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医急症研究重点实验室;上海中医药大学急危重症研究所;民族医药学会急诊分会;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热病分会;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急诊分会)
由《素问》与《灵枢》组成的中医学最早的医学典籍《黄帝内经》,不仅奠立了中医理论体系,还形成了完整的经络系统。晋代皇甫谧著《针灸甲乙经》全面论述了脏腑经络学说,确定了349个穴位,针灸成为中医学治疗疾病的主要方法之一。随后,以针灸为代表的非药物疗法成为中医治疗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且简便验廉是急危重症救治的重要手段。
随着现代医学的引进与发展,现代急救技术迅速普及,中医院从事急诊工作的部分医生为非中医院校教育背景,没有系统学习过中医理论,未掌握中医药学治疗方法,不能在救治急危重症时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因此,中医非药物疗法的使用相较于现代急救技术越来越少,不利于中医学的发展和中医急诊学科建设。
为使中医非药物疗法在中医医院和综合性医院的急诊有更多的应用,拓宽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手段,由全国主要中医医院急诊学科带头人与对急诊应用中医药有心得体会的现代医学急诊专家共同制订本专家共识,以促进中医非药物疗法在急危重症的应用。
急诊科是发挥中医非药物疗法应用的前沿科室。中医院急诊科尤其需要探索中医非药物疗法的使用,探索各种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急危重症适用范围、不适应情况等,并加以推广。
急诊科是医院中患者最集中、病种最多、抢救和管理任务最重的科室,所面临的疾病特点针对性强,亟须迅速起效,是危急重症抢救的第一场所,也是所有急诊患者入院治疗的必经之路[1]。急诊科急救以现代医学急救技术为主,对医疗条件和器械过度依赖,在医疗设备功能有限的情况下会制约急救效果[2]。中医非药物疗法适应证广,针对性治疗可以迅速、有效地缓解患者病痛,提升患者就医体验;简便易行,便于普及推广应用;且中医非药物疗法安全有效、毒副作用少,在无药或少药的突发紧急情况下,中医非药物疗法可以现场独立处理,方便快捷有效[3-5]。
在急症重症患者及耐药抗药的感染性疾病中,中医非药物疗法可以发挥强大的辅助治疗作用,减轻患者常规药物治疗所带来的副作用[6]。在2020年初的新冠肺炎患者救治中,针刺、艾灸、太极、八段锦、五禽戏等非药物疗法可显著降低轻症患者发展为重症的概率,同时改善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降低新冠肺炎患者的心率、提高血氧水平,对肺部炎症的吸收和病毒转阴都有明显效果[7-8]。因此,中医非药物疗法在一定程度上可缓解常规药物(西药)治疗药效饱和的现状,值得在急诊中推广和普及。探索中医非药物疗法的应用及其适用范围,能够从多角度充分发挥中医非药物疗法的协同治疗作用。
急诊科可以使用的中医非药物疗法有针刺法、灸法、耳穴压豆、敷熨疗法、放血疗法、拔罐疗法、推拿法、按摩法、骨科手法复位、夹板固定等。
目前急诊科在管理患者疼痛等症状的缓解中,很大程度地依赖于药物治疗,但有证据表明非药物干预是有益的[9]。针灸(包括针刺、灸法、耳针、腹针等)的使用是急诊科最常见的非药物疗法之一,成为一种安全且被患者接受的方法,其急诊使用率达到10.6%[10-11],而在急重症患者中使用率也达到8%,可安全有效缓解患者的疼痛、焦虑等症状,减少吗啡等药物的使用量[12]。调查研究表明,急诊科84.7%的患者接受包括针灸在内的非药物方法,对针灸等非药物镇痛方法持开放态度[13]。针灸还有助于减轻急诊患者的恶心呕吐症状,减缓心率等作用[14-16],尤其是在疼痛方面,针刺、穴位按摩、推拿等的急性镇痛效果与药物治疗相当[17]。此外,推拿、敷熨、放血、拔罐等疗法的应用也很广泛——可缓解急诊洗胃术后出现的恶心呕吐症状,预防和减轻肿瘤化疗或者术后引起的胃肠道反应、减轻患者痛苦,还可提高化疗耐受程度,从而增强患者的体质、改善生活质量[18]。也可促进肺部感染患者肺功能改善,有助于ICU重症肺炎患者排痰,改善血气分析指标,稳定患者生命体征,缩短ICU住院时间[19-21]。
此外,手法复位是骨伤科的治疗手段,利用徒手将骨折、脱位之关节复位,具有及时、准确、轻巧且不增加损伤等优势。骨折复位后通常需要进行夹板固定,用扎带或绷带把木板、竹板、硬纸或塑料制成的夹板固定在已复位的肢体上,以利于骨折断端在相对静止的条件下愈合,同时配合循序渐进的功能锻炼,促进骨折愈合和恢复肢体功能[22-24]。推拿按摩、敷熨、放血拔罐等非药物疗法与药物疗效可等同[25]。以上疗法还可衍生出如平衡针、电针、火针、颊针、耳穴疗法、雷火灸等其他多种疗法。
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急诊适宜病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病症:各种痛症、眩晕、中风、昏迷、抽搐、休克、心悸、胸闷胸痛、发热、骨折、腹泻、便秘、恶心、呕吐、喘促、少尿等。
针刺镇痛是针灸治疗的一大特色[26],而疼痛则是急诊患者最常见的主诉之一,该疗法简单有效且副作用小,甚至可减少麻醉药物的使用。针刺疗法可用于缓解头痛[27-29]、颈痛[30-32]、腰痛[33-36]、膝关节痛[37-39]等常见痛症。穴位按摩、敷熨疗法、拔罐疗法、灸法、推拿法、骨折复位手法等综合运用也可有效缓解骨折[40-42]、腰椎间盘突出[43-45]、急性胰腺炎[46-47]、痛经[48-50]、风湿性关节炎[51-52]等引起的疼痛。推拿、穴位按压结合拔罐、针灸等非药物疗法可以改善中风后患者吞咽障碍、改善局部血液循环、防止肌肉肌腱萎缩粘连、改善患肢肌电活动、提高患肢运动功能,防止肌肉萎缩和维持偏瘫肢体关节的功能活动[53-57]。穴位按摩、针灸等可明显调节神经体液和多种神经递质的分泌,进而改善局部血流,调节血管舒缩,缓解和改善椎动脉型颈椎病引起的眩晕症状和评分,提高总有效率,且无不良反应[58-60]。
中医非药物疗法以对症治疗为主,针刺、康复等疗法可改善昏迷患者总有效率、基本痊愈率、促醒率、格拉斯哥昏迷量表(GCS)评分等[61-62],有效促醒颅脑损伤植物状态患者,改善患者意识水平[63]。对于休克患者,针刺等对轻、中度休克有一定的疗效,升高轻、中度休克患者的收缩压和舒张压,增大脉压,使患者神志好转,尿量增加[64]。针刺等非药物疗法通过调节体内的致热原白细胞介素-6、前列腺素等的释放,提高退热的效率,显著减少退热时间、惊厥次数、咳嗽持续时间等[65]。针刺等可以改善便秘、腹泻症状且未增加不良反应发生率[66-67],减轻手术创伤带来的炎症反应,并可缓解患者恶心呕吐症状,对防治化疗所致恶心呕吐、哮喘、咳嗽等也有效,联合效果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提高[68]。
使用非药物疗法前,要迅速了解患者既往史、过敏史和非药物疗法治疗史,是否有治疗相关不良反应。对于孕妇、晕针或既往对针刺等非药物疗法有不良反应的患者应避免使用相关非药物疗法。
虽然针刺、灸法、推拿法等中医非药物疗法适应证广,是较为安全的治疗措施,但也有相对禁忌的情况以及注意事项,不能因为急诊患者对治疗的需求较为迫切,而忽略这些方面的筛查。目前也有关于中医非药物疗法不良事件的报道,如针刺后患者因过敏史不详、情绪不稳定、体质差异等原因出现晕针、过敏、疼痛、发热等[69],对患者进行推拿时因对润滑剂过敏出现皮肤潮红,耳穴贴压后导致眩晕等[70],此类事件虽不致有生命危险,但仍会对患者的健康造成威胁,应引起重视。非药物治疗具有中医治疗的固有属性,强调个体化治疗以及患者个体状态及其变化,也更强调医者与患者之间的交流,每个患者体质不一样,对于非药物治疗的接受度也不一样,因此,治疗前询问相关过敏史、治疗史以及不良反应是必须的。例如,既往有血友病等凝血功能障碍者,不宜针刺、刺络放血;患者在过于饥饿、疲劳,精神过度紧张时,不宜进行有强烈刺激疗法;实热证、阴虚发热者,不宜艾灸;皮肤感染、溃疡、损伤破损处不宜直接治疗;有相应药物过敏者,不宜行中药烫熨、贴敷、熏洗以及穴位注射治疗;既往采用非药物法治疗有不良反应的,如晕针等,不宜再用该疗法;对于孕妇等特殊人群,部分非药物疗法可能会对孕妇造成强刺激导致流产或早产,应当避免使用。
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急诊医务人员(医生和护士)均可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尤其在患者病情危急时,中医非药物疗法可以在其他急救方法还未能施用时快速给予,改善患者症状,提升患者急诊就医体验。
中医非药物疗法在急诊的应用可以突出中医医院优质医疗服务的特色。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71],将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政策化,标志中医药系统人员和中医疗法可以第一时间全面参与公共卫生应急处置。2009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72],肯定了中医在防治常见病、多发病、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以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72-73]。中医非药物疗法适应证,操作简单,流程标准以及“简”“效”“廉”等特点,操作人员容易学习和熟练[74]。中医院急诊科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以及中医规培生和实习生,均具有一定中医理论背景和操作基础,在临床均可熟练实施中医非药物疗法,不仅可有效缓解急诊患者的疼痛症状等,明显缓解药物的副作用,还可缓解急诊科人流大、治疗繁杂、人手不足等医疗资源的紧缺局面。其次,中医非药物疗法虽然操作简单,但其具有丰富的中医指导理论和操作标准[75],任何一种治疗方法的疗效均是建立在其标准化操作上,才能为进一步系统的急救治疗提供初步的辅助疗效[76]。因此,中医急诊科应建立系统化培训和标准化考核体系,定期培训、综合考核以及统一的合格标准优胜劣汰等方式,将急诊科的中医非药物疗法统一规范,达到有序、规范、均一、系统的非药物疗法临床疗效标准[74]。急诊科病种多样且复杂,常伴有多种急症症状,在短时间内需根据各种常见急症的急救和护理等进行初步的紧急处理,中医非药物疗法适应治疗的范围广,主要针对症状进行治疗,其可为患者提供个性化的选择和针对性的治疗,迅速、有效地缓解患者病痛和不适症状,提升患者就医体验[77]。
中医非药物疗法主要针对症状进行治疗,可以在没有明确诊断前使用,但需要注意,症状缓解并不等于病症治愈;诊断不明确时需要进行相关检查以尽早明确诊断,不可因症状缓解忽视诊断与诊疗方案的确立与执行。
中医治疗时需要根据“望、闻、问、切”所获得的信息而归纳出患者的“证候”,而“证候”有别于西医学中的疾病和疾病亚型,其是对疾病某一阶段病理状态的高度概括,不是现代医学的明确诊断[78]。中医的“证候”可指导使用中医药手段治疗,缓解临床症状,中医非药物疗法(外治法)在施用时同样基于该原则。中医非药物疗法虽然可以有效缓解各种痛症、恶心、呕吐、咳嗽、发热等诸多症状,减少患者痛苦,但是在未完善诊断时,对于某些已缓解症状的忽视,易对医生诊断产生干扰,延误诊治,如头痛患者因反复头痛就诊,予针灸治疗后缓解,后复查CT诊断为颅内肿瘤,导致延误病情[79]。在处理可能危及患者生命的并发症时,通过中医四诊“望、闻、问、切”获取“证候”信息,判断“寒、热、虚、实”,并选择适当的中医外治法以缓解症状。某些疾病的症状缓解,可能会影响医生对患者疾病状态的正确认知,需要特别注意。在应用非药物疗法时,应具有“舍得”精神,对某些疾病不具有治疗意义的非药物疗法应予放弃。尽量用客观数据使急诊及相关其他学科的医生对非药物疗法有所了解,使其有意愿一同积极寻找非药物疗法潜在治疗有效的病症,并自觉开展能进入指南或专家共识的高质量急诊病症疗效规范化研究,帮助非药物疗法进入急诊医学的急救诊治路径[80]。
急诊学科带头人是中医非药物疗法在急诊应用的实践者、推动者和管理者,急诊科应制订适应本院中医非药物疗法的规范性文件,对急诊科医务人员进行培训与指导,促进中医非药物疗法在急诊的应用。
中医非药物疗法的安全规范使用既可提高急诊诊疗的疗效,还能减少中医非药物疗法不良反应和医疗事故的发生[81]。学科带头人以及急诊科管理层学科带头人作为医院生存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应着手制订急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规范性文件,包括适用疗法种类、适应证、禁忌证等,现国内已经有一些中医非药物疗法相关的指导性文献可以作为参考[82-84]。同时应根据中医药工作人员规范化培训原则按二级学科进行培训,注重急诊临床工作能力的培养,加强中医非药物疗法知识的补缺培训,并成立专门的培训小组,撰写专业的参考标准和管理文件,设置相关的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和培训周期,使中医非药物疗法的使用和培训常态化和规范化[85-86]。根据规范化文件进行初期考核、中期考核和终期考核,根据考核标准设定统一的合格标准。所有非药物疗法使用者均应持有培训结业证书,不仅可以提高临床医生的非药物使用意识和使用规范化[87],同时促进中医特色疗法等在日常急救中广泛推广、认可和接受。
医院要对急诊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纳入科室绩效考核并给予政策支持。医院要推动各专科总结的急危重症非药物疗法的经验无缝衔接到急诊,对急诊医务人员进行中医非药物疗法的使用进行定期培训。医院医务管理部门要对急诊医务人员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进行管理或认证。医院宣传部门和急诊科要进行非药物疗法在急危重症应用的科普宣传,让公众有更多认知。
急诊科医生使用非药物疗法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需与绩效和业绩挂钩,将其成为一种制度和政策,可提高非药物疗法在急诊科的应用率,使其成为一种常见的、有效的常规治疗方法[91]。各专科均有适合本专科疾病特点的非药物疗法,适用于专科急重症的非药物疗法对急诊极具借鉴价值。医院各专科创新与总结适用于本专科急危重症的非药物疗法推广到急诊,能更好地服务急诊患者。掌握专科危重症中医非药物疗法的医务人员及时对急诊科相关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将各专科急重症的中医非药物疗法规范地、安全地运用到急诊急重症的诊治中。
非药物疗法的推广,关键在于临床医生和患者对非药物疗法的认识和接受程度,在多媒体等传媒工具迅速发展的当今,医务宣传部门和急诊科通过短视频、公众号、直播等多媒体平台进行中医非药物疗法的科学宣传和普及,提供继续教育培训和针对性的专业指导,加大社会民众对非药物疗法的接受程度和认可,对提高急诊科中医非药物疗法的使用率奠定民众基础。
共识专家(按姓氏笔画顺序):
丁邦晗(广东) 孔 立(山东) 文爱珍(湖南)
王 伟(广东) 王杰林(广东) 王政林(广西)
方邦江(上海) 方晓磊(北京) 邓 旻(浙江)
设备维修保养工作的好坏,对设备运行状态有着重要的影响,如透平油的处理,润滑油的加注,设备轮换运行,甚至设备吹灰等清洁工作,每一项都不应该忽视。我厂的调速器为进口产品,对油质要求相当高,因此采取现场循环滤油,故障率比以前明显减少,大大提高了设备的可靠性,延长了设备的寿命周期。对设备存在的缺陷应及时消除处理,做到大缺陷不过天,小缺陷不过班,确保设备处于健康运行状态。对设备进行较全面的状态监督和技术分析,掌握设备的实际运行情况,废除一些不必要的检修项目,从而可以节省大量的检修工期。
邓扬嘉(重庆) 邓海霞(广西) 卢 云(四川)
卢 静(福建) 卢健棋(广西) 叶 勇(云南)
叶 烨(广东) 乔之龙(山西) 齐文升(北京)
刘 南(广东) 刘清泉(北京) 刘婉嫣(吉林)
马骏麒(新疆) 闫国良(上海) 何明丰(广东)
杨志旭(北京) 杨荣源(广东) 芮庆林(江苏)
苏和(内蒙古) 李 华(河南) 李 芳(广东)
李 俊(广东) 李 刚(湖北) 李旭成(湖北)
李桂伟(天津) 李典鸿(广东) 阮 琳(辽宁)
吴 晖(福建) 吴彩军(北京) 张汉洪(海南)
张忠德(广东) 张志鸿(四川) 张荣珍(安徽)
张晓云(四川) 张洪雷(重庆) 张建平(甘肃)
陈名智(福建) 陈 杨(贵州) 陈分乔(河北)
陈全福(广东) 陈伯钧(广东) 陈海铭(辽宁)
周学良(云南) 房 莉(吉林) 胡少红(吉林)
胡仕祥(河南) 凌 峰(湖南) 姚卫海(北京)
罗真春(重庆) 徐红辉(河南) 梁群(黑龙江)
曾仲意(广东) 贾维刚(黑龙江) 曹得胜(青海)
曹承楼(安徽) 梅建强(河北) 唐光华(广东)
唐述权(重庆) 黄小民(浙江) 韩宁林(安徽)
覃小兰(广东) 雷小宁(宁夏) 廖为民(江西)
蔡凤丙(广东) 奚小土(广东) 潘明达(广东)
执笔:丁邦晗(广东省中医院)
张忠德(广东省中医院)
李 俊(广东省中医院)
秘书:吴晓新、刘荃乐、郑丹文、李尊江、李冬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