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经》“荆”条释义辨析

2023-02-20 12:04林海河
语文学刊 2023年2期
关键词:浮力语义物体

○林海河

(内蒙古师范大学 科学技术史研究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22)

关于《墨经》“荆”条释义,因对文本理解的取向不同导致文本校勘和释义差异较大,文同义殊,造成“荆”条校勘难、释义难。其主要原因在于《墨经》最初的文本著录格式是旁行排列且无句读,后来改为直行书写后,致使行列错乱,且《墨经》内容简练,文字晦涩难懂。为了更全面、更深刻地理解“荆”条的语义内涵,现就几种具有代表性的校勘与释义进行疏理分析。

一、“荆”条校勘汇总

《墨经》无古本可据,又数本互异,多数学者采用理校法进行校勘。理校法从分析字词含义或运用逻辑方法进行推理分析并做出判断,具有假定性。也正因此“荆”条校勘的结果存在差异。

按照毕沅《墨子》灵岩山馆本,“荆”条原文如下:

“荆之大,其沈浅也,说在具”(经下);“沈,荆之贝也,则沈浅非荆浅也。若易五之一。”(经说下)[1]9

孙诒让在《墨子间诂》中则将“沈”校为“沆”,“具”校为“贝”。即“荆之大,其沆浅也,说在贝”(经下);“沈,荆之贝也,则沈浅。非荆浅也。若易五之一。”(经说下)[2]198

梁启超在《墨经校释》中只是对“沈”“具”“贝”“易”等字有疑问,校对时用“?”对这些字加以标记。即“荆之大,其沈(?)浅也,说在具(?)”(经下);“沈,荆之贝(?)也,则沈(?)浅非荆浅也。若易(?)五之一。”(经说下)[3]143

高亨在《墨经校诠》中将两个“具”字校为“有”,认为是形似而误。即“荆之大,其沈浅也,说在有”(经下);“沈,荆之有也,则沈浅。非荆浅也。若易五之一。”(经说下)[4]179

顾惕生在《墨子辩经讲疏》中将“沈”校为“沆”,“贝”校为“具”。即“荆之大,其沆浅也,说在具”(经下);“沆,荆之具也,则沈浅。非荆浅也。若易五之一。”(经说下)[5]140

谭戒甫在《墨辩发微》中认为“浅”乃“贱”之通假。即“荆之大,其沈贱也,说在具”(经下);“沈,荆之贝也,则沈贱。非荆贱也。若易五之一。”(经说下)[6]176-177

吴毓江在《墨子校注》中将“经说下”“贝”校为“具”。即“荆之大,其沈浅也,说在具”(经下);“沈,荆之具也,则沈浅。非荆浅也。若易五之一。”(经说下)[7]539

张纯一在《墨经集解》中将“沈”校为“沆”,“贝”校为“具”。即“荆之大,其沆浅也,说在具”(经下);“沆,荆之具也,则沆浅。非荆浅也。若易五之一。”(经说下)[8]351

姜宝昌在《墨经训释》中将“贝”校为“具”。即“荆之大,其沈浅也,说在具”(经下);“沈,荆之具也,则沈浅。非荆浅也。若易五之一。”(经说下)[9]253-255

徐希燕在《墨学研究》中将“沈”校为“沉”,“贝”校为“具”。即“荆之大,其沉浅也,说在具”(经下);“沉,荆之具也,则沉浅。非荆浅也。若易五之一。”(经说下)[10]179

周才珠、齐瑞端在《墨子全译》中将“沈”校为“沆”,“具”和“贝”校为“有”。即“荆之大,其沆浅也,说在有”(经下);“沆,荆之有也,则沆浅。非荆浅也。若易五之一。”(经说下)[11]389

雷一东在《墨经校解》中将“具”和“贝”校为“畁(qí)”。即“荆之大,其沈浅也,说在畁”(经下);“沈,荆之畁也,则沈浅。非荆浅也。若易五之一。”(经说下)[12]301-302

洪震寰在《<墨经>力学综述》中将“荆”校为“刑”同“形”,“贝”校为“具”,“非”校为“排”,“沈”也定为牒字,并重新断句。即“形之大,其沈浅也,说在具”(经下);“沈:荆之具也,其沈浅:排。形浅也,若易五之一。”(经说下)[13]42

李志超在《<墨经>光学第九条——折射的定量观察》一文中,将“荆”校为“形”,“大”校为“具”,解为“视”,“贝”校为“见”,现之义。即“形之具,其沈浅也,说在具”(经下);“沈,荆之见也,其沈浅非形浅也,若易五之一。”(经说下)[14]80

二、“荆”条释义疏理

由于“荆”条校勘的不同,其释义差异较大,有的释义为地理问题,有的释义为货币问题,有的释义为浮力问题,有的释义为光学问题等,观点涉及地理学、经济学、力学、光学等知识领域。

(一)地理学观点

持此观点的学者主要有孙诒让、高亨、顾惕生、吴毓江、张纯一、姜宝昌、周才珠、齐瑞端等。

孙诒让《墨子间诂》,将“荆”理解为楚地,“沈”理解为“沆”,大泽,“具”当“有”解,“浅”当褊浅解。即,“言荆地广大,而其国所有之沆泽,则不害其褊浅,故云说在有。沆在荆,则沆即为荆之所有也。然沆包于荆域之中,则沆虽浅狭,无害于荆之广大,故曰沆浅非荆浅。”[2]228这恰与《庄子·天下》篇“郢有天下”意异而辞可相证。

高亨《墨经校诠》与孙诒让不同的是将“沈”解为沈县,楚国一大县,地域褊小曰“浅”。荆条释义为:“楚国大,沈县小,沈县为楚国所有……沈县褊小,非荆之褊小……以沈易楚,仅五分之一”[4]180。

顾惕生、张纯一、吴毓江、姜宝昌、周才珠、齐瑞端等与孙诒让、高亨释义内容一致,认为“荆”条描述的是荆楚之地与其所属沈地(或湖泽)的地域关系。

(二)经济学观点

谭戒甫认为“荆”条描述了古代的(货币关系)。其在《墨辩发微》中将“荆”“沈”“贝”解为古代的货币,“荆”的价值大,“沈”的价值贱,因为“沈”是属于“荆”的“贝”。“具”理解为币值完备,“浅”为贱义。“沈”与“荆”兑换关系为五分之一。

(三)力学观点

洪震寰、雷一东、徐希燕等学者认为“荆”条描述的是力学中的浮力现象。“荆”解为荆木或者物体,“沈”解为沉,沉入水之义,“具”解释为具有、具备,“易”解释为变化。洪震寰、雷一东、徐希燕三人的解释不同点在于,洪震寰将“荆”当物体讲,“具”解释为泛指中空可有容积者,“非”解释为“排”,“若易五之一”解释为犹如一只手包有五个手指头[13]43。雷一东将“荆”解释为荆木,“具”“贝”解释为“畁”,“若易五之一”[12]302。徐希燕将“荆”当木材讲,“具”为具有,“若易五之一”为变化了五分之一[10]179。雷一东和徐希燕为了验证自己的解读,还运用现代物理学的浮力定律进行了详细的数学计算,验证“若易五之一”的可信性。

(四)光学观点

持此观点者仅李志超一人,其在《自然科学史研究》杂志2002年第1期上以《<墨经>光学第九条——折射的定量观察》为题发表了自己对“荆”条释义结果。认为“文中‘荆’就是‘形’,其上‘艹’像两个辐射源;‘大’疑为‘具’的坏字,上半的‘目’坏失了,‘具’解为‘见’或‘视’;‘贝’也是‘见’义为现……文义是目视水下物体,沉入深度变浅了……沉入水的物体,被看见的只是形像,不是沉入深度变浅,只是形像变浅了,大约变化量为五分之一”[14]80。李志超通过对《墨经》文本的分析和粗略的光学计算,得出此条描述的是对光折射的定量观察。

三、“荆”条释义辨析

关于上述“荆”条释义的几种观点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又缺乏有力的依据,有些释义无法从语义逻辑或者句法结构上自洽融通。像第一种观点,正如徐希燕评价的那样:“(一)依姜说,本条经文的意义似乎不大,内容十分浅显,未寓以深刻的哲理。(二)沈县仅为楚之众县之一,楚国向来地域辽阔,又何止五县呢。(三)讲面积之比为五分之一,又有何意义呢? (四)墨经原文简练无比,寓意深刻,一般不用地名词。(五)更有甚者,‘沈’在《说文》中释义甚明,即‘没也’,此乃‘沈’的本义,作地名讲,非其本义。背离文字本义,而用其末义来解释墨经,那就相去甚远了。”[10]180故第一种观点不可取,不应是“荆”条原义。

对于第二种观点,无充足证据证明荆、沈为古代货币,再者,讨论这种货币关系的意义又何在呢? 明显缺乏理辨内容,与上下文语境也相去甚远。另外从语义逻辑上也讲不通,“说在具”与“荆之大,其沈浅也”缺乏语义逻辑连贯性,同样经说“沈,荆之贝也”语义也很难理解。《墨经》虽然文字简练,但文字间的逻辑非常严谨。因语义上存在逻辑缺陷,此观点与“荆”条原义出入较大。

对于第三种观点,目前被学界较为认可。很多具有物理学背景的学者多认为“荆”条描述的是浮力问题。单从文本来看,此条似乎描述的是跟物体沉在水中有关的问题,自然而然地想到了浮力。洪震寰的解释,大的物体沉在水中浅,因为物体内部中空或有空隙。内部中空或有空隙的物体沉得浅是由于物体中空部分或空隙可以排水,一个物体包含有许多空孔犹如一只手包有五个手指头。明显对“若易五之一”的解释与前面的解释逻辑断裂,对“沈,荆之贝也”的解释也比较令人费解。雷一东的解释是,荆木沉于水,因为受到水的托举,所以荆木沉在水中浅,沉得浅不是因为荆木小,而是变为原来的五分之一。前后看似语义连贯,实际上打破了原有的句法结构。没解释清楚“荆之大,其沉浅也”这样有违人们一般常识的问题。人们一般认为小的物体沉得浅,大的物体沉得深,而此条却给出大的物体沉得浅这个问题。“说在具”解释了这个有违常识的问题。雷一东将“具”校为“畁”,即物体受到水的托举或者浮力。但是物体受到水的托举或者浮力解释不了“荆之大,其沉浅也”的问题。雷一东对“沈,荆之贝也”解释为“荆木沉在水中是荆木受到水的托举”语义不通,将此句语义逻辑由陈述关系变换为因果关系。徐希燕对经文的解释是“木材虽大,但其在水中沉没的较浅,因为木材具有浮力”,对经说的解释是“木块在水中部分沉没,因为木块具有浮力,那么下沉的浅并不是因为木块狭小。这就如木块的体积是五,浮于水中时露出部分变为一了”[10]180。这两段解释并没有表达出“荆”条原文全貌,颠倒了部分句法的结构和逻辑关系,比如对“荆之大,其沉浅也”的解释语义不通,即与雷一东一样把句子的语义逻辑由陈述关系变换了逻辑关系。如果此条释义为浮力现象,那么文本解释有违句法结构和语义逻辑,显得牵强。此条虽貌似有“荆”“沉”“浅”等描述浮力的关键词语,但从文本与语义的一致性看似与浮力无关。

李志超提出的光学观点,为“荆”条释义提供了新的方向。从其分析来看,虽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将“大”校勘为“具”并解释为“视”,“贝”校勘为“见”并解释为“现”之义,是为了让文本与语义取得统一和一致,但稍显理由和文本证据不够充分和有力,仍需要从文本校勘和释义两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四、结 语

由于《墨经》文本的错乱造成其校勘较难,运用理校法对“荆”条进行校勘假定性较强,校勘的结果可信度不高,以意度文成分较大,造成校勘结果和释义呈现明显差异。虽然已有的校勘与释义还不令人信服,但对于将来更全面更深入更准确地校勘和理解“荆”条原义提供了重要的借鉴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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