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 月,全区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会议对2022年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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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
▲ 以党组(党委、总支、支部)会议、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组织专题学习,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 结合党建综合督导、系统政治巡察,聚焦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耕地保护工作。
▲ 强化介入和实施监督,推动广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出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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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惩治腐败抓紧不放。高度重视围绕土地利用开展、园区腐败问题的专项整治方案,严格按照纪检监察部门的部署,抓好整治,规范土地管理,着力解决土地变性、规划调整、土地办证等审批出让的突出问题。
▲ 各级党组织要结合专项审计、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针对自然资源管理重点业务及其重点岗位等方面存在的短板、漏洞、弱项,深入排查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少数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点。
▲ 制定出台新的制度或者修订完善原来的制度,建立起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 及时研究业务中存在腐败的风险,尽可能把风险化解在萌芽阶段,形成“三不”一体推进的腐败治理体系。
▲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 各级党组织要将廉政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的教育、培养、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
▲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和勤廉榜样先进事迹教育,通过开展“一把手”上廉政党课、举办领导干部廉政整训班、家属廉政座谈会、廉政家访等形式,进一步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党风廉政教育常态化建设。
▲ 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教育引导年轻干部成为党和人民忠诚可靠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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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 各派驻市、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积极担负起监督责任,督促其他市、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上级“一把手”要带头抓好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自觉加强监督,真正把“关键少数”管住、管好。
▲ 各市、县自然资源局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把监督“一把手”作为重中之重,“一把手”也要始终坚守监督。
▲ 要把准行业方向、突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特点、切实找准切入点,培育树立亮点典型,讲好清廉自然资源故事。
▲ 依托自然资源博物馆、自然资源教育馆,打造一批高质量清廉文化精品展示点。
▲ 积极发挥单位工青妇等团体职能作用,多角度、多层次弘扬清廉理念,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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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 持续整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务接待中“吃公函”、假借培训名义公款旅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名贵特产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 继续健全为基层减负的长效机制,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坚决整治“文山会海”,实现精文简会控总量、提质量。
▲ 扎实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
▲ 常态化惩治土地、矿产资源等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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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合自治区巡视工作,深化系统政治巡察,增强巡察威慑力和实效性。配合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开展“联合巡视”。
▲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配合完成巡视任务,并落实反馈意见整改。
▲ 持续推进常规巡察,把好巡察整改质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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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健全“4 项协同机制”,通过落实好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4 项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
▲ 各设区市、县(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及班子成员要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严格规范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协同联动,共同分析研判本单位的政治生态状况;共同分析本单位管党治党、管理治理、权力运行及监督制约、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共同开展问题线索联合排查,及时处置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共同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督查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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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坚决支持纪检干部履行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单位的纪检机关组织建设,配齐、配强纪检干部。
▲ 强化纪检干部管理,严防“灯下黑”。
▲ 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加大对纪检干部的培训力度,举办全系统纪检干部培训班,切实提高纪检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