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菊华
2020年世界银行数据表明,在202 个国家和地区中,95 个国家和地区的生育率低于2.1,25 个国家和地区的生育率低于国际社会公认的低生育危机/陷阱的临界值,即1.5 个孩子①数据来源:世界银行数据,https://data.worldbank.org.cn/indicator/SP.DYN.TFRT.IN?view=chart.,表明低生育率已经成为全球多国的共性,且很多国家长期面临极低生育率的困扰。该现象引发了人口学者对其背后机理的探索。因生育与性别紧密勾连,故私人领域的性别平等也是学术研究的重点关切。20世纪70年代,新家庭经济学就开始关注女性角色身份转变对生育率的影响。[1]实证研究发现,尽管女性的市场角色变化不能完全解释西欧和其他地方人口结构的转变[2]25,但其工资水平的确负向影响生育率[3][4]。与早期研究聚焦于公共领域的性别平等尤其是女性性别观念与生育转变的关系不同,当前研究的视野大大延展,私人领域的性别平等与生育率的关系也受到重视。
就夫妻家事(本文“家事”包括育儿和其他日常性家务,也与“家务”通用)分工与生育的关系而言,近年的研究表明,丈夫的家事参与可能提升生育率。[5][6]但是,家事分工与生育及其影响因素都是复杂的话题,二者之间的关系亦不简单。实际上,既有研究不仅并未得出一致的结论,而且还存在一些矛盾冲突之处,需要进一步的讨论与厘清。比如,丈夫的家事参与对妻子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以及对自身的生育意愿究竟是带来抑制作用还是促进效应?或者说,不同的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分别生发于怎样的家庭情境中?
本文通过文献回顾和理论思考,分析育龄妇女的丈夫(包括同居者)的家事参与与生育(包括生育意愿、生育行为)之间的关系,以期对上述问题有所回应。从社会性别视角切入,把微观领域的私人问题和宏观领域的社会议题加以关联,探讨家事分工的性别模式及其生育效应,突破了把家事仅仅视为私事的局限。家事从来都不仅仅是私事,家事分工不仅影响婚姻质量[7]、生儿育女[8][9]等家庭环境与行为,而且也会推动或制约全面三孩政策效果、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性别平等基本国策的进程等。需要指出的是,在低生育率背景下讨论丈夫家事参与与生育的关系是在十分逼仄的空间中进行的,即人们的生育意愿长期在两孩上下波动,故其效应同样可能受限。即便如此,对二者关系的思考依旧有助于全面把握生育水平持续走低的潜在机理。
家事分工、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是人口社会学领域的经典研究话题,理论与实证研究甚多。本文仅注重男性的家事参与与生育的关系。
迄今为止,家务分工的性别不平等是全球共性。家事因其结构可分为传统的女性家务和传统的男性家务两大类。[10]在西方,换灯泡、电路维修、搬运重物、洗车或维修、修水管、清倒垃圾、银行付账、维修房屋等多为男性承担。这些家事虽无报酬,但多有弹性和非日常性,可视自己的日程而定。[11]相对于西方,中国男性家事的性别界限比较模糊。
女性家务又可细分为日常家务和育儿事务,买菜、做饭、做卫生、洗衣等日常家务是家事的主体,孕育、生产、喂养、照料与教育等育儿工作是家事的重要构成。二者之间亦有区别:前者是终身家事,性别界限模糊[12],技术替代性较强,且多给人带来负面感受;后者虽非终身家务,但劳动强度和密度超过日常家务,女性在某些方面(如哺乳)具有生理束缚性,不仅技术难以替代,且科学育儿观念的普及使育儿主体不得不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13];但与此同时,育儿可给育儿者带来心理和精神上的愉悦与成就感,故育儿交织着正负双重情感体验[14][15][16],在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中国尤其如此[17][18]99。
与丈夫相比,妻子承担更多重复性、琐碎化的日常家务[19],其中做饭与卫生清理最耗时费力[20]。据日本第六次“全国家庭动向调查”结果显示,食材选取与日用品储备、食谱设计、垃圾分类等家务多由妻子承担,丈夫更多地参与电器选购。[21]相对于男性家务,无论是伴随终身的日常家务,还是一段时间内的子女养育,都须定时定点完成,劳动时间长且密集,育儿负担重且压力大。此外,科技创新带来辅助性家事产品更新,使得男性的家事类别减少,而女性的家务负担更重,故实证研究聚焦于传统的女性家务,有关男性家务的研究凤毛麟角。有鉴于此,下面的文献回顾聚焦于前者。
夫妻之间不仅家事项目有别,而且投入的时间也大不相同。《世界妇女2020:趋势和数据》报告显示,女性平均每天的家事时间约为4.2 小时,是男性的3 倍。[22]美国女性承担了2/3 的家事,平均每周花13.2 小时做家务,是其配偶(6.6 小时)的2倍。[23]日本全职妻子每天的家务时间超过3 小时,约是丈夫的5 倍。即使在挪威等性别更为平等的国家,女性的家事时间仍是男性的两倍之多。[24]
中国也是如此。国家统计局《2018年全国时间利用调查公报》显示,居民平均每天用于无酬劳动的时间为162 分钟,女性约为男性的2.5 倍。[25]与2008年相比,男性的家事时间有所降低,女性的则略微上升。[26]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也显示,女性的家事时间始终长于男性。2020年,已婚女性每天的家事时间约为120 分钟;在业女性工作日平均的家事时间为154 分钟,约为男性的2 倍。[27]尽管家事分工的性别差距有所降低,若综合考虑工作和家事时间,女性的劳动负担更为沉重。[28]
专门探讨育儿性别差异的研究发现,女性投入的育儿时间远远超过男性。2010年第三期和2020年第四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结果分别揭示,75.9%的女性承担了大部分或全部育儿责任,女性平均每天照料/ 辅导/ 接送孩子和照料老人/ 病人的时间为136 分钟。[29]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表明,2010 和2018年,孩子白天主要由爸爸照顾的分别占2.37%、2.64%,由妈妈照顾的分别占33.92%、38.08%;晚上主要由爸爸照顾的分别占3.17%、4.23%,由妈妈照顾的则分别占46.79%、55.35%。《2018年全国时间利用调查公报》显示,女性平均每天照料与陪伴孩子的时间约为53 分钟,且25—34 岁女性投入的时间更长,而男性仅约为17 分钟。与2008年相比,两性在孩子身上投入的时间均有增长:十年前男性约投入11 分钟,女性投入31 分钟。而且,无论是否在业,女性家事和情感劳动的时间随孩子年龄的降低和数量的增加而递增。[30]
女性家庭—工作“双肩挑”“两班倒”的责任格局,最能体现私人领域的性别平等状况[31],进而镜射出根深蒂固的性别文化规制[32]。在现代社会,除地理空间的界分外,社会生活很难划出绝对的私人空间和公共领域,两类空间的事件与行为彼此交叠与渗透,相互增益与掣肘。女性的家事投入必然限制其社会劳动参与。传统的性别刻板印象和母职文化,迫使女性在职场的全过程都需缴纳“性别”与“母职”重税[4],故已育女性的就业率不仅低于男性,还低于未育女性[33][34]。通过实验可知,84%的招聘者选择雇用未育女性,仅有47%的雇主愿意雇用已育女性;母亲在招聘中被录用的概率比未育女性低21%。[35]第四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发现,在非在业人群中,39.08%的女性是因生儿育女,而仅4.25%的男性承担主要育儿责任。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也显示,虽然超过6 成的丈夫很少照顾孩子,但若是两个孩子的父亲,其家事时间也较长,更易遭遇育儿—工作的平衡压力甚至困境。
20 世纪60年代以来,全球女性的社会劳动参与率不断提高,打破了“男主外”的性别角色分工规制,也加剧了工作与家庭之间的张力。为减缓这一压力,妇女通常采取少生孩子的策略。[36]事实证明,60年代后,发达国家的生育率开始下降,并逐渐落入“低生育陷阱”。同时,生育转变也通过新型生育文化的传播和避孕措施的普及而传递到欠发达国家和地区。70年代以后,中国的生育水平经历了断崖式下降、持续性下降和长期稳定性的低位。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国的总和生育率仅为1.3,低于低生育危机的警戒线。
低生育率的背后是低生育欲望。21 世纪前后,多国人口的理想子女数约为两个孩子,或介于2—3个孩子之间。韩国、日本综合社会调查(KGSS、JGSS)和世界银行的数据表明,在2006—2014年间,韩国人的理想子女数为2.45—2.55 个;在2000—2012年间,日本人的理想子女数为2.41—2.60 个。中国内地的调查数据也一致显示,人们的理想子女数约为2 个孩子;即便该数值已经很低,但仍高于实际生育水平。2017年,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全国生育状况抽样调查》数据表明,在2006—2016年间,育龄妇女的平均理想子女数为1.96 个,而平均打算生育的子女数仅为1.75 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生育调查数据显示,年轻人的生育意愿继续下降:2019年,育龄妇女平均打算生育1.73 个孩子,2021年降到1.64 个。根据中国社会综合调查(CGSS)结果,2010年,受访者的平均理想子女数为1.81 个,2015年为1.87 个。2018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数据显示,15—49 岁育龄妇女的平均理想子女数为1.86 个。可见,近一二十年,中国育龄人群的理想子女数比较稳定[37]251-267,不仅一直低于日、韩和欧美国家,而且实际生育子女数更少。
从理论上看,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之间存在三种关系:意愿低于行为,意愿与行为类似,意愿大于行为。因避孕技术的可及性较差,意愿低于行为现象更可能发生在高生育率社会,而意愿大于行为现象则是当下的社会现实,且育儿压力是其要因之一。过度育儿提高了生育的经济、时间与机会成本,对职场发展带来负向溢出效应,承担主要育儿责任的女性常常不得不放弃理想的生育子女数,由此带来生育意愿、生育打算、生育行为之间的三重悖离。[38]那么,家事分工模式尤其是丈夫的家事参与,与生育意愿、生育行为以及意愿和行为达成一致或悖离之间存在何种关联呢?
人口转变理论有一个潜在假定,即生育率降到2.1 的更替水平后将停留于此,构成理想的人口世代更替模式。然而,实际情况却让人口学家的预期落空。何以如此?这是学术研究不得不反思的问题。相关领域的学者通过抽丝剥茧,从纷繁复杂的头绪中逐渐理出了一条明确的线索,即家庭领域的性别平等尤其是丈夫的家事分担,会对夫妻双方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带来影响。
20 世纪80年代后,性别关系一直是生育研究的重要关切,但早期研究多聚焦于女性的性别观念及其行为对生育的影响。30 多年前,人口学家冯德卡(Van DeKaa)和列思泰赫(Lesthaeghe)从婚育家庭文化与价值体系出发,提出了第二次人口转变理论,认为个体化进程中,个人对多元文化价值的追求所带来的婚育家庭观念的转变,才是生育率持续下滑的内在动力和核心要素。此后,越来越多的学者意识到,仅仅关注女性自身或公共领域性别观念的变迁,不足以解释极低生育率现象。作为家庭生活基本面和性别平等的一个核心指标,丈夫家事参与的生育效应也逐渐进入学术研究的视野中。
随着研究的深入,学界达成的一个共识是,西方国家的低生育率主要源于女性工作和家庭的双重负担。在小农社会,妇女“主内”,仅需负责家事。在工业社会,女性的社会劳动参与率不断提高,但丈夫并未回归家庭,故女性责任更重,由此可能促使妇女通过减少生育来避免更重的家务负担[39][40][41],进而带来女性劳动力参与与生育率的反向关联[1][42][43],形成低于更替水平的生育率或极低生育率[44]。
澳大利亚人口学家麦克唐纳(McDonald)既关注到性别平等的公共领域,也注意到私人领域的性别平等状况对生育率变动的作用。[45]他强调,与公共领域尤其是劳动力市场参与的性别平等状况相比,私人领域的性别角色观念和行为变化较慢。一方面,在女性受教育程度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劳动参与机会不断增多的情景下,两性之间的社会劳动分工日趋平等;而另一方面,私人领域内,男性依旧未能相应地走进家庭,家庭内外性别角色变化步履不同,当家庭外部的性别平等水平高于家庭内部的性别平等水平时,生育率就可能降至极低水平。的确,库克和拜克特(Cooke and Baxter)发现,在传统分工模式居主导地位的国家和地区,生育水平往往最低。[46]
基于此,哥德柴德尔(Goldscheider)等学者提出了性别发展的两阶段理论。第一阶段的基本特征是,女性受教育程度快速提升、劳动参与率和经济独立性显著提高,但同时,家庭领域的性别平等发展速度较慢,女性需要同时兼顾社会劳动和家务劳动,故工作和家庭责任之间的冲突较大,由此降低女性的生育意愿。以此为基础,她们提出了性别发展的第二阶段:该阶段的基本特征是,随着家庭领域性别平等状况的改善,女性工作与家庭之间的矛盾冲突将会得到缓解,从而提升她们的生育意愿和生育水平。[32]
在小农社会,丈夫在家庭经济生活中占绝对优势地位。工业革命后,女工与童工相对低廉的劳动力,社会分工的精细化,职业体系的复杂化,以及学校教育的普及化等,使得女性的社会劳动参与成为可能、经济独立变为现实。但是,在经济转型过程中,社会性别文化规制并未同步从传统进入现代。尽管前文的数据显示,世界范围内男性的家事参与比例及投入时间都有增加,但其参与水平依旧很低,家庭事务仍主要由女性承担。综合考虑公领域和私领域可知,男性仍然主要是“主外”的“单肩挑”,女性则是“主内、主外”的“双肩担”。
虽然女性是生育的主体,但丈夫的家事参与既与其妻子、也与他们自身的生育意愿有关。首先,从理论上来说,丈夫的家事参与与妻子生育意愿和行为之间可能存在两种关系。
第一,提升妻子的生育意愿。受制于有限的时间和精力,“双肩挑”使女性不得不在工作或家庭生活中做出让步。生儿育女增加的劳动负担不限于十月怀胎,更有随之而来的照料和养育。她们既要兼顾带娃,又要料理家务,多一个孩子不是多一张口、多一张床、多一个书包那么简单,而必须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若新增家事多由女性承担,则可能降低其生育意愿和水平;若丈夫主动分担日常家务尤其是育儿责任,则可能减轻妻子的家庭压力,助力她们更好地平衡工作与家庭双重责任,由此对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带来正向效应。
丈夫平等参与家事,对妻子的生育意愿和行为尤其是二(多)孩生育会带来积极的影响。从主观来看,在男权社会,无论是日常家务还是子女养育,丈夫的参与本身就体现出更为平等的性别观念,并传递出这样一种信息:他们更重视夫妻关系的维护,更愿意扮演体贴的丈夫和负责任的父亲角色,对家庭更具有爱心和担当;他们的卷入程度也暗示着对家庭生活的个人偏好或对孩子的喜爱。[47]夫妻“子女共育”“家庭共建”行为,还可以消解妻子作为“保姆”和“生育机器”的负面感受,降低她们对生儿育女的心理排斥,从而提升其“生”的意愿。在客观上,丈夫的家事参与会减少妻子的家事时间,妻子可以更从容地兼顾育儿与工作。大量研究表明,母职惩罚及工作—家庭角色冲突是降低女性生育意愿的要因。[48]女性在家庭中扮演着协调各种关系和处置各种问题的角色,这会占用她们大量的时间和精力。[49]其后果是,一方面,她们常常不得不因家庭需要而在工作中做出让步,致使她们面临更高的就业入职门槛,遭遇更大的职业中断风险,也更难以获得职场的晋升;另一方面,在当今社会,年轻女性与男性一样注重自身发展,当生儿育女责任与职场成功诉求之间产生矛盾时,她们或许会牺牲生育意愿、放弃二(多)孩生育行为。研究发现,只有能更好地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的女性才有更高的生育意愿,且生育水平较高的国家,女性的劳动参与率也更高。[50]
第二,降低妻子的生育意愿。丈夫平等的家事参与在客观上缩短了妻子的家事时间,使得她们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工作,由此使得她们的职场表现更为出彩。为追求职场成功和事业成就,她们可能没有时间和精力实现理想的生育意愿。
第三,对妻子的生育意愿没有明显影响。若妻子在婚前或婚后有明确的生育意愿和生育打算,且对生育具有自主决策权,她们便更可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生育;换言之,无论丈夫是否参与家事、参与什么家事,对妻子的生育效用可能都较低。
其次,考察丈夫家事参与的生育效应,不能仅局限于妻子的生育意愿(和行为),必须兼顾夫妻双方的生育意愿。生孩子虽然是妻子的事情,但生育抉择往往是夫妻的共同决定,故丈夫的生育意愿同等值得关注。[51]
从理论上看,丈夫的家事分担与其自身生育意愿的关系可能主要是负向的。这是因为,在时间有限的情况下,无论是育儿还是日常家务,参与更多的家事必然意味着责任的加重,参与者也更能体会到家庭经营的艰辛与育儿的不易,从而加大身心压力;同时,私人责任与公共责任的张力随家庭的卷入程度而加剧。这些因素的叠合会降低丈夫的生育意愿,驱动他们重视子女的质量而非数量。而且,丈夫家事参与对他们自身的冲击可能会大于他们不做家务对妻子的影响。这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在主观上,传统社会的“男主外”思想,让他们不愿也难以接受卷入家庭事务。美国的一项研究显示,与母亲相比,进入家庭的父亲感到工作—家庭责任矛盾冲突的比例更高。[52]这当然不是说,男性比女性的家庭投入更多,而是男性“养家者”的角色定位已经根深蒂固,家庭投入时间多,或有损于他们的“男性气质”;同时,他们走进家庭、分担家务的时日较短,尚未形成新的社会规范,故他们更不适应“双肩挑”“两班倒”的新角色,公私领域的矛盾冲突和压力感也会更强烈。
在客观上,家庭卷入同样也会牵扯丈夫的时间和精力,进而使他们面临“夫职”“父职”与“公职”之间的矛盾。以陪产假为例,为减轻配偶负担、提升生育水平,一些国家制定了带薪陪产假制度。但是,本应有助于提升生育水平的政策却带来了相反的结果。在西班牙,与未休带薪陪产假的男性相比,休陪产假的男性生育更多子女的意愿较低,再生育的间隔更长。[53]同样,笔者2020年在湖北等地的质性访谈也有类似发现,家庭卷入程度较高的丈夫,二孩生育意愿往往较低。这并非因为他们不想要两个孩子或仅仅因为“没钱养孩子”,也在于“没时间养孩子”。当孩子由夫妻共同养育时,丈夫就会更深切地感受到过去只有女性才能体会的“公职”与“家职”之间的张力,从而降低他们的生育意愿。
当然,这并不否认一个具有较强家庭取向的丈夫在照料子女的过程中会进一步增强家庭情愫,愿意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家庭并从中获得乐趣。也就是说,丈夫的家事分担与子女数量之间可能存在逆向因果关系。
实证研究表明,私人领域的性别平等与生育的关系并未达成一致。但总体而言,丈夫的家事参与与妻子的生育意愿往往具有显著的正关系。
一是夫妻之间家事分工越平等,生育率越高。[54]205-210迪拉(De Laat)等通过分析经济合作组织国家的调查数据发现,男性参与家事越多的国家,子女的数量也越多。[50]伊斯平-安德森和比拉瑞(Esping-Andersen and Billari)的研究表明,20 世纪90年代后,家务分工相对平等的法国、英国和北欧国家等,生育率都出现了反弹;而家务分工依然传统的西班牙、意大利和德国等国,生育率则持续低迷。[55]很多相同国家或不同国家的其他研究也都得出了类似的结论。[56]比如,意大利女性的家务劳动份额和二胎生育负相关[57],而西班牙和意大利两国的丈夫育儿与二胎生育正向相关[58],对职业妇女尤其如此[40]。米蒂伦(Miettinen)等人的研究发现,妻子的家务时间降低了各孩次的生育概率,而丈夫的育儿活动则会提高生育概率[47],这表明家庭内部的性别平等有助于刺激生育行为[59][60]。
亚洲地区也是如此。无论是在日本、韩国还是在中国,家事的平等程度与生育意愿之间均存在明显的正向关系。[61]在日本,丈夫的家事时间有助于增加双职工夫妻的二孩生育,但双职工若要继续全职工作,家庭更可能减少生育数量或加大生育间隔,而非延长丈夫的家事时间来应对工作—家庭责任之间的张力。[62]不过,2019年日本厚生劳动省的一项调查显示,丈夫家事的参与程度影响生育意愿:参与度高的家庭更可能生育2(多)个孩子,否则仅半数家庭生育2(多)个子女;若丈夫每天花2小时育儿和做家务,那么,生育2(多)个孩子的比例升至72.5%;若丈夫每天的家事时间为2—4 小时,该比例增至75%;若丈夫的家事时间增至4—6小时,该比例进一步增至81.2%;但是,若丈夫每天的家事时间超过6 小时,生育2(多)个孩子的比例将回落到75%。在韩国,尽管丈夫的家务劳动参与很少,但其参与可提升妇女的生育意愿。[63][64]
二是丈夫的家事参与和女性生育水平之间存在U 形关系。在美国,托尔和肖特(Torr and Short)认为,在丈夫承担家务少和丈夫承担家务多的家庭中,女性的生育水平都较高[65];库克(Cooke)对德国的研究也得出了类似结论[66]。
三是二者之间的关系很弱。在澳大利亚,家务劳动、育儿分担或丈夫的家务劳动贡献量等与二孩生育并无直接或间接联系。[41]若考虑全生命历程,女性仍是受家务劳动影响更大者,也是二孩或多孩生育的主要决定者。[67]笔者前期的一项研究也表明,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丈夫的家事时间与生育意愿并无显著联系。[56]过去,限制性的生育政策使得中国人的生育数量选择极为有限。当人们对孩子数量无法选择时,丈夫的家事参与很难对生育率发挥重要作用;不过,当人们可以选择孩子数量时,其作用就会彰显出来。
四是丈夫家事参与的生育效应因胎次和代际支持而有区别。在普婚普育社会,丈夫的家事参与程度对一孩生育没有明显影响。日本的丈夫家事参与仅影响二孩生育,正如厚生省官员泷田所指出的:“不管丈夫参与家务程度如何,许多夫妇会选择生下第一个孩子。不过,妻子是否愿意再次生育可能需视她得到的帮助多少而定。”①新华社新媒体:日调查显示丈夫参与家务程度影响家庭生育意愿。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84678431256 9636 29&wfr=spider&for=pc,2020-11-29。同时,丈夫的家务参与虽可明显提高初育风险[68][69],但这种影响是有条件的,只有隔代照料支持不足时才会发挥作用。[70]
丈夫家事参与生育效应的不一致特征,不仅出现在不同国家的研究中,而且也出现在同一国家的研究中。在瑞典,尼尔森(Nilsson)发现,在控制年龄和现有孩子数量时,家务劳动对拥有更多孩子没有影响;[8]而哥德柴德尔(Goldscheider)及其同事的研究则表明,若伴侣不分担家务,则会对生育率形成抑制作用,既可能影响初育,又可能影响三胎。[5]
在当下社会,就业女性依旧承担更多的育儿责任,也未能更多卸下琐碎、繁重的家事负担。在某种程度上,在个体的生育自主权得到大大提升的情景下,极低生育率可被理解为是女性对繁重家庭责任的一种策略回应,以及对“工作—家庭双肩挑”“公域—私域双标准”不公评价模式的回应。由前面的分析可知,丈夫的家事分担与生育之间的关系尚未达成共识,表明现实生活远比理论思考更为复杂。尽管如此,文献中呈现出来的不一致的结论并非毫无规律可循。通过抽丝剥茧,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基本的判断:(1)家庭领域的性别不平等(如夫妻之间家事分工)对妻子的生育意愿与行为带来负向溢出效应;(2)丈夫平等的家事参与对妻子的生育意愿和生育水平带来的影响主要是正向的,尽管这种关系可能较弱,也可能受到其他因素的调节;(3)丈夫的家事参与对自身生育意愿的影响可能主要是负向的,但因相关研究严重缺乏,这一研判能否成立还有待验证。
私人领域性别平等传递出的正向、积极的生育效应信号,为未来的政策出台、修订与完善提供了方向性引领。但是,本文的理论和文献分析结果也表明,更为平等的家事分工未必一定带来正向的生育效果,而且,工作—家庭责任之间的张力并非女性专有,而是夫妻面临的共同难题。面对该困境,丈夫的规避策略往往是,继续把自己安排在家庭之外;而随着人力资本禀赋持续改善,女性很难再把自我封闭在家庭之中,故她们不得不在生育决策上做出让步。可见,过去与现在,性别平等的天平从不平衡。过去,性别天平一端挑着“内”、一端挑着“外”,而今天,天平一端依然挑着“外”,另一端则挑着“内+ 外”;过去的性别不平等是分工的不平等,而今天的不平等既有分工、也有程度的不平等。
总体而言,学术界对丈夫家务分担的生育效应这个话题的关注还较少,很多具体问题尚需进一步深入的学理研讨,如丈夫是否参与、参与什么和参与多少家事与生育的关系,以及丈夫家事参与与妻子、自己以及夫妻二人生育的关系,从而更好地辨识各类关系关联的内在机制与路径,进而有效地评估丈夫参与的总体效应。此外,未来的学术研究还须注重学术话题的重构,让私人领域的性别平等回归它本来应有的样子。
第一,帮助还是分担?媒体报道、学术产品与日常生活中常有“鼓励丈夫‘帮忙’做家务”之说。仔细思量,“帮忙”一词透视出根深蒂固的传统性别角色观念,即家事并非丈夫本该承担的责任,而是对妻子的援助,有则更好、无亦不应强求。在女性普遍走进公共领域、参与社会劳动的历史进程中,这种评价标准却依然视丈夫的家事分担是对妻子的“帮助”“帮忙”,映射出的仍是旧有的性别角色文化规制。学术研究应该积极引领公共话语,改变话语表述,在全社会树立男女虽有生理之别,家庭责任却无差异,以及平等参与家事是为人夫、为人父的分内之事的思想观念。
第二,鼓励还是必须?同理,当前的政策文件和学理研究在涉及男性家庭角色时,大多强调要“鼓励”丈夫参与家事或丈夫“应该”参与家事。“鼓励”“应该”的表述同样值得考量,“应然”的倡导未必能真正将丈夫带回家庭。迄今,社会和家庭对女性的家庭参与一直持有“必须性”的期待,对丈夫则持有“应该性”的期待;对公共领域的性别期待则刚好相反。事实上,只有建构男性家事参与的“必须性”期待,才能推动家庭领域的性别平等。
第三,育儿还是日常家务?育儿与日常家务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育儿必然牵及日常家务,但日常家务不一定关涉育儿。将丈夫带回家庭,不同的家庭会采取有差异的策略。不过,从育儿入手,有助于推动改善私人领域的性别平等。如前所述,育儿是交织着正向和负向双重情感的复杂活动,子女健康成长可以降低父职参与的抵触心理,提升父职的效能感;同时,育儿需更密集的时间和精力投入,且更具时间约束性,“父母共育”的诉求更强。从父亲的效能感切入,有助于涵育丈夫的家庭责任感,进而逐渐形成家事共担的理想格局。
总之,讨论丈夫家事参与的生育效应是对性别平等理念和行为的进一步发展与突破,即将关注的视野从公共领域转移到私人领域,将关注对象从女性人群拓展到两性人群。当前,人口发展从控制生育进入多孩生育的转折期。但是,若宽松政策带来的社会成本完全转嫁到女性身上,政策效应可能大打折扣。将社会性别视角纳入政策制定的全过程,推动家庭领域的性别平等,扎实推进“家庭夫妻共建”“子女夫妻共育”理念,既有助于提振三孩政策效能,也是新时代性别平等的题中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