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元军 朱赞瑶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 长沙 410006)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的中国化形态,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争取民族解放、构建现代化国家的过程中成长起来的。回顾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演化进程和发展历史,探寻新型政党制度的运行逻辑,有助于更加深入理解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优越性,破解新时代新型政党制度发展面临的新课题,焕发新型政党制度强大的生命力。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孕育于救亡图存的民主革命时期,形成于协商建国时期,发展于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时期,完善和创新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
“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是革命的首要问题。中国过去一切革命斗争成效甚少,其基本原因就是因为不能团结真正的朋友,以攻击真正的敌人。”[1]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在民主革命初期,自觉地将马克思主义政党合作理论和中国的革命实践结合起来,运用阶级分析方法联合各政治参与主体共同参与革命事业。抗战期间,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政权机关人员配置上实行“三三制”,这实际上成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建设的早期试验田。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迅速响应。1949年1月22日,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联合发表了《我们对时局的意见》,表示愿意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一起建设新中国。“中共‘五一口号’的提出与各民主党派的响应,既展示了中共与各民主党派平等合作的关系,又体现了中共的政治领导地位,为今后建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奠定了基础。”[2]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胜利召开,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建立。此后,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经历了稳步发展阶段,在革命、建设时期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尤其是步入改革开放时期以后,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定位下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进一步完善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报告明确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作为中国共产党处理与各民主党派关系的基本准则。1993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被载入宪法,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有了宪法保障。2005年和2006年,中共中央相继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使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朝着制度化的方向不断迈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尤为重视政党制度建设,开启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协商合作的新篇章。2018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了新型政党制度的概念,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得到了全新阐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就坚持和发展新型政党制度进行研究部署,将新型政党制度与国家治理相契合,着力推动制度优势向制度效能的转化。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对民主党派的监督形式做了新规定。较之过去大会监督、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等监督形式,新的监督形式更加注重通过委托监督、特约监督和提案建议等形式调动民主党派进行监督的主动性。2022年6月,中共中央又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一系列理论创新和制度规范昭示着新时代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日趋成熟完善。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历经风雨七十余载,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中,凝聚各党派、各阶级力量,形成了强大的政治吸纳能力,将自身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实现国家富强稳定、人民幸福安康的制度效能。新型政党制度作为一种制度设计,其价值追求、运行方式、功能效用、检验标准构成了一整套周密的制度元素链条。其中价值追求凝结着制度设计的目标和初衷,运行方式规定着制度运行主体的行为规范,功能作用的发挥影响着制度运行的效用,检验标准对整个制度运行起着矫正作用,直接对制度输出进行评判。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中国近代历史发展的产物。近代中国自鸦片战争以后,在西方列强的侵略下,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国家蒙辱、人民蒙难、文明蒙尘。在中华民族面临亡国灭种危机之时,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毅然接过了历史的接力棒,肩负起救亡图存的历史重任。中国共产党在诞生时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写在自己的革命旗帜上,并将其作为自己的革命价值追求,从此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实现民族复兴的大业有了主心骨和引路人。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既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也是各民主党派的共同梦想。虽然各民主党派成立时间与中国共产党不同,但其根本目标和价值追求与中国共产党都是高度一致的,即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的中国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价值追求上的一致性,为实现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联合与协作奠定了基础,为新型政党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根本价值遵循。正是因为有了共同的价值基础,才能使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能够求同存异、携手并进,同心共圆民族复兴梦。因此,共同的价值追求即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梦想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得以成功设计的政治前提和价值基础,也是这一套制度设计的初衷和出发点,在共同价值的指引下,中国共产党必将与各民主党派一起共同创造更辉煌的伟大成就。
每一套制度都会有其内在的运行方式。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在共同价值追求的基础上产生以后,在法律框架下,按照“一党执政、多党参政”的方式开展协商合作。首先,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依托新型政党制度开展政党合作已载入宪法,在宪法的语境下解读新型政党制度可得出两层语义。一是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各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二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组织载体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专门机构。其次,新型政党制度嵌于国家政权运行全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坚持与各民主党派平等相待,支持他们参与国家政权。执政党与参政党在依宪治国的政治生态中做到了依法执政和依法参政,执政党尊重参政党,不搞一党专制;参政党明晰自身的政治职能,“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执政党与参政党以会议协商、约谈协商、书面协商为基本形式,确保参政的程序、方式、权限符合各项法律规范。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新型政党制度运行中形成了一套严密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合作机制,实现了各自的价值与功能,避免了恶性竞争和相互攻击、推诿和扯皮的现象,为发挥新型政党制度的最优效能提供了机制保障。
从制度的功能效用来看,新型政党制度实现了与政体的有效契合,即在国家权力机关中发扬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同时兼具了协商民主。在新型政党制度下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通力合作,形成了“协商-民主-合作”的良性互动模式,将二者合作协商成果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公共政治产品,在这一互动模式中,新型政党制度释放了四重功能:政治参与、利益整合、民主监督、维护稳定。从政治参与功能看,新型政党制度畅宽各种民情反映渠道,动员社会不同阶层和群体参与政治活动,给予不同政治主体发声平台,充分反映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从利益整合功能看,新型政党制度能够实现利益代表的广泛性和奋斗目标的一致性。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没有共同的利益,也就不会有统一的目的,更谈不上统一的行动。”[3]新型政党制度的制度输出过程也即公共政治产品的输出过程,充分考虑了人民内部不同阶层、群体的利益诉求,协调了根本利益和具体利益,合理分配了社会利益蛋糕,能够有效避免社会撕裂,激发并增强社会向心力,凝聚社会共识。从民主监督功能看,各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进行的政党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4]各民主党派依托新型政党制度以参政党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身份对国家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党和政府重大方针贯彻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履职和清廉等情况进行政党监督,其目的在于对中国共产党执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误差进行纠偏,从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从政治稳定功能看,新型政党制度将民主政治注入市场经济中,为各市场参与主体提供广阔的政治参与空间和渠道,使他们的利益诉求和期望得到有效表达,有利于维护市场经济公平秩序,化解潜在的政治风险,实现发展与稳定的平衡。
实现人民民主是新型政党制度的本质要求,检验新型政党制度成败的一条重要标准就是看它能否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这个人民民主的真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民主有多种方式,不可能千篇一律。”[5]中国从自身实际出发,跳出了将选举民主奉为圭臬的西式民主政治,不落窠臼,把协商民主融入国家民主政治建设中,充分发挥协商民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为发扬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良好的党际互动和民意沟通渠道。在我国,各民主党派分别来自不同界别,都是各行各业精英与代表,自身素质良好、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从政党协商方面看,中国共产党就国家重大方针政策与民主党派进行磋商,最大限度地汲取民主党派以及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力量,丰富自身的领导方式,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彰显了人民民主的真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衡量一个社会制度是否科学、是否先进,主要看是否符合国情、是否有效管用、是否得到人民拥护。”[6]实践证明,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有效管用的科学制度,它充分实现了最广泛的政治参与、有效的利益整合和有力的民主监督,维护了中国社会的稳定,找到了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这个人民民主的真谛,画出了最大同心圆,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好制度。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必须根据时代的新变化不断推动新型政党制度走向完善。在新时代,必须牢牢把握政党制度话语权,进一步优化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进行政党监督的环境,不断完善政党协商制度。
政党制度话语权具有鲜明的政治意识形态色彩,当今世界政党林立,政党制度日趋多元化。但是长期以来,国际话语体系呈现西强东弱的历史格局,政党制度话语权始终被西方把持和垄断,西方资产阶级世界把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抹黑为共产党一党专政下的一党制,将资产阶级多党竞争的政党政治模式奉为圭臬并推销至全球各地,充满了傲慢与偏见。
习近平总书记高屋建瓴,将制度话语权建设上升到大国竞争的高度,认为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取得战略主动的重要优势。新时代我国要打破西方世界对政党制度的话语垄断权以获得制度优势、掌握主动权,须从价值体系、政党交流、话语体系、制度实践四个维度建构新型政党制度话语权。首先必须牢固树立制度自信,重点突出新型政党制度的人民价值观,要善于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发展的全过程中解析新型政党制度所体现的人民立场,使其显著区别于资产阶级政党制度的资本立场,使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价值观获得世界人民青睐。其次,要加强政党交流,积极展示“中国方案”。政党交流是增强互信、加深理解、消除隔阂、扩大合作的最直接、最有效方式。各政党应坚持在平等基础上进行交流。通过政党交流宣传新型政党制度的中国主张,有利于打破西方对政党制度的话语垄断霸权。再次,要加强新型政党制度的理论创新,积极构建中国特色政党制度话语体系。新时代,必须与时俱进,以先进时代元素和优秀文化为养分孕育新的理论思维,不断推动新型政党制度理论创新和话语体系创新,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政党制度话语体系。最后,要推动新型政党制度落地生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实践中打造多党合作事业发展成果的世界窗口,用制度实践诠释政党制度优势,为开启人类文明新形态贡献力量。
政党监督是政党政治的重要课题。西方多党制下的政党监督易于陷入相互拆台、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的恶性循环,而前苏联一党制前提下,政党监督几乎失去了作用,在高度集权的体制下成为了空中楼阁。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充分发挥了民主党派政党监督的重要功能,党的十八大以来,实现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方面取得了诸多成绩,但同时也还存在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比如执政党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有待加强,参政党监督积极性不够高,监督机制和程序不完善、不健全。因此,必须紧跟时代步伐,站在全局的高度,不断优化民主党派政党监督环境,提升民主党派政党监督的效力。一是要从制度设计上保障民主党派的监督权利,避免监督形式化、边缘化和弱化的现象,从法制层面使政党监督贯穿于党的执政全过程,建立各种问责机制,将“软监督”转化为“硬要求”。二是在思想上必须转变观念,中国共产党必须树立主动接受监督的价值观念,要把来自民主党派的监督视为提升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肌体健康的必需品。三是民主党派要摆正姿态,积极扛起政党监督的大旗,勇于担当、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不断强化自身参政议政能力,做中国共产党的诤友。
协商机制本质上就是从下至上的利益诉求反映机制,从理论上来说,这一机制愈健全,参加的主体也就愈多、其利益代表面就愈广,所能激发的活力也就愈大。新时代我国要完善政党协商机制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确保各项改革符合正确的政治方向,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其一,必须在政党协商机制设计中尊重民主党派的主动性,紧扣民主党派成员构成的新变化,有效整合民主党派的各项资源。其二,要创新参政议政评价机制。民主党派在资政过程中所提出的各项建言必须有一套科学的评价体系。通过设置协商议题的科学性、协商调研的规范性、议案实施的有效性等指标,客观、科学地对民主党派的各项建议和议案进行评价,建立参政党建言过程的动态控制机制,对于各项建言要及时跟进和积极反馈,防止建言献策停留在会议讨论和书面批示层面。其三,要重点强化基层政党协商力度。当前,民主党派政党协商由上到下呈现出逐渐减弱的趋势,这个现象非常值得警惕。客观地来讲,越是到基层,民主党派成员的数量就越少,政党协商的随意性也就越大。必须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政党协商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制定专门性的法律法规,在权责划分、选定议题、召开频次、决议过程、建言反馈等方面用制度的形式规定下来,在基层政党协商方面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程序链条,为基层政党协商提供体制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