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农业发展的金融需求与服务创新

2022-12-29 15:59尹晓梅
关键词:生态农业农户融资

尹晓梅

(1.安徽外国语学院 国际经济学院,安徽 合肥 231201;2.安徽外国语学院 生态经济研究中心,安徽 合肥 231201)

生态农业是以生态学、经济学等学科原理为支撑,以现代技术手段、管理手段为依托建立起的能有效兼顾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的现代化高效农业。生态农业作为协调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兼顾经济效益与生态追求的农业发展模式,有效缓解了现代农业带来的生态危机,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并积极探索的农业发展新途径。中国生态农业起步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当前已进入稳定发展阶段,生态农业的理论研究与方法探索不断深化,全国性的生态农业试点全面铺开,地方性的生态农业特色模式稳步推进,生态农业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发展皆取得明显进步。不过,从当前中国生态农业发展状况来看,各类经营主体所面临的金融问题较为突出,金融需求与服务供给之间的矛盾对生态农业发展的制约依然明显。国内学者对生态农业模式、生态农业建设等问题给予高度关注,但对于生态农业发展的金融需求、服务供给研究较少。学者鲍曙光、杜志雄等着眼于“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分析经济全球化、资源要素、创新能力、产业链条等方面的不足,提出财政金融协同支持乡村振兴的机制建设[1]。学者董翀、冯兴元将农业供应链金融作为研究对象,分析农业全链供应链、局部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供需现状,提出通过营造金融市场制度环境、满足供应链金融潜在需求等举措推动供应链金融助力农业现代化发展[2]。学者谢丽华以福建农户为对象,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等方式,研究生态农业发展中数量众多的农户主体的金融需求,在分析农户金融支持不足及其形成原因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建立生态农业金融支持体系的有效路径[3]。

一、生态农业发展的金融环境分析

当前,农村生产性信贷需求、消费性信贷需求增加,传统农业融资格局明显改变;农户对正规金融机构的融资期望较高,但实际融资活动依赖传统融资渠道;农村资本积累缓慢、规模较小,资金外流情况不容乐观。总体来看,生态农业发展的金融环境缺乏积极性与稳定性,对生态农业发展的支撑较为薄弱。

(一)传统农业融资格局明显改变

中国农业发展走专业化、规模化道路已是大势所趋,由此带来的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生产方式变化实属必然。在此背景下,传统农业融资格局明显改变。中国传统农业以小农经营为主体,生产规模小、资金需求少,对外部融资的依赖相对较低。但在农业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模式下,传统小农户被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多元经营主体逐步取代,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模式进一步向合作经营、联合经营、企业经营转变,农业农村的融资需求逐渐集中在以扩大再生产为主的生产性信贷方面。农田改造、水利建设、生态环境改善等农业生产调整过程中的融资需求大幅增加。当然,农村融资需求并非局限于农业生产方面,生活消费性信贷需求依然存在,只是由生存型消费信贷向改善型消费信贷转变,住房、家电等需求明显增加。在既往农村农业生产格局中,相对较低的资金投入基本可由生产家庭自行承担,在家庭无力满足生产资金投入的情况下,农户依靠“熟人社会”,采取赊购农业生产资料或向亲友借款解决生产资金短缺问题。随着农业生产模式和社会发展的深度变革,农村农业发展的融资需求依靠“熟人社会”已无法完全满足,正规金融机构介入农业融资系统的必要性与紧迫性日益明显。

(二)资金筹集依赖传统融资渠道

在一项针对福建农户发展生态农业的金融需求调研报告中,研究者对福建省10个市县区、20个乡镇、28个村的部分农户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855份有效样本中,近3年出于农业生产需求而需要借入款项的农户有699户,在调查样本中的总体占比达81.8%,而实际达成融资的农户有552户,在具有融资需求的农户中的占比为79%。对实际达成融资的农户进一步调查分析发现,其中超过80%的农户曾向亲戚朋友借款,从信用社等正规融资部门获得金融支持的农户占比为36.8%,有17.6%的融资农户通过非正规渠道获得借贷资金。对于理想借贷渠道,该调查中有近85%的农户表示希望通过正规金融部门获得贷款,只有11.46%的受访农户将向亲戚朋友借款视为最理想的借款渠道,而将非正规金融部门视为最理想借款渠道的农户不足4%[4]。由此不难看出,农户发展生态农业资金不足的情况较为普遍,但农户的融资需求满足情况并不理想,而且大多数农户以亲友借款、非正规渠道借贷为融资路径,农户对正规金融机构的融资偏好水平与农户实际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的融资支持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从这一角度来说,当前发展生态农业的农户依赖传统融资渠道获取资金支持,实际是一种正规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而做出的无奈选择。

(三)农村资金流出情况不容乐观

无论是发展生态农业还是推进乡村振兴,资金融通都是必不可少的关键性要素。然而当前,农村金融供给面临着内源性信贷供给不足和外源性商业信贷配给乏力的两难境地。就内源性信贷供给不足而言,主要由两方面因素造成:一是农村资本积累不足,且在体制引导下流向城镇。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农村地区生产方式落后、生产效率低下,经济效益较低,政府财政扶持不足,农村资本积累缓慢、规模较小。与此同时,国家在大力推进工业化进程中,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地价“剪刀差”及廉价劳动力三种方式为工业化持续输血,进一步造成农村资本储备水平下降[5]。二是金融市场流动性偏好下导致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各大商业银行在县域广布网点、辐射乡村,通过持续推进吸储业务模式,使大量资金由农村流出,这种“抽血”式的业务扩张模式,导致农村内部基本不可能形成充足供应的资金池,而各大商业银行出于成本控制、利益最大化等因素考量,对农村农业的金融支持力度较小[6]。近年来,针对农村脱贫振兴的“扶贫互助资金”取得明显发展成效,通过财政拨付专项资金、村民按比例自愿缴纳互助金、无条件补充社会捐赠资金形成资金库,以增强农村金融供给,为中低收入农户、贫困农户获得生产信贷提供可能。不过整体来看,扶贫互助资金规模小、覆盖面窄、周期较短、互助范围有限,对解决农村金融供给短缺问题的支撑不足,还需在实践机制层面进行更多探索。

二、生态农业发展的金融需求及其特点

现阶段,生态农业发展的资金需求持续上升,融资主体与融资规模同步增长。生态农业经营者对金融优惠的需求突出,普遍希望以较低的利息成本获得金融支持。生态农业产业化、一体化持续推进过程中,经营者对金融产品的多样性提出更高要求,同时希望金融机构能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流程服务。

(一)生态农业发展的资金需求持续上升

中国传统农业规模小、经营分散,以劳动力为主要投入要素,除了生产过程中需要投入少量流动资金以外,农业增长对资金的需求与依赖整体处于较低水平。生态农业发展则不同,土地质量、水利设施、交通条件、电力设施等基础建设都是影响生态农业发展效率的基本因素。加之产业发展走专业化、集约化、一体化道路,本身也需要投入大量资源。随着生态农业整体效益日益突出、发展势头持续向好,越来越多的传统农业生产者逐步转变为生态农业经营者,这也意味着更多农户基于农业生产活动而产生大量资金需求。与此同时,生态农业的产业细分不断加强、产业模式持续拓展,生态农业循环经济模式、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模式、生态农业观光旅游模式等产业模式取得长足发展,生态农业产业链得到充分整合、延伸的同时,生态农业进一步表现出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投资风险的发展趋势,培育和壮大新型生态农业产业模式,需要为此投入大量额度大、期限长的固定资产,经营主体需要通过各种渠道获得规模更大、期限更长的资金支持。因此,在产业深度推进、日渐成熟过程中,生态农业发展的金融需求面临着主体数量与资金规模的同步增长,金融市场的供给不足与供给模式固化等问题更显突出。

(二)生态农业发展的金融优惠需求突出

对于生态农业经营者而言,利率高低是其融资活动较为关注的重点之一,利率过高意味着生态农业经营者需为此付出高昂的融资成本,低水平利率无疑是生态农业经营者融资过程中的普遍期待。一项针对农户融资渠道偏好的调查研究显示,银行利息水平是影响农户选择贷款路径的重要因素。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利率水平越低生态农业农户的融资成功率越高。银行往往会压缩放贷规模、提高放贷门槛,农户从银行获得低息贷款的难度大幅提升,银行反而成为农户最难获得金融支持的渠道。因此,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利率水平越低,农户越需要通过民间高息贷款满足自身融资需求[7]。农户发展生态农业,必然希望能最大限度得到金融优惠,但农户在考虑利率带来的利息支出的同时,也会考虑获得金融支持的可能性,否则即使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的利率再低,对农户也没有实际意义。不过对于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而言,其既有业务营利的现实需求,也有规避市场风险的战略需要,所以一味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降低贷款利息、扩大融资供给规模,缺乏现实性和可行性。如何更好地分担市场风险、兼顾各方合理诉求,才是解决当前生态农业发展金融问题的突破口。

(三)生态农业发展的金融产品需求多样

随着社会生产模式的深度变革,生态农业发展不再局限于农产品生产领域,而是围绕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全产业链推进一体化建设,因此,生态农业发展的金融产品需求具有多样性表现。从生态农业发展阶段来看,生产阶段的融资需求主要集中在购买种子、化肥和购置农业机械、建设农业设施等方面,相应的农机租赁融资、短期贷款、农业保险等金融业务需求旺盛。收购、加工、销售等阶段,融资支持、结算业务、保险等产品及服务的需求明显。从产业链条角度来看,生态农业以立体种养、设施栽培、观光农业为主要经营模式,与第二、第三产业的融合度不断提升,生态农业产业一体化趋势持续加强,金融需求也以覆盖全产业链的综合性服务为主要特征,各类经营主体既需要市场能同时提供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也需要金融机构在产品类型、组织形式、营销服务等方面不断创新,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不过总体来看,生态农业发展多样化的金融产品需求最终都难以绕开抵押担保的限制。

(四)生态农业发展的流程服务需求明显

由前文可以看出,生态农业发展过程中,农户偏好正规融资渠道却依赖其他渠道满足融资需求,除了正规融资渠道的金融供给有限以外,还与农户的金融素养、农业发展融资的特点等因素有关。一方面,农户普遍学历水平较低、信息获取渠道较窄,对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放贷流程了解不足,繁琐的审批程序增加了农户获得金融支持的时间成本,降低了农户成功获得金融支持的几率。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出于信贷管理和风险防范等综合考量,通常会设置较高的信贷门槛,尤其倾向通过强化担保、抵押来控制风险。然而,就当前生态农业发展来看,农户大多从事种养殖业,经营规模小、产业水平低,可用于抵押贷款的财产较少,直接导致当前生态农业发展过程中,只有部分农户可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资金支持。基于此,生态农业发展对融资流程服务的需求较为明显,农户希望在信贷程序方面能简化手续处理、缩短信贷等待时间,以最大限度满足融资的季节性、周期性需求。同时,农户更希望金融机构能在抵押担保方面进行更多探索,以增强农户正规渠道金融支持的可得性。

三、生态农业发展的金融服务创新

面对生态农业发展的金融困境,既要发挥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第三方金融的综合优势,构建多元金融供给体系;又要整合政府、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各方资源,完善多方联动、风险共担的生态农业金融机制;还要充分关注生态农业全产业链发展,通过产品服务创新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还要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优化、简化金融服务流程,切实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与质量。

(一)以多元机构体系驱动金融供给水平提升

基于生态农业发展的金融服务创新,应着力解决金融供给乏力问题。首先,要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基础优势。从国内外既往经验来看,提高商业银行向农村、涉农企业、农户发放贷款的积极性,主要还需依靠国家层面的引导与支持,对于普惠金融业务或涉农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可采取降低存款准备金、财政补助、利息补贴等激励方式,在扩大生态农业金融支持的过程中,使商业银行的营利及风控诉求得到合理满足。其次,要大力发展村镇银行与小微银行。总体来看,农业贷款规模小、周期短、范围广,贷款业务流程繁琐、工作量大,普通商业银行的业务参与积极性不高,还需着力推动农村信贷业务精细发展,激发农村金融市场活力。此外,第三方金融嵌入农业供应链的服务模式也可作为提升生态农业金融供给水平的重要路径。在此模式下,第三方金融与农业生产主体之间不直接建立投融资关系,而是由第三方金融代付农业生产费用完成资金供应,从而在减少农业生产资金流转次数、简化金融供给程序的同时,最大限度保证信贷资金专款专用。

(二)以多方主体联动促进金融支持健康发展

生态农业发展尽管能带来更为突出的经济效益,但依然无法摆脱农业本身具有的脆弱性,生产环境及产品品质不稳定、市场波动影响大、意外情况高发等导致生态农业金融供给风险较大,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正规金融机构的有效供给。因此,创新生态农业发展金融服务,应综合考虑农户的金融需求和金融机构规避风险的合理诉求,通过构建“政府+担保+银行+保险”的多方联动机制,使生态农业金融供给基础最大化。政府层面既要直接参与生态农业发展金融供给风险分担,又要从机制完善、政策制定等角度入手推动金融供给实现。政府部门应细化生态农业发展各阶段、各环节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以财政补贴、风险补偿等形式适度分担各方金融支持风险,鼓励、支持担保公司积极参与生态农业金融供给。政府部门应积极协调农业专家、市场专员为农户提供定期指导与常态咨询服务,尽量降低可控风险对生态农业发展的不良影响。政府部门要在引导商业保险进入生态农业领域的同时,通过适度补贴动员全体生态农业企业、农户购买灾害险,以提高风险抵御能力。在政府细化风险防范、分担金融风险的基础上,银行与保险公司积极合作开发生态农业信贷业务,借款方(农户或农业企业)签署贷款保证保险合同的前提下,银行向借款方发放贷款,银行与保险公司按比例分摊贷款本息损失。为进一步提高金融支持风险抵御能力,政府部门应对发展生态农业的农户及企业予以标准认定,为银行及保险公司审核贷款对象提供便利。

(三)以产品服务创新满足生态农业多样需求

首先,生态农业发展的金融服务支持需以担保抵押创新为基础。农户无法获得正规渠道的金融支持,关键在于农户的可抵押物较少,因此,金融机构应探索增加农户可抵押物的合理路径。尝试将土地使用权用于抵押流转,在明确土地产权的基础上,允许农户将一定期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土地收益作为抵押物。同时,将农村居民房屋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作为农户发展生态农业的抵押融资方式,深入推进农村“三权”抵押融资发展。在此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权、林权的确权工作是基础与前提,相关部门需全力保证权能确立的精准性与合法性,金融机构需就贷款对象、抵押条件、业务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使“三权”抵押贷款进一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其次,金融机构需拓宽服务范围、提升产品质量。发展生态农业,经营者资金不足的同时也普遍缺技术、缺市场,而技术与市场的短板又会直接影响营利,进而影响经营者偿债能力。所以,金融服务不能局限于融资支持,而应通过整合生态农业发展的资金、技术、市场渠道,一揽子解决经营者面临的主要难题,通过渠道和平台建设为生态农业发展提供普惠服务。

(四)以信息技术手段优化简化金融服务流程

基于生态农业发展的金融服务创新,需畅通信贷整体流程,提高农户融资的可获得性。在金融信息获取方面,各类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加强信贷宣传,采用宣传单页、短视频、电子宣传册、文娱活动等不同方式,为普及国家、地方生态农业发展政策,以及各类金融机构金融产品与服务提供多样化表达媒介。必要时,金融机构可采用“金融下乡”模式,通过集中宣讲和上门服务重点宣传生态农业支持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户申请贷款发展生态农业。在业务流程方面,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积极简化、整合金融服务流程。一方面,金融机构应积极搭建一体化业务平台,通过业务流程扁平化处理合并申请、核准、审批、管理等工作,通过施行减少业务部门层级、业务流程并行等举措,有效缩短信贷流程、减少等待时间,同时在一站式业务办理模式下,业务信息加速传递、业务过程清晰明确,有效减少了推诿责任、效率低下等情况的发生[8];另一方面,可依托大数据技术深度推进线上信贷模式,通过信息采集、信息共享建立生态农业大数据,既面向农户、企业等生态农业经营主体汇集其经营状态、金融需求、社会信用等信息,又围绕生态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等产业链各环节挖掘市场信息数据,建立起科学有效的生态农业大数据风控模型,使线上信贷模式的信息审核、信贷审批、放贷监管等金融支持活动在风控系统下安全高效推进。

总之,中国生态农业发展面临着较为严峻的融资制约,金融供给市场基础薄弱、机制不健全、活力不足等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各类生态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以金融服务驱动生态农业规模化、专业化、一体化发展尚需继续做出努力与探索。现阶段,发展生态农业乃至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始终需要将资金支持放在首位。而资金支持意味着政策导向,更意味着市场调节,只有建立起完善的风险分摊机制,才能进一步盘活农村、农业现有资源,充分调动市场供给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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