一个缩略的句子还是有待扩展为句子的词,更不要企图从人们把它当作不同的东西时的心理活动如何去找答案,而要看词在一种语言中实际上在做什么事情,人们对词或句子实际上是如何使用的,它在语言实践中具有怎样的功能。在他看来,跟词类的多种多样相比,句子的种类就更是多到无数,其根据在于人类生活形式的多样性,人们说话是行为举止、生活形式的一部分(§23)。所以,正如名称不是只有对对象的命名功能那样,句子也不是只有对世界的描述功能(从而像《逻辑哲学论》作者那样凝缩出命题的普遍形式),或对一个人内部经历的描述功能(像唯我论者打算作的那样)(§24)。
人们对于命名所产生的迷惑可能更加古怪。在维特根斯坦看来,人们通常认为命名就像给事物贴上标签,但它只是“使用语词前的一种准备工作”[8]15。这里一方面命名之后用名称谈论事物只是能用句子做的事情之一,另一方面人们使用名称的时候也并非先要进行命名活动。“命名以及和它联系在一起的指物定义是一种特定的语言游戏”[8]16,比如§2和§8的简单交流系统就不存在命名活动,孩子最早学习和理解名称的时候也不是通过命名(这时候使用指物定义很可能使孩子陷入混乱)。应该说,在一种语言的名称系统存在的情况下或者在孩子已经学习了大量名称的情况下,他们才会有意义地询问名称或给事物命名。维特根斯坦特别指出哲学家(比如罗素)容易把命名看作偶像崇拜式的活动,力图“揭示名称和所称的东西之间的独一无二的那个关系”,使语言处于产生哲学问题的休假状态[8]22。这种情况既来自人们对名称和对象之间独特关系的崇拜,也来自人们对名称所对应的简单对象的执着。前者导致罗素这样的哲学家对专名的热烈探讨,甚至认为人们通常眼中的名称都只是潜在的摹状词,只有“这个”才能算作真正的专名;后者则引发罗素对“个体”和《逻辑哲学论》作者对“简单对象”的积极设定,甚至古往今来的西方哲学家一直不乏对作为名称对应物的基本元素的追寻。其实,名称的含义和名称的承担者是不同的,承担者可以消失而含义仍然有效,而跟语词的含义密切关联的则是样品或范型。至于一个对象是简单的还是复合的实际上有无数种不同的区分方式,它们完全依赖于人们语言实践的需要和取向。
第三,包含在一个名称之下的对象并非具有共同的本质。在追求名称与对象的一一对应中,在认定名称的对象不可毁灭中,在不同游戏、不同命令中寻找本质东西中,在追寻句子的彻底分析和普遍形式中,维特根斯坦发现传统本质主义的影子。在他看来,“什么是本质的什么是非本质的,并不总划然有别”,而一个语言游戏(例如§48)和经过一定修改的变体之间也不是哪个更加基本的关系,而是一种亲缘关系[8]34。经过对这些例子的分析,维特根斯坦在§§65—67解答所有这些例子“背后的大问题”:什么是语言游戏的亦即语言的本质?对于对话者的这一传统哲学之问,他提出后期哲学中另一个重要概念“家族相似”,形成批判传统哲学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的反本质主义立场。
维特根斯坦首先直接回答对话者提出的“大问题”,认为“我们根本不是因为这些现象有一个共同点而用同一个词来称谓这些现象——不过它们通过很多不同的方式具有亲缘关系。由于这一亲缘关系,或由于这些亲缘关系,我们才能把它们都称为‘语言’。”然后他转移到对“游戏”的考察,指出如果仔细看而不是想的话,那么我们看到所有游戏活动的就不是它们的共同之处,而是它们的“相似之处、亲缘关系”,看到“相似之处盘根错节的复杂网络——粗略精微的各种相似”[8]35。最后他提出“家族相似”这一著名类比,用“相似性”概念代替了传统哲学的“同一性”概念。“同一性”概念思考和寻找属于一个概念之下的所有事物的共同本质(苏格拉底的概念定义和亚里士多德的属+种差定义法),而“相似性”概念则看到和认可概念之下一些事物与另一些事物之间的亲缘关系、相似关系。维特根斯坦用非常形象的说法清楚说明了这一点:“线的强度不在于任何一根纤维贯穿了整根线,而在于很多根纤维互相交缠。”[8]36于是,语言、游戏、数乃至我们所使用的几乎所有概念都成为家族相似概念,一个词的各种含义也构成一个家族,探讨事物共同之处的本质主义便让位于看到事物之间相似性的反本质主义。这是思维方式的一场巨大变革,也许通过理论、假设、普遍命题来探索对象本质、追求普遍性的科学思维有它的可用之处,但维特根斯坦认为它对于哲学来说却是灾难性的,因为追求普遍性的“这种倾向是形而上学的真正根源,它使得哲学家们陷入绝境”[10]25。
第四,语言游戏的规则并不一劳永逸地决定着游戏本身。维特根斯坦在§53进一步谈论平面上颜色方格的组合,说明名称对象的简单和复合时第一次提出语言游戏中的规则,认为它在游戏中可能扮演非常不同的角色,并在下一节举出人们根据一个特定规则进行游戏的种种情况。在提出“家族相似”概念之后,他在§68探讨概念之间的边界时重新回到规则问题,指出概念的边界就像词的用法那样,“并非处处被规则限制着”[8]36。显然,规则对游戏活动、对语词用法的限制可以严格也可以宽松,一切依赖于人类语言实践的特殊目的。维特根斯坦在§§81—88集中探讨规则的宽严适度问题,认为逻辑学家构筑理想语言,将使用语词跟演算加以比较,显然是用一种理想尺度在要求日常活动,由此认定“说出一句话并且意谓这句话或理解这句话,就是在按照确定的规则进行演算”[8]42。然而,在人类语言实践的基础上将语言和游戏加以类比再次给我们投下解开演算迷信的光线,因为我们玩球类等等游戏时并非必须有确定的规则,我们甚至可以边玩边制定规则、边玩边修改规则。相应的,“一个词的应用并不是处处都由规则限制着”[8]43,我们可以对规则进行怀疑、解释和修正,但我们并不依靠解释来消除所有误解,也不在所有可能的怀疑都排除之后才从事活动。
在沿着逻辑的理想性而探讨了哲学问题的性质(§§89—133)以及举例辨析理解活动的性质(§§134—188)之后,维特根斯坦重新回到对遵从规则问题的专门讨论(§§189—242),提出著名的“遵从规则悖论”问题。其实,这一悖论只有在哲学思考上才是问题,而对于语言实践来说并没有真正的悖论可言。孩子按照一定的公式做出各种计算步骤,那么这些步骤是否由公式决定呢?机器的未来运转是否一劳永逸地由它的作用方式决定呢?一般而言,一条规则是否完全决定了我的行动和反应?维特根斯坦对“遵从规则悖论”首先给出顺应对话者的表层陈述和表层回答:“我们刚才的悖论是这样的:一条规则不能确定任何行动方式,因为我们可以使任何一种行动方式和这条规则相符合。刚才的回答是:要是可以使任何行动和规则相符合,那么也就可以使它和规则相矛盾。于是无所谓符合也无所谓矛盾。”[8]87解决这一表面悖论的关键在于认识到“‘遵从规则’是一种实践”[8]88,不是思考或想象的问题,而是依照规则实际做事情的问题。遵从规则的语言实践存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人类接受训练,掌握作为习惯(风俗、建制)的用法规则,在活动中对它们做出特定的反应,符合周边环境、与他人一致的特定反应始终是一个人是否正确应用的标准,因而可以说“我遵从规则时并不选择。我盲目地遵从规则”[8]92。另一方面规则并不预先一劳永逸地决定应用,规则的表述是一个层面(语法),而规则的应用则在另一个层面(经验),一个人将规则兑现到行为中需要他作为主体面对其中的不确定性,只不过他是否遵从规则和规则是否需要变化最终都落实到语言实践和生活形式中。
第五,心理学概念所揭示的是人们内化而成的心理模式。“名称-对象”模型应用于解释心理现象,造成哲学上更多的混乱和困惑,而立足于人类语言实践揭示心理学概念的语法便占据《哲学研究》的大部分内容。维特根斯坦首先借用感觉概念反对私人语言,形成最著名的论题“私人语言论证”(§§243—275)。其实在前面探讨理解现象和遵从规则,认为“理解不是一个心灵过程”[8]66,人们“不可能‘私自’遵从规则”[8]88时,他已经埋下了反对私人语言的伏笔。既然语言用法是一种习惯、习俗、风俗、建制,那么是否有只供自己使用、只有自己理解、只指涉自己内心经验的语言呢?这便涉及语词和感觉之间的联系以及心理动词现在时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不对称性问题。跟前面解开语言游戏之谜一样,维特根斯坦一如既往地使用人类语言实践的例子,从孩子如何学会使用“疼痛”等感觉语词开始揭示私人语言的不可能性。大人教会孩子用语词代替呼喊,用具有社会性的语词代替私人感觉,这当然意味着第一人称心理学话语具有优先性。但是,孩子一旦学会之后,他便按照语言的社会要求在使用语词,而私人感觉不再成为也不可能成为他是否有意义地使用感觉语词的标准(有时或许可以成为某种伴随物或征兆)。感觉可以是私有的,但它与我们的公共语言并没有必然联系,因为“‘感觉’是我们共同语言里的词,而不是只有我才理解的语言里的词”[8]100。感觉语词的意义并不是个人内心的某种私人经验(跟感觉名称对应的对象),而是它们在语言体系中的用法。
在“私人语言论证”讨论的基础上,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的其余部分立足于人类语言实践着力揭示心理学概念的本性。以往哲学家(尤其笛卡尔主义者)依照“名称-对象”模型,很容易将所有心理动词看作对个人内在过程或状态的描述(报道)。笛卡尔发现了心理动词现在时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不对称性,但却错误解释了其中的根源。笛卡尔将第一人称的优先性和确定性看作我对自己心理状态的报道,这种认知归因反而使第一人称心理学话语失去了确定性,因为被归入认知过程的报道为怀疑留下了巨大空间。同样,他将第三人称心理学话语看作是他人通过对外在行为的观察而对我心理状态的猜测和推知,也使这类话语落入行为主义和心理主义的双重窠臼,永远无法摆脱它们的不确定性[11]1-2。维特根斯坦则认为,心理动词第一人称是表达而不是报道,其中心理学话语是心理行为的有机组成部分,这样这类话语的确定性才能得到真正保障;心理动词第三人称虽然的确是他人的报道,但不是猜测和推知,而他人直接看到我的心理和行为紧密嵌合所构成的心理模式,这样便确保这类话语虽具有不确定性却具有顺畅的人际交往功能。在他看来,第三人称心理学话语并不存在由外在推知内在的问题,“人的面孔仿佛在一定程度上是透明的,我不是在反射的光亮中,而是在它自己的光亮中看见它的”[12]319。
总之,通过拉姆齐和斯拉法的批评,维特根斯坦走出《逻辑哲学论》的抽象语言实践立场,在以《哲学研究》为代表的中后期著作中,通过“语言游戏”“家族相似”“生活形式”等独创性的哲学概念,以大量鲜活例证和对话辨析,一方面展现了具有深刻社会历史性的具体语言实践场景,另一方面揭示了传统哲学以“名称-对象”模型为主要图像对人类语言实践的误解。显然,“要克服这种狭隘模型所带来的哲学困惑,只有回归生活之流中的语言实践,观察和理解它的本来面目,才能真正做到”[13]54-55。当然,由于科学方法对哲学的影响和狭隘理解模型的误导而造成的哲学困惑,并不会因为维特根斯坦尖锐的“语法”批判而立即终结,所以立足于人类语言实践对哲学问题的消解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维特根斯坦对人类语言实践的重视和理解将会一直照亮这一漫长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