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政策下“家-校-社”协同育人路径研究

2023-02-12 02:16王天强
榆林学院学报 2023年4期
关键词:双减机构政策

王天强,康 伟,徐 阳

(1.榆林学院 绥德师范校区,陕西 榆林 719000;2.榆林学院 党政办,陕西 榆林 719000)

进入新时代,在人民物质水平日益提高的同时,教育文化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成为人民群众所关心的热门话题。基于此,在教育改革方面,我国不断积极创新,转变教育发展理念,将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放到更加凸显的地位,为开启新的历史征程做出积极贡献。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1](下文简称“双减”政策)指出,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政府主导,多方联动”为工作原则,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发挥学校主阵地的作用,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双减”政策创造性地将校内作业负担与校外培训机构双管齐下联合治理,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和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如今,“双减”政策已成为各地中小学校开展教学教育活动的指南,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现实问题。基于此,本文认为应该进一步优化“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教育路径,为“双减”政策更好更高效地落地提供良好的教育氛围与社会基础。

一、“双减”政策下教育格局的转变

2021年5月,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其中指出义务教育最突出的问题之一是中小学生负担太重,短视化、功利化问题没有根本解决。推进“双减”政策,进一步校正教育发展方向,回归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体目标和格局是以“双减”政策为抓手,推动教育观念、教育体系、育人方式、教育评价、家校社协同多方面的深刻变革。

在我国基础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的问题一直存在,减负问题一直被社会各界所热议”[2]。从时间维度来看,“从建国初起到现在,关于如何促进教育发展,减轻学生负担的探讨一直是教育工作的中心之一”[3]。“2017年我国小学生校外学科类培训参与率达33.4%,初中生达到43.7%,每年生均培训支出2 000元”[4]。2020年,“中国K12在线教育市场规模达到4 538亿元,在线教育用户规模达到3 765.6万人”[5]。在当前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中,教育培训行业也在不断朝着畸形化发展,经济地位优越的家庭能够在教育中获得更多更优的教育资源,使得在社会贫富差距拉大的同时,教育贫富差距也在不断拉大。从空间维度来看,减负涉及家庭、学校、社会多重场域之间的主体博弈,从单一方面促进减负工作,面临着来自其他主体利益的挑战。从政策维度来看,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中强调,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高质量发展”成为新时期教育工作改革的重心与关键。

与此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健全和发展,国家高质量教育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国家对于人才的重视程度以及需求量也在不断递增。为适应国家对高质量人才的需求,培养优质人才,学生的学业负担与课外学习负担也不断加大,这使得中小学生自由成长时空大大减少,造成了中小学生考试焦虑、分数焦虑、排名焦虑等心理问题,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教育出现层层加码的趋势,并且不断向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阶段延伸。社会焦虑在家庭内部表征为教育焦虑,以学业成绩为目标的教育方式,使得教育各主体的工作重心发生偏移,造成了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素质教育失衡,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连锁反应。学校将升学指标作为考核教师绩效的重要标准,市场中的教育培训机构数量不断增加,家庭的教育支出不断提高。

在“双减”政策落地实施后,我国中小学教育格局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据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9月22日,“在已填报信息的16万所义务教育学校中,98.2%的学校出台了作业管理办法,92.1%的学校建立了校内作业公示制度,64.3%的学校中的绝大部分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业”[6]。对于学生而言,之前的课业负担大大减少,学生自由成长发展的时间增多。对于家长而言,孩子在校时间变长,也意味着孩子有效学习时间变长,家长不用再担心孩子课后学习问题,但随着学生在家中的空闲时间的增多,家庭教育的新空间逐渐开始形成,这对家长来说无疑又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对于教师而言,“双减”政策对中小学各年级作业有了更加细致具体的要求,旨在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从繁重的作业中解放出来。学校有了更多课堂教学外的时间的同时,如何优质安排学生在校时间成为一项巨大的挑战。

二、“双减”政策执行中的现实困境

政策设计到政策执行之间的张力,本质上是行为主体间的价值差异与实践偏离。如上文所指出“减负”问题长期存在,因此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依然存在来自多主体,多层次之间的阻力。主体之间意识偏差、政策执行的一刀切、配套保障机制不健全、持续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依然存在。深刻认识教育改革的复杂性和渐进性,是解决问题的前提和基础。

(一)主体意识之间的偏差

“减负一直以来就是教育领域的难题,也是教育领域改革的重点”[7]。教育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受到来自多主体价值观念的影响,在功利主义、实用主义等社会思潮的影响下,“以‘成绩’为中心的评价体系,使得教育行为发生异化”[8]。从减负政策的演进历史来看,政策的中心就在于纠正教育过程中的偏差行为,即以成绩为中心的评价体系及其副产品。学校方面,学校既要面对来自上级部门的纵向压力,同时也要面临来自家长的横向压力。“在双重压力之下,以育人为目的的教学活动,转变为以“育分”为目的的升学行动,呈现出一种功利化的倾向”[9]。虽有学校减负政策的出台,但教师为了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关于作业减负方面还是响应不够。归根结底,其问题在于学校政策执行还不够彻底。家庭、学生方面,家庭所面对的社会压力与普遍存在的教育焦虑,构成了父母向孩子压力传递的现实基础与舆论氛围。家长和学生都着重选择教育资源和教学质量较好的学校,但是考试成绩作为升学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使得学生、家长面临的升学压力越来越大,以升学为目的的教育观念成为了学校、市场与家庭形成共识的价值基础。补习机构方面,从“双减”政策实施以来补习机构课外补习仍然存在,以一种隐蔽的方式进行,并且出现了家庭与机构“共谋”的现象,即家长们为补习机构做掩护,以求孩子能获得更多的课外辅导,满足升学需求。由于市场具有逐利性与非人格化特征,所以在“双减”政策的规范之下,机构依然会提供相应的课外补习服务,其隐蔽性更强、方式更多样、监管更难。以减负为目的的教育政策,在落地实施过程中要解决的就是如何平衡各方主体之间的意识偏差,使教育回归本质,实现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学校在政策执行中的一刀切

“双减”政策由于其高度的政治性和纲领性,使得各级政府在政策执行中容易出现层层加码的现象。“对于课程作业采取简单地一刀切的方式,难以满足差异化的学习需求”[10]。与此同时,未能考虑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内部差异。“采取普遍的课外延展服务,造成双减政策执行过程中,家长们满意度不高的重要原因”[11]。学校与政府、社会之间是双重的“委托-代理”关系。政府是学校直接管理部门,社会监督学校的办学质量与教学水平。学校是教育的重要场所,因此当减负政策成为新的科层目标之后,为了满足政府的考核要求,作为教育基层的学校在教学方面容易采取一刀切的做法。而统筹区域教育的政府部门对于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差异化认识不到位,为了完成考核目标,采取简单的统一标准。忽视了改革的长期性与渐进性,同时也使得学校与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中降低课业要求,以满足政策要求。作为“双减”政策的执行主体与监管主体,政府部门应科学把握教育规律,坚持科学减负。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之上,因地制宜地制定与执行政策,使得“双减”政策真正的发挥其治理效能。学校也应对“双减”政策作出进一步的教育教学改革,探索符合多元化需求的教学课程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政策落地。

(三)配套保障机制不健全

政策执行需要有与之完备的保障机制以及物质基础,才能保证政策落地的有效性与可持续性。完善的保障机制是“双减”政策实质嵌入教育教学活动的必由之路。同时,国家应全面提升教师地位待遇,增加教师工资,学校要全面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所需要面对的来自生活各方面的因素,收入分配应向教师福利方面倾斜,确保教师劳动应有所得,为教师提供基本物质保障和服务待遇,建设高素质创新型教师队伍,为推进我国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打下坚实基础。建立完善的教学激励机制,增强学校和教师的积极性。实现教师工资提升、学校资金保障、活动有序开展的良性发展机制。教师作为学生在校教育的主要参与者,对学生成长成才有主要的引领作用。“5+2”模式的推行,使教师工作任务加重,在校工作时间延长,教师如何处理工作、家庭、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成了一个难题。“双减”政策要求教师提升课堂、课后教学质量,对教师的核心素养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聘任校外实践经验丰富的行业专家、社会工作相关领域 的政策实施者作为校外导师”[12],参与到课后服务之中,为学科教师分担压力。

(四)监管力度需持续加强

“随着‘双减’政策的实施,各种隐形补课层出不穷”[2]。近些年,学科类培训机构以互联网为平台的网上授课数量增多,这无疑是现实生活中到培训机构补课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这些机构以营利为目的,教师师资水平不达标,并未达到育人的真正目的。所以,有关部门应当严格监察校外培训机构(线上和线下)开展情况,尤其注意对其教学效率、质量进行监督,不定时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检查,各部门依据报告情况提出合理解决措施,以此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抵制资本化运作。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区域内的服务资源进行有效调配与推动合作,实现区域内教育资源共享,并合理利用线上、线下教育培训资源,对教师进行有目的和针对性培训,提高教师课后服务能力。同时推动校内校外共同合作,抚平学校、家庭和社会上的教育焦虑,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国家也要加快对有关规范校外培训的立法研究,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引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教育教学活动。“双减”政策出台后,校外机构要创新培训,正确处理教育与市场关系,相关部门要推动培训机构在国家的监督和指导下走进校园,成为学生课外活动的一种补充;培训机构可以向教育服务平台转变,服务对象从学生转变为社会成员,促进机构的长期发展。 “双减”政策的实施,有利于解决教育领域的资本乱象,是构建良好教育生态的必然选择。“双减”政策的实施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于校外培训乱象的持续监管。建立多主体的监管体系,畅通举报监督渠道,持续整治教育乱象,将教育重新带回学校,纠正过度补习的不良氛围。

三、“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提质路径

2010年至今的“大教育观”时代,“重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融合发展成为教育政策的重要目标”[13]。“双减”政策更好地落地实施,需要坚持系统的,全面的观点解决问题。从教育主体角度出发,明确主体责任,厘清教育目标、凝聚教育合力。

(一)家庭转变传统教育理念

协同“家-校-社”育人是重塑基础教育生态的目标。教育的发展需要家庭与学校二者相互协作与配合。“以双减为契机,重新构建家校融合的教育理念”[14]。“在实践中探索以发展家庭能力为主的教育政策”[15]。家庭教育是学生“减负”的必要环节之一,在校内课后延时服务结束后,监督孩子学习的重任就交到了家长手上。除却教师在校对学生进行的品德教育,家长也要以身作则,纾解教育焦虑,科学认识教育教学活动,特别是在义务教育阶段,要积极关心孩子全方面的发展。注重孩子思想道德建设,以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孩子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与生活保障,同时培养培育健全人格。破除“唯成绩论”的家庭式评价,重新认识孩子在教育学习中的全面发展与进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家长应当树立家庭是孩子受教育的第一课堂的责任意识,承担起教育孩子的主体责任,用正确的教育理念、方法和行为来培育和引导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16]。全面认识到家校合作在教育活动中的重要价值,家长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合作伙伴,为了共同的育人目标,家校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这就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厘清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各自的职责和具体任务,在此基础上研究双方实施各自职责的方法和途径。“双减”政策目标的实现,既需要有系统的物质保障,同时要协调好多元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妥善处理实践过程中的矛盾关系,以减负为实践着力点,以新教育观为价值整合,构建新时期良好的“家-校-社”互动路径。在具体的政策执行过程中,弥合价值张力,凝聚教育合力,实现教育公平与效率的和平共融。

(二)学校发挥育人主阵地作用

学校作为新时代教育教学的主阵地,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从国之大计、党之大计高度重视教育,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质量和水平。2021年7月13日教育部召开新闻通气会,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学校要切实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保证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将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生成长成才需求有效结合,积极开发多种课后服务项目,创新课后服务开展方式,以增强学校课后学习服务的吸引力。同时,教师也要注重自身师德建设,构建真正意义上的学习与品德双培养的“高效率”课堂,确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体现素质教育精神的教育观念,从而推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以此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师生共同发展”。以提升学生学习能力为目标,细化教学内容,让每个学生都能接受并熟练运用所学解决问题。在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就教师而言,在对小学生进行教育时,要遵循小学生身心成长规律,根据学生成长阶段设置具体目标,在具体目标的设计上遵循分层原则,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因材施教提出不同的要求。在开展教学内容与环节方面,要避免教学的重复性,对学生学习重难点进行集中突破,创新课堂方式,积极寻求使学生易于理解的教学方法,从而也可完善教师基本教学技能,建立高效率课堂,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的阵地作用。

(三)社会引导形成良好舆论监察氛围

政府要严厉打击课外补习培训机构,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双减”政策想要真正实现其价值,绝对不能仅仅只顾及到校内教育这一方面,而是需要校内校外两方面兼顾治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不断繁荣发展,资本逐渐介入教育市场,校外培训机构迅猛发展,总量庞大,参差不齐,一些无证无照的培训机构借机大肆宣传,诱导家长在校外培训机构中投入教育资本,从而在其中牟取暴利。课外补习培训机构的过度宣传严重扰乱了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双减”政策中对学科类教育机构的限制,将会严厉打击课外补习机构疯狂增长的乱象,校外培训机构对正常教学秩序的影响将会得到有效制止,让学生真正“减负”。但这并不意味着要将校外培训机构一棍子打死。校外培训机构的发展受学校、家庭、社会等多方面的影响,因此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并不能局限于机构本身。在学校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转变家长教育观念,帮助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机构,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也是重中之重。培训机构可通过调整方向,摒弃“盈大利”思想,回归教育初心,为学生健康成长服务,为家长服务,为国家教育中心服务,使其成为国家教育体系中的一部分。培训机构可利用其紧跟时代的教育教学手段,整合教育资源,利用其资源优势,与学校共同发力,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提高学生核心素养。在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合力下,帮助课外机构转型治理,走向规范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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