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土
最近,突然对业已消失的缠小脚陋习发生兴趣。比如,此一陋习始于何时?为何要缠足?有什么人不缠足吗?面对此一陋习,为何那些大思想家如张载、朱熹、王阳明、李贽、王夫之、黄宗羲、顾炎武等没有反对?孟子言“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面对女童五六岁就开始缠足,从而不得不忍受巨大之痛苦,这些为人父者的恻隐之心哪里去了?
上网搜索未果后,买了高洪兴先生的《缠足史》来读。高先生经过一番考证,认为“大量材料表明宋代确已出现缠足习俗”“《辍耕录》说,缠足在‘熙宁、元丰之间,为之者犹少”“进入南宋,缠足风俗得到发展”。有宋一代,缠足者主要限于上层社会,从大城市蔓延出去,由北方传到南方。“到了明代,妇女缠足风俗进入大盛时期……明初,朱元璋将与其对抗的张士诚旧部编为丐户,下令浙东丐户,男不许读书,女不许缠足,是否缠足成为社会地位、贵贱的标志,可见当时社会对于缠足的推崇。”而到了清代,此一陋习则达到鼎盛时期。满族女子是不缠足的,康熙三年曾下诏禁止元年以后所生女子缠足,然却无法挽回风俗,四年后只好罢禁。
由此可见,缠足习俗北宋已有(或更早于此),南宋开始大行,至明代进入全盛期,清代达到鼎盛。到了清末出现“天足运动”,开始反对缠足。1901年,慈禧太后下达了劝禁缠足的懿旨。进入民国,继续劝禁缠足。然直到“1950年禁缠令颁布后又经数年努力才彻底禁绝缠足”。至此,这风靡了千年之久的陋习方告终结!
千年缠足史大略如此。虽其始已不可考,然始于统治者之喜好应无可疑。其传播路径是由宫廷走向民间,由城市走向农村,由富贵人家、知书达礼之家走向一般民众。而一旦其成为风尚,则浩然而莫之能御,以至人们认为缠小脚光荣,不缠小脚可耻。非但如此,许多地方还举办所谓的“赛脚会”,最出名的当属山西大同,每年在十二大寺庙中轮流举办,评选出第一、二、三名来,分别成为“王”“霸”“后”,当选者及其家人以此为荣。
那么,面对此一陋习,难道就无人质疑与反对吗?作者在第六章《天足运动》中也进行了梳理。在缠足风气刚起之时的宋代,就有车若水表示质疑:“妇人缠足,不知始于何时,小儿四五岁,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苦,缠得小来,不知何用?”而理学家程颐及其后人也持反对态度。白珽《湛渊静语》说,南宋末年程颐的六世孙程淮,他的家族妇女不缠足,不贯耳,进入元代还是如此。此后再不见有反对的声音,直到清末,方有袁枚、李汝珍、俞正燮、龚自珍、钱泳等人站出来质疑与反对。
而我上面所例举的那些思想家,却不见他们对此一陋习发出任何声音。高先生在书中写道:“相传南宋朱熹在漳州做官时,为了改变当地淫靡不良的习气,倡导妇女缠足。此说既属相传,自然不便遽以为据。”当然,这仅仅是传说了,但没有反对则是肯定的了。此外,如王阳明、李贽、王夫之、黄宗羲、顾炎武等,也都不见对此有反对之声。他们谈天理人欲,论道与器,格物致知,讲求知行合一,然对发生在人类近半数人身上之悲剧却视若无睹,似乎这一切就是天经地义一般。甚至包括那提倡“童心说”,反对假道学,驳斥妇女见短,提倡男女平等,以异端自居的李贽也无只言片语反对缠足,这又是为何呢?他一生生有四子三女,除大女儿外,其他子女都不幸夭殇了。那么,他的女儿是否也曾经受裹脚之痛呢?唯一的解释是,他不认为这是一个问题,不认为这样做不合理!
缠足之习俗,起于某些人之畸形审美观;且妇女一旦缠足,不利行走,有利防闲,于约束女性、维护贞操大有帮助;再加上婚姻这道门槛,一名女子想不缠足都难。而她们的父亲,即便是那些有思想者,在此巨大习俗面前,恐怕连质疑的勇气都没有吧。否则,又如何解释千余年间,除了一头一尾外,几乎听不到反对之声呢?
而大文豪苏轼,居然还作了第一首专门吟颂缠足的词《菩萨蛮》:“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看到这些满口仁义道德、人心良知的理学家,却对此一残害妇女身心健康之陋习视若无睹,我真是无语了。假如孟子出现在明清,看到这些毫无恻隐之心、是非之感的读圣贤书者,又该作何感想呢?
补:《缠足史》中不见有缠足者自己的声音。昨日读已故中国问题专家费正清先生的《费正清中国回忆录》,在第二部分第四章中,引用了蒲爱德《汉族女儿》中所记载的一位农村妇女关于缠足的自述:
他们在我七岁时才给我缠足,因为我热爱奔跑玩耍。缠足之后我病得很严重,他们不得不将绑带拿掉……当我九岁的时候,他们又一次给我缠足,这次他们必须比平常裹得更紧。我的脚疼痛难忍,有两年的时间,我都是用手和膝盖爬行。有时候晚上太疼了,以至于我无法入睡。我就把脚伸向母亲,于是她将它们压在身下以减轻我的疼痛,使我入眠。到了十一岁我的脚不再疼痛,到了十三岁的时候,我的脚已经完全变形了。我看到大脚趾向下弯曲,只能在脚的内侧和下方才能看到,且聚集在一起。在脚的前部和脚后跟之间的裂缝,可以伸入两个手指,当然我的脚确实变得很小了。
一个女孩的美丽与吸引力更多地取决于她脚的尺寸而不是她美丽的面庞。别人也不会问:“她长得好看吗?”而是问:“她的脚有多小?”一張平凡的面庞是上天给的,但是没有裹好的小脚则是懒惰的证明。
费正清先生写道:“只有满族人、其他一些游牧民族的人、底层社会的船家女,以及从北部迁往中国南部的客家人,还有其他一些人,逃脱了缠足的噩梦。”而最终导致缠足陋习终止的因素,是“直到十九世纪九十年代,随着中国的变革者以及传教士的促使,缠足的习俗才慢慢终止”。
他分析道:“缠足赤裸裸地证明了男尊女卑思想教化的胜利。我们该如何理解它呢?女性听从母亲的教导把自己束缚起来,形成这样的意识:她们的地位弱于男性,不能逃跑,只能足不出户。”而其动机,无非是“为了保持良好的形态供应于婚姻市场”。此一判断,就与《缠足史》中所描写的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