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毋小利
在语文教材所选入的回忆性选文中,普遍存在两重叙述视角(即经验自我视角和叙述自我视角)的运用,用以表现“过去的”和“当下的”两个“我”在一段历史进程中发展变化着的情感、态度和认知的相互交织。对这种写作手法进行分析,有助于读者深入细致地领会作品独特的内涵。可以说,两重叙述视角分析为我们登堂入室、解读相关作品的奥妙提供了一把必不可少的金钥匙。因而,此种分析有着很重要的意义,语文教育研究者对此也有了越来越深刻的认识。当前,对语文教材回忆性选文中两重叙述视角的分析多局限于散文文体,笔者也曾发表《语文教材回忆性散文中的两重叙述视角》一文。但实际上,回忆与任何一种文学文体形式都存在着某种联系。[1]因此,不仅需要继续分析散文中两重叙述视角的运用,还应将此种分析扩展到小说和诗歌等文体。以下,我们进一步对统编初中语文教材中的几篇散文、小说和诗歌进行相关分析和解读。
《阿长与山海经》出自《朝花夕拾》。《朝花夕拾》是一部回忆性的散文集,创作于1926年,共10篇,都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回忆文”。
从儿童眼光(亦即经验自我视角)来看,起先,阿长不值得佩服,反而令人厌烦,因为她有太多缺乏教养、令人不悦的行为习惯,如“常喜欢切切察察”、常去母亲处告“我”的状、睡姿不雅、规矩太多等等。后来因为讲了“长毛”故事,展现了“伟大的神力”而令“我”对她“有了特别的敬意”,但“谋害了我的隐鼠”后这种敬意“逐渐淡薄起来”以至完全消失。“使我发生新的敬意”的,则是她以另一种“伟大的神力”让我得到了“最为心爱的宝书”——《山海经》。也就是说,在童年鲁迅的心目中,阿长是一个复杂的人物形象,既有好的一面,也有讨厌的一面。相应地,童年鲁迅对阿长的情感也经历了一个一波三折的发展变化的过程:由不喜欢到尊敬,然后是痛恨,最后再到尊敬。
叙述自我的眼光则让以上的童年往事有了不同的内涵。此时的作者年已45岁,受政府通缉,被迫到厦门大学任教,但在这里又受到了某些人士的排挤。在这样的处境之中,作者只能凭借一些童年的回忆聊以抚慰自己孤寂的心灵。这种心境使在心中沉淀了多年的往事得到重新叙写,并产生新的意义。
在经验自我心目中,阿长只是一个地位卑贱的女工,大家连她的真实姓名都不想知道,为了省事,直接用对上一个保姆的称呼叫她“阿长”,“我”也觉得自己这么称呼她是天经地义的。叙述自我则对她受到的这种待遇产生同情心,并对自己的行为产生愧疚之情。同时,在叙述自我眼中,阿长那些过去“我”认为的缺乏教养、规矩繁多等缺点就不仅可以宽容,甚至还让人感动了,因为那些举动可以说是完全出于自然和真诚,毫无矫揉造作。比如阿长让“我”吃福橘,叙述自我会完全认识到这绝对是一种出于人的本心的爱,因而下笔时充满感激之情,同时会检讨自己儿时不仅没有感激阿长反而认为吃福橘是“元旦辟头的磨难”,真的是不应该。阿长荒诞不经地讲“长毛”故事时表现出的愚昧无知,竟让经验自我感到她有“伟大的神力”,叙述自我当然不会再因此而佩服她,但对她这种愚昧无知也绝对不会去调侃、更不会讽刺,反而会予以宽容和理解:她之所以这样,正是没有接受教育、缺乏文化造成的呀!阿长给自己买来《山海经》,如果说儿时的“我”只是觉得她能够弄到别人弄不到的东西,觉得她有“神力”而尊敬她,那么,现在的“我”则是从“险恶的世事中自有宝贵的人间温情”的高度怀念并讴歌这位伟大的女性。也就是说,不同于童年鲁迅,在成年鲁迅心目中,关于阿长的种种回忆引起的“我”的情感是同情、愧疚、宽容、感激、怀念和赞美。
总之,经验自我对阿长的感情,是既厌烦她,也觉得她有不同于常人的本事、值得尊敬。叙述自我心中的阿长,则是值得同情、宽容和理解,更值得去纪念和赞美的一位女性。叙述自我反思幼稚的、未能真正理解阿长并未能使她得到应有尊重的童年自我,则充满了愧疚之情。
在解读作品之前,首先需要对史铁生《秋天的怀念》的文体进行界定。这篇选文长期以来被广泛认定为散文,正如有论者所言之“《秋天的怀念》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2]。但实际上,这是对此文文体的误判。根据史铁生去世后其妺史岚在《我的哥哥》一文中的回忆,他们的母亲去世于1977年春天(而非秋天),去世前大吐血,父亲和邻居把母亲弄到哥哥的轮椅(而非三轮车)上送去医院,哥哥的好朋友燕琨大哥(并非邻居的小伙子)背着哥哥去见了母亲最后一面。[3]以上记述都和史铁生在《秋天的怀念》中的相关记述不太吻合,这足以证明,《秋天的怀念》被当作一篇小说来读才是合宜的。但反过来说,此篇小说的写作并不追求传统小说所重视的典型人物、典型情节和典型环境,而是充满了浓郁的抒情味道,重在抒发小说中的“我”经历事件时的真情实感。故此,从文体来看,将其界定为散文化小说,甚至是有小说化倾向的散文,应该都是允许的。以下,我们来分析作品中两个“我”对所经历往事的不同体验和感受。
作品中刚刚瘫痪的主人公,也就是正在经历往事时的经验自我,心理是自私的、脆弱的,其对生命的认识也是肤浅的。他心中只有自己,认为自己是天下最不幸的人,并不关心身边亲人的身体状况和心理感受,不知道母亲才是最苦的人。因为不堪疾病的折磨,他的脾气也变得暴怒无常。因此,春天北归的雁阵和李谷一甜美的歌声这些对于常人来说美好的事物,并不会引起他美好的感受,反而让他越发觉得自己的不幸。当母亲希望推他去北海看花时,他根本就不理解母亲的心,他害怕看到春天里绽放的花朵,极端时甚至只想一死了之,并不考虑自己的暴怒无常和自暴自弃会给家人尤其是母亲的心带来什么样的伤害。当然,对于母亲“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的话,他更是不能真正明白其中的意义。不仅是春花这样的乐景让他心里难过,秋天叶黄枯落的景象更能引发他的哀愁。虽然勉强答应了母亲去北海看菊花的央求,但从内心深处,他对母亲的一言一行是厌烦的,更谈不上理解和感恩。当母亲病重被送进医院,他也不明白事情的严重程度,因为在这之前从未真正关心过母亲。
多年以后,回顾往事时的叙述自我已经成熟多了,他会以一种什么样的心态重温旧事呢?回想起自己的狭隘、自私、易怒,以及对美好事物的抵触,尤其是对母亲身体健康的忽视,对母亲那种细心、耐心、爱心和殷切希望的无视,叙述自我是忏悔的、痛心的。在字里行间,读者都可以读出来这些情愫。如“我狠命地捶打这两条可恨的腿,喊着:‘我可活什么劲儿!’”这句话表明了经验自我对生命认识的浅薄,也蕴含了叙述自我对经验自我的这种浅薄的批判;“后来妹妹告诉我,她常常肝疼得整宿整宿翻来覆去地睡不了觉”,这句话蕴含了叙述自我对经验自我心里只有自己、从不关心母亲健康的一种自责;“她忽然不说了。对于‘跑’和‘踩’一类的字眼儿,她比我还敏感”,这句话则蕴含了叙述自我对母亲如发般细心和无私的爱心的无比感动。尤其是在小说流露着淡淡的哀愁的最后一段中,更表现了叙述自我在母亲去世后对生命的深刻理解:尽管秋天是肃杀的,自己今后的生存也可能会越来越艰难,但生命还应该象泼泼洒洒的菊花一样烂漫地绽放,因为人活着是有意义的,那就是:一个人活着不光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亲人,为了一种爱。这种意义,母亲在生前用伟大的实践为自己作出了最好的诠释,做出了最好的榜样。因此,自己没有理由不好好活,虽然没有让母亲在生前就看到自己没有辜负她的期望,但自己好好活,通过写作这条途径取得成绩,对母亲来说,也算是一种告慰,对自己来说,也算是对过去的一种赎罪。
总之,相比于自私的、不成熟的经验自我,叙述自我不断走向理性和成熟。他直面自己有缺陷的人格,直面严酷的人生,以平和的心体悟生活美好的一面,更能够逐渐走出自我封闭状态去关注他人,深刻理解母亲生命的艰难和人格的伟大,深刻理解生命的意义,进而能够在持续存在的严酷打击中好好地活下去。
《孔乙己》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毫无疑问应该是孔乙己,但是,由于使用了第一人称叙事和两重叙述视角,作品中两个“我”之间形成了一种张力,并由此产生了丰厚的文学和文化内涵。因此,“我”也应该是文本分析的重心之一。
以十几岁的经验自我的视角就能发现,小酒店里的人物似乎天然地分为三六九等,掌柜地位最高,其次是穿长衫的,再次是短衣帮,孔乙己看似介于穿长衫的和短衣帮之间,但实际地位却不尴不尬,处于他们之下。“我”则完全认可这样的分层,以努力向上、做到令人羡慕的掌柜的位置为荣。处于人性复杂的社会,不够圆滑的“我”不仅不能伺候穿长衫的,甚至也没有资格直接为短衣帮服务,地位由“高级”伙计降为“低等”杂务,加之感受到人情冷漠,心中不由产生怨气。因此,每次孔乙己到店以后,引起大家的哄笑,“我”也参与其中,并体验到了一种快乐。当孔乙己关心地教“我”写字时,尽管只是一个地位卑微的酒店杂务,“我”对他还是表现出了鄙夷不屑的态度。看到孔乙己给孩子们吃茴香豆的温馨场景,“我”没有被感动,依然只是感到“好笑”而已。“我才也觉得他的确长久没有来了”,则体现出即使是在“我”的心目中,孔乙己也是一个可有可无之人。孔乙己最后一次喝酒,“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并非交到他手里,可见此时的“我”对孔乙己仍然没有多少尊重和关爱。
二十多年以后,小酒店的打工者“我”已经成长为一个中年人,忆及过去,叙述自我会如何回味关于孔乙己的往事呢?
当“我”看到小酒店里的人分为三六九等的时候,“我”决不会认可这样人为产生的不合理的社会现象,更不会将做一个高高在上的掌柜当作自己一生奋斗的目标。由“高级”伙计降为“低等”杂务的经历更让“我”看清了社会的人情世故,看清了人性中的恶,当然也包括底层百姓人性中的恶(绝非只有压迫者人性中才有恶的一面),是受压迫的底层百姓伙同压迫者共同害死了孔乙己。也就是说,孔乙己的悲剧,在很大程度上是这个冷漠的社会造成的。因此,对待孔乙己,“我”首先是充满了同情心。比如从称呼来看,人们叫他“孔乙己”,就表明了大家对他的不尊重。大家给他取了这个绰号,他这个读孔孟书的读书人接受吗?当别人第一次喊他这个绰号时,他反抗过吗?后来又是如何痛苦地默认了呢?当然,孔乙己的悲剧也同他的个人性格(如好吃懒做等)有关,相关描写也表现了叙述自我对其缺点的批判。同时,对于幼时的“我”,现在的“我”同样有所批判:幼时的“我”深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和大家一样,都是眼光喜欢向上看,嫌贫爱富,看不起孔乙己(比如,孔乙己的真名是什么,别人不清楚,幼时的“我”同样不关心,导致“我”至今仍不知道),并和大家一样共同嘲笑他,甚至当他热心地教自己写字时,地位不高的“我”还觉得他不如“我”混得好而对他不理不睬,冷他的一片热心。这样做,现在来看实在是不应该。忆及掌柜忽然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钱呢”,现在的“我”不仅深感掌柜的唯利是图和缺乏人性,更因幼时的“我”产生了“我才也觉得他的确长久没有来了”的感受,而对同样缺乏同情心的经验自我进行严肃批判。又忆及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孔乙己每次付钱都是郑重其事,尤其是最后一次在极端潦倒的情形下仍将钱认真地放在“我”的手里,但当时的“我”却没有把酒放到他的手里,现在的“我”内心不免再次对孔乙己表示敬重,对自己再次进行批判。
总之,相比于世俗的经验自我,叙述自我是一个有爱心和同情心、更有批判力的成年人,他将爱心和同情心给了孔乙己,将批判给了人性不健全的所有的人,当然也包括自己。
尽管从文体来看,郑振铎的《猫》近年来被越来越多的人认定为小说,笔者对此也无异议,但毫无疑问,这篇小说的写人叙事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现实层面的真实,同时作品也流露出浓郁的抒情味道。因此,更精准地说,将此篇作品视为散文化小说较为合宜。由此可知,作品中“我”关于养猫的独特体验和感受也应是文本分析中非常重要的内容,正如有论者正确指出的“那些隐藏在寻常生活和行为背后的别样的情感,才是《猫》的精髓所在,才是最值得我们品味的”[4]。
对于家养的几只猫,经验自我的态度完全同于常人。对于活泼有趣、漂亮可爱的猫,“我”是喜爱的。自己喜爱的猫死亡,会可怜猫,会“感着一缕的酸辛”;自己喜爱的猫被人捉去,会怅然若失,会愤恨、诅骂捉猫的路人。但对于忧郁的、懒惰的、难看的猫,“我”则不接受它,甚至讨厌有加,“我”的家人也有同感。因此,当不被人喜欢的这只猫跳上桌子凝望妻子买的一对叫得很好听的黄鸟时,大家就疑心猫的动机不纯正。当黄鸟真的被咬死时,“我”就很愤怒,想当然地认为一定是这只“丑猫”干的“好事”,于是和大家一起去找猫,没找到便认定其乃“畏罪潜逃”。后来发现它躺在露台板上晒太阳,态度很安详,嘴里好像还在吃着什么,便觉得一定是它吃了鸟以后心满意足或故作镇静貌。于是,“我”愤怒地对其施行了一顿严厉惩戒以快意恩仇,出了一口恶气。
叙述自我产生的相关感受和经验自我就很不一样了。在小说开头说:“我家养了好几次的猫,结局总是失踪或死亡。”其中的“总是”二字,充满了负面情感,含有“不可避免”之意,意为自己家里养的猫每只都逃不脱悲惨的命运,同时也有叙述自我对此“不堪忍受”之意。郑振铎的《猫》从本质来看属于小说,因此,小说中猫的形象就不宜只视为动物,而更应看作人物形象来欣赏,正如沈石溪动物小说《斑羚飞渡》中的“斑羚”其实已经人格化了一样。小说中的猫无论是漂亮的、可爱的、活泼的,还是忧郁的、懒惰的、难看的,最终命运都是悲剧,这样的结局也蕴含了叙述自我对人世间小人物的命运无常和不测的感慨。对于经验自我来说,养猫的快乐与痛苦并存,但对于回顾往事的叙述自我来说,养猫是痛苦的,曾经的快乐越多,最终带来的痛苦也越多,快乐最后全都转化成了痛苦。尤其是小说中养第三只猫的经历,更使“我”自始至终没有体验到一点快乐,有的只是冷漠、厌烦、暴怒、内疚等各种令人不快的感觉和情绪。
尤其是,当“我”明白真正的凶手其实并非第三只“丑猫”时,心灵受到了巨大的震撼,开始反思自己在养猫经历中体现出来的人性。叙述自我对自己养猫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几乎完全同于常人的人性是严厉批判的。养前两只猫并喜欢它们,是因为它们能取悦我们,并满足我们的生活需要。一旦不能,我们就会产生厌恶之情。果然,第三只猫就没有被我们接纳和认可。尽管它也想获得一些关爱和温暖,但这种愿望几乎从来就没有实现过。后来发生的虐猫事件,更足以证明我们绝对是以自己的好恶为中心来处理事情的。三猫凝望黄鸟,就想当然地认为它想吃黄鸟;接着黄鸟被吃,不加调查就认定是三猫吃了黄鸟,就要这只“忘恩负义”的猫为在我们心目中更有价值的黄鸟偿命,为此还冤枉了最善良的、无辜的张婶。在此过程中,还将在露台板上晒太阳的三猫的“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主观臆想为其吃鸟以后的心满意足或故作镇静。这一切,都体现了常人人性中以自我利益为中心的自私、以貌取人的偏见和不加调查和分析的主观臆断等必须加以批判的人性恶,而这个人性恶,正是很多人间悲剧产生的根源。
总之,相比于自私的、有偏见的、主观的经验自我,作为一个有良知的知识分子,叙述自我是忏悔的、痛苦的,他勇于解剖自己人性中的恶,并追求无私、理性、公平、正义和博爱等崇高的人性。
《江南逢李龟年》是杜甫绝句中的压卷之作,约作于公元770年,即安史之乱后的第8年,作者于当年去世,享年58岁。此诗中也隐含有不同时期的两个“我”的视角在观察世事。
从青年杜甫的视角来看,全盛日的开元初年是一个充满浪漫情调的诗歌的时代。自己因才华卓著,深得王公贵族的赏识。李龟年则在当时的乐坛享有盛名,为当红歌唱家,同样为王公贵族所喜爱。故此,自己和李龟年这两个风流倜傥的文艺青年能够经常出入于岐王李范和殿中监崔涤的门庭,自己也有机会经常欣赏梨园大师李龟年的歌唱艺术。对于此时的经验自我来说,这是一个各方面都高度发达的时代,更是一个精神文化高度发达的黄金时代。生活在这样的时代,身心自然是无比的舒适和愉悦。
但是,经过了噩梦般的安史之乱以后,一切都变了。多年以后,二人在江南潭州相遇,巨大的世事变迁令老年杜甫(即叙述自我)觉得往事不堪回首。过去,自己和李龟年在岐王宅里和崔九堂前相遇相交,是很寻常的事情,可是,处于颠沛流离之中的现在的二人在衰世中重逢,过去美好的时代就只能成为一去不复返的回忆了,而且往事好象也只能激起回忆往事的人的伤痛感,往事越是美好,就越令回忆者黯然神伤和无限感慨。这样的主题在杜甫晚年的《丹青引》和《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并序》等诗作中都有体现。
陈与义《临江仙·夜登小阁忆洛中旧游》同样隐含有不同时期的两个“我”的视角在观察世事。从北宋灭亡之前的词人陈与义的视角来看,此词上阕所描绘画面的画风是恬静的、清婉的,充满了闲情雅致,亦不失豪情。“午桥桥上饮,坐中多是豪英”中的“午桥”,是唐代白居易、刘禹锡和裴度等文学风流人物举杯相欢、吟诗唱和的地方。青年时期的陈与义仰慕先贤,与当时的文学名士也经常在此聚会,吹笛畅谈、欢饮达旦。伴随着这些青年才俊的,是在静静的流水中悄悄消逝的月光,还有杏花那稀稀疏疏的影子。在如此美妙的春光中,在志同道合的好友陪伴中,作为经验自我的词人是何等惬意!
二十多年以后的词人既被贬谪过,更经历了国破家亡之痛,饱尝了颠沛流离之苦,物是人非的巨大世事变迁使他产生了人生如梦之感。此时的叙述自我去看雨后初晴的景致,内心并无任何美的感觉产生,只是为了排遣心中的闲散无聊之感而已。古往今来多少的大事,也只能被渔人在渔歌中来唱唱罢了,在词人心中也没有了沉甸甸的份量。以此时这个看破一切、回避现实的词人的眼光回过头来看二十多年以前和朋友们在午桥欢饮畅谈的场景,再看看世事难料,朋友们现在天各一方、命运无常的人生结局,而过去的美好则如流水般逝去,无可挽回,悲痛感不觉涌上心头。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陈与义词与杜甫诗所抒发之情是非常相似的,都体现了在家国衰败、个人潦倒的背景下美好往事不堪回首的心境,诗词所抒发的情志,不仅与个人前途相关,更关乎天下命运。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在语文教材回忆性选文中,经验自我和叙述自我对同一人物、同一事物等叙述对象在不同时期的体察和认知存在很大差异,表现了“我”这个个体在历史的不同瞬间所特有的多样的生命体验和感触。教师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对此进行精准辨析,有助于他们深入细致地领会作品丰厚的内涵,因而在教学中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