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洁德育理论中的道德知识观探讨

2022-12-30 12:29张正江
关键词:实践性道德教育理性

张正江

鲁洁先生是新中国著名的教育理论家,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教育学学科重建的主要奠基人之一,是我国德育学的重要奠基者和领导者,是我国21世纪中小学德育课程改革的领引者。鲁洁先生团队所原创的生活德育论是我国当今德育领域影响最大、体系最完备最深刻的德育理论。在生活德育理论中,道德知识是一个饱受非议的问题,甚至曾经被当作是生活德育发展的障碍,必先清除而后始能发展生活德育。那么,鲁洁先生在自己的教育和德育理论中是如何对待道德知识的呢?

一、 鲁洁先生对教育外在化与德育知识化的批判

鲁洁先生对德育知识化、知识德育和道德知识的批判,并不仅仅是为了发展生活德育,而是站在时代的高度,从整个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的角度着眼去看教育、看人的发展。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鲁洁先生就敏锐地看到,科学主义、理性主义、市场与消费主义等带来的现代化就是一把双刃剑,它们消极的方面在于它具有去精神化、去道德化、使人工具化的特点,并带来了人类的道德危机。鲁洁先生发现,在现代化的发展与进程之中,教育出现了变异,即教育从指向人自身的存在、指向人的发展和完善这个方向,转而“走向了对于外部世界的征服和占有”(1)鲁洁:《边缘化 外在化 知识化——道德教育的现代综合症》,《教育研究》2005年第12期。。于是,“人在教育中只被看成是未来的生产力、未来的人力资源,教育要使人成为现代体制庞大机器上的零部件,要把人塑造成为物的手段。”(2)鲁洁:《边缘化 外在化 知识化——道德教育的现代综合症》。这就是鲁洁先生所说的教育的外在化。因此鲁洁先生提出了人的超越性和教育的超越性问题。这样的高瞻远瞩,这样的大视野、大气魄、大境界,是伟大深邃的教育家才具有的精神品质。

教育外在化、强调学习和掌握科学技术知识与技能,去改变和征服世界,致力于发展经济,把培养人变为培养劳动力,确实是20世纪以来出现的一个世界性问题。教育的外在化导致教育“改嫁”、教育“失身”了!当代社会“失掉了一半的人性,失掉了一半的教育”(3)鲁洁:《实然与应然两重性:教育学的一种人性假设》,《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1998年第4期。。鲁洁先生严肃提出了教育应当“认祖归宗”、回归人学立场。(4)鲁洁:《教育的原点:育人》,《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8年第4期。

伴随着教育的外在化,道德教育必然发生相应的变异。鲁洁先生指出:在工具理性、市场经济与物质功利主义的时代,教育逐渐地失去了“本真”,“其结果必然是道德教育的边缘化、外在化和知识化。”(5)鲁洁:《边缘化 外在化 知识化——道德教育的现代综合症》。道德教育知识化的后果是:道德教育“从根本上遗忘了它的卑微起源……德育忘了本”,德育“走上普遍化、客体化的知识化之路,是根本背离了道德和德育的本性,是德育的自我放逐、自我消解”。(6)鲁洁:《边缘化 外在化 知识化——道德教育的现代综合症》。

在整个20世纪西方哲学批判理性主义、科学主义、现代性的大潮中,在学习胡塞尔关于“从科学世界回归生活世界”的思想过程中,在反思我国教育现实问题之中,我国教育学界包括鲁洁先生在内提出了“教育回归生活世界”的呼声,并结合杜威、陶行知以及我国传统德育思想等,开创性地提出了生活德育理论。在建构生活德育理论过程中,前提是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大家一致认为,当今我国德育的现实问题主要就是德育知识化。要发展生活德育,必须批判知识德育。

所以,鲁洁先生批判知识德育,根本上是要批判现代性中人的外在化、工具化、异化和教育(包括德育)的外在化、功利化、工具化,批判在这样的现代性中道德知识的作用与地位的僭越,即道德知识由手段成为目的而带来的价值颠倒及其严重后果。

二、 道德知识的恰当地位与作用

鲁洁先生毕竟是眼光深邃、学识渊博的教育学大家,因此鲁洁先生对道德知识的批判,并没有一棍子打死,没有全盘否定。鲁洁先生没有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而是力图正确认识道德知识的地位与作用,使之回归本位。鲁洁先生指出:“学校教育培养有知识的人,这是无可非议的事”,问题只在于“它致力于塑造一种知识人……知识被看成是人的惟一规定性和人之本质……知识被扩张为人性的全部。”(7)鲁洁:《一个值得反思的教育信条:塑造知识人》,《教育研究》2004年第6期。鲁洁先生认识到,“道德学习的本质,不是知识学习”。但是鲁洁先生紧接着又指出:“道德教育并不排除‘道德之知’的学习。”(8)鲁洁:《江苏社科名家文库·鲁洁卷》,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18页。鲁洁先生深刻地认识到:“道德教育的过程实质上是生活的,当然它首先要建立在知识的基础上。”(9)鲁洁:《江苏社科名家文库·鲁洁卷》,第19页。这样的认识是辩证的、科学的。

可见,鲁洁先生在批判知识德育的过程中,力图使道德知识回归到其本来位置。那就是把道德知识从目的拉回到手段的位置。道德知识本来是生活建构的手段之一,过去却被当作道德学习的全部,当作道德学习的目的。所以,彻底否定和抛弃道德知识是不对的,正确的做法是把它拉回到手段的位置上来。在鲁洁先生看来,知识只是生活的工具,“生活才是第一性的”。那么,既然知识是生活的工具,我们就不应抛弃这个工具。错误只在于“把知识作为第一性的、自成目的的东西”,由此导致“生活和知识的关系完全被颠倒,知识成了独立的主体”(10)鲁洁:《一个值得反思的教育信条:塑造知识人》。。

鲁洁先生指出:“把目的和手段再颠倒过来,使教育回归人自身、回归人的生活,这才是教育的出路!”(11)鲁洁:《一个值得反思的教育信条:塑造知识人》。朱小蔓先生等也辩证地指出:知识和生活并非水火不容,“没有生活的‘知识’是空洞的、僵死的、无意义的,它不是真正的知识,而没有知识的‘生活’又是肤浅的、离散的、混乱的,它也不是真正好的生活。”(12)钟晓琳、朱小蔓:《德育的知识化与德育的生活化:困境及其“精神性”问题》,《课程·教材·教法》2012年第5期。杜威也非常重视道德知识教育。他认为:“学校中道德教育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关于知识和行为的关系”,“事实上,学校中的道德教育问题就是获得知识的问题。”(13)[美]杜威:《民主主义与教育》,王承绪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374页。

研究和认识道德与道德教育,应当从哪里开始?应当以什么样的视角切入?鲁洁先生高屋建瓴、高瞻远瞩,从人的生活与幸福的视角切入。从这个视角去考察道德和道德教育,可以避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可以确保正确的方向,站得高、看得远,能够准确把握道德的根本性质、起源、目的、意义。当然,任何一个视角都不可能把事物看透、看全。我们看事物,应当多视角观察,才能够避免遗漏、避免偏颇。因此,从生活与幸福的视角切入,在看清了道德的起源、意义(源于生活、在生活中、为了生活),在保证正确的方向的前提下,我们还应当继续深入,逼近道德、进入道德内部,去理解和把握道德的类别、本质、规律等道德内部的性状。这就涉及道德的类别、道德知识、道德规律等问题。

道德认知、道德知识,是对道德的反映。道德是纷繁复杂的,有不同时代、不同属性、不同层次的道德。要追求道德、学习道德,前提是要真正知道、懂得道德,真正明白和理解道德。因此需要通过正确的道德知识去把握道德。道德知识之于道德,是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鲁洁先生指出:“生活实践形态的道德相对于道德的意识、思想、理论来说具有优先性,它是后者的原型,后者只能是现实的道德关系、道德活动的反映。”(14)鲁洁:《生活·道德·道德教育》,《教育研究》2006年第10期。

那么,生活实践形态的道德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在生活中应当建构什么样的道德呢?人们可以从不同角度对道德进行分类。从道德自身的属性、层次看,许多哲学家、教育学家往往把道德划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习俗道德,二是理性道德。他们对习俗道德的局限性、理性道德的作用等作了精辟的论述。例如,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就是把德性划分成“伦理德性”和“理智德性”。近代法国教育社会学家涂尔干则是把道德归纳成两类:“理性道德”和“习俗道德(或规范道德)”。他所谓的“习俗道德”就是他所讲的“对群体的依恋”和“纪律精神”。著名教育学家杜威则很多次地提到,道德有两大方面:一方面的道德他有时候叫“自由道德”,有时候叫“反省性道德”,还叫“沉思的美德”等,我们可以归纳为理性道德;另一方面即习俗道德(杜威在一些地方又使用的是“制度性道德”“社会的美德”等称谓)。大哲学家康德同样把道德划分成两大类:一类是各种具体的品德,另一类即“善的意志”。显然,康德重视的是“善的意志”。其他如皮亚杰、柯尔伯格、彼得斯等也把道德区分为类似以上的两大类。(15)张正江:《多元时代的德育:理性德育论》,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45页、第54页。

从来源看,习俗道德来自于非理性、非反思性的经验、习惯、训练、模仿、熏陶等。习俗道德不具有绝对的道德价值,运用不当,往往带来副作用。例如对于一种重要的美德“勇敢”,孔夫子却在《论语·阳货》中说道:“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对于当今国人认为非常重要的美德“诚信”,孔夫子却在《论语·子路》中说道:“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同样,亚圣在《孟子·离娄下》中又说:“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一个人仅有习俗道德是不够的,甚至可能变成“平庸的恶”。对此,无数的哲学家、德育学家都注意到了。两千年前苏格拉底就认识到:对于勇敢、节制、正义、品格高贵、聪明等美德而言,“你不认为它们既可以是有益的也可以是有害的吗?”以勇敢等为例,苏格拉底指出,“不谨慎的自信就是鲁莽。无理性的自信对人有害,有理性的自信对人有益。”大哲学家康德也注意到:诸如聪明、智慧等美德,如果离开了“善的意志”,那么“这些天赋才能和品质也可能变得极其恶劣而且有害”,例如“一个恶徒的沉着冷静,比起没有这一特质来,不但更加危险,而且在我们看来,也更为可憎”。对习俗道德的相对性、局限性认识更为深刻的马克思也辩证地看到:“挥霍和节约,奢侈和困苦,富有和贫穷是画等号的。”其他教育学家诸如罗素、涂尔干、杜威、柯尔伯格、皮亚杰等,都阐述过习俗道德的相对性、局限性。他们都肯定理性道德,要求超越习俗道德。(16)张正江:《多元时代的德育:理性德育论》,第5页、第19页、第31页。

所谓“理性道德”,简单地说,是指经过自己的理性检验之后所形成的道德品质。理性道德,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它不同于道德理性。与理性道德构成一对范畴的另外一方是习俗道德。理性道德、习俗道德,是道德的种类。而道德理性是道德构成基本要素之一,其他基本要素还有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习惯等。它们属于不同的分类系统。理性道德作为道德之一,从其构成要素看,包括道德认知等理性能力、理性的道德情感(诸如理性的仁爱,理性的同情,理性的感恩,理性的爱国,理性的友谊——区别于哥们义气与江湖习气,理性的团结——区别于小团体主义、帮派等)。例如就“理性的同情”,杜威曾经予以专门阐述,他认为:“智理的同情不但见人受苦心里要难过,还要设身处地,研究他受苦的原因,想出种种法子去割除病根才算真正的仁人志士,真正的表同情”。反之,如果看到一个乞丐,不分青红皂白就施舍,殊不知那乞丐却是职业乞丐,那么“那些乞丐以为可以乞食终老,不去谋正业了,这不是造孽吗?所以我们一定要有智理的同情”。智理(理智)的同情就是“见他人受痛苦不但要发慈悲心,为煦煦之仁,还要将所苦的祸源斩草除根才好”,在杜威看来,这才是“智理的同情和盲目的同情的异点”。(17)张正江:《多元时代的德育:理性德育论》,第57页。

可见,道德教育不仅应当培养习俗道德,更应当培养理性道德。要培养理性道德,就需要发展学生的道德认知、掌握正确的道德知识等等。鲁洁先生在批判德育知识化、发展生活德育理论的同时,辩证对待道德知识,给道德知识留了一席之地,是非常有远见的!

三、 道德知识的类别与实践性道德知识的内涵

知识,简单地说,就是知道、懂得、认识,是经验与认识的结果。道德知识是人类文化知识总体中的一族,是道德领域的知识。应当说,自古即今,虽然有无数学者从各种角度探讨过道德知识,但到今天为止,并没有取得相应的显著成果,以至于对道德知识的性质、来源、构成要素、功能等尚缺乏深刻系统的认识。在当今国内德育学界对道德知识专门做过深刻思考的,首当鲁洁先生。

(一) 鲁洁先生关于道德知识的分类

鲁洁先生区分出了两种道德知识:

一是纯理论性的道德知识,二是实践性道德知识。鲁洁先生指出:前者是“被普遍化和客体化了的道德知识,这种知识隔绝时空因素,追寻有逻辑体系的道德知识,追寻抽象的道德概念、规范、规则,它被赋予的是指导道德生活普遍准则的意义。这种知识抽去了具有主体生命表征的内容,它无视人的情感和态度,鄙视直觉与体验,它将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放逐出去……”(18)鲁洁:《边缘化 外在化 知识化——道德教育的现代综合症》。目前的几乎所有伦理学知识基本上属于此类。这种不是来自于实践与经验,而是来自于思辨与纯粹抽象思维的道德知识,目前尚不能指导生活实践。

至于实践性道德知识,鲁洁先生发现,它才是古代先哲们所追寻的。因此鲁洁先生指出:“道德之知是实践的,不仅是因为它来自于生活实践,还在于它所指向的不是知识本身,而是道德的生活和实践。”(19)鲁洁:《边缘化 外在化 知识化——道德教育的现代综合症》。鲁洁先生正确地认识到,只有实践性道德知识才能够引导生活建构。

鲁洁先生对道德知识的分类是非常正确的。就连鼎鼎大名的杜威,对道德知识的认识也没有超过这两大类。众所周知,杜威把道德知识区分为“道德知识”与“关于道德的知识”。杜威注意到,某位英国哲学家把道德观念(知识)划分成“关于道德的观念(知识)”和“道德观念(知识)”。杜威据此指出:“凡是能够影响行为,使行为有所改进和改善的观念就是‘道德观念’……‘关于道德的观念’,在道德上可以是漠不关心的,或不道德的或道德的。在关于道德的观念,关于诚实、纯洁或仁慈的知识中,没有使这些观念自动地转变为良好的品格或良好的行为的性质。”(20)[美]杜威:《学校与社会:明日之学校》,赵祥磷、任钟印、吴志宏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136页。所谓“道德观念(知识)”与“关于道德的观念(知识)”,基本上就是纯粹的道德理性知识和实践性道德知识。

杜威认为,在道德教育中区分这样两类道德知识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他认为这种区分,“是讨论道德教育的根本问题”(21)[美]杜威:《学校与社会:明日之学校》,第136页。。可见杜威也认识到,道德教育的根本问题是区分这两类道德知识,只有实践性道德知识才能够指导生活、指导人生。

这两类道德知识的区分,是符合当代哲学和伦理学理论的。英国现代分析哲学日常语言学派的代表、反理智主义者吉尔伯特·赖尔,曾经做过经典的区分,他把知识区分为“knowing how”(能力之知)和“knowing that”(命题性知识)。赖尔认为,能力之知是与行动相关的、包含了智力在内的能力之知,是不属于命题性知识的一种独立的知识类型。(22)郁振华:《论能力之知:为赖尔一辩》,《哲学研究》2010年第10期。

当今我国学校的知识德育,所教授的道德知识,当然不是实践性道德知识,也主要不是理论性道德知识,而是“关于道德的知识”,表现为道德命令、道德要求、道德信息、道德规范、道德概念、道德名词、道德命题、道德思想、道德语言等。这样的道德知识既没有反映道德的本质与规律,又很难指导行为。因此,我国生活德育对知识德育的批判,其实所批判的主要就是这种虚假的道德知识。

(二) 实践性道德知识的内涵与性质

从哲学本体论与认识论视角看,知识有两大类:一是科学认识论视角下的知识,主要就是实证知识以及数学等纯粹理论性知识,二是哲学解释学知识。两类知识的根本区别在于:认识论知识由认识者独立于认识对象之外,依靠观察、测量、推理等方式获得,非常精确;解释学知识由知识拥有者在事物之内,通过生活、体验、感悟、理解、解释等而获得。前者可以客观化,书写于纸张、电脑等之上。后者难以客观化,是个人性的。

道德知识属于解释学知识。鲁洁先生是熟悉解释学的,鲁洁先生专门从解释学视角论述过德育、道德等问题。二十多年前,鲁洁先生就在《教育研究》2000年第7期发表了《人对人的理解:道德教育的基础》,从解释学视角深刻论述道德和道德教育问题。鲁洁先生批判了那种认识论路线下的道德教育,指出:传统德育模式的问题之一在于“把德育的‘理解’过程等同于智育的‘认识’过程,也就是没有将把握人性与把握物性这两种根本不同的过程加以区别”。鲁洁先生指出:“‘理解’是有它的独特意义的。它用以区别纯理性的‘认识’(认知)或纯情感的‘感染’”,这种区别在于:“对于物与物性我们运用‘认知’,对于人和人性用的是‘理解’。”因此,对于属人的道德,就需要运用解释学的路线进行理解和解释。鲁洁先生提出:“理解是个体道德发生的基础……人对人的理解是个体品德发生的基础。”总之,对道德的理解才是真正的道德知识,属于解释学范畴的理解性知识,也就是实践性道德知识。

实践性道德知识与认识论知识有许多根本性区别,例如:认识论知识仅仅是感觉、知觉、理性认知加工的结果,不包含情感、生命等要素。实践性道德知识是在生存、生活之中,用整个生命去体验、感悟,进而理解、解释的成果。因此,实践性道德知识的构成要素不是单一的认知,而是复合的,主要包括理解、认知、信念、智慧、能力、情感等。实践性道德知识能够促使人做出道德行为,引导生活的建构。

四、 道德知识的作用:引导生活的建构

鲁洁先生提出,人活着的最高目标是“成人”,成为“真正的人”,“像人一样的人”,过上美好幸福的生活。“成人”与“美好幸福的生活”,这是一体两面的关系。鲁洁先生引用马克思的名言“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的”而指出,人怎样建构他的生活,他也就成为怎样的人。鲁洁先生深刻而辩证地指出:“生活建构所实现的是双重的结果,外在实现为现实生活、生活方式,内在实现为每个人的个性特征、人格、人品。生活哲学所理解的人就是他自身生活建构的结果。”(23)鲁洁:《道德教育的根本作为:引导生活的建构》,《教育研究》2010年第6期。所以,要成为“真正的人”,要“做成一个人”,“人只能在各自生活的建构中生成为人”。(24)鲁洁:《道德教育的根本作为:引导生活的建构》。

“成人”,必须要在生活实践中去实现。因此,道德教育的根本作为就在于引导生活的建构。用什么来引导生活的建构呢?当然是用道德。用什么道德来引导生活建构呢?是用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还是道德行为?是用诚实,用爱国,用感恩,用公正,还是用仁爱?如果是用诚实,我们可以追问:做人为什么要诚实?诚实对自己真的好吗?老实人吃亏又是怎么回事?如果是用仁爱,我们同样可以追问:做人为什么要仁爱?做人为什么要感恩?他人给予我们的恩惠、恩德,我们必须报答吗?应当如何报答?……对于想做一个具有独立人格、思想自由的人来说,道德行为必须要有充足的理由。因此,真正的道德知识才是引导生活建构的必不可少的手段。鲁洁先生说:“道德之知担当着道德的承诺,它要引导人的道德行为,使人去过有道德的生活。”(25)鲁洁:《生活·道德·道德教育》。

同时,鲁洁先生又辩证地指出,道德之知“它又不能完全担当起这一承诺,相对于它所要实现的任务——道德的生活、道德的行为而言,道德之知是不完全的。”(26)鲁洁:《生活·道德·道德教育》。也就是说,引导生活建构的手段不是惟一的,道德知识不是惟一的引导手段。所以,不能把道德学习归属于知识学习,不能把道德教育归属于知识教育,因为引导生活建构的手段还有情感、意志、信念、行为习惯、文化传统……那么,这些手段在引导生活建构中各自的作用是什么呢?这些因素之间是什么关系呢?它们如何协调发挥作用呢?

鲁洁先生深刻地认识到:“道德教育的过程实质上是生活的,当然它首先要建立在知识的基础上。”(27)鲁洁:《江苏社科名家文库·鲁洁卷》,第19页。这里,鲁洁先生似乎已经认识到,在知识、情感、意志、行为习惯、信念等引导手段中,知识是最基础性的。因为情感如果离开认识与理性,就可能是感情用事,那后果是不确定的,往往是不堪设想的。即便是所谓的高级情感、道德情感(如爱国主义情感、集体主义情感等),那也是需要在认识的指引下产生出来的,才能够保证其正确性。意志,也需要认识的指引,否则就是顽固,就是一意孤行。信念,需要具有真理性,否则就是盲从、洗脑。行为习惯需要正确的引导,否则就是生理性的条件反射。

在当今物质功利主义、市场与消费经济的时代,道德教育(包括生活德育)必须要思考的一个问题是:人为什么要道德?如:做人为什么要诚实?为什么要有爱心、节制、感恩等?必须要让学生明白“道德的理由”。当代美国伦理学家雷切尔斯等认为:“道德首要的任务是向理性咨询。道德上正当的事,在任何条件下,都是有最充分的理由去做的事”,“假设有人说你应当做这做那,你可以问为什么你应当做。如果他没有给你一个很充足的理由,你就可以把这个建议视为武断的或没有根据的而加以拒绝。”(28)[美]雷切尔斯等:《道德的理由(第7版)》,杨宗元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译者序第ⅲ页,正文第11页。

如果不用正确的道德知识来引导,而是通过榜样示范、暗示、情感陶冶、环境的潜移默化、行为习惯的训练等非理性途径去引导,那可能是不人道的。近代法国教育学家涂尔干就指出:“教授道德既不是布道,也不是灌输,而是解释。如果我们拒绝把所有这类解释提供给儿童,如果我们不尝试帮助他理解他应该遵守的那些规范的理由,我们就会贬低他,使他陷于一种不完备的、低下的道德。”所以,涂尔干认为道德理性是道德各要素中“最重要的要素”(29)[法]涂尔干:《道德教育》,陈光金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89—90页。。

威尔逊,英国当代著名的道德教育哲学家,他认为:在人类的道德生活领域,是存在有真理的,我们应当教育学生学会去发现道德领域的真理,这是一种专业性的道德教育。否则,“我们就根本没有把他们当作理性的人来对待……没有把他们作为平等者,甚至没有作为人来考虑他们的合作能力。”(30)[英]威尔逊:《道德教育新论》,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178—179页。1984年出版的南京师大版《教育学》教材就指出:“一般说,道德的认识是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的思想基础和内在动力。学生中的有些错误言行,不道德行为,往往出自缺乏必要的是非观念,或由于道德上的无知造成的。”(31)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教育学》,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4年,第267—268页。

总之,道德认知(道德知识)是道德发展的基础性要素。道德认知不是万能的,但是缺了道德认知,个体道德发展却是万万不能的!过去的德育存在的严重问题之一,就是仅仅停留于传授所谓的道德知识这个基础,而没有进入生活,甚至连情感、意志、信念、行为习惯等也缺乏系统的规划与培养。而且其传授的知识并非真正的道德知识,只是“关于道德的知识”。无论是“关于道德的知识”还是纯理性道德知识,都不能引导生活的建构。鲁洁先生指出:这种纯粹理性的道德知识“既然是自足的、自明又是自我完成的,它就必然凌驾于生活之上,继而成为生活的‘宰制者’”,这样的道德知识妄想“宰制生活”,由于这种道德知识“不是出之于生活,对于生活来说它是一种异化物,为它所控制的生活也只能是痛苦和不幸的生活。”(32)鲁洁:《德育课程的生活论转向——小学德育课程在观念上的变革》,《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5年第3期。

五、 道德知识的学习与应用

在专门德育课的教学过程中,道德知识的学习不能专门、独立地去进行,不能为了知识而学习知识。因为道德学习不是知识学习,鲁洁先生反复阐明过这一点。所以,“学习道德之知,不是为了获得更为系统、更为精深的知识与学问,而是为了道德行为的践履;学习道德之知,不是为了提高认识,而是为了去过一种有道德的生活。”(33)鲁洁:《边缘化 外在化 知识化——道德教育的现代综合症》。因此,道德知识的学习,必须伴随在德育课的教学过程之中,在生活经验的体验与反思之中、在理解道德对生活的价值与意义之中。

鲁洁先生提出,在生活德育视域下,德育课教学过程有三个阶段,即“关注生活、反思生活、改变生活”(34)鲁洁:《道德教育的根本作为:引导生活的建构》。。

关注生活,就是引导学生了解和熟悉实然的生活,主要是关注自己、同伴、父母等的生活。随着教育阶段的上升(到小学高年级、初中等),还要扩大关注的时间和空间范围,逐步扩大到关注古今中外人类的生活。个人所应当建构的那美好之生活,必然得是立足于现实生活并从现实生活开始的。如果为了要使现实生活发生变化、改变,那就必须要弄明白:你的现实生活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关注”包括知性、理性的活动,也包括理解与解释,还包括情感、愿望、体验等非理性。实际上,“关注”要求关注者投入整个生命,敞开自己的精神世界。

在关注中,自在的生活被自觉意识到,成为意识的对象。接下来就是反思。反思就是对生活遭遇,生活经历,生活的快乐与否、幸福与否、顺利与否等进行“回头看”,进行探问、评价、总结,获得感性经验与理解,即实践性道德知识等。反思的过程不仅是个体的回顾、自问、反求、自我评价,更包括与他人的对话、交流、讨论等。这样的反思才更可能扩大自己的视野,实现“视域融合”。通过反思,过去的生活存在哪些成就与不足,未来的生活方向、路径、原则等被慢慢呈现与揭示出来。反思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获得实践性道德知识:一是师生共同探索、发现、总结和提炼新的实践性道德知识,二是“再认识”“再发现”古今中外已有的实践性道德知识。

于是,在所获得的道德知识等的引导下,面向未来的生活筹划与改变就开始了。德育课教学进入了第三阶段:改变与改善。生活的改变、改善,即开始建构新的美好生活,需要道德知识等的引导。道德知识的引导,也就是道德知识的应用。在解释学看来,理解即应用。鲁洁先生指出:“道德知识的教育和学习必须有实践的担当、道德的承诺”(35)鲁洁:《边缘化 外在化 知识化——道德教育的现代综合症》。。道德知识等引导的生活改变、改善,即生活的建构,关键在于“要通过感性的活动、实际的行动去改变现实境遇、现实的关系”(36)鲁洁:《道德教育的根本作为:引导生活的建构》。。在生活重构这样的践行活动中,“需要的不仅是学习者理性认识的提高,还需要他们具有相应的意愿、意志、能力和努力”(37)鲁洁:《道德教育的根本作为:引导生活的建构》。。

教师在道德教学中或许还应有一个任务,那就是通过在与学生以生活为主题进行道德对话、交流、讨论、反思、体验、理解等过程中,把所获得和“再认识”的实践性道德知识通过理性思维(比较、分类、归纳、概括、推理等)过程而进行提升,达到对道德的起源、本质、规律、价值与功能等的科学认识,这就是道德真理。只有掌握了道德真理,人才能够实现道德解放,从道德必然王国进入道德自由王国,获得道德自由,达到“不惑”和“知天命”的人生境界,成为“随心所欲不逾矩”的道德领域的“理性存在者”,才能够“为道德立法”,人的行为才能够从“符合道德律”达到“出于道德律”的境界。这样的人,才能够自由出入于生活世界与科学世界,把两个世界打通,使两个世界变成生活中有科学、科学中有生活的一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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