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诗鹏
本文意在通过马克思的社会历史辩证法及其方法论自觉,分析批判现代西方社会科学研究中常见的方法论教条化现象。现代性状况下人文社会科学总在寻求方法论的创新与突破,并推进哲学方法论,但与此同时,基于实证主义,并在现代科层化系统中不断学科化的研究方法,又使得所谓方法论创新陷入教条化困局,也加剧了哲学与人文社会学科的疏离。鉴于这一情形,也因为从客观上有待于激活经典资源,笔者首先引入并分析马克思的社会历史辩证法,揭示其在方法论上的总体性及其与实证方法的内在统一,揭示唯物史观这一突破传统哲学的批判理论资源何以没有真正成就现代社会科学的方法论自觉,以此分析现代人文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教条化现象,并通过开放当代社会科学以及当代哲学的自我反思,求解哲学社会科学的方法论自觉问题。撰以成文,以求教于大家。限于篇幅,同时有些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思考。
一般而言,社会科学的兴起,是以哲学为代表的人文学科以及自然科学向现代性的社会世界转化及拓展的结果。就方法论而言,社会科学自形成起就置身于与人文学科与自然科学的总的区分与关联之中;就与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的关系而言,社会科学更多地在自觉吸纳自然科学方法,并不断强化实证主义传统,也将实证研究以及实证科学的规范要求引入人文学科,现代人文学科同样认同实证方法。哲学人类学的兴起呈现出奠基于现代性及其工业基础的人的科学的可观前景,这也意味着自然科学与人的科学相统一的基本方向。但是,现代性不断累积的科层化及学科分化,使得现代社会科学学科逐渐从人文学科分化和独立出去,进而习惯于某种专属的方法论,并愈来愈疏离其应有的社会实践及其人文基础。在后现代语境下,现代人文社会科学已经非反思地接受一种教条,即所有关于社会历史的总体性都属于大而无当,且直接影响具体研究活动的宏大叙事。就今天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普遍存在的碎片化倾向而言,这显然是应予以反思并摒弃的教条。
社会科学本身就是现代性的产物。诸现代性要素,如工业、商业、技术化、资本主义、经济全球化(世界市场)、城市化、自由交换以及日益频繁的交往活动,等等,使得社会从自然世界中凸显出来,逐渐成为现代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也成就了社会科学。从理论上说,诸社会科学致力于探索现代社会及其复杂性,因而不仅要求高度的社会自觉,也要求形成相应的研究方法。
大致说来,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有两类(两个方面):一是综合的、整体的和辩证的方法,二是分析的、具体的和实证的方法。从传统的哲学的形而上学转向实证的社会科学,特别体现在第二个方面,整体说来现代社会科学,还是第二个方面的持续深化和扩展。第一个方面则受到轻视乃至于忽视。
笛卡尔在开创认识论时就已经蕴含着方法论的自觉,且实质上是方法论优先。在笛卡尔那里,“我思”即主体的自我给予,进而也给定和确定了对象即客观世界。但笛卡尔没有确定社会主体及其主体性,其所讲的对象也不是社会。因此,从笛卡尔的方法论还不能直接推出社会科学方法论。认识论传统中的社会,是一个摆脱神正论支配的世俗化的世界,同时也是客观性及其法则所规定的世界,自我意识与对象世界的关系,并非自我与社会的关系,对人的理解也没有提升为社会关系。自我与对象世界的二分便于确定政治哲学的基本原则(敌我关系),认识论所蕴含的二元化也正是政治哲学的方法论基础。经验主义传统更是强化了二元论,涂尔干将这一传统带给了现代社会科学,就此而言,现代社会科学所推崇的实证主义,主要说来是经验主义传统及其二元论的结果。也因此,自现代社会科学兴起伊始,就是实证的、分析的和具体的方法占上风。
从社会科学方法论自觉来看,第一个方面即综合的、整体的和辩证的方面,特别值得强调。如前所述,这是一个至少在现代社会科学兴起时即受到抑制,因而没有充分展开的方面。面对这一问题,似乎不能从英法两大启蒙传统展开,而应从德国古典哲学的辩证法及其批判入手,进而揭示马克思社会历史辩证法。德国古典哲学非常重视方法论(逻辑学),但主要是在精神心灵层面,而不是社会所属的物质世界,无论康德所讲的作为“大自然的隐蔽物”的社会,还是黑格尔作为“第二自然”的社会,都不是独立的研究对象。康德的“自在之物”并不包括社会。在黑格尔那里,作为知性领域、并且作为贬义内涵的物质生活资料总和的“市民社会”,无法阐释社会的自为性。况且,黑格尔社会政治哲学的重点在伦理国家,而不是市民社会。黑格尔辩证法所强调的本体论、认识论与逻辑学(方法论)的同一,是精神世界的辩证统一,与社会世界的辩证法是不同的。
马克思在方法论上的重要贡献,就在于将黑格尔辩证法转变为社会历史辩证法,而且特别表现在现代社会科学方法的第一个方面(综合的、整体的和辩证的)。其一,马克思将黑格尔的范畴逻辑的辩证法转变为基于社会存在及社会关系的社会历史辩证法。“意识[das BewuBtsein]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意识到了的存在[das bewuBte Sein],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1]72。“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1]56。辩证法也不是抽象的逻辑演绎,而是社会存在及其社会关系的历史过程,因此,“必须把‘人类的历史’同工业和交换的历史联系起来研究和探讨”[1]80,唯物史观呈现的不外乎就是人类社会历史之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发展及变革的规律,因此才有社会发展理论,才有社会形态及其进步过程(诸如人的发展的三阶段论以及社会形态更替的五阶段论等),也才有世界历史的个人及其具有现当代意义的民族独立解放以及东方社会的自主发展道路。在这里,社会历史辩证法,其实就是一般的和总体性的现代社会科学。唯物史观是理论,也是方法,而且方法不离理论,这才有社会科学研究的彻底性。离开唯物史观的理论而只讲唯物史观方法,是不可能的。唯物史观本身是理论与方法的统一,因而,现代社会科学研究中某种只认唯物史观方法而忽视唯物史观理论内涵的做法,不可能真正贯彻唯物史观。其二,唯物史观有其主体的和感性的生活实践基础。马克思特别批判费尔巴哈所误解并迷恋的自然科学直观方法,强调“纯粹的自然科学也只是由于商业和工业,由于人们的感性活动才达到自己的目的和获得自己的材料的”[1]77。马克思还批判意识哲学及其抽象方法“从意识出发,把意识看作是有生命的个人”,而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则是区别于普通的哲学直观以及费尔巴哈式那种限于感性对象之二重性直观,是基于感性活动及感性关系的“高级的哲学直观”[1]75,从唯物史观而来的方法,是“符合现实生活的考察方法”,即“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本身出发,把意识仅仅看作是他们的意识”[1]73。因此,必须总体地和综合性地阐明人与社会的发展及其进步,并且确证进步的价值与信念。其三,立足于“人的科学”的总体性,要求现代人文社会科学形成高度的社会实践自觉。立足于社会生活及其实践本质,建构人的科学,这是马克思学说的根本旨趣。国民经济学以及实证主义社会学仅仅只是将自然科学直观地拓展到人类社会,而社会达尔文主义直接将生物物种进化学说直接变成人类社会的科学,马克思则强调“自然科学往后将包括关于人的科学,正像关于人的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一样:这将是一门科学”[2]90。为了达到人的科学,马克思努力揭穿有关人的学说的虚假意识形态,从市民社会批判达到对物质生活资料生产活动的肯定,进而建立生产方式理论,建构“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1]55。“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与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2]83。显然,马克思也对人文学科提出了要求。原则上说,如果不能形成社会存在的自觉,人文学科就难以实现其现代转变或转化,比如依然只是如浪漫主义那样,对于一切现代性的异化现象仅仅发出“伤感的梦呓”。在马克思那里,人文精神本质上是实践精神,而人文学科则在本质上是实践性的学科。其四,批判性的社会科学方法。马克思致力于发现人类社会发展的现实样态及其理想形态,这一理想形态,作为自由王国,又是对现存社会即现存资产阶级社会的坚持不懈的批判。就此而言,马克思对于论证和解释现存社会的政治哲学不感兴趣,其也无意于在现存的二元对立中寻找某种中介,而是希望引入一种批判性的和革命性的实践力量,“实际地改变现存世界的状况”,也是其展开社会政治研究的方法,所以恩格斯断言:“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3]112从很大程度上说,马克思对直观唯物主义的批判,也适合于其对实证主义的批判。“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1]58。实证主义以及强调社会过程的马克斯·韦伯不断强调事实与价值的二分以及社会科学研究的价值中立原则,但是,对马克思而言,从属于无产阶级立场的社会科学研究,其价值中立是题中应有之义,问题只是在于如何克服利己主义的个人立场及其价值,而将社会科学研究置于无产阶级的无阶级立场及其价值上,并在这一意义上贯彻理论与实践以及理论与方法,而辩证法的彻底性也恰恰体现在这一方面。无疑,把握马克思的社会历史辩证法是一项艰巨的历史任务。
在比较视域中凸显马克思的社会历史辩证法,显然是要揭示唯物史观(哲学)何以既是社会历史辩证法的起点,又是结果;何以既是社会科学理论,又是方法。这里特别强调其综合的、整体的和辩证的方面。不过,社会历史辩证法同样也遵从实证科学与实证方法,这是特别为《资本论》及其政治经济学批判所显示的方法,当然,《资本论》及其政治经济学批判显然也是肯定并以社会历史辩证法之综合的、整体的和辩证的方法为前提的。在《资本论》第二版“跋”里,马克思特别强调其辩证法与黑格尔辩证法的区分:“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它变成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3]112在导向实证科学以及实证方法方面,马克思与孔德是相通的,但是,在孔德将其实证科学及其实证方法导向否定辩证法精神的实证主义时,马克思则强调对辩证法方法的伟大的回归。
对马克思而言,辩证法方法并不是某种不证自明的先验方法,也不只是总体的、综合的,也是具体的、实证的以及分析的。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理论意识,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已表现出来,手稿对黑格尔辩证法及一般哲学的阐释,表明其对辩证法方法的继承,在那里,通过对黑格尔有关劳动带来世界历史的决定性转变的辩证法精神的把握,马克思展开了劳动——历史辩证法。“自我异化的扬弃同自我异化走的是一条道路”[2]78。接下来,通过对历史过程的分析,马克思开创了唯物史观,也是其历史辩证法思想的必然结果。但在1845—1846年,其新唯物主义暨唯物史观形成的这一段时期,马克思的主要工作还没有转入对现存社会即资产阶级社会的分析批判,即尚未充分转入政治经济学批判。
这里涉及马克思社会历史辩证法与实证主义的实质区分。孔德开创的实证哲学,并非就是否定综合和建构,恰恰相反,其强调实证精神,正在于肯定与建设:“唯有全面重建才能结束现代重大危机,这种重建工作,从精神角度而言(这应居于优先地位)主要在于建立一门足以适当解释整个人类历史的社会学理论。”[4]43孔德拒斥形而上学,但并不否定哲学思维的作用,事实上,孔德特别强调思辨对于实证研究的意义,“除非有充分的适当观察作为辅助,不然就无法建立坚实的理论,但同样不容置疑的是:如果缺乏某种既定的思辨观念作一贯的指引,那么人的才智就绝不可能组织、甚至不可能搜集必不可缺的材料”[4]4。但问题是孔德所重视的思辨观念仍然是非历史的和非批判的抽象观念,而非马克思唯物史观意义上的社会历史观自觉。
马克思转入政治经济学批判并自觉运用政治经济学批判方法,是在《哲学的贫困》一书中。从方法论角度看,《哲学的贫困》显示马克思对社会历史辩证法方法的重视,并与孔德以及蒲鲁东的所谓比较历史研究法区分开来。“哲学之后就是历史。这已不是叙述的方法,也不是辩证的方法,而是比较的历史”[1]159。在马克思看来,孔德以及蒲鲁东等建基于观察、实验之上的比较历史方法,恰恰是与坚持社会历史辩证法及其历史批判区分开来的实证主义。当然,批判实证主义并不等于拒绝实证方法与实证科学,事实上,马克思一直声称对实证科学的重视。马克思对实证主义的批判,特别针对实证主义所主张的社会进化论及其单一的进步主义,也包含了对实证主义的非反思性的历史及其社会政治观的批判,但这并不是对实证方法的批判。显然,很难撇开实证方法来把握马克思《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方法,这一方法,马克思经常也称之为实证科学。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方法,本身就是辩证法与实证方法的统一。
实证主义是知性思维的表现形式,因此,把握辩证法对实证主义及其实证精神的批判,需恰当地把握辩证法与知性思维的区分。辩证法显然超越了知性思维,实证主义则是在辩证法超越知性思维之后知性思维的再现。但在一些辩证法研究者那里,辩证法对知性思维的批判也就是否定,对实证主义的批判则是彻底否定知性,如此一来,也使辩证法重新沦为变戏法与诡辩术,沦为糊涂或自欺欺人的所谓心理术,在某些情况下也沦为“怎么都行”的无政府主义方法论。马克思肯定黑格尔辩证法的基本逻辑,在那里,辩证法的核心是对立统一,二元对立是其中的一个方面,是辩证法在实存上的前提,也是要解决的问题;辩证法之扬弃二元对立,达到对立统一,但不是以否定二元对立为前提的。所以阿多诺才要求强调否定性地看待一切矛盾,因此不能因为强调辩证法在过程与结果上的统一而拒绝承认在实存前提上存在的二元化。在黑格尔那里,同时也在马克思那里,知性是理性的前提,二元对立是辩证统一所要解决的难题,也是实证方法与实证精神要承认的前提;而在事实与价值的二分中,实证方法与实证精神强调的是事实的实在性,建基于此的客观性成为辩证法的范畴或概念的前提,其本身却是以知性的方式呈现出来的,对二元对立的直观把握即知性思维方式。对马克思而言,辩证法肯定要超越知性思维,但如果不在一定程度上肯定知性思维,也就不可能超越知性思维而达到辩证法。对于自然世界是如此,对于社会世界也是如此。因为这个原因,马克思始终要求人们从物质生产资料的生产,即市民社会的需要去看待和理解人的存在,并分析批判现存社会即现存资产阶级社会。正因为社会世界的可变性及其被阐释要求,马克思要求实证科学同时也是人的科学。
自然科学天然支持实证方法,在那里客观性是最直接的和本质的要求,因此,自然科学不需要提实证主义。实证主义的确是基于自然科学的基本要求向社会科学提出的要求,也是向面向社会科学的哲学所提出的要求。唯物史观作为历史科学也即历史的实证科学,马克思本人也是希望像发现三大自然科学规律那样发现人类社会的客观规律。这就是唯物史观,唯物史观是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辩证统一,其还不能还原为实证主义,也不能只是满足于实证方法与实证精神——那不过是在实证主义或实证精神上再添加一种主观精神或人的形式。从自然科学到人的科学的提升,意味着将劳动当成积极的实践活动,从而使世界历史成为“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2]92,并在这一意义上批判性地分析人与社会的实存形式,而作为对现存社会即现存资产阶级社会的实践批判活动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就不只是要实证性地弄清资本主义活动与过程,揭示“以资本消灭资本”的历史逻辑,同时还要求强化人与社会发展的主体方面(社会形态、人的解放、阶级意识和政党组织等),以把握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历史性转变。
唯物史观蕴含着实证科学与人的科学的本质统一。一般说来,马克思的人的科学即已经包含所谓实证科学,但因为过多强调人的科学高于实证科学,或把人的科学扬弃实证科学简单看成是否定实证科学,因而还得将实证科学与人的科学并列。我们注意到,在把握实证科学与人的科学的关系上,存在着两种片面甚至极端的理解:或将唯物史观及其政治经济学还原为实证主义(如第二国际,以及部分分析马克思主义),无视唯物史观的批判性与超越性,因为抽掉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批判本质,也丧失了辩证法,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沦为资本主义合理性的辩护;或无视马克思唯物史观与政治经济学批判活动所体现的实证科学与实证精神内涵,将辩证法庸俗化,并使政治经济学批判激进化,在有的场合则完全是在道德批判的意义上定位马克思的资本批判,无视马克思对现存社会所展开的实证性质的分析批判,左翼激进主义通常代表着这一极端。以上两种倾向均无助于恰当地把握唯物史观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内在统一。
马克思的社会历史辩证法开创了现代社会科学的范式,但这一总体的和批判的范式并没有在西方主流社会科学中得到发扬。马克思承认并运用了实证方法,也自觉批判了实证主义,但此后西方社会科学的基本趋向,恰恰是马克思所批判的实证主义的持续扩展,伴之以批判思想的下降与衰落(总的说来,批判思想只是在法兰克福学派以及西方马克思主义之类学院意义上得到保留,或是在完全边缘化的左翼思想中被延续)。西方主流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则是实证主义的一统天下,其中包含着对唯物史观有意无意的拒斥与排斥,其一大结果,则是日益加剧的方法论的教条化。但正因为如此,以马克思社会历史辩证法为镜,有助于分析现代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教条化问题。
现代社会科学也强调方法论自觉,甚至于方法论自觉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具有优先意义。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自觉并非一种反思性的和通过研究者获得的方法,而是由本学科乃至研究者本人所给予和定义的,且多是肢解了哲学方法论的结果。诸多独特而不可复制的方法论教条,俨然成为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学术研究的教条与“不二法门”,而新的从业人员则在接受方法论教条时,并不强调在社会科学方法的探索与创造,方法仿佛是某种拿来就用、并很快出活的规范与法则。不过,这一“不二法门”通常说来就是拒斥“哲学”的实证主义方法。
人们通常将整个现代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称之为“哲学社会科学”,但在具体的学科体系中,哲学常常作为“玄奥高深的学问”被人从人文社会科学中拿出来,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也不那么希望将哲学学科纳入其中。从涂尔干开始,社会学乃至社会科学力图“独立于一切哲学”,“只要社会学家没有充分地摆脱哲学的影响,他就只能从社会事物的最普遍的方面,即从同宇宙间的其他事物极其相似的方面来认识社会事物”[5]。不仅社会学,而且在整个社会科学中,哲学都被先行且规范性地与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区分开来。其结果,所谓哲学社会科学的说法,只不过是一套话语,实际上是无哲学的人文社会科学,哲学仿佛也被看成是与普遍而非具体的社会现实无关,而与实证方法无关。诸人文社会科学越是强调实证方法,就越是会与哲学以及哲学方法论无关,与此同时也越来越加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论教条化倾向。
方法论的教条化以及有意疏离与拒斥哲学方法论,是现代社会科学研究常见的症候。阿尔弗雷德·舒茨力图完成对社会世界的现象学分析,但社会世界的分析传统本身却拒斥哲学现象学方法,这意味着舒茨的努力注定要失败。如果说主体间性本身无法解释社会交换及其社会关系,那么,社会科学更是难以接受哲学的内在性。美国传统理论习惯将结构功能主义的成功归之于韦伯,而不是归之于受到实际影响的实用主义。社会理论乃哲学在社会学领域的运用与扩展,哲学的社会理论本身是整体的(这在古典社会理论那里几乎是自明的),但在社会学学科中,整体的社会理论从属于不同的功能,并被方法论化。乔纳森·特纳在《社会学理论的结构》中,列举了七种社会理论,即功能理论、进化理论、冲突理论、批判理论、交换理论、互动理论和结构理论,仿佛诸社会学大师的社会理论,均可分解为这七种或其中的N种。这样一来,作为整体的社会理论不复存在,分解后的社会理论或社会理论中的某一个侧面被确定为具体的社会学方法,也成为方法论教条。在更大的意义上,社会科学研究会罗列若干研究方法,如唯物史观方法、实证主义方法、人文科学解释法、社会实在论方法(基于社会事实的方法)、社会唯名论方法(个人主义方法、无政府主义方法论、个体或经验描述法、微观研究法)、结构功能主义方法(或分开为结构主义与功能主义),社会生物主义,等等。这些方法之间的联系往往要超过它们之间可以分辨出的差异及差别,比如社会实在论与社会唯名论之争,背后是涂尔干与斯宾塞两种经验主义传统之争,而且还存在着社会与个体关系的辩证法, 因而并不像它们自己声称的那样区别分明。唯物史观本应是作为总体的和哲学的理论与方法而存在的,但在以上排列中,其与其他方法并列,哲学方法论被齐平化。但是,一旦将方法论固化,即会从研究方法到信念抵制或拒斥其他研究方法,甚至会导致研究的自闭。一种研究领域的危机,经常是因为研究方法过于固化。研究方法这一最容易调整的因素,常常就是学科范式最难以调整的障碍。突破具体学科的方法论危机,的确取决于哲学层面的突破,但如果在方法论中将哲学方法论齐全化,这样的突破就变得更加艰难。
将哲学摒弃于外,并不太妨碍不少现代社会科学“私塾”并“搬运”哲学理论与方法。经济学家们心照不宣地将唯物史观简化为经济决定论,进而使之方法论化,社会学家会遵循涂尔干的实证的社会学方法,但并不理会涂尔干在哲学方法论上的创造,即如何创造性地在休谟之后将事实与价值二分的方法成功地运用到社会科学领域。还有不少社会科学家出其不意地突破学科论域,不自觉地运用乃至于创造哲学理论与方法。不同学科似乎是以自己的意愿定义并且运用哲学。而在将方法论学科化的同时,也伴随着教条化。当然,方法论教条一旦形成,也会在学术规范之外反向地刺激社会科学研究,但这主要取决于研究者的智识与运气,而谈不上方法论的自觉。一流的社会科学研究,往往容纳了多重方法并且是从容的,属于研究者的“自家事体”,尽管难以进行概括,但还是值得进行哲学理论与方法上的研究分析。不少具有重大理论贡献的社会科学成果,实质上是哲学性质或社会理论意义上的,但并没有打上“哲学”或“社会理论”的标签。在评价这些贡献时,人们已习惯于首先想到跨学科以及交叉研究,而较少想到理论与研究方法——由此可见学科系统的繁复庞杂对于学术理论创新的制约程度。这里的社会理论,显然不限于社会学,而是从社会学向诸多社会科学领域扩散。“社会理论中的争论最初主要限于社会学,但已经蔓延到社会科学的多个分支当中”[6]。社会理论有理由成为整个社会科学的理论基础。但实际说来,在社会学之外的其他社会科学学科中,社会理论是缺席的,就是在作为社会学学科中,其也未必是显学。具体的社会科学有意抬高方法论而压低甚至于拒斥理论,将理论视为学科鄙视链的最低端,其实意味着整个学科在理论上的低水准。
就哲学本身而言,本体论、认识论与方法论的区分,在一定程度上也已经成为哲学研究中的教条。古希腊哲学中,本体论是主要领域,近代哲学的确存在着所谓“认识论转向”,因而认识论得以凸显,而辩证法在德国古典哲学的发展中得到圆熟性的发展,并因而使得方法论成为显学。但无论如何,方法论不能作为某个单独的领域拿出来,黑格尔对辩证法方法的强调,无论如何是与其哲学就是哲学史的判断结合起来,并且是以后者为前提的。哲学工作者告知大众所谓哲学就是方法论,主要说来还是迎合大众,而并非就是完整地描述和传播哲学。这里的确存在一个难题,如果将哲学内置于社会科学乃至于人文学科体系内,那么具体的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科在学科内容上必然庞大繁复,而目前的学科状况,还不能有效地解决哲学方法论对具体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内化问题。或许大学里有关通识教育的课程及其训练是一有益探索,但通识教育课程中需要设置有益于开放讨论方法论的优质的哲学与社会理论课程。
沃勒斯坦在20世纪90年代即提出要否思并开放社会科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打破已有的学科壁垒及其方法论教条。在可比较的情况下,近些年来通过快速的学科建设形成的中国社会科学学科,其繁复琐细及其形式化状况显然已到了积重难返的程度[7]。方法论自觉可望成为突破这一状况之法。在全球化状况下,沃勒斯坦提出应当在长时段世界史视野中重新定位社会科学研究,显然包含着社会科学方法论自觉,比如与日俱增的批判与实证的对立,正是在现代社会科学学科体系中不断被巩固起来的。今天的世界变化,可能会出现一定的逆全球化效应,但即使逆全球化,也是已经形成的全球化基础上的有限逆全球化,对于中国社会科学而言,恰恰需要认知全球化的新变化,通过实践及其问题意识的牵引,强化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论自觉。
当然,社会科学方法与哲学方法本身也是有区别的。社会科学方法论带有方法论先行的特征,社会科学也不可能像哲学那样由体系化的哲学理论推导出某种理论形式的方法论。如果说社会科学方法带有学科特征,那就是学科传统,并带有现成性。但哲学方法本质上是反思性的,与此同时,哲学方法具有一种总体性,而社会科学方法完全可能是微观的、并且只要求是微观的。这并不表明哲学家的工作总是如此这般依从于既有的理论。大体说来,形而上学性质或认识论论域的理论哲学更多地会遵从理论,而强调哲学方法的总体性。实践哲学家,则因其研究社会政治问题的复杂性,其研究方法更带有流动性,并强调研究方法及其范式的可变性。
面对社会科学的方法论自觉,哲学也有待于其自身的反思与调整,这既要求哲学研究在方法上的反思,也要求进行学科层面的反思与调整。
问题首先还在于是否能够将唯物史观把握为哲学方法论的变革。伟大的哲学都存在自身的社会生活基础,传统哲学(包括传统观念论哲学乃至先验哲学)也不例外。人们对于传统哲学的最大误解,也许正在于将其看成是与社会现实无关的哲学思辨,从孔德到斯宾塞再到涂尔干,其实正是基于如此误解并不断加剧了社会科学对哲学的疏离。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彻底揭示了黑格尔哲学的意识形态性质,因而批判了黑格尔思辨哲学何以不能切入德国的社会现实。马克思当然清楚黑格尔哲学所反映的社会现实,但他恰恰不满意黑格尔局限于为德国的落后现实及其被动变革作哲学式的解释与辩护,问题在于“实际地改变现存世界”及其实践批判,马克思希望通过唯物史观及其实践观变革实际地开创现代性的社会研究范式。在这一意义上,现代社会科学,本身也是马克思通过唯物史观开创批判的社会理论传统并因而开创经典社会理论传统的产物。在马克思那里,从“消灭哲学”到唯物史观的提出,实际上就蕴含着从思辨哲学到社会历史辩证法及其方法论自觉的决定性转变,这一转变有理由在哲学面向整个现代社会科学兴起及其方法论变革的意义上得到深入理解,在马克思那里,资本研究及其政治经济学批判乃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黑格尔辩证法方法的具体运用,这一运用有理由在诸多现代人文社会科学中展开,这是一项值得“接着做”的宏大课程。
超越哲学的西方范式,从唯物史观及其重构的世界历史视野,展开非西方社会科学研究,显然存在着如何把握非西方历史及其社会现实的问题,对于哲学而言,关键是主体性及其自主性问题,并表现为相应的理论立场及其姿态。但这是一个迄今为止仍然有待于完成的转变,特别表现为如何摆脱哲学研究的欧洲中心观。相比于社会科学研究有时候有些被动的课题性的调整而言,超越哲学上的欧洲中心观尤其困难。从某种意义上,沃勒斯坦20世纪80年代对当时青年一代批判非历史主义时表现出来的轻慢具体历史研究的态度,竟同样适合描述一些当代哲学家群体:“他们在将西方概念用于分析各种完全不同的现象和文化时表现出了一种天真的、甚至是傲慢的自信。”[8]48因为哲学的理性要求与某种欧洲中心论的理论立场和姿态,似乎是直接同一在一起的,而用哲学来分析现实实践时,便难免出现所谓“洋教条”现象。但是,“橘生于南则为橘,橘生于北则为枳”,抽掉了自身的实践基础,理论也就没有了生命力,无论如何,从纸本上得到的教条方法,到底无法解释自身传统及其正在展开的实践,借来的哲学傲慢掩饰不了实际面临的理论尴尬与窘境。
在获得有关方法论灵感方面,当今时代的哲学并没有走在社会科学研究的前面。不仅如此,如果没有真正确立理论的主体性,就不仅难以真正切入社会科学研究的社会现实,而且事实上会远远滞后于具体的历史研究。在这一意义上,沃勒斯坦所做的评论对于今天的哲学研究仍然有效:“当我们一开始将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作为一个整体的历史系统与封建的欧洲、中华的帝国世界做更系统的、长期的比较时,我们的分析更是硕果累累。这一工作并不是从19世纪开始的。但我们关于历史哲学的约束简化了这种努力。它们都和‘哲学家’的沉思有关。它们应该被带回科学关注的中心。因为我们正生活在从一种特定的世界体系向另一世界体系转型的一个具体过程之中。我们要对当代的政治决策所提供历史的透视有道德义务。为了做到这一点,我建议,我们需要修正我们的历史哲学。”[9]开放与革新历史哲学与历史理论,正是当代唯物史观研究的重大课题与难题。
现代性状况下,哲学研究特别表现为学科性质,即看起来只有在大学或专门研究机构,才能从事哲学学术研究并得到社会认可,然而,与此同时,正是大学或研究机构里存在的社会科学学科乃至于人文学科远离了哲学学科。哲学学科从其在中世纪的学院性的主流学科收缩为现代大学的一个系科,由于自然科学以及社会科学本身的分化,哲学命运般地缩小为现代大学的一个学科,并且通常隶属于人文学科(人文学院),成为与文史并列的一个小学科。不仅现代大学的人文学科与自然科学两大范式的旷日持久的论争及其艰难互动,而且,人文学科中哲学与文史类学科的彼此隔膜及轻视,均使得哲学学科收缩为学院性学科的同时,也限制了哲学学科的视界并消耗着哲学学科。现代大学中的显学学科,已从人文学科转变为社会科学,在这一过程中,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史学、人类学等的崛起,本身又都是从哲学中分化的结果,去哲学化成为现代社会科学建构的一条隐性的前提。即使是此后有关学科如史学、人类学以及民族学等开始拒斥将其社会科学化,但这些学科本身形成的对哲学的拒斥也没有改变。
应当说,社会科学学科在研究方法上对哲学学科的拒斥,与社会科学的经验性质与哲学学科本质的理论性质紧密相关。以史学为例,现代史学方法越来越强调经验性,而且,即使在相关社会科学学科也沦为学院范式时,史学还能够保持清醒并能够介入实际问题,其中对民族问题的关注尤为明显。正如沃勒斯坦所说:“正因为这种史学深切地关注民族的故事,而第一个故事都与任何其他的故事有着经验上的差异,因此它便对新兴‘社会科学’的倡导者所做的概括工作(即建立社会普遍法则的工作)持一种怀疑甚至敌视的态度。”[8]11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这种自律的制度化学科形态,使得史学保持了其相对自主的方法论,而不必简单地回应学科化哲学研究方法论的介入。时至今日,为不断寻求方法论突破的史学研究依然是哲学方法论探索的灵感之一,但哲学的问题恰恰在于,其自身学科化以及愈益狭窄的知识视野,已越来越难以把握社会科学方法的经验性质。
将原本属于哲学的方法论变成具体人文社会学科专属的方法论教条,除了哲学理论的境遇外,包括在技术化程度日益加剧的学科化时代哲学的边缘化状况,哲学学科本身显然需要进行反思。人文社会学科之所以疏离哲学,一大原因就是哲学的过度学科化。严格说来,正如实证传统一开始只是拒斥形而上学,而不是拒斥哲学思想本身,现代社会科学并非是要疏离哲学,而只是疏离哲学学科。因为哲学已被哲学学科所垄断和支配,哲学成为哲学学科的专属词汇,故只好远离“哲学”。但一流的社会科学研究依然体现着自觉的哲学性质的智慧与深度,其在研究方法上进行的探索本身也体现着哲学性质的创造性乃至于原创性,也应当展开哲学方法论的讨论与深化,但这特别取决于当今哲学蜕掉自身的学科化之“茧”。今天的哲学学科特别有必要超越不断制序化(institution)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体系,淡化乃至于摒弃学科边界,开放自身,深入学习,开阔视野,真正把握并研究当代人文社会学科在理论与方法上的探索与贡献,提升哲学及其面向实践问题的理论彻底性,实现哲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新的会通与整合。哲学当有理由在新文科的探索中发挥更为积极主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