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郑亦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驻徐州市原正处级环境监察专员侯业利一贯以爱岗敬业的正面形象示人,然而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却撕开了他的“画皮”,揭开了其与儿子联手贪腐的内幕。
2020 年7 月10 日上午,徐州市第二季度空气质量约谈会召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第三专员办对徐州市第二季度空气质量连续下滑明显的五个县市政府进行集体约谈,在会场主席台“C 位”正襟危坐的,就是时任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驻徐州市环境监察专员侯业利。当时的他做梦也没有想到,一年后他竟成了被约谈的对象。
侯业利常年在环保厅工作,既有省环保厅多个部门的工作经历,又有长期在地级市担任环境监察专员的履历。工作中的侯业利一直以正面形象示人,从业务能力上看,他是一名环保业务专家;从工作作风上看,他又是一名敬业奉献的敬业模范。
2020 年11 月10 日,徐州市召开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调度推进会,启动全市“定向挖潜”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侯业利就推进“百日攻坚”行动到会讲话,并就相关工作提出专业要求。
侯业利的专业指导推动了徐州市的环保工作,江苏徐州一度是全省空气质量较差的城市,但却在2020 年打了个翻身仗,侯业利也曾为此做出过贡献。
2020 年的时候,徐州市的PM2.5 浓度为51.5 微克/米³,同比降低31.2%,该市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幅度也因此从全省倒数第二跃居正数第一。某媒体在报道这一政绩时专门写到了侯业利,称侯业利患有慢性糖尿病,每天都要注射胰岛素,而在“定向挖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身为环境监察专员的他为保持更好的工作状态,开始加大胰岛素注射剂量,血糖值因此出现异常波动,导致经常头晕心慌冒虚汗,但其总是忽略健康风险,坚守在工作岗位上。
侯业利的工作表现在其案发后的庭审中也得到了印证,其辩护人也以其日常工作表现好为由请求对其从轻判处。
事实上,侯业利是个双面人物,而且深藏不露,他明面上工作认真负责,政绩突出,但背地里却屡屡利用职权干着非法敛财的勾当,而且时间跨度长。卷宗显示,在2009 年至2021 年长 达12 年的时间里,侯业利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222.68 万元。
侯业利贪腐案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父子联手作案,其子侯某参与了其多次敛财之旅,两人密切配合,一个在后台指挥并为行贿人提供帮助,一个在明处通过项目合作之名分享工程利润。
在向侯业利行贿的众多行贿人中,何斌、钟剑所作的“贡献”最大。何斌、钟剑常年从事上市环保核查、再融资环保核查项目工程,于是擅长开后门、找关系的两人便削尖脑袋找靠山,两人将“围猎”的目标瞄准拥有话语权的侯业利,而侯业利也迅速在金钱的诱惑下“束手就擒”。
侯业利常年担任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副调研员、副处长,污染防治处具有负责公司上市环保核查、再融资环保核查审核等职能,“懂行”的何斌、钟剑顺利攀上侯业利这棵大树后,就开启了开挂的人生,两人经营的相关业务一度做得风生水起,并因此赚得盆满钵满。
卷宗显示,2012 年至2015年间,侯业利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何斌、钟剑请托,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两人承接南通某药业公司等9家企业上市环保核查、再融资环保核查等项目。相关证据显示,侯业利之所以这么爽快地答应帮忙,是因为他跟两人有个“君子协定”,即在两人承揽到相关工作业务后,要给侯业利结算50%左右的好处费。也就是说,何斌、钟剑两人每赚1 万元,就几乎要分5000 元给侯业利。如此大的诱惑对侯业利果然管用,在对方提出相关返还好处费的方案时欣然接受。
不过侯业利也为自己留了一手,为了防止将来留下犯罪把柄,他与何斌、钟剑两人商定由自己的儿子侯某参与到工程中来。有了儿子参与工程这个幌子,侯业利一厢情愿地认为,将来何斌、钟剑给自己的好处费就成了给儿子侯某的劳务费,从而可以成功地规避法律,为自己的受贿行为作掩护。
在庭审中,侯业利也试图抓住这根他自以为管用的救命稻草,但事实证明他想错了,还害了自己的儿子。在庭审中,侯业利的辩护人提出侯某在案涉环保核查等项目中付出一定劳动,并欲以此否定侯业利在这笔贿赂事实中的受贿性质。然而,办案人员抽丝剥茧,最终还原了贿赂犯罪的事实真相。
法院针对辩护人的这一意见指出,经查,本案中被告人侯业利利用其职务之便向案涉企业推荐何斌等人承揽环保核查等项目,并伙同侯某共同获利。在该部分共同受贿犯罪过程中,侯某仅在部分项目中参与传递信息和洽谈合同价格,但一方面洽谈行为本身系犯罪行为,并非合法的劳务付出;另一方面,侯某并未参与具体项目的报告制作,并未在项目核查中提供劳务及智力成果,故辩护人提出侯某付出一定劳动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
法院认定,侯业利向相关企业推荐何斌等人承揽环保核查等项目、伙同其子从中获利的行为,系积极主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具有权钱交易性质,且社会危害性较大。
2021年6月4日,侯业利因涉嫌犯受贿罪,被采取留置措施,同年12 月2 日被刑事拘留,当月12 日被逮捕,而其子侯某也被另案处理。
2022年2月21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侯业利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 年6 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对被告人侯业利受贿所得赃款222.14 万元及赃物某品牌手机一部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侯业利未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