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员工社会保险参保率低的经济学理论解释及优化路径

2023-01-06 11:50马宇祥陈晶晶
关键词:社会保险小微企业

马宇祥, 陈晶晶

(山西农业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山西 晋中 030801)

自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以来,劳动合同法为员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法律保障。在就业市场和企业中劳动者因多种因素常常成为弱势一方,其合法性员工权益难以受到保障,特别是小微企业员工的社保权益难以实现,从而受到学界关注。受学历水平、认知水平和工作能力的限制,农民工的工作单位多为小微企业,所以本研究重点关注农民工群体。

从已有研究看,学者多以农民工群体为主要关注对象,以分析小微企业员工社会保险参保率的影响因素为研究重点,得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一系列研究结论。然而,已有研究也存在局限之处。第一,研究的归宿大多为更好地促进企业主体发展。第二,研究对象多局限于农民工群体,但小微企业员工中还有许多其他群体。第三,研究的原因分析,论证的深入性和客观性有所欠缺。基于此,本研究以更好地维护小微企业员工权益为出发点,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小微企业员工社会保险参保率低的深层次原因。

一、小微企业员工的社会保险参保现状

近年来,虽然小微企业员工社会保险的参保层面不断扩大,但总体来看,小微企业员工的社会保险参保率滞后于企业的发展。2021年9月,国内知名社保专业机构发布《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2021》(以下简称《白皮书》)。《白皮书》研究小组2021年度通过问卷发放,精准触达371 575人次,调研访谈4 901家中国企业,调研240个城市,覆盖22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在调研企业中,员工规模在50~300人的企业占比约40.4%,占比最大;50人及以下企业规模占比约28.3%。因此,《白皮书》对研究我国小微企业员工社会保险参保率现状具有较大参考价值。从《白皮书》数据来看,2021年企业社保发展指数得分为60.9,与2020年相比,有所下降。考虑到本研究的重点为小微企业员工社保参保率,因此重点关注白皮书中的一级指标企业社保合规性,以及其下的“及时性合规”“基数合规”“险种覆盖面合规”3个二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分数得分与2020年相比下降较为明显(见图1)。

数据来源:《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2021》图1 企业社保合规性二级指标得分

从图1可知,除“及时性合规”指标得分较高外,“险种覆盖面合规”指标得分相对较低,且下降显著,而“基数合规”指标得分则处于低水平阶段。由此可知,我国小微企业员工社会保险参保率整体较低。

为进一步证实小微企业员工社会保险参保率低的事实,本研究对中国知网近5年来该主题下相关文献进行梳理,以科学化、精准化为原则,选取部分聚焦某一省份、地级市的研究,开展进一步印证。其中,史亚娇调查山西省长治市小微企业后发现,45.3%的员工认为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员工的参保率偏低。在参保项目上,调查显示小微企业只有20.7%的员工参保了所有项目,近50%的员工只参加了一到两项,仍有14%的员工无参保项目[1]。一些小微企业少投保甚至不参与投保的问题较为严重。

彭珊珊、梅强以江苏省镇江市为例,通过使用分层随机抽样法抽取了大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各100家,从参保人员数量和参保缴纳费用两个角度比较二者参保行为之间存在的差异,进一步分析小微企业社会保险参保行为[2]。

李瑾等人围绕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医疗保险,在内蒙古地区从餐饮服务、零售、加工等行业随机抽取8个代表性小微企业展开调查,发现抽样样本中,未参保员工及不清楚是否参保的员工占比高达36.52%[3]。陈雪娇、苏建国在江门市调查发现,未对员工进行社保险种缴纳的小微企业占比高达36.90%[4]。杨桂宏等选取小微企业员工中最具代表性的农民工群体为研究对象,以“北上广深”4个一线城市农民工群体为样本进行分析,发现参保率普遍较低,各地各项的保险参保率均在50%以下,大多数集中在20%~30%[5]。由此可初步推断,一线城市农民工整体的社会保险参保状况不乐观,各项社会保险平均参保率不足1/3,一线城市的大部分农民工仍不能享有社会保险。

综上,结合《白皮书》数据和多位学者的研究,发现小微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其未参保员工占比较大,小微企业员工参保率低。

二、小微企业员工社会保险参保率低的经济学理论解释

(一)部分小微企业存在逃避缴费行为

对于小微企业而言,社保缴费金额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从企业利润角度来看,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在一定程度上会减少企业的盈利空间,且员工参保人数越多,企业支付的缴费金额就越大,利润挤出则越显著。因此,一些小微企业为了减少利润挤出,有意选择逃避缴费。对于不同企业类型社保缴费的情况,彭珊珊、梅强在镇江市的调研数据显示,社会保险费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因企业类型不同而存在较大差距。对于大中型企业来说,该比值达到15.01%;对于小微企业来说,该比重则高达27.86%,接近前者的两倍[2]。这说明小微企业社保缴费的利润挤出效应更为显著,承担的缴费负担偏重。

从社保费率角度看,目前我国企业承担的社保费率依然较高[6]。一些小微企业经营状况较差,有些甚至亏损经营,其参保压力较大。近年来,虽然政府相继出台一些降低企业社保缴费率的利好政策,但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其费用仍是一笔较大支出。因此,一些小微企业在参保时存在逃避缴费行为。

(二)部分小微企业有逃避缴费的动机

20世纪70年代,美国供给学派经济学家拉弗(Arthur B Laffer)提出拉弗曲线,描绘国家税收收入和税率之间的关系。当税率较低时,可以通过提高税率来增加税收收入,但当税率超过一定限度时,继续提高税率则会导致税收收入不增反降的现象。拉弗曲线同样可以用来分析社会保险费率与缴费收入之间的关系[7]。

博弈论指二人在决策博弈的过程中,一方决策者根据另一方的策略选择不断变换自身策略,从而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它是微观经济学中的重要理论之一。囚徒困境则是博弈论中非零和博弈的代表性例子,它说明个人最佳选择并非团体的最佳选择,二者往往存在矛盾关系。因此,在政府制定相关社保政策及企业社保缴费率时,政府和企业之间存在一种博弈关系,发生囚徒困境。

笔者将拉弗曲线与博弈理论相结合,从经济学角度解释小微企业员工参保率低的现实困境。当保险费率水平达到一定水平时,企业难以承受过高的社保成本,逃费现象增多,社保基金收入开始减少。

同时,企业和地方主管部门之间存在博弈关系。在社保缴费问题上,企业认为费率太高超过了其承受能力,企业从自身角度出发,认为只有相关主管部门降低费率才能消除道德风险,从而主动缴纳社保费用。主管部门则认为,企业先正常缴费,政府随后再降低费率才是正确之举,并认为现有的费率尚不能满足社保基金需求,降低费率则收不抵支。博弈导致的结果是拉弗曲线最终发生扭曲变形,当费率超过临界点后,企业逃费动机强烈,缴费收入出现断崖式下跌。

综上,政府试图让企业承担较高的缴费比例,而企业则想方设法减少缴费让政府承担更多责任,政府和企业双方虽都从自身立场做出最佳个体选择,但最终导致的社会总福利受损的团体选择结果却并非最佳。从社会团体考虑,无论哪个国家或社会都不希望社会总福利被减少。这种不完全信息下的非零和博弈,最终使社会总福利受损,便是纯策略纳什均衡博弈解——囚徒困境。这也是企业社保缴费率始终居高不下,进而导致小微企业员工参保率低的重要原因。

(三)部分小微企业缴纳员工社保的意愿较弱

低成本运转是小微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而低成本的主要原因在于较低的用人成本,但当小微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后便会导致用人成本上升,削弱企业的竞争优势。D-S模型即劳动力需求—供给模型,描绘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之间的关系。D-S模型为演示小微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前后用人成本的变化过程提供了重要依据(见图2)。

图2 小微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前后用人成本的变化过程

如图2所示,起初,劳动力需求曲线D与劳动力供给曲线S相交于E点,在E点处,劳动力价格水平用W表示。而当企业为每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之后,由于用人成本增加,从而引起劳动力供给曲线S向左上方移动至S′,新的劳动力供给曲线与劳动力需求曲线相交于E′点,用人成本由W上升到W′,劳动力的需求量也由L减少为L′点,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保费用总额则为图中的阴影部分面积。D-S模型较好地解释了小微企业员工社会保险参保率低的另一重要原因。由于为员工缴纳社保将会增加小微企业的用人成本,进而弱化其低成本市场运行优势,最终导致其不愿为员工缴纳社保。

三、小微企业员工社会保险参保率优化路径

(一)增强劳资双方参保意识

各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落实社保宣传教育行动,通过深入小微企业对员工进行社保政策宣传和风险防范教育,使其认识到参保的必要性。同时,既要员工消除对社会保险的不信任感,增强其长期参保的意识,又要通过组织教育培训的形式,使其掌握基本的社会保险技术操作的知识。要使员工意识到社会保险不仅能维护自身权益,还能减轻家庭和社会的负担,起到分担个人社会风险的作用。这样能提高小微企业员工参保的积极性,使其积极监督用人单位为其参保缴费,维护自身的社会保险权益。相关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小微企业的社保宣传教育,使小微企业更加主动地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二)确定合理参保费额

在博弈行为致因分析中,学界多将其总结归纳为5个主要因素:社会规范、评估体系的认同度、任务难度、监督力度以及激励机制等[8]。较高的社保缴费难度和低水平的缴费监督力度,是提高小微企业员工参保率、缓解小微企业社保缴纳博弈行为的重要制约因素。因此,确定合理参保费额,成为提高小微企业员工社会保险参保率、缓解恶性博弈的应对重点。

制定科学化的指标难度,使被评估者切实地开展工作[9]。因此,新时期制定动态化、科学化的小微企业社保缴费额度,成为这一时期的重要手段。还要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采取不同政策。政府可实施税费减免相关政策,如对经营条件困难的小微企业,适当免征企业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以及登记、管理和证照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主管部门可采取低门槛起步、先进入后规范、分步到位的企业参保方式,根据不同企业的发展状况以及同一企业不同时期的发展情况,实行有差别的参保费用和参保层次,最终实现统筹层级。相关主管部门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小微企业的参保项目,从而推动小微企业参加社会保险。

(三)加强社保缴费监督力度

相关主管部门通过日常监督、社会公示逃避缴费企业、加大问责、法律惩处等多种方式,实施持续、严格的监管。从法理上看,司法保障和行政执法是社会保障基本立法的重要内容。目前,在企业员工社保问题上,我国制定的法律法规比较欠缺,监管力度较弱。因此,要完善社会保险等法律保障体系,积极推进一般法和特别法的确立。同时,要严肃处理挪用社保基金行为、拒不履行社保义务行为、玩忽职守等不法行为,完善社保领域的惩处机制,保护小微企业员工等劳动力市场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只有将原来的柔性执法转变为法律的刚性实施,加大对逃避缴费企业的惩处力度,才能有效、有力地维护小微企业员工的社保权益。

(四)加大社保补贴和激励力度

一方面,政府要加大对小微企业社保的补贴力度。解决小微企业员工参保率低问题的关键,是提高小微企业自身参保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此,地方政府要采取一定的激励手段,如针对上年度积极为员工进行社保缴费的小微企业,地方政府可以运用多余的财政收入发放补贴,促使小微企业获取更多的收益,推动其实现长期化、稳定化发展。同时,政府可以在社会层面对积极参保的小微企业进行公示与表彰,使得企业收获更大的社会效益,助推其提升创收能力。另一方面,政府可鼓励、引导金融等相关机构,将小微企业借贷行为与参保行为挂钩,加大企业参保的激励力度。对参保规范的小微企业,金融机构可让其优先获取银行贷款的资格,以及适当降低其贷款利率,提高其银行信贷额度。对无参保违规行为记录的小微企业,金融机构可适当延长其社会保险缴费期限并提升其银行信用评级。

依法享受员工社会保险是每个劳动者应有的合法权益,是公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现实体现,是全体公民在共同富裕道路上行稳致远的保障。提高小微企业员工社会保险参保率,对促进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对助推福利中国建设发挥显著作用[10]。社会保险对社会稳定发挥稳定器作用,是保障劳动力顺利进行社会再生产的重要力量,需要更多的学界人士及社会各界持续关注,并开展更为全面和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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