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披”的字詞關係與發展
——兼論相關文獻的時代

2023-02-10 18:47
古籍研究 2023年2期
关键词:語言文獻時代

陳 智

關鍵詞:披;柀;被;批;字詞關係

表示“覆蓋”義的“披”,《漢語大字典》《漢語大詞典》分别以三國魏曹植《雜詩》和漢王褒《九懷·昭世》例爲首見書證。但宋以後的刻本文獻經過後人的傳抄翻刻,文字不斷規範化和當代化,通常衹能反映刊刻時代的用字面貌,而難以代表古書撰作時代的用字實際(1)張涌泉:《説“爺”道“娘”》,《中國語文》2016年第1期,第93頁。。因此我們要充分利用同時資料與語言學的方法,纔能較爲客觀地考證“披”的古今演變。

一、 上古文獻中的“披”“柀”

1.1 “披”與“柀”

上古文獻中,“披”“柀”二詞皆有“分開”義,如:

(1) 今將崇諸侯之奸而披其地,以塞夷庚。(《左傳·成公十八年》)(2)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注疏》,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809頁。

(2) 其穴壤在小堂上,直穴播壤,柀入内中。(睡虎地秦墓竹簡《封診式·穴盗》)(3)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編:《睡虎地秦墓竹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78年,第271頁。

按,“披”“柀”皆從“皮”。“皮”本義爲用手剥取獸皮,“分析、分解”義爲“皮”之顯性語義(4)殷寄明:《漢語同源詞大典》,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8年,第428—430頁。。傳世上古文獻中,“披”多表示“分開;裂開”,如《方言》第六:“、披,散也。東齊聲散曰,器破曰披;秦晋聲變曰,器破而不殊其音亦謂之,器破而未離謂之璺;南楚之間謂之。”(5)華學誠:《揚雄方言校釋匯證》,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第461頁。引申有“分散”義,《史記·項羽本紀》:“於是項王大呼馳下,漢軍皆披靡,遂斬漢一將。”(6)(漢)司馬遷:《史記》,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334頁。

“柀”在出土文獻中多有用例,或義爲“分開”(如例2);或是由“分開”義進一步引申表示“分開的一部分”,睡虎地秦墓竹簡《秦律十八種·司空》:“其日未備而柀入錢者,許之。”(7)《睡虎地秦墓竹簡》,第85頁。睡虎地秦墓竹簡中,“柀”作“”“”等形,“披”雖無出土文獻用字,但其“扌”旁字在出土文獻中作“(把)”、“”等字,其中“木”旁與“扌”旁能清晰辨認、未致相混。

1.2 “披”“柀”相混的年代與原因

表示“分開”義的“披”、以及由該義引申有“分散”“裂開”等義的“披”的用例在上古文獻中僅出現於傳世文獻中;反之,上古出土文獻中的“柀”皆表示“分開”義、以及由該義引申的“分開的一部分”等義,而無表該詞義的“披”字用例。《説文·手部》:“披,從旁持曰披。”又《木部》:“柀,從木,皮聲。”段注:“按柀析字見經傳極多,而版本皆譌爲手旁之披,披行而柀廢矣……方言曰:披,散也。東齊聲散曰,器破曰披。此等非柀之字誤,即柀之假借。手部披訓從旁持,木部柀乃訓分析也。”此依段説,則“披”之“分散”義承“柀”之訛混或假借而來。

至東漢晚期,出土文獻中“披”已有表示“分開”義引申義的可靠例證,如東漢晚期《張遷碑》:“君之先出自有周,周宣王中興,有張仲,以孝友爲行,披覽《詩·雅》,焕知其祖。”(8)(漢)《張遷碑》,杭州:西泠印社出版社,2007年,第21—23頁。蓋由“分開”義引申而得。

綜上,我們認爲:

1) 現上古傳世文獻中義爲“分開”以及由此産生引申義的“披”或許其中一部分字形本當作“柀”,因爲在上古出土文獻中皆用“柀”表示該義及其引申義、無“披”例,而“披”存於傳世文獻中。

2) 上古一些例子中的“柀”作“披”的可能性當是由於兩漢處於秦隸向漢隸轉變之際,各種書體交互改造、字形簡易减省而形成的結果,此期通行的書體爲隸書,又新興有草書、行書(9)張涌泉:《漢語俗字研究》(增訂本),北京:商務印書館,2010年,第19—24頁。。

3) 一些例子中義爲“分開”以及由該義引申出的相關義項的“披”作字形“披”或不誤,因爲“披”從“皮”,《詩經》時代“皮”已經轉爲名詞義,而用再添形旁“扌”産生的字形“披”表示“分開”義的可能性較大,但缺乏可靠的同時資料例證。

二、 中古文獻中的“披”“被”

2.1 “披”“被”的詞義發展

中古時期,“披”承“柀”之詞義,並由“分開”義引申有“撥開”義,《陌上桑》:“披荆棘,求阡陌,側足獨窘步,路局笮。”(10)(梁)沈約:《宋書》,北京:中華書局,2018年,第659頁。又由“分開”義引申有“打開”義,《漢書·賈鄒枚路傳》:“披肝膽,决大計。”(11)(漢)班固:《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2368頁。進一步引申有“陳訴”義,《後漢書·蔡邕列傳》:“以邕經學深奥,故密特稽問,宜披露失得,指陳政要。”(12)(南朝宋)范曄:《後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第1998頁。又可由“分開”義引申有“張開”義,《風賦》:“有風颯然而至,王乃披襟而當之曰……”

“被”從“皮”,上古“皮”已經轉指人或動物等表皮,又加形旁“衤”構成會意字“被”(13)也有可能爲“被”從“皮”,核心義有“分開”,從“衣”表示與身體分開的衣物部分,故可表示“被子”,如《楚辭·招魂》:“翡翠珠被,爛齊光些。”再由此引申有“覆蓋”義。,表示衣服覆蓋在表皮上,故“被”有“覆蓋”義。中古中早期,表示“覆蓋”義的“被”與“披”能截然分開,不致相混。

2.2 “披”替换“被”的過程與原因

從詞際關係看,“被”由於詞義負擔過重而把“覆蓋”義讓位給了“披”。“披”在中古時期的可靠用例中有“分開”“打開”“撥開”“分散”“張開”“翻閲”等義,其詞義皆基於核心義“分開”而得,仍能清晰地看出各例詞之間的聯繫;而“被”則不僅有實詞義、也有虚詞義,這使得其至中古後期把“覆蓋”義的義位漸漸讓位給了“披”。

從詞義内部看,當“披”的“張開”“分散”義用於與人體相關的物體時(如上引《風賦》例),其詞義也逐漸向“覆蓋”義過渡,因爲從張開衣襟後的動作連續性上分析,即把衣物覆蓋在身體上,故由此引申有“覆蓋”義。且此期有些“披”義究竟爲“張開”義還是“覆蓋”義,我們很難判斷清楚:

(3) 目極依春路,披褐懷良辰。(劉宋荀雍《臨川亭詩·目極依春路》)

若從漢語史的角度分析,我們認爲仍當理解爲“張開”;如果理解爲“覆蓋”義,則其本字當爲“被”。理由如下:

1) 此期碑刻文獻中“衤”旁有變“扌”旁之例,其過程先是經過“衤”變“木”,再省點變“扌”(14)毛遠明:《漢魏六朝碑刻異體字研究》,北京:商務印書館,2012年,第306—307頁。。如果文獻中存有諸如例(3)中的“披”,其或在此期本爲“被”,但經後人傳抄翻刻以致出現誤作“披”的可能性極大。

2) 此期可靠文獻中,“披”都没有作“覆蓋”義解的可靠例證,皆爲“分開”“撥開”“張開”等義。

3) 此期後時資料文獻中,常有表示“覆蓋”義的“披”異文作“被”的用例。佛經的用例可爲明證。

2.3 中古佛經中“披”的異文

我們全面考察此期的佛經用例,發現作“覆蓋”義解的“披”在中古中早期基本存有異文“被”,如:

(4) 一者不應行强披袈裟。(後漢支婁迦讖譯《佛説遺日摩尼寶經》,T12/192c(15)“T”指《大正新修大藏經》,“/”前後的數字分别表示册數和頁數,a、b、c分别表示上、中、下欄。下同。)[例中“披”,聖語藏本作“被”。]

(5)披鹿皮衣,行欲入國。(三國吴支謙譯《太子瑞應本起經》卷上,T3/472c)[例中“披”,宋、元、明本作“被”。]

而表示“分開”“撥開”“分散”等義的“披”,則基本無異文,如:

(6) 人衆兩披,爾乃得前。(後漢竺大力共康孟詳譯《修行本起經》卷上,T3/462b)

(7) 便與比丘相難説經法,反覆披解,比丘甚喜。(三國吴康僧會譯《六度集經》卷6,T3/35c)

(8) 即披兒兩手,觀其相好,見二金錢在兒兩手。(元魏慧覺等譯《賢愚經》卷2,T4/358)

中古中前期佛經中或偶見有可解作“覆蓋”義的“披”,且未有異文,如:

(9) 通肩披衣著革屣。(姚秦佛陀耶舍共竺佛念等譯《四分律》卷39,T22/847c)

有些“披”初看或誤解爲“覆蓋”,然仍當解作“分開”“撥開”“張開”等義,如:

(10) 即前披衣,見有具相。(後秦佛陀耶舍共竺佛念譯《長阿含經》卷1,T1/4c)

(11) 時,世尊披鬱多羅僧,出金色臂,告諸比丘。(後秦佛陀耶舍共竺佛念譯《長阿含經》卷4,T1/26b)[“披”當解作“撥開”。]

通過上述例子,我們發現:大正藏本作“披”的例子,其在宋、元、明、聖語藏、宫本中常有異文作“被”。《大正藏》以《高麗藏》再雕本爲底本而校,《高麗藏》再雕本爲《高麗藏》的重雕,其以宋《開寶藏》《高麗藏》與契丹本互校,而《高麗藏》則以《開寶藏》爲底本雕刻。《聖語藏》爲保存在日本正倉院的唐代古寫經,宫本爲藏於日本的宋代《崇寧藏》與《毗盧藏》的合本。我國的刻本大藏經表現爲南方、中原、北方三大系統(16)方廣錩:《中國寫本大藏經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536頁。。南方系統的宋、元、明、宫本以及唐代古寫經聖語藏本中的“被”與中原系統的“披”形成的版本異文恰能説明至遲在宋代的北方,“披”已取代“被”的“覆蓋”義,而在南方系統中則或仍用“被”表示(詳下分析)。

2.4 中古晚期“披”“被”相混初見端倪

直至5世紀末、6世紀初仍未見有可靠的例證證明“披”在“覆蓋”義上已開始替换“被”。作於6世紀初的《周氏冥通記》有2例“披”,或可理解爲“覆蓋”,但該書出於明《正統道藏》,故該書二例“披”是否確爲“披”尚存疑。時代稍後的《齊民要術》“披”共4例,仍全爲“裂開”義。

直至6世紀末,覆蓋義的“披”仍無可靠文獻用例。《顔氏家訓》共3例“披”,2例爲“打開;翻閲”義,如卷三:“握素披黄,吟道咏德。”(17)王利器:《顔氏家訓集解》,北京:中華書局,2016年,第191頁。一例爲“覆蓋”義:“一披法服,已墮僧數。”(18)《顔氏家訓集解》,第471頁。但該例“披”,在《廣弘明集》中則作“被”。直至6世紀末7世紀初的隋代,文獻中出現表示“覆蓋”義的“披”時,其版本異文往往仍爲“被”,如隋煬帝《月夜觀星》:“披衣出荆户,躡履步山楹。”例中“披”在《初學記》中作“被”。而表示“分開”“撥開”“打開”等義的“披”則皆無異文。

在6世紀的墓誌中“披”共16例(19)此據趙超:《漢魏南北朝墓誌彙編》(修訂本),北京:中華書局,2021年。,有2例“披”表示“張開”,如北魏《李璧墓誌》:“投影臺庭,披繡還鄉。”(20)《漢魏南北朝墓誌彙編》(修訂本),第161頁。1例“披”表示“覆蓋”,北周《李賢墓誌》:“披堅陷敵,廿有一戰。”(21)《漢魏南北朝墓誌彙編》(修訂本),第604頁。據墓誌銘文,此碑文作於天和四年(6世紀晚期)。

綜上,“披”直至中古晚期仍尚未有確鑿可靠例證可證明已替代表示“覆蓋”義的“被”,但在6世紀晚期已經初見端倪,“披”大量替代“覆蓋”義的“被”當發生於近代早期。

三、 近代漢語時期“披”的發展

3.1 “覆蓋”義“披”的發展

3.1.1 “被”與“披”大量相混並漸被其替换

7世紀末8世紀初的義净作品中,表示“覆蓋”義的“披”仍有部分存有異文,如:

(12) 剃除鬚髮而披法服。(唐義净譯《根本説一切有部毗奈耶》卷1,T23/628a)[例中“披”,宋、元、明、宫本作“被”。]

或徑作“被”,而無異文,如:

(13) 我聞喬答摩於釋迦族,剃除鬚髮而被法服。(唐義净譯《根本説一切有部毗奈耶藥事》卷8,T24/331b)

且有些例子中上下文既用“披”、又用“被”,如:

(14) 悉皆捨離棄俗出家,剃除鬚髮,被著袈裟起正信心,從家趣於非家,住於净戒,披解脱衣,具足行法。(唐義净譯《根本説一切有部毗奈耶藥事》卷8,T24/34c—35a)

另有較多表示“覆蓋”義的“披”並没有異文,如:

(15) 苾芻即便披在衣外,遂生譏醜。(唐義净譯《根本説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卷14,T24/270b)

可見至遲於初唐晚期,表示“覆蓋”義的“披”已經與“被”大量相混,且表現出“披”强“被”弱的趨勢。如果説義净作品屬後時資料、尚不是可靠例證,那麽《遊仙窟》與《往五天竺國傳》中表示“覆蓋”義的“披”則可看作確鑿的例證。

作於初唐晚期的《遊仙窟》雖早已在中國失傳,但書成後不久即流傳至日本,經中國本土修改的可能性極低,其文中用“披”表示“覆蓋”(遂則披衣對坐,泣泪相看),而“被”則表示他義(名詞義“被子”與表被動用法的“被”等)。現殘存的作於開元年間的《往五天竺國傳》殘卷中,亦都用“披”表示“覆蓋”義:

(16) 衫上又披一叠布,以爲上服。

其後“披”基本在文獻中替代“覆蓋”義的“被”。日僧圓仁的《入唐求法巡禮行記》中的“披”在一、二卷與三、四卷詞義完全不同,一、二卷中皆爲“打開”“翻閲”義,如:

(17) 釋經題目竟,有維那師披讀申事興所由。(卷二)(22)[日]圓仁《入唐求法巡禮行記校注》,白化文、李鼎霞、許德楠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19年,第186頁。

而三、四卷中的“披”除1例非“覆蓋”義(大師披其曼陀羅極太歡喜(23)白化文等校注:“‘大師’指最澄。這是圓仁對最澄的尊稱。小野認爲,最澄賜號‘傳教大師’在圓仁死後兩年,圓仁不能知道最澄是‘大師’,這‘大師’是否當時私下裏的尊稱也無佐證,所以講作夢的幾句話説不定是後人插入的。”(《入唐求法巡禮行記校注》,第351頁。)若果真如此,説明圓仁回國後,該句經後人增入,則“披”的“打開”義當是當時的“日本漢文語言”,非圓仁在中國習得。。)外,其餘皆表示“覆蓋”義,如:

(18) 竊披緇服,事須切加收檢。(卷四)(24)《入唐求法巡禮行記校注》,第481頁。

圓仁838年入唐,一、二兩卷寫於圓仁入唐之初,此期作者漢語水平不高,受日語影響的現象較多,三、四兩卷寫作在赤山滯留,漢語水平有了長足進步(25)董志翹:《〈入唐求法巡禮行記〉詞彙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0年,第30—31頁。。其書中所用語言是“日本漢文語言”,書中很多語言現象是在日本便早已固定的語言習慣(26)姚堯:《日本中古漢文文獻的語言特點及其在近代漢語詞彙研究上的價值》,《中國語文》2018年第3期,第369—381頁。。該書中一、二兩卷的“披”皆表示“打開、翻閲”義與三、四兩卷的“披”皆表示“覆蓋”義(27)除去有可能爲後人增入的一例。形成鮮明對比的原因當爲“打開、翻閲”義的“披”是圓仁於日本習得的日本漢文語言,而“覆蓋”義的“披”則是圓仁滯留中國後習得的當時長安地帶的實際口語。

《王梵志詩校注》中“披”共7例(28)其中卷七(禮佛遥言乏,彼角仍圖攤)中的“彼角”經王洋河、譚偉考釋當作“披誦”(王洋河、譚偉:《敦煌文獻疑難詞校釋》,《歷史語言學研究》(第十四輯),北京:商務印書館,2020年,第175—177頁。),故把該例“披”統計進去。,4例表示“覆蓋”義的“披”出現於第一、二卷,3例表示“打開、翻閲”義的“披”出現於第七卷,如:

(19) 羊即披毛走,人著好衣裳。(《身如圈裏羊》)(29)項楚:《王梵志詩校注》(修訂本),北京:中華書局,2019年,第17頁。[“覆蓋”義]

(20) 尋經醒無我,披卷悟無爲。(《我今得開悟》)(30)《王梵志詩校注》(修訂本),第640頁。[“打開、翻閲”義]

其三卷本(一、二、三卷)産生於初唐時期,特别是武則天當政時期,創作下限不會晚於開元以後;卷七爲法忍抄本,是和三卷本等不同的另一種王梵志詩集,其中有許多作品明顯地表現出禪宗南宗的思想,必然産生在禪宗南宗盛行之後(31)《王梵志詩校注》(修訂本),前言。,故卷七的主要部分應該是盛唐時期的産物。我們由此認爲《王梵志詩校注》中“披”的詞義在各卷的不同,當是不同作者的個人風格與用詞差異。

在同是禪宗南宗作品的《祖堂集》中,則全用“被”表示“覆蓋”義,“披”則表示“撥開”“陳訴”義:

(21) 迦葉上行衣,什摩人合得被?(32)試比較《五燈會元·蘄州烏牙山行朗禪師》:“迦葉上行衣,何人合得披?”(《趙州和尚》)(33)(南唐)静筠二禪師:《祖堂集》,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第791頁。

(22) 有時直上孤峯頂,月下披雲笑一聲。(《藥山和尚》)(34)《祖堂集》,第225頁。

《敦煌變文校注》中除去表示“分開”“翻閲”“打開”等義的“披”,表示“覆蓋”義基本用“披(柀)”,偶或用“被”,如:

(23) 但得如來與剃髮,身被法服好因緣。(《難陀出家緣起》)(35)黄徵、張涌泉校注《敦煌變文校注》,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敦煌變文校注》,第593頁。

3.1.2 大量替换的重要原因

我們發現表示“覆蓋”義的“被”作“披”集中在北方地區:北周墓誌;義净是北方人,曾在長安地區翻譯佛經;慧超在開元時期從印度經西域取道至中國安西,生活在中國西北地區;圓仁在華期間未到過南方,且滯留長安;《遊仙窟》作者張鷟是河北人,創作背景是作者在金城附近的積石山探訪當地人口中的神仙窟;敦煌變文的語言背景爲唐五代西北方言。而《祖堂集》則反映的是晚唐五代南方福建一帶的語言特點,該書中“披”並未與表“覆蓋”義的“被”相混。

“披”替换表示覆蓋義的“被”除第2節所論的原因外,還與“被”的語音演變有關。《切韻》時代“被”爲並母紙韻上聲,“披”爲滂母支韻平聲。中唐以後的標準語實際上是以長安方言爲基礎,中唐五代時的濁送氣逐漸發生變化,全濁聲母在平聲裏發展爲送氣清音(36)黄笑山:《試論唐五代全濁聲母的清化》,《古漢語研究》1994年第3期,第39頁。;直至現代,晋南、關中、隴東、豫西一帶仍然是古全濁音清化後無論平仄一律送氣(37)蔣冀騁:《近代漢語音韻研究》(修訂本),北京:商務印書館,2021年,第126—128頁。。故在聲母上,“被”與“披”的讀音至遲至中唐的標準音中已經十分接近或相同。如果義净等後時資料反映“披”“被”用詞不誤,我們推測這一時代或比中唐更早,其可能從局部用字聲變開始,後擴散至大範圍的全濁聲母清化送氣。敦煌變文中有部分表覆蓋義的“披”仍作字形“被”,當是民間抄手水平不高、俗寫記音的結果。《王梵志詩校注》三卷本全用“披”表示“覆蓋”義,這也反映出三卷本的作者當是當時北方地區人;而第七卷的“披”不表示“覆蓋”義或可輔證項楚所判定的其受禪宗南宗思想的影響,因爲《祖堂集》中的“披”與“被”用法嚴格區别。《祖堂集》中仍用“被”表示“覆蓋”,是由於該書有較多閩南語成分存在,“被”與“披”讀音有别、不致相混。現再分析大藏經刻本中中原系統與南方系統的“披”“被”異文之例,我們認爲其中中原系統的“被”已經替换完成,故刻經時多改成“披”;而南方系統的“被”其時或仍未完成,因南方系統的藏經以福建的刻本爲底本而刻,而福建地處東南一隅、古代交通不便,或是出於尊重原版本文字考慮,而未做較大改易。

中唐以降,表“覆蓋”的“披”開始大量出現,如:

(24) 膝坐緑熊席,身披青鳳裘。(《寒山詩注·璨璨盧家女》)(38)項楚:《寒山詩注(附拾得詩注)》,北京:中華書局,2019年,第99頁。

8世紀中葉開始的安史之亂造成的大量北民南遷,同時隨着此前確立的以長安音爲標準音的推廣,定使當時的南北語言環境發生較大變化,而“披”替换“覆蓋”義的“被”正是其中一個語言現象。由此分析《寒山詩》中的“披”,或對其文獻時代有新的語言學證據。寒山生活於浙江天台,檢《寒山詩注》有4例“披”,其中3例表示“覆蓋”義。關於其時代,有初唐與中唐兩種説法,中唐説的可能性較大(39)《寒山詩注(附拾得詩注)》,前言。,後又經考證其時代絶不是初唐(40)真大成、向學春:《中古新詞“趁”與文獻斷代》,《漢語史學報》(第二十一輯),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19年,第103—104頁。。如果刻本文字非後人所改,我們認爲寒山詩的時代當不早於中唐。

綜上,“覆蓋”義的“被”被“披”大量替换首先發生在盛唐時期的北方,隨着安史之亂造成的大量北民南遷,又迅速往各地擴散,但並未影響到福建等較南地區。

至宋代,隨着安史之亂造成的移民潮已過去久遠,且北宋定都開封,確立的汴洛地區的“中原雅音”,表“覆蓋”義的“披”對“被”的替换基本完成,其他文獻中偶現表“覆蓋”義的“被”,我們認爲不可信,因爲舊質要素一般不會銷聲匿迹,而是可能會由於各種語用因素的影響時不時露一下臉(41)汪維輝、胡波:《漢語史研究中的語料使用問題》,《中國語文》2013年第4期,第369頁。。

3.2 “閲讀”義“披”的産生與發展

據王雲路、方一新(1992)所考,“披”在中古時期有“閲讀”義(42)王雲路、方一新:《中古漢語語詞例釋》,長春:吉林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299—303頁。,如《高僧傳·竺僧度》:“度於是專精佛法,披味群經,著《毗曇旨歸》,亦行於世。”(43)例證轉引自王雲路、方一新:《中古漢語語詞例釋》。據上文所考,我們認爲此期的“披”仍尚未有“閲讀”義。“披”表示“打開”,若所施對象爲書籍,則可理解成“翻閲”(44)胡佳瑋對“披尋”一詞有詳考,認爲“披”爲“翻閲”義(胡佳瑋:《“披尋”考釋》,《辭書研究》2021年第4期,第119—124頁。)。

考“披”常與表示“觀看”義的動詞連用,如:

(25) 遵令披視,得鐵錐貫頂。(《搜神記》卷十一)(45)(晋)干寶:《搜神記》,上海:商務印書館,1957年,第87頁。

(26) 若復披看牽挽熨治以手摩捫。(姚秦佛陀耶舍共竺佛念等譯《四分律》卷13,T22/651c)

(27) 相師披見,嘆言……(元魏慧覺等譯《賢愚經》卷2,T4/363c)

例中“披視”“披看”“披見”皆爲連動結構,“披”義爲打開。“看”的對象既可爲普通物體,又可專指書籍。因常與“看”類動詞連用,後漸沾染上“看”類詞的詞義。當“看”類詞不出現時,早期這類句子中“披”的詞義可作“翻閲”與“閲讀”兩解,如《隋書·隱逸·崔賾傳》:“讀《論》唯取一篇,披《莊》不過盈尺。”後習用既久,則可理解成“閲讀”,如唐義净譯《根本説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卷6:“待至晚時應披外典。”(T24/232b)

3.3 “披”與“批”的混用

近代漢語時期開始,“披”“批”在一些詞語搭配上常相混,如:

(28) a. 雖在軍中,篤意文史,政事之餘,每自披閲。(《北史·韋孝寬傳》)(46)(唐)李延壽:《北史》,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2268頁。

b. 教他到批閲完時,速來回話。(《醒世恒言》第十一卷)(47)(明)馮夢龍編:《醒世恒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40頁。

(29) a. 荆浩畫,畢仲愚將叔處有一軸,段緘家有横披。(宋米芾《畫史·唐畫附五代國朝》)

b. 十年之前,凡作圍屏及書畫卷軸者,止有中條,斗方及横批三式。(清李漁《閑情偶寄·居室·屏軸》)

(30) a. 其子若婿屢道之,忍辭,則披示舊載而告之曰……(宋劉辰翁《吴氏族譜序》)

b. 唐時有五月一日會朝之禮……不知起自何帝,亦記得是開元已後方有,略與批示其時爲幸。(宋歐陽修《問王深甫五月一日會朝帖》)

“批”本義爲“用手擊”,《左傳·莊公十二年》:“(宋萬)遇仇牧於門,批而殺之。”(48)《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注疏》,第248頁。與“披”詞義並没有聯繫。我們認爲其中的“批”當是借“披”詞義表示。第一步是“披”大約至唐代沾染“看”類動詞的詞義而漸産生有“閲讀”義,且常用於與閲讀書籍相關的語境中;另一方面,“披”此前又發展有“陳訴、披露”義。第二步受人們的看書習慣影響,看書時往往需要提筆批示、陳述觀點與看法,此義又承自“披”的“陳訴”義。第三步“披”“批”讀音漸趨相同,“批”本爲滂母蟹攝齊韻開口四等平聲字,然中晚唐開始,蟹、止兩攝互相通押,特别是蟹攝四等齊部與灰部合口一等字同支部合韻的情况很多(49)唐作藩:《唐宋間止、蟹二攝的分合》,《語言研究》1991年第1期,第64頁。,故“披”“批”中晚唐開始讀音相當接近或相同。至此,“批”與“披”相混的條件已經成熟。第四步是“披”的詞義分化,“批”在唐以前的用例很少,中土文獻僅《世説新語》與《齊民要術》中各有2例,佛典則没有用例,直至初唐的《大唐西域記》中“批”也僅1例,且詞義仍爲“用手擊”義。而“披”在初唐至中唐與表“覆蓋”義的“被”展開激烈競争、並漸完成替换,“披”一詞擔負兩方面的詞義(分别由其本義“分開”義和承“覆蓋”義的“被”發展而來),勢必會使“披”的詞義負擔過重,而“批”又恰在中唐時期完成了前三步,故分擔了“披”的部分詞義。檢“批”的“批示”義最早用例證恰始於晚唐五代,如黄滔《寄獻梓橦山侯侍禦》:“賜衣僧脱去,奏表主批還。”

字與詞的發展密切相關,同時又與時代背景緊密聯繫。兩漢之交多種書體交互改造、字形簡易减省,中唐爆發的安史之亂造成的北民南遷都對語言的發展産生重要的影響。本文以“披”等相關字詞關係爲例,綜合“從字出發”與“從詞出發”兩種方法,進而剥離分析語料,所得結論或有所謬,祈請方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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