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尔默后现代文化伦理思想研究

2022-12-31 09:50李进书
关键词:哈贝马斯后现代现代性

李进书

(河北大学 文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在法兰克福学派中,韦尔默(Albrecht Wellmer,1933—2019)扮演着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与第三代之间过渡性人物的重要角色(1)自1924年6月22日,社会研究所正式举行成立庆典到今天,法兰克福学派已经拥有了四代理论家:第一代主要成员有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阿多诺(Theodor Adorno)、本雅明(Walter Benjamin)、马尔库塞(Herbert Marcuse)、洛文塔尔(Leo Lowenthal)、弗洛姆(Erich Fromm)等人;第二代主要成员有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和内格特(Oskar Negt)等人;第三代主要成员有霍耐特(Axel Honneth)和门克(Christoph Menke)等人;第四代的领军人物为弗斯特(Rainer Forst)。其中,韦尔默被视为第二代与第三代之间过渡性的角色。参见王凤才《“法兰克福学派”四代群体剖析:从霍克海默到弗斯特》(上、下),《南国学术》,2015年第1、2期。;作为哈贝马斯的学生兼同事,韦尔默继承和丰富了交往理性,不过,在阿多诺美学和后现代文化(2)这里的后现代文化是后现代主义文化的简称。对于后现代主义文化,韦尔默肯定它具有一定的艺术特性,这使得它在以文化形式影响民众的生活同时,也以艺术方式提升着他们的判断力和认知力,为此,韦尔默常将后现代主义文化与现代主义结合起来,整体地评价它们在良善生活中建构的作用。等方面,韦尔默与哈贝马斯却存在着一定分歧;作为门克和泽尔等人的老师,韦尔默的美学观和伦理思想对他们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比如门克也如韦尔默一样对阿多诺美学持肯定态度。对于韦尔默的思想遗产,有的学者从星丛(constellation)角度肯定了他的理论多维性[1],有的学者从民主(democracy)和人权的立场评价了他的政治伦理思想[2],实质上,就整个法兰克福学派所呈现的伦理转向而言,韦尔默的特殊成就在于:通过以伦理学视角审视后现代文化,他发现其中的自由化的游戏(play)和多样化的风格富有自由(freedom)和民主等意蕴,这些伦理因素有助于人们积极参与良善生活(good life)的建构,发挥各自的主体性和创造力。可以说,这种伦理学视角既能减少人们对后现代文化的误解,使他们从中发现更多积极的伦理资源,也能提升他们对艺术和文化在完善伦理生活方面的重要性的认识。长远地看,韦尔默努力构建的自由、民主伦理生活并非仅仅为了某个民族和某个地域,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全人类的幸福,他希望这种良善生活能够有效地解决世界范围内的公共事件,为人类营造一个协商和团结的共同家园和生活空间。

一、解读后现代文化:一个伦理学视角

整体地看,韦尔默之所以采用伦理学视角来分析后现代文化,既因为文化伦理研究是法兰克福学派的一个传统(不过,与阿多诺等人的文化伦理批判不同,韦尔默是以肯定态度探寻着后现代文化中的伦理资源);也因为第二代以及第三代共同倡导着一种伦理转向,他们各自以自我视角从不同类型的文化中为良善生活寻找着伦理资源,而且期望以此解决全球范围内的异质文化(heterogeneous cultures)问题;还因为后现代文化本身就是一个星丛,它蕴含着丰富的交往、自由和民主等资源,这种多维的文化召唤着视野相异的人进行阐释,也给予这些阐释乃至重写(re-writing)以认可和承认。

可以说,对于由第一代人所开创的文化伦理批判路径,韦尔默继承了这种伦理学视角,但采用了理解和肯定态度分析他视域中的文化,这种态度的转变与两代人所面对的不同伦理环境休戚相关。关于第一代的文化伦理批判,大致上包括对文明压抑性的谴责与对大众文化愚人性的批判,例如马尔库塞指出:现代文明通过向人施加双重压抑,使他们简化为顺从和道德麻木的“单向度的人”;阿多诺揭示道:大众文化借助弱化大众的感知力,使他们退变为呈现着虚假行为(pseudo-activity)的人——无法判断是非、善恶观念混淆。“虚假行为是被误导的自发性。被误导,绝非偶然;因为人们的确对摆脱其身上的枷锁有一种模糊的怀疑。”[3]这种文化伦理批判使人们认识到:极权主义的形成和维护与文明抑制和大众文化愚弄有一定关系。从今天看,文化伦理研究已然成为法兰克福学派的一个固定理论路径,自然它也化为他们思想遗产的一部分,因此,单就宽泛意义的文化而言,韦尔默和哈贝马斯对后现代文化等的肯定性言说是对第一代文化批判的一次“反叛”,也是对文化的一次大规模的“重写”,例如第二代涉及了作为交往资源的文化、文化现代性(cultural modernity)以及后现代文化等。客观地讲,这种大规模的重写有助于人们辩证地看待文化在伦理生活中的角色和作用,从而合理地利用各种文化中有建设性的伦理资源,同时减少它的消极影响。大体上讲,韦尔默的后现代文化伦理观既继承了第一代的伦理学路径,又实践着第二代对文化的理解态度,由此,他看到了后现代文化的一些风格富有积极的伦理功能,它们有益于提升民众的自由和民主等意识,从而使他们在良善生活建构中更自主地发挥其主体性和创造性。当然,韦尔默以及哈贝马斯并非刻意要区别于第一代的批判态度,关键原因在于这两代人生活在完全不同的伦理环境中,第一代面对的是日渐形成的极权主义氛围,社会充斥着欺骗、压制和控制,个体感知力钝化、道德感麻木不仁,因此阿多诺等人在批判这个虚假社会的同时,也从文明和大众文化等方面探寻着这个“不健全社会”的成因以及其运作方式。而韦尔默则处于反思现代性阶段,人们可以参与到伦理生活的建构中,即阿多诺所提及的典范式良善生活(强调个体道德与伦理环境的辩证关系)具有了逐步实现的可能性,为此,韦尔默努力从文化以及艺术中为良善生活寻找着积极的伦理因素和理论资源。第三代和第四代与韦尔默的境况相似,不过,第三代和第四代把亚文化和异质文化视作伦理问题来看待,因为它们诱发了一些文化歧视和伦理冲突。

另外,韦尔默选择伦理学视角,或者说他有目的地挖掘后现代文化中的伦理资源,也与第二代和第三代共同倡导的伦理转向有着直接关系。这种伦理转向主要源于人们想要建构一种公正的伦理生活的愿望,他们相信这种共同生活能为个体和集体带来和创造幸福契机,并且它并非遥不可及,为此,诸多理论家竞相构建着各自心目中完善的伦理生活,积极地从各方面为这种生活寻找着伦理资源。在这方面,哈贝马斯、韦尔默以及霍耐特和门克等人以“家族式”方式营造了一种伦理转向的氛围,当然,这也推动了更广范围内的伦理转向。可以说,受益于这种浓厚的伦理转向氛围,韦尔默对后现代文化形成了一定的伦理“期待”,他期望从中发现一些伦理资源和政治潜能,以便为良善生活的建构创造更多的可能性。经过细致分析,他发现:后现代建筑的多价性(polyvalency)和折中主义(eclecticism)等体现着交往理性和某些民主原则。其中,这种多价性具有一种“迷宫式清晰”(labyrinthine clarity),它可被视为交往理性的一种范畴[4]105,它既呈现着一种复杂的日常生活结构,也代表着一种较新的解放观念,这有助于确立一种普遍的民主诉求;而折中主义是对单一结构的否定和替代,它的模糊性具有将城市生活与民主原则相连接的功效,体现着城市生活设计的民主性和自由性,这对工具理性形成一种批判。需要注意的是,韦尔默以伦理学视角解读后现代文化不只具有理论意义,并非仅仅为了响应伦理转向这个倡议,实质上,它更大意义在于有益于解决现实中的异质文化问题。近些年,异质文化问题逐渐成为民主社会的一个顽疾,这些文化群体的某些具体诉求因其特殊身份而遭到拒绝,乃至他们本身受以侮辱,如具有宗教身份的移民,为此,他们进行着抗议,甚至诉诸暴力。可见,对这种异质文化问题的关注使得韦尔默等人的伦理转向富有较强的现实意义,也使得他们所从事的良善生活建构具有较大的现实价值。为了合理解决异质文化问题,并使这些群体积极参与到良善生活的建构中,哈贝马斯着重论述了“宽容”(tolerance)和“团结”(solidarity)等概念的基本含义以及它们所负载的责任,韦尔默则借助后现代文化重点阐述了自由和民主的表现形式,而韦尔默的学生门克对平等权进行了规范论证。除了从后现代文化中挖掘出自由和民主等伦理潜能之外,韦尔默还倡导将它的多元化风格移植到伦理生活的结构中,他认为一个完善的共同生活应该是多元前提下的自由、民主的伦理生活。

后现代文化的多面性给予了韦尔默用伦理学视角进行解读以自信,而这种解读也恰好印证和细化了这种多面性。这种多面性既表现为后现代文化包括了文学、大众文化、雕塑、绘画以及建筑等多种类型,使人们可以通过选择某种和几种类型来形成各自的后现代文化理论,这是后现代文化众说纷纭的主要缘由之一;也体现为单单建筑本身就是一种意义的星丛,它涉及技术、经济、文化和政治等因素,这就为理论家深入分析后现代建筑提供了丰富素材,也为他们由此确立各自独特的后现代文化理论创造了可能。而在众多后现代文化理论中,韦尔默理论最新颖之处就在于他以伦理学视角对建筑进行了细致分析,发现了这种新型建筑特有的审美特性以及社会功能。在他看来,建筑是一种开放的视觉艺术,虽然它无法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但是人们依旧能从中察觉到主体对美的创造与对使用价值的期待。“只有当这种目的本身如被关注主体的目的那样明显和可辨识时,实用事物的美与目的的联系才能被确立为现实的和可理解的。”[4]110立足于自己独特的建筑观,韦尔默既看到后现代建筑对现代建筑和现代艺术某些方面的继承,如对工具理性的批判和对理性尝试性的超越;也注意到它在城市生活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这使得艺术与生活紧密连接起来,为此,他将后现代建筑艺术称为“实用美学”,“我的论点是:‘与时代相适宜的形式’这个问题今天首先是实用美学的问题,而且艺术和工业的某种相互作用模式已不再产生某种处理这些问题的自足理念”[4]110。这意味着后现代建筑和后现代文化直接介入了人们的生活,它们既通过自身存在带给人们以美的享受,推进了审美日常化;也借助其现实功能提升了人们对艺术和文化的重视、对现实环境的认识。更重要的是,后现代文化是众人参与的狂欢场所,无数人在展现自己的审美冲动和创作潜能的同时,也凸显和再认识着各自的伦理诉求以及集体的民主意愿,不过,如韦尔默所言:这些民主和自由的意愿更多地呈现一种微观态势,需要人们长久地关注和耐心地呵护。整体地看,以伦理学视角阐述后现代文化既契合了这种文化的多面性和其终极目的,因为它始终把一种自由和民主的伦理生活视作最终目标;也在一定程度上细化了这种多面性,使我们看到后现代文化的伦理维度上具有如此丰富的意蕴和多样的现实责任,当然,这种伦理维度与这种文化的其他维度从来都是密不可分、相互依存的。

二、自由、民主:后现代文化中的伦理资源

在韦尔默看来,后现代文化中的伦理资源主要体现在自由和民主这两个概念上。韦尔默之所以重点关注这两个因素,既在于后现代文化的制作方法和风格类型具有自由和民主的特征,也在于这种文化中渗透了后传统社会的自由和民主的理念,或者说后现代文化是这两个理念的试验田。这意味着在韦尔默心目中艺术与生活之间具有一定亲和力和互渗性,这也是他相信后现代文化中的伦理因素以及它的多元化风格有益于伦理生活建构的缘由所在。为此,他将自由和民主的伦理生活视作一种完善的共同生活,希望它能给予人类更多自由和解放的契机。

对于韦尔默而言,概括地讲,自由就是每个个体不受压制、自主地展现自己的意愿和实施自己的行为;民主则是所有个体平等地享有自己应有的权利,能够在良善生活建构中凸显各自的主体性。韦尔默对自由和民主的这些理解主要源于他对后现代文化的生产方式和多元化风格等的细致分析和伦理学阐释。简单地说,在后现代文化中,自由主要体现在它的游戏自由化原则方面,民主则主要表现在其风格多元化层面上,当然,自由游戏原则并不排斥民主,风格多元化中也包含着自由的成分。具体而言,关于后现代文化中的“自由”因素,表现为这种文化“无差别召唤”着所有民众,对他们以游戏方式从事产品制造和产品鉴赏予以认可,这有别于有诸多限制的艺术旧体制和文化传统,体现着一种有创造性的“本真(authentic)折中主义”(詹克斯语)。后现代文化之所以对民众实施着“无差别召唤”,这是由多种原因所致,比如它的门槛较低,对参与者的背景和身份没有太多要求,它只注重他们是否有新的创意,能否创造出一定的商业价值;反过来,很多参与者也希望借助一些创意和其独特风格获得成功的机会,这也是伊格尔顿等人把后现代文化视作一种商业文化的缘由所在。实质上,这里的潜台词为:相对于艺术旧的体制,后现代文化允许和鼓励所有民众以游戏方式参与其中,因此无论是从参与的人数和参与者的背景而言,还是从他们参与的方式和目的来谈,后现代文化都体现着一种自由理念、一种开放姿态。其中,韦尔默所涉及的艺术旧体制大体上指以现代主义为主体的美学范式。相较而言,现代主义为了捍卫艺术的本真性和精神性[5],它在一定程度上设置了诸多限制,这为普通民众参与艺术创作和审美鉴赏制造了障碍,而后现代文化则欢迎普通民众自由加入其中,也鼓励他们自主地呈现各自的审美经验,由此所呈现的价值多样性和生命形式多元化凸显着一种“本真折中主义”。这种折中主义有助于民众高效地利用现代社会所给予的自由,这些自由是现代意识对传统诸多限制抗争的成果,应为所有民众共享和拥有;同时,民众对传统以及经典的反叛并非绝然地摒弃过去和遗产,相反,自由游戏原则暗含着对过去石化语言(fossilized language)的唤醒,使其为诠释新的生活服务,“倘若我们选择这种折中主义,那么它就是一种创造性的现在(present)的折中主义,一种选择并将过去的遗物带入生活的力量”[4]106。由此可见,后现代文化中的游戏应是一种富有审美性的自由行为,它努力摆脱艺术旧体制的种种限制,但是它始终尊重这种体制中的经典作品和精神性遗产,这也是韦尔默对现代主义与后现代文化没有厚此薄彼的根本原因。另外,虽然后现代文化提倡自由和个体化,但是它也倡导一种集体性,因为它最终目的是希望营造一种众人参与、集体共享的空间和场所,而非某个权威的私人领地,“一个空间概念应是开放的,既要满足个体的不同需求,也要符合对集体品行基本模式的解释,换句话说,空间概念可被个体化地解释(赫茨贝赫语)”[4]104-105。

至于“民主”成分,则呈现为后现代文化既鼓励风格多元化,也赋予每种风格以存在的价值和合理性,这种包容姿态是民主观念在文化上的一种实践,同时它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反馈到民众的日常生活中。某种程度上,风格多元化不单是后现代建筑具有的特征,更是所有后现代文化共享的一个特点,在后现代文化这个场所中,参与者都努力凸显着各自个体性的设计和独特的审美经验,而且每种设计都可以得到平等尊重,每种审美观点都被赋予一定合理性。这使得后现代文化呈现出风格多元化、审美经验民主化等特点,而且在韦尔默看来,一方面,这种多元化和民主化为后现代文化所提倡和鼓励,因为它们可以彰显语言游戏的开放性、差异性,进而凸显解构等级秩序的潜能。“这种对某个词语的多元方式运用反射了我此前曾提及的语言意义的‘开放性’。我甚至可以说:在语言意义的生命中存在着一种模拟力量,这种力量能确保现实中非同一事物——恰如阿多诺所言——被反射为语言意义中非同一的事物。”[4]71另一方面,这种多元化和民主化得到民众的积极响应和自主实践,因为他们能够从中展现各自的艺术才能和审美观点,在获得物质上的回报和精神上的满足的同时,他们也逐渐认识到自己在艺术场所中的主体性,乃至由此意识到参与集体生活的必要性。“需要承认的是,在现代立法概念的逻辑之内,任何决策产生过程的共性在于它必须尽可能在实际中得以实现——即所有受影响的人最终都应被赋予一种参与集体过程的平等权利,由此,共同意愿得以形成:这便是民主的理念。”[4]194对于这种多元化和民主化,在韦尔默看来,它们很大程度上是民主观念在文化上的一种积极的、普遍性的实践,以往倡导平等和相互尊重的民主观念多囿于政治领域,无法推及到艺术和文化的空间内,而在后传统社会中,由于多种因素和多种力量所致,文化领域成为了民主等伦理观念和政治理念的试验田,而倡导差异和自由游戏的后现代文化则是一个最重要的试验场所。事实上,很多民众也有意识地将这种民主和平等观念实践到后现代文化的制作和鉴赏中,这也是他们在这方面显示较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原因。当然,这无形中赋予了他们的多元化风格以微观的政治意义,某种程度上,这也是很多理论家给予后现代文化以理解和肯定的主要缘由。另外,他们认为后现代文化的民主性还体现在:它通过培养参与者的民主意识和营造一种集体参与的民主氛围,使得他们很自然地在良善生活建构中彰显自己的主体性,丰富自身对民主观念的理解。

可见,后现代文化的自由和民主因质不只表现在它的游戏自由化和风格多元化方面,还体现在参与者由此确立起的自由观念和民主意识上,这是“艺术与生活”互惠关系的一种体现,也是后现代美学的微观政治功能的一种呈现。很显然,韦尔默之所以采用伦理学视角解读后现代文化,就是期望从中探寻伦理因素和伦理资源,从而将它们转至对个体美德的培养和伦理生活建构上。事实上,他的确发现了后现代文化中存在着一种良性循环关系:自由、民主观念——文化领域——个体以自由和民主意识参与伦理生活建构,尤其当更多民众加入和推动这种循环程序时,它能产生一定积极的微观政治力量。某种程度上,这体现并诠释了“艺术与生活”的互惠关系,以往人们认为生活可以主导艺术,而艺术很难影响到生活,不过,今天一些理论家认为艺术与生活已构成一种相互影响的关系,例如朗西埃(Jacques Rancière)相信:依据审美经验自主原则,艺术能够构造一种“元政治”(metapolitics),进而推进一种平等、和谐的新生活确立[6]。而韦尔默认为,这种艺术与生活的互惠关系有助于人们挖掘和利用艺术和文化的伦理潜能,重新认识文化在良善生活建构中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可以将文化从第一代文化伦理批判的“阴影”中解放出来。“立足于这些踪迹,我们得以捍卫艺术与生活世界的关系已修改这种观念,其中,某种民主实践能够有效地利用艺术的变革、交往的潜能。我对艺术真理的反思,除了其他原因,那就是期望凸显:这种在生活实践中艺术‘扬弃’的视角真的存在于艺术美的概念中。就此而言,这也可能将阿多诺背后的理念从不可想象的王国引入可想象的王国。”[4]31-32当然,虽然韦尔默对后现代文化中的自由和民主潜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但是他始终客观地以“微观政治”立场看待这些伦理潜能,既期望后现代文化能在良善生活建构上发挥不可忽视的作用,也警惕它激变为一种直接的暴力手段和毁灭工具。对于这种“微观政治”论,詹姆逊(Fredric Jameson)和詹克斯(Charles Jencks)都给予了不同程度的认可和肯定,例如詹克斯就将“后现代美学与非中心化的、民主的微观政治相提并论”。当然,这些理论家对后现代美学具体的政治功能各有侧重,例如韦尔默对自由和民主这两种功能进行了重点阐述,但是这并非是说后现代文化只具有这两方面的功能,其实,韦尔默也谈论了交往理性,只不过,他把它视为良善生活的必备语境与自由和民主实施的前提条件,这也是他继承和发展了哈贝马斯交往理性的一个证明[4]111-112。

三、坚持现代性与构建良善生活

需要注意的是,韦尔默阐释后现代文化恰恰不是为了宣扬后现代性,相反是要坚持现代性,这是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的共同责任和相同使命,如哈贝马斯积极言说了现代性是一项未竟方案,而韦尔默提倡一种偶然性的现代性,即后形而上学(postmetaphysical)现代性。这种现代性尊重偶然性,认可多元化,倡导互惠性,它有助于人们协商解决公共事件,有益于他们共同建立一种多元的自由和民主的伦理生活。

一般意义上讲,阐释后现代文化和为后现代文化正名应该是为了宣扬后现代性,因为很大程度上,后现代文化是后现代性的产物,这也是诸多后现代理论家固定的思维模式,如哈桑(Ihab Hassan)。但是令人诧异的是,韦尔默重写后现代文化却是为了坚持现代性,并且他通过倡导一种后形而上学现代性,赋予了现代民主以及现代性精神以新的生命力。韦尔默为何要坚持现代性呢? 原因之一,他是在坚持现代性和为现代性辩护的语境中分析后现代文化的。这里之所以将坚持现代性和为现代性辩护称之为一个语境,是因为20世纪后半叶许多理论家参与了这场针对现代性的“否定与坚持”“诋毁与辩护”的论辩中(3)这种论争与利奥塔宣告“现代性终结”有着直接关系,而后很多有后现代身份的人也表达着相似观点。面对着这股后现代浪潮,哈贝马斯在多个场合积极地为现代性进行辩护,他的相关文章和论著有:《现代性:一项未完成的设计》(1980)、《现代性对后现代性》(1981)、《现代性的哲学话语》(1985)以及《现代性的概念》(1996)等,而韦尔默在坚定地支持哈贝马斯的同时,也通过阐述审美现代性和后现代文化来强调现代性继续存在的必要性,其中,相关的论著有:《现代性与后现代性辩证法:阿多诺以来的理性批判》(1985)、《坚持现代性》(1991)和《决胜局:不可和解的现代性》(1993)等。,这场论辩大体上持续了二十多年——从利奥塔断言宏大叙事退场(1979年)到伊格尔顿强调宏大叙事依旧在场(2003年),由于它关系着人们对现代性和后现代性两种生活方式的选择和取舍,因此当时很多理论家基本上围绕着这个重大话题进行着各自的理论研究,乃至建构起各自的理论体系。其中,韦尔默也如哈贝马斯一样,认为现代性是一个包括科技、道德和法律以及艺术的完整方案,虽然它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了问题,但是仍值得人们继续坚持和不断完善。为此,韦尔默在坚持现代性这个语境或氛围中分析了后现代文化,从中他既探究出工具理性批判和交往理性的因素,这些有助于现代性完善其自身;也挖掘出自由和民主等伦理因质,它们有益于良善生活的构建。原因之二,由于他对现代性有着独特理解,他所倡导的后形而上学现代性结合了现代性精神与后现代文化伦理观念,因此他对后现代文化的解读具有一石两鸟的作用。这种后形而上学现代性,概括地讲就是以后形而上学视角对偶然性语境中的现代性进行的言说和阐述,其中,后形而上学是诞生于后传统社会的一种思维方式,它承认语言交往的重要性,认可偶然性的地位,反对绝对主义,倡导多元共存。“后形而上学现代性是一种没有终极和解梦想的现代性,但是它仍保留着现代民主、现代艺术、现代科学和现代个人主义等的理性、颠覆性和实验精神。就其道德和智力实质而言,它是欧洲启蒙运动伟大传统的继承者而非终结者。”[4]viii这表明后形而上学现代性是在继承现代性的基本理念基础上,对当下语境的新境况和新现象所尝试的阐述和言说,如对后现代文化的解读。因此韦尔默对后现代文化的诸多肯定有助于他的后形而上学现代性理论的确立,使人们看到现代性与后现代性具有交叉性,事实也如此,为此,利奥塔后来重写了后现代性与现代性的关系,“后现代性并非一个新时代,而是对现代性所声明的某些特征的重写,其中,首当其冲要重写的是:现代性所声明的其合法性在于其通过科学和技术来实施整个人性解放的计划”[7]。

与哈贝马斯相似,韦尔默在坚持现代性上所做的努力更深远的目的是为了构建一个完善的伦理生活,他们认为当代已经具备了谈论和实践这种伦理生活的条件和可能,既因为现代性已步入自我反思阶段,它能够在接纳批判和建议中修正自己的偏执和完善自我机制;也因为民众呈现着参与良善生活建构的主动性和主体意识,例如他们通过现实行为表达着自己的诉求和意愿,以及借助艺术活动和审美场所彰显各自独特的审美观和认知能力,进而形成多元化的政治诉求和具体的伦理呼吁。而在这种多元化的良善生活建构中,韦尔默既注重挖掘现代主义方面的伦理潜能,也努力探究着后现代文化中的伦理资源,对于前者,他认为共同阅读某些迷宫式作品,有助于培养读者的协商意识和合作精神,这些因质都是他们在良善生活构建上彰显其主体性的基础;关于后者,他则积极地呈现着其中的自由和民主等意识,他认为这些伦理因素不单涉及个体的权利和幸福,而且它们具有互惠性,这有益于促进个体的合作和团结,共同营造一种平等和协商的伦理环境。长远地看,这种互惠性是整体进步实现的前提和基础之一,它要比强制命令和虚假布道更富有效果,因为每个个体的自由和民主诉求都关系着他人的幸福,反之亦然,这使得每个人既在乎自己的权利争取,也在意和支持他人的伦理诉求。为此,韦尔默强调在良善生活构建中,个体自我诉求与他人承认、自我反省与整体进步的辩证关系,“它保留了一个纯粹的事实性契机,这与以下事实有关:在相互承认的结构之外,我们无法成为我们现在这样的人,也无法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讲,理性确实在普遍主义道德中恢复了自己的基础。但是从实用语言哲学角度看,道德基本基础的不可能性与这样一个事实有关:如果我们不能直视自己,那么道德的良善生活不可能性,就无法为我们的最终分析提供一种基础,而我们却只能接受它”[4]208。从“家族相似性”来看,第四代的弗斯特也强调互惠性与整体性在良善生活的构建和实践上的辩证关系。他之所以倡导给予异质文化群体的诉求以辩护权,是因为这些诉求也富有互惠性,能够带给相似身份和相似处境的人以平等尊重和公正对待,从而促进多元正义的良善生活的确立[8]。

对于这种自由和民主的伦理生活,韦尔默持比较乐观和自信的态度,既因为有无数民众自觉地参与到这种生活的建构和实践中,这对他们自己的具体权益和社会的整体进步都不无裨益;也因为他们中的许多人通过参与艺术活动而提升了对自由和民主的自主性理解,进而将这些理解运用到社会实践中;还在于在多元化的世界秩序中,异质文化群体仍在承受着诸多不公正的对待,很多国家都面临着如何建立一种自由和民主伦理生活的现实难题。为此,韦尔默倡导从道德普遍主义视角理解和构建伦理生活,他认为,“普遍主义的道德是认知性的(cognitive)”,“在理性条件下谈论生活的事实不会产生误导。生活的这种事实可以提醒我们自己与他人,但以这种方式提醒我们自己并不等同于证明理性不可避免性的义务。这种提醒行为一定不能采取某种基本的基础形式,它也许是德性可被建立的唯一可能基础”[4]210-211。这使得这种自由和民主的伦理生活具有更广范围的接受度,也能让它在应对具体问题与世界性事件时,呈现自己的优势以及暴露自我不足,进而调整和完善自身。当然,我们知道韦尔默一直把现代主义与后现代文化平等地看作良善生活的伦理资源,他认为前者体现着交往理性的宗旨,是哈贝马斯应该认可而非否定的艺术形式,另外,现代主义还能促进人们养成协商和合作等意识;而后者被韦尔默视为民众的自由和民主等意识的试验田,这种微观的审美革命能推动现实解放和伦理进步,从这一点看,这既是对后现代文化的一种辩护和肯定,使人们看到它的建构作用和积极的伦理功能;也是对现代主义的某种精神的继承而非断裂,为此,韦尔默在阐述后现代文化的这方面功能时,时常引入康德等人的美学理论和伦理学观念。随着哈贝马斯和韦尔默增加了对文化的伦理特性以及政治功能的关注和研究,结果,除了他们自身呈现了伦理转向之外,也在更广范围内提升了其他学者以伦理学视角分析文化、艺术和哲学等的兴趣和责任。为此,王凤才肯定道:韦尔默的许多独到见解为批判理论的“政治伦理转向”作出了重要贡献[9]。这既影响了法兰克福学派的第三代和第四代的研究旨趣,也使得他们将文化伦理作为一个研究重点,并且无形中使这四代人的文化伦理理论具有了内在联结性。当然,后辈对前辈也有突破和创新,如就宽泛意义上的文化而言,霍耐特和弗斯特既看到它已成为伦理冲突和社会矛盾的诱因,也指出它身上暗含着这些冲突和矛盾的“解毒剂”,这与哈贝马斯和韦尔默把文化视为良善生活建构的重要中介和基本资源是有区别的。

总的来看,透过韦尔默的后现代文化伦理思想,我们既增进了对后现代文化的创作理念的了解,如多价性和折中主义;也加深了对其潜在的伦理功能的认识,如它培养着民众的自由和民主等意识。另外,结合他对现代主义的协商和合作等因质的分析,可以说,韦尔默的整个文艺伦理思想的最终目标就是:人们在享有自由和民主等权利的同时,共同营造出一种协商合作的生活氛围,从而更有效地应对偶然性的威胁和更合理地构建良善生活。这种注重个体自由和整体利益的文艺伦理观得到很多理论家的认可。不过,也有些理论家更提倡个体的自由、更注重主体的伦理,例如福柯(Michel Foucault)在研读古希腊、文艺复兴以及康德等论著的基础上,提出了依据自我来确立社会关系的主体伦理美学。福柯把主体化模式视作一种美学形式,把自我的存在看作一种美好的存在,为了这种美好的存在,人们需要基于自我进行选择并立足于自我来建构社会关系[10]。从今日共同应对公共事件的角度来看,显然,韦尔默的文艺伦理思想要比福柯的主体伦理美学更能增进人们的合作和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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