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月,马 艳
渤海船舶职业学院,辽宁 兴城 125105
推进新时代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协同育人,是高职院校坚持内涵式发展的重要内容[1]。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是高职院校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实践精神的重要举措,建设好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课堂,不仅有助于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更能为社会培养出具有吃苦耐劳、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的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因此,高职院校应把握新时代劳动教育和新时代青年学生的特点,对劳动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的内容和方式进行研究,以满足当前产业发展形势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新要求,提出高职院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融合发展新范式。
劳动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在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和教育功能等方面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深刻挖掘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能够促进高职院校更好地将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融合,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社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2]。
劳动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的教育目标具有一致性,都是通过一系列实践活动达到锤炼学生意志品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夯实学生创业就业能力的目的。高职院校劳动教育,是通过校内实习、企业实训等方式提升学生的劳动技能、强化学生的劳动素养,使学生养成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热爱劳动、尊重劳动,在劳动中获得幸福感和成就感。而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是通过参与创客空间、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使学生养成具有企业家精神的创新创业能力,具有奋斗、诚信、创新、奉献的优秀品质。劳动教育作为创新创业教育的基础,丰富了创新创业活动所需的劳动技能;同时,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深化了劳动教育的内涵,使二者同向同行、同频共进。
劳动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的教育内容具有互通性,劳动教育是遵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而建立起来的,其所体现的劳动价值与创新创业教育所培养的企业家精神具有共同之处,都是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而实施的。因此,高职院校劳动教育具有对创新创业教育的引领性,即依托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引导学生通过多角度的劳动教育掌握创新创业活动中所需的劳动知识和劳动技能[3],在劳动中创造性地解决问题,在创新创业中进行创新性劳动,成为新时代创新型劳动者。
劳动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的教育方法具有相同性,都是以“实践”为依托,强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理论中探索实践、在实践中深化理论,进而提高学生的劳动素质和创新创业能力。高职院校劳动教育,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原则,结合企业需求培养学生的技术技能,在此过程中提高学生的劳动素养和劳动技能;而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也是通过一系列的社会实践来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使学生在不断的实践活动中形成创新思维、总结创业经验、提高创业能力。
劳动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的教育功能具有相似性,二者都是以培养学生的内在素养为核心,以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强化学生精神层面的教育。高职院校劳动教育的功能在于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观念、优秀的劳动品质、过硬的劳动技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功能在于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4],而这一功能的发挥需要依托劳动教育来实现,只有具有过硬的劳动素养和技能,才能保证创新创业活动的顺利开展。也就是说,二者的教育功能是相似的,都是帮助学生养成过硬的意志品质,更好地进行创造性劳动以实现人生价值。
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发展是高职院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又一有效举措。当前,高职院校在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发展的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应深入分析现存问题使二者的融合不仅仅停留在表面,而是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为社会培养更多高素质的创新型劳动者。
目前,由于固化的人才培养理念影响,高职院校更加注重学业成绩,使得学生对劳动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的认识不够,没有深刻理解二者对自身未来职业发展的重要性。同时,高职院校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发展还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培养体系,导致在教学过程中,将劳动教育定位为简单范畴的体力劳动,而未深入挖掘其蕴含的劳动精神和创新创业精神,使得二者的融合相脱节。
高职院校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发展的机制不够完善,首先,高职院校没有充分发挥与政府、企业的深度融合,使得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资源相对分散,没有形成教育合力;其次,高职院校缺乏复合型的师资队伍,教师知识结构相对单一,缺乏二者融合发展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制约了二者融合发展;第三,高职院校在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发展的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教学方式,使得二者的教育处于割裂状态。
高职院校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高职院校学生要想履行时代责任、实现远大抱负,就必须正确认识劳动创新的理念和价值,为此,应聚焦劳动素养和创新能力培养,将劳动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由“点”到“面”实现劳动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效衔接。
高职院校应充分认识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协同共生的融合育人理念,高度重视二者的融合发展,并依据学院发展实际从顶层设计上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实施方案来保障二者融合发展的顺利进行。一方面,以劳动教育为引领,发挥学生的劳动精神和劳动技能,将其应用于创新创业活动,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另一方面,以创新创业教育为手段,在创新创业教育活动中夯实学生的劳动素养、检验学生的劳动能力,使二者互为促进、共同发展。
系统全面的育人机制是确保高职院校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发展可持续进行的必要条件,因此高职院校应着力建设系统全面的融合育人机制,使二者融合发展更紧密、更有效。一方面,高职院校应建立系统有序的组织架构,设立相应组织机构、发挥各自职能,确保全员全过程参与,为二者融合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另一方面,高职院校应通过专业培训、专家讲座、挂职锻炼等方法加快培养同时具有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发展理论知识、实践经验的复合型教师,为二者融合发展提供人员保障。
多方并举的育人平台能够为高职院校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和更多元化的途径。一方面,高职院校应将劳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深挖专业教育中劳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的教育元素,将劳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三者有机融合,在专业知识学习过程中引入劳动素养和劳动技能的培养、激发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发挥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另一方面,高职院校应积极拓展第二课堂,搭建多渠道的育人平台,将第二课堂作为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通过社团活动、创新创业大赛、社会实践、创客活动等激发学生的劳动素养和创新创业精神。
综上,高职院校应积极探索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发展的新路径,提升高职院校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发展水平,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为辽宁全面振兴、葫芦岛全面发展提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