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委编办
编者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烟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守正创新、担当作为,在健全完善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提升机构编制监管效能、推动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本期地方改革实践专栏介绍烟台市及部分区市的有益经验。
2022年以来,烟台市委编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要求,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创新引领走在前、聚力实现新突破为主线,聚力改革攻坚,创新体制机制,优化编制配置,奋力推动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把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聚焦园区建设、城市管理、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配强编制资源,着力破除阻碍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一是聚焦园区高水平开放健全体制。建设省级新区,是山东省委、省政府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坚持把健全黄渤海新区管理体制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头号工程”,印发《烟台黄渤海新区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方案》及黄渤海新区工委、管委“三定”规定,同步指导黄渤海新区出台实施意见、制定14个内设机构“三定”规定,四个省级新区第一家挂牌运行,修订完善权责清单、职责边界清单、“属地管理”清单、镇街职责任务清单、镇街行使行政权力事项清单5张清单,系统构建起“1+14+5”机构职能体系,着力推动黄渤海新区、开发区、蓬莱区、综合保税区、自贸试验区、中韩产业园一体发展,推动海港、空港功能叠加、优势互补、协调联动高质量发展。强化园区机构设置,围绕服务裕龙石化产业园、松山产业园等特色园区发展,先后设立市生态环境局裕龙石化产业园分局、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开发区松山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保障园区高水平建设发展。
二是聚焦城市高标准管理完善机制。优化规划建设管理体系,按照“市授权、区审批、市备案”模式,明确市区审批权限,划定市区规划建设管理职责,构建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规划建设管理模式。建设城市大脑,独立设置市城市运行中心,明确部门承担数据管理职责内设机构,提出《烟台市城市运行中心诉求受理工作机制》,搭建起城市大脑建设运行“四梁八柱”。编制《烟台市“一网统管”职责清单》,共23大类1326个事项,覆盖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等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各个领域,明确每个事项市县业务主管部门和具体处置责任单位,赋能城市一体化、智慧化、数字化管理。
三是聚焦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配置。着眼保障制造业强市建设,调整设立市链长制服务中心,支持重点产业链做长做大做强,推动“9+N”制造业集聚培育工程深入实施;加大军民融合保障力度,设立市军民融合发展促进中心,推动军民融合创新突破发展;为加快优化体育产业结构,将市体育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调整设置为市体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支持促进体育产业更高质量发展。
四是聚焦镇街机构职能强基赋能。赋予镇街行政执法权,探索向镇街赋权,编制完成赋予镇街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梳理放权事项148项,依法、分批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权限赋予镇街。深化基层综合执法改革,健全完善行业管理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结合向基层放权,依托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进一步整合派驻执法力量和资源,推进区域内一支队伍管执法,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创新镇街管理体制机制,支持区市因地制宜优化镇街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更好服务保障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深化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统筹镇街机构设置和各类编制使用,推动资源、管理、服务下沉,赋予镇街更加灵活用人自主权,提升治理能力、服务能力。
把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作为推动部门单位规范高效履职的重要抓手,研究制定意见,创新监管考核体系,对部门单位进行全方位体检、立体化评估、针对性纠偏,推动部门单位规范高效履职,塑造高效能治理新优势。
一是创新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十评百问”体系。印发《烟台市市级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实施办法》,系统构建“十评百问”机关职能运行评估新模式。“十评”着眼于解决评估什么的问题,从“内外上下左右”多维视角设计10项评估内容,综合评估部门与上级部门沟通衔接、与所属单位职责界定、对区市镇街业务指导等情况,涵盖部门履职各个方面,形成全方位体检、立体式扫描评估指标体系。“百问”着眼于解决如何评估的问题,按照简便务实、突出重点原则,遵循先总后分、先面后点、逐步深入逻辑,设计130多项问题,作为支撑体现10项评估内容的载体。以“十评”反映运行,以“百问”支撑“十评”,提升机关职能运行评估实效。将职能运行监管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围绕履职是否到位等三个领域、履职是否存在盲区等九个方面,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强化评估结果运用。针对发现的19个部门的机构编制方面问题,及时调整机构编制事项35项;针对12个部门间职责边界不清晰的问题,及时调整职责边界事项32项,推动部门间协同高效。
二是完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奖优罚劣”机制。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突出实绩和群众满意度,既“选优”又“评差”,评定优秀等次凭“实绩”说话,综合性工作受中央、省、市表彰奖励或通报表扬,以及在应对重大或突发事件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事业单位,按照表彰或表扬层次分别给予加分,激励事业单位争先创优;在党风廉政、信访稳定、审计、巡视巡察等方面发生问题的事业单位,视情节给予扣分,对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等情形的,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严格落实奖惩措施,树立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
坚持“瘦身”“健身”相结合,以“瘦身”为基础、“健身”为目标,加大编制资源统筹使用力度,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一是强化“统筹”措施。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动态调整各类编制资源,加大统筹使用力度、统筹使用效能。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加强对科技创新、经济高质量发展、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维稳等重点领域支持保障。完善与职责任务变化相一致的动态调整机制,优化高层次人才、中小学周转编制专户,发挥编制资源最大效益。重新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优化市级统筹、单列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持续推动各级中小学编制全面达标。开展“爱才助企·暖心服务”专项行动,统筹1000名事业编制,作为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支持保障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
二是拓展“监管”范围。制定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完善《条例》配套制度,健全有关领域规范性文件,构建满足发展需要、上下贯通、全面覆盖制度体系。加强考评问效,既考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也考短板弱项提升情况,还考创新突破推进情况,以考评问效推动工作提质增效。强化监督检查,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纳入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长效机制,落实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强化机构编制纪律刚性约束。
三是加大“严控”力度。严把关口控总量,按照机构撤一建一、编制内部调剂原则,加大创新挖潜力度,发挥现有编制资源使用效益。部门协同控总量,建设干部人事编制一体化应用平台,加强部门业务协同、信息共享,提升实名制管理质量效果,更好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规范编外控总量,坚持“编外人员既控制总量又控制人头、只减不增只出不进”,从严规范适用岗位、职责权限和各项管理制度,推进编外人员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