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涵深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推动新时期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作。自《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提出培养“双师型”教师以来,党和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文件。例如,2021年9 月,教育部、财政部出台《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 年)》,指出要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技艺精湛、专兼结合、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同年10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把发展职业教育摆在了全新的高度。国家政策层面已将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但在实践中,“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也存在着“数量不足、建设渠道不宽、结构性矛盾突出”等问题[1]。地方政策实践是推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关键一环,对地方“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政策的研究正当其时。
“双师型”教师建设首先是一个理论问题,然后逐渐成为一个政策问题[2],从制度演化角度来阐释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政策也是学界采用较多的方式之一。1990 年王义澄首次提出“双师型”教师的概念[3]。1995 年国家教委首次在《关于开展建设示范性职业大学工作的原则意见》中提出“双师型”教师概念与具体的占比要求[4],这是政策文件中首次提出“双师型”教师概念。目前,学界尚未有“双师型”教师统一的内涵界定,但在相关政策文件的演变中,“双师型”教师概念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单一到丰富的发展演进过程。政策文件的演进推动了“双师型”教师这一概念及相关研究的发展,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政策演进。我国职业教育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政策经历了孕育成形、正名丰富、清晰明确、更严标准四个阶段。从政策的价值取向来看,实现了由追求数量增加向致力于促进职业教育高效提升的转化;更加重视全面教育和职业素养[5]。从政策文本来看,“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政策历经了三个发展阶段:概念提出、内涵深化、政策落实;从政策执行来看,“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政策综合采用权威、能力建设和激励等政策工具[6]。
二是“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政策演进特点。我国“双师型”教师制度呈现了政府发挥主导作用、政策内容日益丰富、可操作性逐渐增强和保障体系逐步形成等特点[7];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政策变迁过程中,政策目标日益明确和多元化、政策内容日益丰富、政策工具日益具体和可操作化[7]。
三是“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演进路向。此类研究在政策研究类中所占比重最大,内容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等多领域背景下“双师型”教师建设对策研究,主要视角如表1。
表1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路径主要研究视角与观点
此外,还有大部分研究聚焦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过程中面临的各类瓶颈及其突破路径,包括资格认证制度、评价制度、激励制度等制度层面问题,实训基地建设问题,培养培训模式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不足,人、财、物、时间、场地、信息等培训条件投入不足等问题[8],从“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具体问题中,提出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路径[9]。
已有研究中,大多从宏观的视角出发梳理了我国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政策的变迁阶段与内容框架、政策特征与政策演进逻辑、成效评估与优化路径,而缺乏地方视角的观察。江西省作为全国部省共建的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之一,在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上做了积极的探索。梳理江西政策与实践,研究其政策演进与政策特征,有助于为国家出台更科学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政策提供有力的支撑。
江西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大力支持职业教育“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近年来,江西以国家政策为导向,以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素质提升为目标,以政策工具为抓手,以创新机制为重点突破,结合地方实际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政策(详见表2),旨在促进江西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更有特色、更有成效。
表2 江西省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主要政策
自从2014 年6 月23 日至24 日举办的全国第七次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后,全国上下掀起了发展职业教育的热潮。江西省政府以《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 号)为基础,于2014 年9 月印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4〕30号),提出“以提高‘双师型’专业教师比例为重点,按编制标准合理配备教师,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实行定编、定岗、定薪、不定人的制度,扩大职业院校教师自主招聘权,允许学校招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在专业对口企业工作满五年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学校授课培训。”不过一直截至2018 年,江西省并未再次出台专门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文件,而且在每年上报教育部的《江西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中,“双师型”教师数量由各个职业院校自行评价、统计,没有制定统一的评定标准。
2018 年,江西省教育厅相继印发了《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试行)〉和〈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18〕18 号),不仅将“双师型”教师细化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档次和专职、兼职两种类型,还明确了各个档次和类型的具体评定要求,并且统一了本省各高等职业院校的“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规定了由江西省教育厅每年组织评审认定,对通过评审的教师发放相应的“双师型”教师证书。同年,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江西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8—2020 年)实施办法》(赣教职成字〔2018〕43 号),提出要建立“五年一周期全覆盖”的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体系。通过定期组织职业院校教师以多种形式参加企业实践活动来培养并增强教师的实践操作能力,促进本省“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在2019 年,江西省政府印发了《江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赣府发〔2019〕21 号),提出了“到2022 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目标。在2020 年,江西省政府和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的意见》(赣府发〔2020〕16 号),提出要建立“双渠道教师招聘制度”和“教师分类培养制度”,不仅要对现有教师加强实践能力培养,还要引进大量具有企业一线工作经历的教师。
综上可以看出,江西省自2018 年开始,不仅明确了“双师型”教师的具体评定标准并组织统一的评审认定、提出了“双师型”教师考核要求,还建立了现有教师向“双师型”教师发展的培养体系,充分扩充了江西省各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的来源渠道。按照国家和省级层面政策的精神和要求,江西省高等职业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制定了学校层面的政策,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政策变迁的本质是促进“双师型”教师的发展,以提升职业教育的办学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依据教师的发展阶段,江西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及价值追求可分为三类:“双师型”教师的培育政策工具、“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和管理政策工具、“双师型”教师的发展政策工具(详见表3)。
表3 江西省“双师型”教师建设政策类型
第一,“双师型”教师的培育政策作用于尚不满足“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其政策目的在于通过技能培训、企业实践等项目,将非“双师型”教师培育成“双师型”教师。
第二,“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和管理政策,主要是对教师的发展能力进行评价判断,明确评价标准,并对相关群体进行动态考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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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双师型”教师的发展政策包括两方面:一是关于“双师型”教师个人的职业发展的政策,如在项目申报、职称评聘、职级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待;二是关于学校充分发挥“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政策,如打造“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双师型”教师技术服务中心等。
值得注意的是,按政策目标的分类,其划分依据是目标的性质,在同一个文件中,可能同时存在几个方面的政策目标;在不同的政策目标中,使用的政策手段也可能相同。如为实现“双师型”教师培育和“双师型”教师发展的政策目标,可能会使用同一套自愿性政策工具(手段)。
基于麦克唐纳和埃尔莫尔的政策工具分类理论,结合江西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文本内容,可将江西省“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政策归类为三种类型:“激励型” 政策、“保障型”政策和“约束型”政策,详见表4。
表4 江西省“双师型”教师建设政策工具分类
1.“激励型”政策工具。指以利益引诱为导向,激发政策目标对象主动参与的积极性,进而催生出目标对象认真对待“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动机,标志性关键词有“奖励”“评优”“评先”等。比如,有的学校出台了提高“双师型”教师课时费的政策、有的学校出台了高级“双师型”教师享受副高工资待遇的政策。
2.“保障型”政策工具。指以提供相应的条件支持为导向,以调动经费、资源投资在政策目标对象上,标志性关键词有“帮助”“提供”等。比如有学校出台了帮助教师联系企业,鼓励教师前往企业跟岗学习新技术的政策。
3.“约束型”政策工具。指规范个体和机构的规则,标志性关键词有“落实”“要”“必须”等。比如《江西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的意见》都明确要求:“到2022 年,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数量要占全部专任专业教师数的50%以上”。江西省“双高”学校验收标准中也明确要求,“建设期满‘双师型’教师数要达到本校专任专业教师数的70%以上,未达到要求的,将在教育项目申报、办学水平评价、改革试点遴选中受到影响。”
建设一只高素质的具有“职业教育特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是推进职业教育“类型化”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加快职业教育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江西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政策的出台具有明显的问题指向,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产物,随着国家政策的发展而发展,受地方政策制定主体的影响。
党的十八大以后,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纷纷采取行动,推动“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但在实际政策执行的过程中遇到了不少问题,主要是存在如下三个方面的困难。
二是缺乏“双师型”教师队伍统一统计口径。在统计“双师型”教师的占比时,在不同文件中出现过若干种统计口径。具体包括:“双师型”教师占教职工数的比例、“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数的比例、“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数的比例、“双师型”教师占专业专任教师数的比例等。在计算“双师型”教师数量时,是否将兼职“双师型”教师也纳入其中也并不统一。在这样的情况下,各校上报的统计数据千差万别,政策制定和实施部门也难以掌握真实情况。
三是缺乏“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培训平台。相比于普通教育学校的教师,“双师型”教师最重要的特征是强调职业院校教师应当具有相应的实践教学能力,自身要具备一定的动手实操能力。在现行的职业院校教师招聘制度下,教师大多数来源于普通高校毕业生,动手能力相对较弱。在缺乏“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平台的情况下,难以将现有教师队伍向“双师型”教师转变。
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困难,形成了江西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政策变迁最初的问题流。为此,江西省制定并出台了《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试行)》《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试行)》《江西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等系列政策。
国家颁布实施的各类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政策构成了江西省职业教育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政策变迁的政策源流。自2010 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工作小组,2010)颁布以来,教育部出台了系列关于职业教育和职业教师队伍建设包括“双师型”队伍建设的文件,将完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作为重点任务,并从激励管理层面对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予以制度补充。一是进一步强调“双师型”教师是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点;二是明确“双师型”教师内涵即“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三是提出“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路径,即依托相关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加大培养培训力度,提升职业院校教师获取双证书能力,并且于2014 年提出要实行“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2019 年则将“双师型”教师的培训制度在政策上由“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制度”调整为“五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国家政策的不断优化调整为江西省探索地方实践模式提供了方向和指引。
政治源流的变化同样能够开启政策之窗,为江西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政策变迁提供机会。“建设一支高质量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实现专业教学和生产一线接轨,培养面向就业市场的技术技能人才”,一直是江西省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也是省委省政府对职业教育“作示范、勇争先”,描绘高质量发展新画卷的战略部署。
江西省“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政策的制定主体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省人民政府,第二类是省政府办公厅,第三类是省教育厅。其中,省政府作为政策制定颁布机构最为普遍。从江西省“双师型” 教师队伍建设政策制定者来说,“省人民政府”和“省教育厅”在政策溯及力上并不一样,从“双师型”教师建设的资源配置、政策协调和全局性战略考虑,省级人民政府的溯及力要高于其他政策颁布机构。
建设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提法在江西各级各类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中屡见不鲜。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始终坚持围绕就业、产业发展、社会发展,强调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在于培养直接面向就业市场的技术技能人才,强调专业教学和生产一线接轨,而建设职业学校“双师型” 教师队伍是达到职业教育发展目标的主要手段之一。因此,江西政策始终以建设师德高尚、理论知识扎实、实践技能丰富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为抓手,通过构建以“双师型”教师队伍为核心的现代职教体系,培养出更多高质量的高层次技能型人才,提升学校的教育质量,满足所在区域提升竞争力的需求,进而满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江西省关于“双师型”教师认识,在内涵上经历了由偏重专业知识能力到既重专业知识也重实践能力再到要求“双能力”“双证书”“双资格”“双素质”,“双师型”教师数量要求的演变。在数量上经历了由最初的1/3 以上到建议超过一半,再到明确要求到2023 年比例超过50%。在“双师型”教师的企业实践经历的要求上,经历了由具有企业实践经历即可,到进一步要求企业实践时长,再到要求制定相应的合作措施,为教师企业实践提供各种条件。并且,企业实践的机制也越来越完善。在“双师型”教师轮训要求上,经历了从倡议“加大培训力度”到要求落实“全员培训制度”、建立“培养培训体系”、明确培训数量、再到“聚焦‘1+X’开展全员培训”,呈现出越来越制度化、体系化的发展态势。
江西省“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经历了从“加快建设”到“促进建设”转变,激励措施也越来越多且越来越完善。影响较大的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在职务晋升、提高工资待遇、绩效工资内部分配等方面在政策上予以倾斜;二是单独制定了职称评定、教师聘任的评聘制度;三是将“参与校企合作”纳入教师业绩考核,引导和激励教师参与企业实践;四是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企业或生产经营管理一线工作经历的专业教师在评聘和晋升职务(职称)、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