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 宏
(高唐县财政局,山东 聊城 252800)
在当前国内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情况下,财政资金在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唯有实现财政投资评审风险管理举措的调整创新,才可以保证财政资金的多方面应用价值得到显现。因此,很多财政投资策略的制定人员都对风险管理相关工作给予很高的关注。
目前,部分财政投资评审方案的设计缺乏对凭证公正程度的重视,未能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相关行为进行合理分析,无法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指导性价值得到体现。难以在评审工作主体权力得到有效监督的情况下,提升廉政风险防控综合质量。一些财政投资评审方案在设计的过程中,对于评审工作流程合理性缺乏足够重视,未能对评审管理环节进行科学的调控,导致评审项目的立项审查工作缺乏足够的公平性,无法在项目实现严格把关的情况下,实现廉政风险的有效规避。一些财政投资评审风险管理方案的设计缺乏对内外结合制优势的关注,未能对内部监控和外部制约的相关举措进行同步应用,导致廉政风险防控的需求无法得到充分满足。一些评审性质工作在实施的过程中,缺乏对廉政承诺的考察,未能对廉政保证金进行有效收取,导致廉政保证金返还等工作无法具备足够的规范性,不利于廉政风险的完整管控。
目前,一些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制度在设计过程中,对于财政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重视程度较低,未能提高财政投资评审内容的丰富性,导致评审工作只能对具体的投资项目发挥作用,无法在判断投资评审措施合理性方面取得更大的成效。一些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制度在建设的过程中,对于财政投资活动相关的体制改革情况缺乏足够重视,未能结合职能转变的特点进行评审工作的改革创新,导致投资项目和预算的编制缺乏足够合理性,也使得项目的完工结算和交付应用策略难以得到相应的改进,无法为评审管理制度的进一步优化提供更加丰富的依据。部分投资评审制度没有结合评审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调整,未能从降低评审质量风险的角度出发,制定项目资料评审的具体策略,导致集体评审的比例较低,无法在评审材料实现全面分析的情况下,保证对评审结果的复查管理举措进行调整优化。部分投资评审工作人员在制度改进过程中,缺乏对审查材料信息透明度的关注,未能从防控风险的角度提高评审材料的真实性,导致材料审查人员无法全过程参与评审工作,难以为制度的调整优化提供有利条件。
法律法规是提高财政投资评审风险管理规范性的重要因素。但是,很大一部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缺乏对依法行政原则的重视,未能对财政理财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精准估测,导致法律因素无法为投资评审管理工作的合理运行提供保障,也使得法律法规所具备的约束引导价值无法凸显。一些财政投资评审风险管理团队成员对于《预算法》的重要作用缺乏有效关注,未能对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的各项主体职能进行有效落实,无法保证与财政评审项目相关的支出管理行为得到改进,难以在全过程监督控制举措得到优化的同时,实现法律法规的充分利用。一些财政投资评审人员对于当前的评审职能设置情况重视程度较低,未能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范围进行有效延展,导致投资评审工作的重要价值无法得到凸显,难以在财政投资评审制度的指引下,实现对相关法律法规作用的有效开发,难以保证评审工作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目前,一些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管理人员在进行专业技能建设过程中,对于财政投资项目的特征缺乏充分考察,缺乏对项目多样性的研究,未能对复杂的工程技术进行合理应用,难以凸显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重要价值。一些评审专业人员对于技术创新所带来的多方面影响缺乏充分认识,在专业技能学习过程中,缺乏对技术错误操作相关危害的分析总结,无法提高技术因素在培训工作中的重要性。部分财政投资评审管理人员缺乏对现有计价管理依据的重视,未能对计价过程中的各项失误行为进行精准的分析研究,导致财政投资评审监督举措难以得到调整创新,无法在资料真实性得到充分维护的基础上,有效提升财政投资评审质量。
财政投资评审风险管理工作需要应对各类复杂情况,唯有实现专业队伍的高质量组建,才可以保证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得到顺利推进,并保证各类风险因素可以得到精准识别和有效应对。但是,部分财政投资评审专业队伍在具体建设的过程中,对于影响评审人员业务水平的因素缺乏足够重视,未能结合专业知识的构成情况,对评审人员进行全方位培训,造成与财政评审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无法得到充分应用,很难在掌握项目问题具体信息的基础上,实现相关解决方案的合理构建。一些财政投资评审专业队伍在具体建设过程中,缺乏对财政资金实际应用价值的分析,未能对评审专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进行深入研究,导致廉政教育和评审工作无法实现有机结合,无法在评审团队内部实现廉政意识的高水平普及,不利于财政评审工作的有效开展。
外部力量的参与不仅可以提高评审信息的完整性,还可以使评审结论具备更强的公信力。但是,一些财政投资评审风险管理专业人员对于外部力量在参与评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缺乏足够关注,未能对影响财政评审风险水平的各方面因素进行总结分析,导致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各方面关联因素无法得到有效明确,难以在评审范围得到延展的情况下,实现评审工作总量的合理控制。一些评审工作虽然尝试了对外部力量的应用,但缺乏对评审项目构成情况的考察,未能对影响评审工作质量的客观因素加以分析,导致评审工作的实施无法实现对各类型社会资源的充分整合,也使得影响评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各项因素难以得到明确。部分评审工作专业人员对于评审工作相关责任的落实情况缺乏足够关注,未能对评审项目的监理措施进行合理运用,导致经济签证的相关监管行为无法得到改进创新,难以在项目计划的各方面构成因素得到明确的情况下,实现对超预算原因的精确掌握,最终导致项目监理的相关权力无法得到有效运用,难以在外部力量的帮助下实现评审工作的改进优化。
要从维护财政投资评审公平性的角度出发,探索改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尤其要对内部评审制度所具备的多方面价值进行分析总结,使影响评审质量的各方面因素可以得到明确,以便能够在充分识别廉政风险成因的基础上,实现廉政风险防控方案的调整创新。财政投资风险评审管理工作在具体运行的过程中,需要将细化管理环节作为主要关注的问题,尤其要对立项审查等工作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详细考察分析,使项目把关手段得到相应的调节,降低评审项目随意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建设还需要对初审人员的受贿情况进行详细督查,灵活使用内外结合制,使外部制约和内部监控手段可以实现有机结合,并保证已经出现的廉政风险能够在全面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避免再次发生。财政投资评审风险管理工作在实施的过程中,必须将提高评审人员管理水平作为主要关注的问题,尽快完善廉政承诺制,使廉政承诺书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凸显,以便能够在廉政保证金得到合理应用的情况下,进一步完善资金退还机制,使廉政风险可以得到更加有效的防控。
要从防控财政投资评审风险的角度出发,制定评审管理制度的调整创新策略,尤其要对影响财政资金应用质量的各方面因素进行考察,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主体内容可以得到相应的优化,并保证在投资工作的价值得到精准认定的情况下,满足评审管理方案的创新需要。要加强对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影响的研究,从转变职能的角度入手,对财政投资评审策略进行合理构建,使项目和预算的编制工作可以具备更高的针对性,并保证可以在项目实现综合分析的情况下,满足投资评审制度的改革需要。要加强对项目复审工作的重视,尤其要对影响评审质量的各方面因素进行总结,使项目材料评审所需的各类条件可以得到充分明确,以便能够在审核材料得到全面有效应用的基础上,更好地适应复查管理方案的创新需求,使不同阶段的审查工作方案可以得到有效衔接,促进评审机构的持续改进。要加强对评审材料透明度的考察,从规避评审风险的角度出发,提高审计人员的组织质量,保证审计工作者可以全过程参与到财政投资评审风险控制的工作中,为评审管理制度的进一步改进提供精准支持。
财政投资评审风险管理人员务必对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足够的了解,尤其要保证法制建设所具备的多方面影响力得到精准判断,使依法行政原则可以得到更高水平的贯彻,保证各类型的理财行为能够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得到合理应用,进而提升财政投资评审风险管理质量。要在实施投资评审管理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实现对法律资源价值的有效开发,尤其要对预算法所具备的多方面指导价值进行完整研究,使投资评审的相关工作可以拥有理想的基础条件,进而提高财政预算管理职能的落实质量。在进行法律法规应用的过程中,财政投资评审人员一定要对项目支出管理的信息进行详细了解,使用全过程监督控制手段进行法律法规的灵活应用,促进财政投资评审职能的转化。要积极拓展评审工作的实施范围,保证在法律法规的应用过程中,实现对财政投资评审制度的调整优化,以便能够在财政投资评审举措具备更高规范性的情况下,全面开发出法律法规的应用价值。
在探索提高财政投资评审管理的具体策略过程中,需要将技能风险的分析管控作为重点关注的问题,尤其要对财政投资项目的多元化变化趋势进行有效分析,使财政投资评审人员可以在充分掌握客观形势变化规律的情况下,实现财政投资评审专业技能的创新。要加强对评审工作难度影响因素的总结,尤其要对评审所需技术的价值进行充分总结,使评审人员可以在掌握技术信息的情况下,实现对计价依据的合理调控,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运行速度可以控制在合理区间。一定要加强对计价依据构成情况的研究分析,结合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实际运行特点,制定失误问题的应对策略,尤其要对评审监督性质的工作进行有效的价值分析,使评审管理工作的主体内容可以得到有效改进,并保证在明确评审资料真实性的情况下,有效提升财政投资评审人员的技能水平,实现财政投资评审技能风险的有效防范。
财政投资评审风险管理人员一定要对此项工作的复杂性具备足够了解,根据风险评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情况,制定评审专业队伍的专业素质培训方案,使评审人员的业务水平可以得到相应的提升。要加强对评审人员专业知识构成情况的研究,尤其要对财政评审知识的具体构成情况进行深入考察,使财政投资评审人员可以在专业技能得到优化的同时,保证对各种项目实现精确评审,为全过程跟踪评审方案的调整创新提供有利条件。要加强对全过程跟踪评审管理措施的关注,尤其要对评审项目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行创新,使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可以得到进一步提高,并保证评审专业人士的职业道德体系能够借此得到优化。财政投资评审队伍在具体建设的过程中,还需要将廉政自律意识的贯彻作为工作重点,以便能够在队伍的创新组建之下,有效地提高财政投资评审风险控制能力。
财政投资评审风险管理的专业人员必须对应用外部力量参与评审的各方面优势加以总结,尤其要将控制财政评审风险的多方面作用进行有效分析,使财政投资评审的相关举措可以更好地凸显出自身价值,并保证在评审范围得到拓展的同时,实现各类型评审依据的有效应用。在吸引外部力量参与评审的过程中,一定要对各机构在评审工作中的实际参与情况进行详细研究,尤其要对项目数量较多情况下评审问题的负面影响进行总结,以便与评审工作相关的各类型外部力量得到科学整合,凭借社会因素促进评审方式的转变,使评审工作的总体运行效率可以得到改进,并保证评审工作相关的风险可以得到全面完整的应对,以便财政投资评审风险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可以借此得到有效加强。
在国内市场环境开放程度逐步提高的情况下,财政投资的重要作用更大程度上显现出来,唯有保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的相关问题得到妥善应对,才可以更好地满足财政投资评审风险的应对需要。因此,对当前财政投资评审风险管理存在的不足加以研究,并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改进策略,是很多财政工作者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