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与地方互动视野下的赣东新族学(1934—1936)

2023-02-10 08:32王玉坤
安徽史学 2023年1期
关键词:南城县保学江西省

王玉坤

(安徽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马鞍山 243002)

一、赣东族产兴学的动因

20世纪初,面对内忧外患,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认识到教育救国的紧迫性。废科举、兴学堂,成为清末新政的重要环节。但因清廷无力应付巨额的教育开支,不得不将兴学权力下放至民间,族产兴学随之进入官方视野。民国建立以后,沿袭了族产兴学的传统,并将之视为推广国民教育的必要补充,时任教育总长汤化龙坦言:“科举未废时代,世家大族,均积有公款,子孙读书获隽,拨给奖金,以示鼓励。现求教育之普及,苦于经费之难筹,能以此项公款,改充学堂经费,一举两得。”(4)《教育部主张兴办族学》,《教育周报(杭州)》1915年第86期,第12页。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力图将这类民办教育整合进国家教育系统,作为改造乡村和文化宣教的重要凭借。至于本文所述赣东族产兴学活动,便是上述时代背景下的产物。

作为赣东族产兴学活动的发起者,这里有必要介绍一下张笃伦的生平履历。张笃伦(1894—1958),号伯常,湖北安陆人。保定陆军军官学校出身,清末参加同盟会,历任国民政府地方要职,解放前夕赴台。1934年2月至1938年8月,先后调任江西南城、贵州桐梓、陕西汉中行政督察专员兼区保安司令,奉蒋介石之命阻止红军北上。在此期间,时人称其“所至之地,悉为共匪所破坏,调协军民,努力恢复,对于匪患之肃清,农村之建设,民众之组织,教育之普及、交通之开辟,并力以赴,人民悦服,并因地制宜,试行各项新县制之实验与改革”(5)《张笃伦传略》,《大刚报(汉口)》1948年4月13日,第2版。,颇得蒋介石赏识。

就在张笃伦赴赣任职之前,国民政府多次发动对中央苏区的大规模军事“围剿”,但均以失败告终。国民党高层认为,军事失利在很大程度上缘于苏区民众深受赤化思想影响,必须重视对民众思想的整顿。为此,自1933年开始,国民政府着手在赣、鄂、皖、豫、闽等深受共产党影响的地区,推行政教合一的特种教育。这种教育以中山民众学校和乡村巡回教学团为主要实施机构,将所谓“收复区”的男女老少全部纳入施教对象,通过“教”“养”“卫”兼施的“种种训练,俾正确其思想,健全其人格,发展其生计,扶植其生存”,从而奠定政权稳定的基础。为加快政策落地,蒋介石要求“围剿”最前沿的江西省,在推行特种教育时“总以不泥成法,不拘一格,而依其特殊环境,因地制宜,以达潜移默化之目的为指归”。(6)江西省政府秘书处编:《江西之特种教育》,江西省政府秘书处1935年印本,第1页。

在张笃伦看来,“无教不足以言养,无教不足以言卫”,要践行特种教育,“必以教居其先”(7)《江西省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推行族学训令》,《军政旬刊》1934年第19、20期合刊,第1289页。,尤其是提振学校基础教育。只不过,张笃伦在1934年春接手的江西省第八区所辖各县,依旧笼罩在战争阴影之下,像南丰、黎川、宜黄等县皆属中央苏区东北之屏障,烽火连天,导致地方教育一蹶不振。一来,各县教育经费相当紧张,来自1935年初的统计显示,“南城县在匪乱以前全年教育经费为二万二千余元,至二十一年减为一万一千余元,二十二年略增为一万五千余元;宜黄县教费,乱前为二万余元,乱后减至一万元;南丰县由一万余元,减至四千余元;黎川教费完全中断,至二十二年度始由教育厅津贴五百元;乐安县教费,现亦仅有二千五百余元”。(8)张笃伦:《江西省第八行政区推行族学概况》,江西省第八行政区公署1935年印本,第1页上。二来,学龄儿童入学率严重偏低。为便于观察,兹将相关数据整理如表1。

表1所列学生总数,最多为南城县计2495人,最少为凤岗局仅146人,平均每县局829人。倘若与各县局常住人口相比,入学率最高的宜黄县不过2.58%,最低的南丰县竟然只有0.28%。要知道,

表1 1933年底江西省第八区各县局学龄儿童入学率一览 单位:人

战后南丰县统计有居民11万人,而在校学生只有区区300名。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上述县局内分布着数以百计的私塾,它们在生源上与学校不相上下,乃至在局部地区远超学校。(9)据不完全统计,截止1933年初,宜黄县境内有私塾16所,学生284人;南城县有86所,学生1030人;南丰县有42所,学生458人。参见江西省教育厅督学室编:《江西省各县教育概况(二十二年度)》,江西省教育厅教育设计委员会1934年版,第358、382、396页。凡此种种,足见该地区学校教育基础之薄弱。

测定薄膜光催化性能时,先将负载有TiO2薄膜的玻璃板置于反应器中,然后倒入约1 L甲基紫溶液;此时液面距离玻璃板2 cm左右,打开磁力搅拌器,关上箱体门后,打开紫外灯;反应30 min后,切断电源,取样测定溶液吸光度.

对于张笃伦而言,想要短期内扭转这种局面诚非易事。一方面,“各县局残破之余,元气未复,想以增加捐税的方式来筹集教费,推广学校,不但环境不许可,而且事实上办不到”。(10)⑥张笃伦:《江西省第八行政区推行族学概况》,第2页上、第3页下—4页下。另一方面,被南京国民政府寄予厚望的特种教育,实难覆盖广大乡村,而实际操作中也是因陋就简,“尽量利用原有之学校校舍及社会教育机关,或寺庙、会馆、祠堂等公宇,遇必要时,得借用民众余屋”(11)《江西省收复区特种教育计划大纲》,《江西教育旬刊》1934年第8卷,第3、4期合刊,第87页。,无法成为地方教育振兴的驱动力量。这就迫使张笃伦不得不寻求权宜之计——族产兴学。

当然,张笃伦之所以选择族产兴学,归根结底在于它拥有深厚的社会基础。民国初年江西省长戚扬便注意到,“赣省深居腹地,类多聚族而居,每族必有宗祠,每祠多有公款。向来公款之用,除祭祀外,凡士子掇科名者,若采芹、宾兴、公车等费,均于公款内取给”,遂经“教育行政会议议决,拟订族学简明办法”,由省政府“通饬各县知事派委学务委员分赴各乡,劝导各族绅族长,将此项公款分立族学,无论大族小族,均须开办,由族长举定办学董事,禀报该县知事核准备案”。(12)《戚使通饬劝办族学》,《申报》1916年3月31日,第7版。及至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围绕族学的制度安排已初见成型,在两湖地区普遍形成以校董会为中心的新族学。而张笃伦显然受此启发,在其颁布的训令中如是写道,“查湘鄂各省,划拨族产,推行族学,颇著成效,本区各属,祠产林立,所有经费既较湘鄂为足,推行族学,自当较湘鄂尤易”。(13)《江西省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推行族学训令》,《军政旬刊》1934年第19、20期合刊,第1289页。从其现实处境来看,若能因势利导,广设族学,足以解燃眉之急。

正是基于上述诸多考虑,张笃伦于1934年3月起草《推行族学暂行办法》17条,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撮其要点:(1)根据暂行办法,辖区内各宗族一概设立族学;(2)对于无合适办学场所的宗族,可以借用临近的寺庙或本族的宗祠;(3)新族学坚持“以设初级小学为原则,课程以设公民、常识、算术、珠算、劳作等为主要科目”;(4)各族学设立校董会,负责日常运作和定期向教育部门呈报有关情况;(5)新族学须开放办学,尽可能扩大施教范围和施教对象;(6)新族学依照“特种教育”的方针,附设成人班,推广社会教育,使民众教育和义务教育打成一片,促使新族学成为指导社会的中心。(14)⑥张笃伦:《江西省第八行政区推行族学概况》,第2页上、第3页下—4页下。通过以上举措,实现政府对新族学有效的监控。

总的来看,新族学在沿袭传统宗族设教体制的同时,又有新的实践面向——特种教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传承宗族观念与灌输国家意识于此实现了微妙的平衡。对此,张笃伦毫不掩饰地宣称:“利用族学介绍新的知识到各个族间,正是给旧的宗法社会一种新的活力,与总理民族主义以家族为起点,正相符合,就政治效能说,不增加人民负担而能推广地方教育,亦可为最经济的办法。关于发展民众教育,谋农村教养卫的兼施,更与本省特种教育原则相符。”(15)⑤张笃伦:《江西省第八行政区推行族学概况》,第10页下、第3页下。

二、新族学在赣东的推行

较之明清时期宗族自主设立的义塾,这场官倡民办的兴学运动,深受国家意志的左右,大小宗族在此时更多的是扮演政策执行者的角色。只不过,族产办学牵一发而动全身,如何协调宗族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让他们主动参与其中,仍然是族学新政能否推行下去不可回避的问题。为此,张笃伦同时从两方面着手:

一是完善制度设计,争取管理部门的重视,强化族产兴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在现代国家建构中,教育机构是重要的行政机构,而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自然离不开政治的推动。在1934年3月族学办法拟定之后,张笃伦便呈奉南昌行营及江西省政府核准备案。由于新族学是针对“善后”工作需要提出的施教举措,很快引起蒋介石的浓厚兴趣,他认为“该专员到任未久,即深明地方教育之重要,且知有以提倡,具征措置适宜,良用嘉慰”(16)《指令江西第八区专员张笃伦据赉推行族学办法业经分别修改仰即遵照更正》,《军政旬刊》1934年第19、20期合刊,第1287页。,唯独个别条款须加以调整。后经江西省教育厅修订,复呈南昌行营核准。最终,蒋介石于1934年4月20日发布训令,要求“江西省政府分行各专员公署依照修正案,一体参酌办理”。(17)《指令江西省政府据第八区专员张笃伦呈赉推行族学办法经饬据教育厅签注尚属妥适令仰分令其他各区参酌办理》,《军政旬刊》1934年第19、20期合刊,第1288页。

二是加强舆论引导,积极营造政策氛围,使民众认识到新族学是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为鼓吹族产兴学的必要性,张笃伦申明,“当此剿匪胜利行将肃清之候,自应极以普及教育,为民族复兴之图,尤应从小学教育着手,以培养其基”。他要求经办人员提高认识,“务须广为劝导,切实执行,并限于一个月内,查酌各地情形,责定原有族产之各族分别划拨,成立小学”。面对群众的疑惑,他在通告中声称族学“上可以安慰祖宗,下亦可以培植子弟”,于公于私都有益处。(18)《江西省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第八行政督察区保安司令部布告□字第□号》,《军政旬刊》1934年19、20期合刊,第1290页。为安抚宗族管理层,地方政府承诺在不改变产权状态下,督促宗族公产向新族学校董会转移,尽量淡化行政干预色彩。此外,张笃伦又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先求族学基金的划定,使各农村普遍设立;次谋内容之改进,发展教育效能”的规划(19)⑤张笃伦:《江西省第八行政区推行族学概况》,第10页下、第3页下。,力求新政稳步推进。

经过一番动员之后,第八区大小宗族对新族学政策开始有所呼应。举例来说,1935年春,一位来自黎川北乡的青年学子在介绍家乡的近况时提到,“第八区行政公署,在廿三年度就订有推行保学和族学的办法。全县已多着手办理,如距我村八里的八都业经筹备成立了”。令作者感慨的是,“幸好我族尚有相当族产,要联络邻村亦甚容易”,所以他居乡期间就倡议利用族产办学,并获得了乡民的支持。更难能可贵的是,“自经匪乱,各人对于公产,利欲渐趋淡薄,晓得以公产办公事,是时事所必然,自动胜于强制”。(20)樨云:《劫后的黎川》,《乡校》1935年第1卷第4期,第54页。在宜黄县,岭南欧阳氏一族在科举停废后,先是由著名佛学居士欧阳竟无创立“正志学堂”,不过因学堂局促,难以满足族中子弟求学需求。待到第八区推广族学命令传来,由族绅欧阳溱“与族中贤达集议”将祠堂内的祀会公产悉数划入新族学基金,又蒙欧阳竟无之子、海军中将欧阳格捐资兴建校舍,在遵照政府设计的新族学方案后,南岳欧阳氏宣告“族学之始创也”。(21)欧阳渐等纂:《江西宜黄南岳欧阳氏五修宗谱》卷末《正志小学创办略历》,民国三十八年刻本。上述两例虽不能管窥全豹,但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在20世纪30年代江西地方共有款产提拨公用过程中,国民政府与宗族精英尤其是新乡绅具有较多一致性(22)谢宏维:《和而不同:清代及民国时期江西万载县的移民、土著与国家》,经济日报出版社2009年版,第148页。,形成了一股推动赣东新族学发展的合力。

不过,地方政府划拨族学经费的强势行为,也引起部分族产既得利益者的不适,招致他们的抵触乃至排斥。例如有些县区就报告,“族长和绅士从中梗阻,阳奉阴违,凭借他们平日的特殊地位,暗中压迫农民不许组织”(23)③张笃伦:《江西省第八行政区推行族学概况》,第8页上、第10页下。,致使族学政令沦为一纸具文。再者,时局甫定,民间对于新族学不免抱有观望态度,如“乐安县因匪乱初平,各祠产业尚未恢复,负责者亦较疏忽,须候秋收后,再行办理”。(24)⑤《指令张笃伦据呈推行族学情形令复仰仍督促认真办理》,《军政旬刊》1934年第35期,第25、24—25页。客观上说,在新族学办法颁行以后,地方社会就表现出了不同的价值取向,这其中“最表欢迎的是一般贫苦的农民和青年失业的知识分子,而反对的仅有对族产有特殊地位的绅士”。(25)③张笃伦:《江西省第八行政区推行族学概况》,第8页上、第10页下。尽管如此,地方执政者并无意于利用这种内部分化去打破传统的社会权力结构,只是希望以最小的代价来换取最大的动员效果。故而,张笃伦坐镇南城县族学工作时,即令教育局“调查各族祠经理绅耆,分为委任为各该族祠族学筹办委员”(26)刘千俊:《江西从政录》,贵州省第五行政区公署1936年印本,第60—61页。,以此争取更多宗族投身其中。

经过半年多时间的努力,第八区的新族学终于有了一定眉目。据张笃伦当年9月向南昌行营呈报的报告显示:南城县已正式成立开学者46所,已经筹备起开学者40余所;黎川县已正式成立者18所,在筹备中者约40余所;宜黄县已正式成立者9所,在筹备中约30所,凤岗特别区已正式成立者5所,南丰县成立1所,筹备中者约10余所。获悉此情的蒋介石甚是欣慰,指示张笃伦“仰仍督促各县局认真办理为要”。(27)⑤《指令张笃伦据呈推行族学情形令复仰仍督促认真办理》,《军政旬刊》1934年第35期,第25、24—25页。

值得一提的是,新族学还在第八区周遭县区引起不同凡响。如贵溪县政府规划“调查乡镇祠堂庙产……责令各学务委员调查,以其所有产业拨充办理当地民众学校,或族学乡学之用”。(28)《贵溪县教育概况及二十三年度教育局行政计划》,《江西教育》1935年第7期,第84页。又如宜春县着手“拟定督办城区族学办法”。(29)《宜春县教育概况》,《江西教育》1935年第7期,第56页。他如《瑞昌县第三区下湾村陈氏族学校董会章程》显示,该章程“依据《部颁修正私立小学校规程》第十五条并参酌江西省第八行政区《推行族学暂行办法》第四条修订之”。(30)《瑞昌县教育概况及各项实施计划》,《江西教育》第1935年7期,第106页。颇为值得关注的是,毗邻江西的福建在普及义务教育时,有鉴于“贫瘠县份向无地方公共款产,而筹款又属不易,必须利用私有族产,俾便推行”,以《江西省第八行政区推行族学暂行办法》为蓝本,颁布《福建省各县市推行族学暂行办法》。(31)《福建省各县市推行族学暂行办法》,《义教辅导》1936年第1卷第3期,第158—159页。

以行政力量为后盾,在社会各界的关注下,至1935年初新族学在江西省第八区所属各县得到迅速推广。为反映相关变化,现整理如表2:

表2 截至1935年1月江西省第八行政区各县局兴办族学一览表

从上表统计来看,较之此前张笃伦呈报的数据,在过往9个月当中,新族学在师资、生源以及教学资源等方面都有较大改观。尤以行政专员公署驻地南城县取得的办学成绩最为瞩目,先后发动各姓成立族学80余所。至于南丰县以及战事稍息的乐安县,办学规模也有长足进步。不过,这些统计数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却值得推敲,至少张笃伦整理南城县县政意见时就认识到,“本县自推行族学教育以来,计已成立族学八十余所,惟数量既自有增加,质量亦亟须改进”。(32)张笃伦:《南城县县政概况》,江西省第八行政区公署1934年印本,第19页。

三、新族学的困境及转向

按照第八区的新族学训令,限定各宗族于1934年5月之前将族学基金筹设完竣,但到1935年年底各县局还在纷纷呈报成立族学。加之操之过急,配套设施不齐全,一些新组建的族学在创办伊始便裹足不前,恰如1934年秋赴南城县考察的江西特种教育研究班调研报告中所披露的那样:

在参观了上唐李氏、蔡氏和石下邓氏族学以后,我们得知一些族学的内幕:他们原和普通的初等小学一样设施,教师除少数受过现代中等教育的外,大多是私塾改过来的,所以,他们的校舍和设备、教学、编制各方面都感着不完整!不过,这种办理,实在也有其困难的事实,族学上的经费,有的完全由公众上的租谷或现金——最多大概只到二百元吧;有的也收些学生的费——像上唐李氏初小,每学生纳缴三元。学生都是男女儿童,就我们看到的每校最多不到六十个。(33)《研究班第三组实习报告(实习地点南城县)》,《江西特种教育》1934年第2期,第54页。

之所以会出现滥竽充数的现象,是因为地方政府盲目追求办学速度,导致新族学根基不稳,在实施中面临多重挑战。具体来说,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乡村社会精英流失,合格师资紧缺。在发布推行族学的训令中,张笃伦要求所辖各县局“限于一个月内,查酌各地情形,责定原有族产之各族,分别划拨,成立小学,各族不乏明达之士,当不难推行尽利(力)”。(34)《江西省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推行族学训令》,《军政旬刊》1934年第19、20期合刊,第1289页。可现实之中,“地方承残破之余,流亡未集,士绅殷富,寄寓在外,不敢回家”(35)刘千俊:《江西从政录》,第45页。,而“明达之士”的流失,严重削弱了宗族社会动员能力。地方政府统计证实,“各户族举出来的董事,缺乏知识份子,甚至办一张呈报,填一张表,都不知道下手”,办理人员素质低下,搪塞了事不无其人,遑论从中遴选“相当资格者”充任族学教员。即便勉强选出教员的宗族,也与政府预期的人才相距甚远,难堪大任。加之待遇微薄,“因而稍有能力资格者,相率裹足不前,别谋出路,而一般初中学生及头脑冬烘之私塾先生,遂起而代之,彼等因不谙教育原理,亦不知有所谓教学法,结果学校遂渐趋于私塾化,教师亦几尽为滥竽者”。(36)涂琳:《赣东收复区教育考察记》,《江西教育旬刊》1934年第10卷第18期,第36页。以致许多族学旋办旋停,无所适从。

其次,城乡宗族分布失衡,推广族学不便。就新族学的制度安排来看,其初衷在于扩大教育供给,逐步提升教育质量,然而却忽略了新族学载体——宗族之间的差异,导致在新族学快速推广中遭遇了经费难筹、指导不便的难题。诚如1934年10月赴南城县督学的赵可师所言,“若办族学,以族为单位,其以一族跨处数保,合设为难,分设又属无力者,姑不具论;若城镇之区,大族集中,各自兴学,固无不可,而乡村僻境,每保未必有大族,每族未必均有族产,族学固无从开办,他项公款,又未便动用,岂非城镇与乡村教育机会,终必不等;而况各族族产多寡不等,所办族学,自必受经济影响,亦有高下优劣之别;此种相形见绌之现象,即在同一地处,殆亦不免,则学生所受之教育,在实质上,亦必有厚薄之不同”。他对乡村盲目筹设起来的新族学颇有微词,“各种设施及考成之具体标准,殊难订定,指导之未易客观,监督之难望公平”(37)赵可师:《视导南城县教育报告(二十三年十月)》,《江西教育》1935年第8期,第48页。,非但不利于教育公平的实现,又在无形中增加了政府的管理成本。

再次,地方社会元气未复,民众求学遇阻。根据1934年4月李磊夫《检阅临川崇仁宜黄南丰南城黎川六县清乡善后事务之总讲评》披露,“崇仁、宜黄、南丰、黎川等县,受匪祸甚深,即至现在,各该县尚有少数地区未行收复,或虽已全行收复,而尚有零匪不时窜扰。人民新近自外回籍,凡百需求,均感缺乏,农村经济,因生产力少,遂呈极端困窘之状,筹集经费,动辄遭遇阻滞,此实为政治进展途中一绝大障碍,盖经费无着,诸事均不克兴办也”。(38)磊夫:《检阅临川崇仁宜黄南丰南城黎川六县清乡善后事务之总讲评》,《县训》1935年第5期,第26页。对于刚刚走出战火的民众而言,整日为生计奔波,根本无力投资教育。当时就有人批评道:“现在新经收复的各地匪区,千疮百孔,更表现的破烂不堪,我们只是口里喊着教育教育,‘理论是理论,事实是事实,而实现的又不是理论’。你能将民众挨着饿来接受我们的民众教育吗?当然是绝对不可能的。”(39)④李英樵:《民众教育与匪区善后》,《东路月刊》1934年第3期,第7、6页。

最后,教育行政组织薄弱,政策执行不力。中央苏区战事稍息,国民党地方政府“百端待举,现在急切要办的,如安辑流亡,编制保甲,整理土地,组织民众,保护生产,普及教育,建筑公路,以及复兴农村诸大端,真是备极复杂与困难的事”。(40)罗伯先:《匪区善后的研究和探讨》,《偕行》1933年第4期,第20页。地方教育事务千头万绪,而负责的工作人员却屈指可数,当时第八区“各县局仅南城县设有教育局,局长督学及局员各一人,此外各县,仅有督学一人,凤岗连督学都没有,以一个人的力量,纵不负其他工作,专担任全县学校的考核,也一定顾及不到”(41)⑥张笃伦:《江西省第八行政区推行族学概况》,第11页上、第8页上—11页下。,遑论对新族学进行稽查指导,出现敷衍塞责的现象在所难免。

需要补充的是,苏区民众经过土地革命运动的洗礼,对共产党结下了深厚的感情,“一经国军达到后,反而起了莫大的怀疑和骇惧”(42)④李英樵:《民众教育与匪区善后》,《东路月刊》1934年第3期,第7、6页。,给教育“善后”带来了不小的困扰。当时一位负责办理特种教育的工作人员抱怨道:“我们那儿的确非常难办,因为民众的思想受了匪化得太深,对于我们所办的教育总不愿意接受,单要他们来到学习,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多数情况下,“民众的入学完全是受强迫,为了免去处罚,决没有丝毫愿意的成分”。(43)玉民:《特种教育与“收复区民众”》,《中国农村》1936年第10期,第76页。结合前述江西特种教育研究班赴南城县的考察报告来看,新族学要想统筹义务教育与成人教育,也只是纸上谈兵。

面对以上问题,张笃伦曾设法解决,诸如委派高年级学生或是有经验的教师担任推行族学委员,下乡指导族学成立并监督族学基金划拨;严厉执行族学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惩罚,并准许人民秘密揭发,使一般绅士无计可施;设立乡村师范学校,积极造就师资;拟定地方公产公款管理办法,补助各族学经费之不足或单独不能设立一校之族学。只不过,在张笃伦看来,这些举措“治标不治本”,因为“考核与指导,仍是治标的方法,治本方面,则要健全师资……造就小学师资,实属迫切的需要。关于此点,不能不希望本省当局的援助”。(44)⑥张笃伦:《江西省第八行政区推行族学概况》,第11页上、第8页上—11页下。

令张笃伦始料未及的是,1935年4月,江西省政府采纳赵可师的督学建议,要求第八区辖下新族学一律转设保学。(45)《令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据教育厅呈送视察南城县教育报告分别核示令仰转饬遵照》,《江西省政府公报》1935年第166期,第9页。按照官方规划,每保设立一校,将全体民众纳入施教对象,并责成各保将原有学款、公款、祠款等共有款产拨充保学经费,至于县教育经费项下的私立小学或其他小学补助费一律取消。(46)《江西省普设保学暂行办法草案》,《江西地方教育》1935年创刊号,第15-16页。这直接导致新族学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恰逢此间,张笃伦奉命调离江西,新族学运动随之搁置。

必须指出的是,提拨地方共有款产办理保学实难一蹴而就,新族学亦未能迅即转型。比如,南丰县推行保学实施办法即要求:“现有族学之保应尽量归并,其现有经费悉数拨充保学经费,但办有成绩之族学,得继续另设。”(47)《南丰:推行保学实施办法》,《江西地方教育》1935年第10期,第19页。另外,1936年2月江西省政府答复南城县提拨祠款办理保学疑问时强调,“惟查该县在前第八区张专员任内时,曾经倡办族学,各姓祠款,倘业经拨充族学之用者,现亦无须变更,乃仰妥慎办理为要。”(48)《令南城县县长:据南城县呈为可否提拨祠款兴办保学乞核示等情令仰遵照江西省政府指令(教字第七一五号)》,《江西省政府公报》1936年第436期,第27页。故而当年南城县依然保有“族学四十九校”。(49)李承忠:《南城县现状概述》,《县训》1936年第1期,第34页。当然,随着南京国民政府在江西的统治势力渐次恢复,保甲制及依附其上的保学席卷而来,而留给新族学的运行空间不断收缩,在赣东地方教育中被边缘化只是时间的问题。

结 语

以上,笔者通过考察张笃伦在原赣东苏区发起的族产兴学活动,探讨赣东推行族学的根本动机和现实际遇。这场由地方政府主导的民间兴学运动,整体方案尚不成熟,在推广过程中面临师资短缺、管理不便等诸多问题,但就其本质和目标而言,它展示了国民政府对原苏区民众加强政治教化的初步尝试和努力限度。与以往学界所关注的特种教育和保学等政治教化举措相比(50)游海华、饶泰勇:《从特种教育到保学:苏区革命后国民政府在江西的政治教化》,《苏区研究》2016年第5期,第92页。,新族学具有鲜明的区域性和阶段性,属于由非常时期民众教育迈向常态化国民教育的过渡形态,为研究者认识苏区革命后,南京国民政府如何渗入传统社会组织并重塑乡村社会提供了一个微观视角。

需要注意的是,从族学到保学的转变,亦未能打破基层原有的教育生态,许多制度安排因乡村社会结构的滞后性、封闭性而流于表面文章。譬如,1938年来自泰和县的一位教育工作者就曾历陈乡间保学的困顿情形:“学生家属主张读四书,常常对学校加以指摘;乡人视教育如闲人,毫不敬重;地方经费难于筹措,私塾仇视学校;村庄散漫,交通不便,学生上学困难;学生穷苦不能上学;保学委员会不健全;地方行政当局不注重教育。”(51)吴志尧:《泰和的保学与江西省的保学问题》,《国命旬刊》1938年第14期,第18页。虽说各地不尽如此,多数是有相似的情形,少数的试验区或有例外。建国后针对江西省老革命根据地的教育调研则显示:“保学,经常是‘学校不见人,门口挂着牌’,农民摊了钱子女念不上书,在山沟里连有名无实的保学好些乡还根本未设。”(52)《江西省老革命根据地小学教育工作报告》,《江西政报》1953年第2期,第18页。总的来看,较之新族学,保学所谓的诸多创举也只能存在于制度设计者的想象之中。究其根由,国民政府对原苏区的改造主要着眼于传统乡村社会秩序的恢复,这种不触及核心问题的局部改良,无法从根本上消除乡村社会的积弊。质言之,国民政府简单重拾宗族和保甲等传统社会控制手段来重建乡村思想文化体系,已然落后于中国共产党基于土地革命对基层社会的广泛动员,非但不能改变民众被动接受的局面,为民意表达和公众参与提供畅通的渠道,也难以突破近代乡村经济困窘的瓶颈,不可避免地遇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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