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立法 张思嘉 巫玉琴 胡静冰 陆毅衡
(天津商业大学,天津 300134)
文化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根基,所以乡村振兴与精神文明建设亦应先发展文化。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文化兴,乡村兴。农村文化是村民在长期农业生产及生活过程中,经祖祖辈辈传承发展而来的,决定着村民精神文明程度的高低。[1]国家为了实现乡村文化振兴,在农村实施了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如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家书屋工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重点项目。[2]这些定制式文化惠民工程的建设虽然保障了村民的基本文化权益,但无法满足村民对文化的多样化需求。[3]为此,各村委会利用当地资源特色或传统文化优势在村里建设了文化补充设施,村民也会自发建设私性文化设施。有了文化设施,村民就可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如节庆、讲座、比赛、娱乐等活动。文化设施与文化活动的多样性与丰富性在一定程度可以使村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得以满足。
学者们在研究农村文化多元供给问题时,多讨论文化供需错位问题,[4]最后给出“建构文化多元供给体系”的对策性建议。[5]然而,国家斥巨资惠及农村文化事业的“六大惠民工程”,同农村当地其他文化设施与活动相比,其发挥的文化育人作用可能更容易被村民接受和认可。[6]但该问题鲜有学者关注,尤其未见有学者对农村多元文化供给的作用效力进行调查和实证对比分析。[7]在“六大惠民工程”倡导的供给侧改革作用下,村民自发的多样化文化需求内力势必会牵引文化供给,而文化供给会进一步创造文化需求,进而形成动态平衡。[8]
本文不同于以往学者们从农村文化供需错位与多元文化体系建构的研究视角,而是着眼于文化多元供给的效力考量,进而明确文化多元供给的动态平衡结构。此外,在农村,文化多元供给既以设施形式存在,也以活动形式存在,故有必要按此分类考量。[9]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因此,本文以文化多元供给对村民主观幸福感提升的作用效力,来衡量文化多元供给的合理性并给出结构性调整的对策依据。
本文将农村文化多元供给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物质性的文化设施多元供给;另一类是非物质性的文化活动多元供给。将物质文化供给细分为“六大惠民工程”建设的文化设施、村集体建设的文化补充设施、村民自发修建的私性文化设施三种;将非物质文化供给细分为比赛、讲座、节庆三种活动。本文采用问卷调查法收集样本数据,并通过Logistic回归模型,将农村多元物质文化供给、非物质文化供给同村民幸福感的关系进行考量,以期揭示农村文化多元供给促成村民幸福感提升的内在机理,进而提出合理的文化设施与文化活动多元供给的结构性调整的对策和建议。
1.国家“六大惠民工程”设施与村民幸福感
“六大惠民工程”是国家为实现乡村文化振兴战略而采取的系列文化建设举措,共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在农村搭建文艺演出的室内礼堂或舞台;二是为村民设立阅览室;三是完善村网络设施;四是落实“村村通”工程(有线电视);五是设立文化信息资源阅览室(机房);六是国家给农村统一安装健身器材。[10]这一系列举措,旨在让村民免费享用文化产品,并在不增加村民生活负担的前提下,帮助村民丰富精神世界、满足他们的文化娱乐需求。“六大惠民工程”是国家从全局层面实施和建设的,相比农村其他文化设施建设,更具有前端性。因文化惠民工程的建设方式在全国以统一标准实施,故能否同多样化的农村文化发展需求相契合,成为学者们一直在考量和调查研究的科学问题。[11]
在过去的二十年间,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旨在提升村民文化水平的举措。但是,“农村居民对公共服务的接受与消费是一个基于自身素质条件和偏好的选择性接受过程,一味强化供给侧的产品质量或者投入规模,可能难以得到居民认可”。[12]因此,众多学者从满意度评价、供需错位等视角对国家在农村实施的“六大惠民工程”进行了问卷调查研究。如,庆跃先、张东明等在凤阳地区进行的调查显示,村民对文化惠民工程持认可态度,但对公共文化供给状况总体评价不佳。[13]卢春龙在全国9个省份的农村调查发现,“六大惠民工程”中4大工程运行基本良好,众多村民已能够参与其中,并表现出一定的满意度。[14]傅才武和刘倩对282个行政村的文化惠民工程调查后认为,基层文化惠民工程促进了农村文化普及、保障了村民基本文化权利、推进了农村文化建设,但供给低效及供需错位问题依然存在,文化惠民工程尤其存在体制改革的结构性滞后弊端。[15]
有些学者针对文化惠民工程中的某些项目进行了专项调查。如,张利洁和师佳对“农家书屋工程”调查后发现,农家书屋对农村居民影响之所以不大,是因为宣传时未以村民为主要受众对象。[16]熊春林和赵阳对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进行调查后发现,存在利用不充分、设施更新不及时、村民亟需的特色服务缺乏等问题。[17]王丽华和张悦建议,在提高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关注度的同时,要加大村民所需资源的开发力度。[18]
从上述研究结果可以看出,“六大惠民工程”虽存在供给错位、结构性失衡等弊端,但还是被村民基本认同的,并对提升村民文化水平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因此本文认为,文化惠民工程在满足村民文化需求的同时有助于提升村民幸福感。
假设1a:国家实施的“六大惠民工程”有助于提升村民幸福感。
2.村委会自发建设的文化补充设施与村民幸福感
村委会自发建设的文化补充设施,指村委会在“六大惠民工程”基础上,为满足村民多元文化需求而建设的辅助性文化补充设施,如小公园、技能培训教室、古建筑或古大院等。[19]这些设施不同于政府统一供给的“六大惠民工程”设施,但它们的灵活性、多样性和针对性更强,更贴近村民的实际需要,也更能丰富村民的业余文化生活。[20]
在对村里文化补充设施如何建设进行研究时,学者们主要从互补视角对其同“六大惠民工程”的关系及作用进行研究。如陈波和邵羿凌[21]认为,应树立“大文化”观念,并在农村多建设文化设施,少进行“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等活动,让村民根据自己的偏好选择所需的文化设施、产品与服务,即从需求侧倒逼供给侧改革。唐萍在提升农村文化设施丰裕度问题研究后指出,加大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应逐步改善村民文化活动场地、设备、器材及现代传媒、网络等设施不足的现状。[22]此外,村落之间可以相互借鉴成功的文化补充设施建设与开发经验,尤其是优秀村落的文化建设模式及成功经验应被广泛推广,令其发挥引导示范效应。[23]
村委会组织建设的文化补充设施,作为“六大惠民工程”的有益补充,能否为大多数村民所接受和认同,尤其是能否切实促进村民幸福感的提升,有待进一步研究。[24]此外,补充设施相比国家层面部署的“六大惠民工程”设施,虽然更符合村民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但是否比“六大惠民工程”设施对村民幸福感的促进作用更强,也有待进行大样本实证对比分析。
假设1b:村里自建文化补充设施有助于提升村民幸福感。
3.村民自发建设的文化设施与村民幸福感
村民自发建设的文化设施,指村民根据自己对文化活动的喜好,而自发建设的文化设施,如家族祭祀祖先的祠堂,村民自发唱歌跳舞的场地,私人收费的棋牌室、麻将馆、健身房等。[25]这些村民自发建设的文化设施需要村民自行出资筹建并运营维护。村民根据自身偏好建设私性文化设施,虽然对村民多样化文化需求满足有所助益,但因缺乏监管、指导、引导,故难免存在“不健康”或不合法现象。尤其是,私性文化盛行时,可能会严重“挤压”国家倡导的主流文化的发展空间与地位。[26]
学者们在对村民自发建设的文化设施进行研究时,主要从公共文化式微、亚文化或俗文化弊端等视角开展。如,吴理财[27]研究后发现,农村传统文化逐渐衰落,公共文化形式日渐式微,文化的凝聚力作用也大不如前。袁锐[28]对农村自建设施调查后发现,由于一些村民的文化水平较低,故更喜欢贴近生活的通俗文化产品。显然,当村民自发建设的文化设施处于主导地位时,村里就会产生亚文化。[29]针对该现象,印子认为,农村社会中滋生的亚文化,一旦从边缘位走向中心位,就可能主导农村文化的潮流。[30]
农村主流文化与亚文化交汇碰撞,虽然会在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的经费投入、谁居主导地位等方面产生矛盾,并可能阻碍村民获取优质文化,但还是反映出了村民自身对文化设施的需求和意愿。因此,村民自发建设的文化设施作为“六大惠民工程”与村委会组建的补充设施的一种私性互补文化,能否提升村民幸福感也有待进一步调查和考证。
假设1c:村民自发建设的文化设施有利于提升村民幸福感。
1.文化比赛活动与村民幸福感
农村的文化比赛活动,多基于文化设施开展,如征文比赛或知识竞赛[31]、书法绘画舞蹈比赛[32]、球类田径类体育比赛[33]等文化活动。比赛活动是农村最习以为常和正统的文化活动,这种竞技性的文化活动因具有提高凝聚力、提升村民身体素质、彰显村民文化知识水平和能力等特质,故在农村最被推崇。村民直接参与或观赏文化比赛活动,会增强彼此之间的默契或交流,会主动交换彼此对问题的认知或看法,从而提升彼此之间的互信程度及凝聚力。
目前,学者们在研究农村比赛活动时,多从构建乡村和谐社会视角开展。如,肖继新认为,在农村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征文演讲等比赛活动,有助于加强村民的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等道德规范教育。[34]陈斌和卢文云在研究农村体育赛事后指出,农村体育比赛活动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谐社会的构建。[35]显然,文体类比赛不但可以帮助村民加强体育锻炼、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其本身还是继承和发扬优秀农村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夏明海、曹烨程等指出,体育运动既可以帮助村民加强体育锻炼,还可传承体育文化,尤其是一些历代传承形成的当地特色运动项目。这些运动项目是由自然特色和地域文化有机融合而成的,是独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36]
在农村,比赛活动可以提高村民的文化素养,促进体育锻炼,缓解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心理压力。此外,比赛活动也会促进村民之间情感上的沟通与交流,进而对整个农村的和谐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假设2a:农村组织的文化比赛活动有助于提升村民幸福感。
2.文化讲座活动与村民幸福感
文化讲座活动是政府为强化农村文化知识而举办的系列科普教育与技能培训活动,其主题包括健康养生、农业技术或工作技能培训、流行病的预防等。[37]文化讲座通过专业人士的讲解和培训,不仅能够提高村民文化知识水平、工作技能,还能通过丰富村民文化爱好进而提升其文化品味。[38]
学者们主要从农村讲座活动如何开展视角进行研究。崔稚英指出,农村讲座服务配套的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师资力量、人文环境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存在发展不均衡现象。[39]虽然部分农村会定期开展讲座活动,但村民因缺乏参与讲座活动的热情与积极性,甚至不了解讲座活动的组织目的,久而久之,便对村里的讲座活动失去了兴趣。但是,讲座活动作为传播农村文化知识和科普的重要媒介,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讲座活动组织方面,李艳英建议,遵循有用、有效、有趣原则,定期开展通俗易懂的村民需要的科学文化知识讲座,也可以开展提高村民生产能力的农业知识和可以丰富村民业余生活需求的娱乐、健身知识等方面的讲座。[40]在讲座形式的创新发展方面,刘刚和赵海燕调查后发现,讲座形式的多样性以及主讲人利用多媒体演示时讲座内容更为形象生动等方面的改观,可以提高村民参加文化讲座的意愿。[41]
可见,村里组织的文化讲座活动,既可以提高村民的文化知识水平与农业生产技能,还可以帮助村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因此,在农村多组织文化讲座活动,有助于提升村民幸福感。
假设2b:农村组织的文化讲座活动有助于提升村民幸福感。
3.文化节庆活动与村民幸福感
农村组织的文化节庆活动旨在传承民族、乡村或家族的文化传统,这些节庆活动往往具有很强的时间规律性与正统仪式性。[42]文化节庆活动在古代主要用于驱除鬼魅妖魔、祈求来年风调雨顺,或为了纪念文人志士,彰显当地卓越的风土人情。因此,在中国农村组织的文化节庆活动,多通过传承和延续祖辈习俗而来。
学者们在研究农村文化节庆活动时,多从节庆活动的演变与凝聚力作用视角来切入。[43]如,覃晖雁的调查研究显示,“节日在农村居民生活中的魅力日渐削弱,一些与传统节日相伴的习俗在慢慢消失,并直接导致村民节日意识淡化”。[44]王金霞和段文杰认为,中国传统节庆活动被遗忘或式微,原因是西方节日,如情人节、圣诞节、愚人节等洋节受到国人特别是年轻人的追捧和参与。[45]在农村,村民参与传统节庆活动的意识虽然日渐淡化,但传统节庆活动蕴含的丰厚文化内涵是任何现代事务都无法替代的。范建华指出,节庆活动不仅是一种文化活动,更是一种帮助村民提高认知能力、传播有益经验、教育子孙、培养正确的审美观以及娱乐的重要活动形式。[46]
村民参与传统节庆活动,有助于在农村形成和谐文化氛围,在满足村民精神文化需求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农村的文化节庆活动有助于提升村民幸福感。
假设2c:农村组织的文化节庆活动有助于提升村民幸福感。
1.样本数据来源
2020年9月—12月,本研究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在天津市农村获取到了村民的多元文化与幸福感样本数据。在发放调查问卷时,以天津市环城四区以外的农村作为问卷发放地。为保证样本具有随机性和代表性,本文选取了天津市的静海、武清、蓟州三大郊区的农村作为调研区域,其中包括泗村店、大柳滩村、聂庄子村、西陈庄村、韦庄、董河村、西路庄村、大张庄、东河头村、西柳木村、南柳木村、东柳木村、赵庄东泥沽村、西堤头庄、刘快庄、大朱庄、安二庄、东赵各庄、黄家屯、陈辛庄、东营坊村、马各庄村、马庄、孙庄等,被调研对象年龄在16岁—75岁之间。最终,430位村民参与了本次问卷调查,经剔除填答不完整或不规范的调查问卷,最终获取到了400份有效问卷,问卷有效率为93.02%。
2.样本数据分布
本研究以“六大惠民工程”设施、村里补充设施、村民自建设施、比赛活动、讲座活动、节庆活动为类别变量,对村民回答的“幸福与不幸福”题项进行了频数频率分析,如表1所示。从表1可以初步看出,对于村民在各类文化题项上的回答分值高于平均水平时,回答幸福的频数要高于回答不幸福的频数;同理,当村民在各类文化题项上的回答分值低于平均水平时,回答不幸福的频数要高于回答幸福的频数(除村民自建设施外)。整体来看,农村文化多元供给有助于提升村民幸福感。
表1 农村多元文化与村民幸福感的频数频率分析
本文对多元文化变量与村民幸福感变量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见表2。
表2 描述性统计分析
1.村民幸福感变量
村民幸福感变量的测度采取主观幸福感测度方法,选项为幸福或不幸福,分别对应1或0值表征。
2.农村文化多元供给变量
我们在测度农村文化设施与活动多元供给变量时,让村民采取勾选方式。一是勾选本村是否有该文化设施或活动(分为有或无两种选项,1表示有、0表示无);二是让村民勾选是否有必要有该文化设施或活动(分为非常有必要、有必要或没必要三种选项,3表示非常有必要、2表示有必要、1表示没必要)。因此,测度各项文化变量时,可采取合并加总平均法测度,即将每一文化供给类别的全部题项的得分值加总后取平均值,得分值越高,说明在该村该文化类型越突出。每种文化类型变量均有两个不同的测度结果:一是基于村民关于有无回答而测度的结果;二是基于村民基于必要性回答而测度的结果。本文以村民有无回答测度的变量结果为主变量,以村民必要性回答测度的变量结果为稳健性检验变量。
3.控制变量
控制变量包括性别、年龄、学历、婚姻、收入与干群关系6个。
“性别”为虚拟变量:1表示男性,0表示女性。“年龄”用被调研对象的实际年龄值表示。“学历”为教育年限法测度:6、9、12、15、16、19 分别表示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硕士。婚姻为虚拟变量:1表示已婚,0表示未婚。“收入”为定序变量:1、2、3、4、5 分别表示较低、中等偏下、中等水平、中等偏上、较高5种情况。“干群关系”为定序变量:1、2、3、4、5 分别表示对干群关系评价的非常不好、不太好、一般、较好、非常好5种结果。
以村民幸福感为因变量,将文化多元供给的六个方面——“六大惠民工程设施”“村里补充设施”“村民自建设施”“比赛活动”“讲座活动”“节庆活动”作为自变量,并分为文化设施与文化活动两大类分别进行Logistic模型回归分析(统计软件为SPSS 26)。文化设施多元供给与村民幸福感关系的检验结果见表3,文化活动多元供给与村民幸福感关系的检验结果见表4。
表3 文化设施多元供给与村民幸福感关系的Logistic回归结果
表4 文化活动多元供给与村民幸福感关系的Logistic回归结果
从表3可以看出,“六大惠民工程”设施供给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系数为3.153***,且非常显著,说明与村里其他文化设施供给相比,“六大惠民工程”设施供给对村民幸福感的提升的作用效力更强。村里补充设施供给对居民幸福感的作用系数为1.378+,且弱显著,说明村里补充设施供给对村民幸福感的提升有积极作用。村民自建设施供给对村民幸福感的作用系数为0.565,且不显著,说明村民自建设施供给对村民幸福感提升的积极作用不强。
从表4可以看出,比赛活动供给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系数为2.812***,且非常显著,说明比赛活动供给有助于村民幸福感的提升。讲座活动供给对村民幸福感的影响系数为0.672,且不显著,说明讲座活动供给对村民幸福感提升的积极作用不强;节庆活动供给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系数为0.787,且不显著,说明节庆活动供给对村民幸福感的积极作用也不强。
本文采用替换变量的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考虑到村民对文化设施、文化活动的需要程度,即建造设施、举办活动的必要性会影响村民的幸福感,故本文采用“六大惠民工程设施必要”“村里补充设施必要”“村民自建设施必要”“比赛活动必要”“讲座活动必要”“节庆活动必要”代替原有相应变量,进行稳健性检验。文化设施多元供给与文化活动多元供给对应的稳健性检验结果分别见表5和表6。
表5 文化设施与村民幸福感关系的稳健性检验结果
表6 文化活动与村民幸福感关系的稳健性检验结果
表5显示,“六大惠民工程设施必要”对村民幸福感的影响正向弱显著,与表3回归结果相似,表明“六大惠民工程设施”供给对村民幸福感提升的积极作用稳健。“村里补充设施必要”对村民幸福感的影响正向显著,与表3回归结果相似。“村民自建设施必要”对村民幸福感的影响负向显著,说明村民认为没有必要建设自发设施对幸福感有显著影响,是不利于村民幸福感提升的文化因素之一。
表6显示,“比赛活动必要”对村民幸福感的影响正向显著,与表4回归结果相似,即对村民幸福感提升的积极作用稳健。“讲座活动必要”对村民幸福感的影响正向显著,这表明村民认为开展讲座能提高幸福感。“节庆活动必要”对村民幸福感的影响不显著,与表4回归结果相似,说明节庆类活动供给对村民幸福感提升的作用不强。
对比来看,在农村文化设施多元供给方面,“六大惠民工程”设施与村里组织建设的补充设施供给,有助于村民幸福感的提升,但村民自建的私性文化设施供给,不利于村民幸福感的提升;在农村文化活动多元供给方面,比赛活动与讲座活动供给有助于村民幸福感提升,但节庆活动供给不利于村民们幸福感的提升。
1.“六大惠民工程”供给对村民幸福感提升的作用效果最佳
对比文化设施供给三个方面后发现,“六大惠民工程”文化设施对村民幸福感提升有着最为显著的积极作用。原因可能是“六大惠民工程”是多元文化设施里供给时间最长、受众范围最广、影响最为深远的文化设施种类,在长期保障村民最基本文化权益的过程中得到了广大村民认同。该研究结果同卢春龙的研究结果一致,假设1a被证实。[47]“六大惠民工程”的实施,初步完成了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基础文化设施从无到有的过渡,提高了基础文化在农村的普及程度,丰富了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故对村民幸福感提升起到了最为明显的积极作用。
2.村集体建设的文化补充设施供给对村民幸福感提升的作用效果较佳
村委会组建的文化补充设施虽未能如“六大惠民工程”设施般同村民幸福感表现出极为显著的积极作用关系,但该关系也是较为显著的。原因可能是相比同质化严重的“六大惠民工程”设施,村里组建的文化补充设施能最大限度地针对不同地域村民的特殊需求进行差异化供给,且经由村委会集中建设与管理,易被多数村民认同。该研究结果与唐萍的研究结果一致,[48]假设1b被证实。
3.村民自建文化设施供给对村民幸福感提升的作用效果不佳
稳健性检验结果进一步证实,村民自建文化设施供给与村民幸福感的关系为负向显著,这说明村民自建文化设施供给不利于村民幸福感的提升。原因可能是,村民自建文化设施供给是根据少数人的个人喜好建立的,具有私人性、有偿性和小众性,因未经国家政策或当地村委会集体鉴别批准,故难以被多数村民所认同,并可能会被其他村民视作一种亚文化现象,从而令其他村民反感这种村民自建文化设施供给,最终不利于其幸福感的提升。该研究结果同袁锐的研究结果不一致,[49]假设1c未被证实。
4.比赛活动供给对村民幸福感提升的作用效果最佳
比赛活动供给能够提升村民幸福感,是因为农村比赛活动大大丰富了村民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帮助村民缓解压力、强身健体、培养技能,让村民在放松身心、享受生活的同时得到全方位的发展。此外比赛活动所具有的竞技性与其他文化活动供给相比,更能激发村民的自主性、创造性和主体性。常言道,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而村民们在兴趣的引导下自愿参赛,同样在兴趣的激励下钻研技能、不断练习以提升自己,最终在赛场上参与竞赛,其中的趣味与成就感不言而喻。此研究结果与肖继新研究结果一致,[50]假设2a被证实。对乡村文化振兴而言,农村各项比赛活动都带有本村特有的文化色彩,有助于竞技文化的传播和思想的交流碰撞,对整个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和振兴意义深远。
5.讲座活动供给对村民幸福感提升的作用效果较佳
讲座活动供给能够提升村民幸福感,是因为受社会制度、秩序及高级化需求的影响,村民亟待全方位提升就业、农技、生存等各项技能。尤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村民更渴望获取防疫知识与抗疫技能。农村举办的讲座活动数量较少、缺乏专业性趣味性、形式过于单一等因素,是村民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学习效果不佳的主要原因。但村民对通过优质讲座活动接受科普教育、学习先进技术、提升综合文化素养的迫切愿望从未降低过。此结论与李艳英的研究结果一致,[51]假设2b被证实。
6.节庆活动供给对村民幸福感提升的作用效果不佳
在现代文化、外来文化的冲击下,村民对传统节庆活动的意识不断淡化,甚至对外来文化存在盲目崇拜的心理。此结论与覃晖雁的研究结果一致,[52]假设2c未被证实。虽然节庆活动对村民的文化吸引力在逐渐下降,但传统节庆中所蕴含的丰厚文化内涵,是经中华民族悠久历史沉淀而来的,亟待得到正确的传承和再开发利用,进而可以在新时代乡村文化振兴中发挥出凝聚人心的育人、“化人”的积极作用。
1.削弱“六大惠民工程”设施供给力度,焕发农村基层主体性作用
在农村文化多元供给改革中,“六大惠民工程”设施供给应首先被改革。尽管“六大惠民工程”在各项文化供给设施中的作用效力最佳,但其定制性、同质性、强制性、供需错位等弊端仍客观存在。尤其是其供给成本高、自主性差,且存在迟滞。当地农村基层主体性供给的内生动力不足,故亟需进行供给侧改革。国家应削弱“六大惠民工程”设施供给力度,逐渐弱化政府在乡村文化建设中的决策地位,通过放权把相应的建设资金发放到村委会,由村集体决定“六大惠民工程”设施的具体建设成效,这将有助于焕发农村基层参与文化建设事业的主体性和积极性。此时,国家需建立数字化监管平台,用大数据对各村“六大惠民工程”设施的历史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可根据各村村民喜好、人口规模和历史使用情况对“六大惠民工程”设施的供给细节进行差异化调整,并定期做好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和更换工作。此外,国家在资金下发、提升村民参与度、建立数字化监管平台时,需要建立配套的监管机制对其加以管控,确保国家提供的资金和设施能切实发挥其效用。政府在为村民提供优质文化服务的同时应将政策规范化、制度化,但具体的制度设计有待进一步深化。
2.村干部应积极作为,提升村里文化补充设施的丰裕度
村集体组建的文化补充设施供给是对国家“六大惠民工程”设施的重要补充。“六大惠民工程”设施作为全国性的基础保障政策存在很大的局限性,而村里的补充设施可以由村委会根据本村情况进行集中规划建设。各村应在“六大惠民工程”设施基础上,根据村民的实际需求以及地方特色进行有针对性的差异化供给,建设好广大村民喜闻乐见的文化补充设施。针对村里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一方面国家要加大农村专项建设资金供给力度,调整农村各项文化设施供给的资金配比,在削减“六大惠民工程”支出的同时增加对村里补充设施的资金供给;另一方面,村委会和村干部要主动担当,敢于向村民集资,善于利用金融工具融资,制定规范化的筹资建设章程取信于民,形成长效的建设机制,有目标有步骤地提升村民参与高质量文化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对于那些已经取得建设成就的农村,例如华西村和南街村,国家应将他们的经验事迹制成文件下发到各村,供广大村干部学习借鉴。同时,各村委会还可以建立双向沟通机制,对内广泛听取民意,不断改进村里文化补充设施供给的效力以适应村民需求;对外与其他村委会互相交流学习先进的文化补充设施建设经验。
3.合理引导村民自建私性文化,倡导积极健康的文娱价值观
村民自发建设的文化设施是根据村民个人喜好而建设的,本是最能与村民实际需求相匹配的文化设施,但由于亚文化现象的存在以及村民自建设施本身所具有的私人性、有偿性和小众性本质,村民自建文化设施难以被大多数村民所认同。针对私性文化存在的亚文化本质,村委会应严格监管、正确引导,制定相应的村规民约,必要时辅以惩罚机制加以约束。如存在赌博、暴力、色情、封建迷信等亚文化现象的麻将馆、游戏厅、歌舞厅、算命摊等村民自建文化设施,村干部要正确引导此类亚文化活动,对参与人员应以批评教育为主。但对违法设施,应依法没收或取缔相关文化设施及场所。此外,村委会应通过实地走访村民、召开村民大会、开设群众意见箱等渠道了解村民关于合理发展私性文化的建议。深入了解那些农村社会中广泛存在的私性文化,有助于根据村民实际需求将私性文化共享化、小众文化大众化,诸如棋牌等本身非亚文化,但容易转化成赌博等亚文化性质的私性文化活动。若确实是村民广泛需要的,可由村委会规划专门的活动场所进行集中建设和监管,将其上升为村里补充设施来集中建设,从而更好地满足村民的多样化文化需求。
4.积极创办优质多样的比赛活动,拓宽村民文化受众面
首先,村委会应积极举办那些广受村民喜爱的比赛活动并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例如通过乡村广播宣传,在村务公示栏中粘贴比赛活动的海报、通知,向村民发送宣传短信或在本村自媒体平台上发布推送消息等。对于那些举办流程已趋于成熟的热门赛事,村委会要把比赛的内容、形式、赛制和举办时间等固定下来,形成本村的惯例和特色,久而久之才能成为有影响力的乡村比赛活动。其次,要建立多样便捷的比赛报名渠道,降低报名门槛,方便广大村民踊跃报名参与。同时要对比赛规则不断进行创新,为参赛选手服务的同时提升比赛观赏性,吸引不参赛的村民以观众的身份参与活动中。此外,可以通过发放礼品、设置荣誉奖项来提高村民们的参赛热情,从而提升比赛活动的影响力。最后,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创新比赛形式、丰富活动内涵,将比赛活动办成具有新时代乡村特色的文化盛宴。
5.探索多样性发展模式,提升乡村讲座质量
积极开展优质多样的讲座活动。首先应结合村中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邀请专业人士向村民传授能应用到生产生活中的实用知识、技能,加强对村民的科普教育,让他们从意识上脱离传统的农业思想,树立起他们的科学发展意识,还可以聘请在某个方面有特长和建树的乡贤做讲师,让村民身边的乡贤来传播先进经验,这将更有利于村民的理解和学习。其次,讲座内容要力求通俗易懂、言简意赅,既要便于让村民接受,又不能占用村民大量的时间,在此基础上若是讲师语言风趣幽默、内容新颖则更能激发村民听讲座的兴趣。最后,讲座举办的形式更应灵活多变,如引入网课、直播、短视频等形式,并与数字图书馆有机结合,利用“互联网+”技术增强乡村文化讲座的共享能力,方便村民能够利用碎片化时间随时随地学习,还可以借鉴自媒体的发展经验,鼓励有一技之长的村民自己录制视频并在互联网上做讲师来获取收益,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可以助力乡村讲座活动的开展,也能达到振兴乡村文化、提升村民幸福感的目标。
6.让传统与时俱进,重焕节庆生机
首先要深度发掘传统节庆文化的内涵,重拾先辈们举办节庆活动的初心,明确今后举办节庆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当下农村举办的许多传统节庆活动流于形式、内涵肤浅片面,且商业化、娱乐化倾向严重,后辈只知道模仿前辈留下的习俗,却不了解这些习俗的历史渊源和出处,传统文化也就失去了内在生机与活力,长此以往便无法吸引年轻人参与。因此,必须加强对传统节庆内涵及其起源知识的宣传普及。其次,传统节庆活动的举办形式要敢于创新、与时俱进,应巧妙和谐地融入当代乡村社会中去,从而促成村民们对传统节庆文化的认同。最后,应通过提升传统节庆活动的仪式感及文化氛围感来增强村民对传统节庆文化活动的重视度,使传统节庆文化在农村重焕生机,进而发挥育人、化人、凝聚人心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