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明海,齐润利,李建立,段万卿
(河南省陆浑水库管理局,河南 洛阳 471003)
陆浑水库坝址处“核心工程管理区”总面积约300万m2,枢纽工程中的四大控泄建筑物、运行管理中心、调度指挥中心、监测中心、发电集控中心等全部集中在右坝肩高位区域。目前,河南省大型水库均已实现核心工程管理区封闭管理,仅陆浑水库由于历史原因未实现完全封闭管理。特别是近些年来,由于水库附近旅游资源稀缺,逢重大节假日,大量机动车辆和人员涌入工程管理区,给水库枢纽工程和水源安全保护造成巨大压力,故迫切需要实现“核心工程管理区封闭管理”,这是确保水库枢纽工程和一级水源保护区安全的最有效、最稳固的办法。
陆浑水库位于黄河流域伊河支流的嵩县境内,是一座以防洪为主,结合灌溉、发电、供水为一体的大(Ⅰ)型水利枢纽工程。水库控制流域面积3 492 km2,总库容13.20 亿m3,防洪标准为1 000 年一遇设计,10 000 年一遇校核。水库所处地理位置极为重要,承担着繁重的防洪任务和安全输水任务,尤其坝址下游有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洛阳(副中心城市)和开封三个重要工业城市,修建有陇海、焦枝、京广铁路干线、郑西高速铁路客运专线和连霍(G30)、洛栾(S96)等高速公路,以及著名的世界文化遗产龙门石窟,故确保水库下游广袤区域社会环境安全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以水库大坝为核心的工程管理区,在东、西、北三个方向有3个进出坝区通道口与周边省道贯通连接,进入坝区边界目前的节制和管制措施尚未健全,基本处于自由通行状态,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至2017年,陆浑水库坝顶公路作为省道S247、S245连接段承担着繁重交通任务,为繁荣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建设性作用。当时,由于客货车辆和行人混合通行,加之坝顶路面狭窄(净宽6.60 m)原因,较为普遍地出现坝顶路面碾压裂缝、观测设施遭到撞击损坏、栏杆外力冲击断裂等非自然损害现象。2018 年,上级批复陆浑水库重点防洪工程安全隐患治理资金500余万元,专项用于大坝安全监测设施修复和升级改造,由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负责总体规划和设计,其中在710 m长主坝坝顶靠下游侧设置一排永久性位移立桩标点8 个,桩顶锚设精制不锈钢全站仪强制对中盘,并安设高精度GPR1棱镜,由设置于远距高位且极为精密的全站仪机器人完成自动变形监测工作。监测设施改造完毕后,若车辆继续通行,产生的振动波,必定会对位移标点造成扰动,将严重影响监测精度;如若发生撞击,连带棱镜和定位坐标将整体受损,继而造成监测数据链断裂,出现此类极端情况,对把脉大坝工程安全运行态势将失去“耳目”作用。依据《河南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九条:“大坝管理单位必须做好大坝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维修工作,保持大坝完整,设备完好,运行正常”之规定,为确保精确施测,避免人为干扰和损坏高精设备,故急需实现核心区完全封闭。
陆浑水库是洛阳市重要的饮用水源地,为此洛阳市人民政府于2006 年12 月1 日颁布实施了《洛阳市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08 年4 月30 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的通告》,由于核心工程管理区外围暂不能完全封闭禁行,特别是夏季适逢双休日和重大节假日客流量巨大,部分游客不顾管理人员劝阻,违规进入坝前一级保护区近水区域,不仅危及人身安全,而且随手丢弃大量的便携食品包装纸袋垃圾极易污染水体,工程管理人员和安保人员虽多次协同公安人员进行劝阻驱离,但效果甚微。此外,在水库右坝肩下游的取水口附近区域,部分家庭小团体,开展户外露营、野炊活动,产生的大量垃圾亦直接威胁取水口水体安全,从而使整体水源保护区环境承载力骤降。从保护水源安全角度出发,除水库工作人员和必要生产车辆外,其他社会车辆和游客禁止进入大坝区域。
陆浑水库是洛阳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和洛阳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洛阳市反恐办)确定的重要防护目标,水库地理位置重要,且战略价值巨大。近些年,根据国家对水利反恐怖工作的相关布置和要求,结合陆浑水库的实际情况,工程技术人员通过查勘认为,唯有在工程管理区域外围边界全线拉网隔离、沿线密集架设高清监控摄像头,并在坝区进出要道设岗管制、人员车辆登记识别,内层安排安保人员不间断巡防,方可禁止无关人员和可疑车辆携带危险物品靠近,才有可能避免威胁工程安全和水源安全问题的发生。
1965 年9 月,黄河水利委员会、陆浑水库管理处会同嵩县人民委员会、库区和田湖人民公社,对陆浑水库工程管理区范围界线进行勘察并签字确定;在此基础上,2018-2020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南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陆浑水库管理局协同嵩县人民政府,连同水库上游库区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采用现代高科技设备进行全方位精准勘测,并于2021年4月在嵩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陆浑水库上游库区和工程管理区的管理及保护范围公告,标志着陆浑水库划边定界工作全面完成,同时亦为工程区实施封闭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按照《河南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章:大坝保护第二十七条:“大坝上不允许车辆通行,已利用大坝做交通公路的,应尽快新修公路”之规定,近些年,随着地方交通基础设施的完善与发展,特别是随着省级高速公路S96(洛栾)投入运营、G344 国道(嵩县段)及省道S247(陆车线)提升改造完毕,完全可满足当地交通需求,水库坝区的防汛公路特别是坝顶公路已完全不需要承担干道交通连接功能,故对以大坝为核心的工程管理区实施封闭管理时机已成熟,故封闭管理是可行的、行得通的。封闭管理后,水库将适时利用年度维修养护项目资金,逐步逐段对坝区防汛公路路面进行修缮修葺,重要路段铺设彩色沥青混凝土路面,重点部位规划设置陆浑古诗词牌、治水名人、治水方针、水法律法规长廊等水文化设施,使工程区管理区环境面貌得以整体提升,全面擢升陆浑水利人文内涵,竭力使陆浑水库达到国家级工程管理水平。
每逢国家法定或重大节假日,游客仍可步行进入主坝段区域,部分高精密工程监测设施、设备遭到人为损坏,给水库工程管理和反恐怖管理造成很大隐患。因此,建议地方人民政府,安排水库坝区附近的乡镇人民政府,立足本地,制定切实可行、以彰显或宣传地方特色的“节假日期间文化活动实施方案”,借机吸引、引导或疏导部分回乡游客,同时可有效缓解水库大坝工程管理区游客人流量大的压力。
主要交通口设卡禁行:在东(溢洪道与饭坡镇曲里村交界)、西(与陆浑镇老饭店村交界)、北(与田湖镇陆浑村交界)3个进出坝区通道口,完善值守、拦阻设施及监控预警、人脸号牌识别设备,并配置专业安保人员值守,禁止与水库防汛、工程管理及水源保护无关的一切外部车辆、人员通行,此可作为第一层防护,避免发生恐袭和威胁水源安全事件。
实行交通管制和有条件通行:在水库坝下(北)、西坝头(西)、溢洪道(东)3个交通要道口,设边界管理房和警务室,安装自动门或可调节限宽、限高路障,并在通道口架设与公安部门联网的道路智能电子监控卡扣设备,进行车辆和人员识别、查验取证,同时安排安保人员全天值守,具体以水库防汛指挥部门发放的通行证为凭证,核查证号与车辆号牌一致,并通过人员智能身份证件自动扫描识别、登记后放行通过。
根据《河南省反恐怖防范目标硬质隔离设施建设规范(试行)》要求,需在水库大坝、泄洪建筑物进口附近安装硬质隔离设施,此可作为第二层加强防护。目前,已在主坝段东端K1+050和西端K0+400桩号处,设置有活动型防冲撞拒马,可有效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坝顶。
实施封闭管理后,水库水工程、水环境安全管理将得到极大保障,同时周边民众亦可享受到优质的绿水青山红利。实施全封闭管理需得到当地政府强力支持,同时还需做好协调解释工作,并需通过媒体做好宣传、通知、公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