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灵燕|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中心
教育评价是教育发展的“方向盘”。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教育局依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精神,从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破立并举,健全综合评价,强化过程评价,重视诊断评价,探索增值评价,促进学校教育生态持续发展,积极推进教育督导评价关键领域的改革。
椒江区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紧紧牵住年度考核这一“牛鼻子”,坚持目标引领,以“体检”的方式,考查教育生态发展,督促学校全面落实“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椒江区进一步推动教育督导“长牙齿”、上水平,制定《各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教育指标考核细则》,从现代化学校创建、教育经费投入、公办及二级以上幼儿园扩面、周边环境整治等方面开展督政工作,提高政府对教育发展的保障能力,督促其优先谋划教育发展,优先安排教育经费,优化配置教育资源,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椒江区统筹协调、科学合理开展对各学校、幼儿园的考核评估,有效促进学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自2021 年3 月开始,区教育局多方征求意见,充分调研,反复论证,坚持把全面发展作为根本标准,不断完善《椒江区中小学综合目标考核办法》《椒江区幼儿园综合目标考核办法》,抓实抓细抓牢“五全育人”。椒江区中小学、幼儿园综合目标考核涉及学校管理(园务管理)、教师发展、学生发展(保教实施)、加扣分项4个类别。其中,中小学校考核设“党群建设、立德树人、规范办学、平安建设、教育均衡、教师培训、教学质量、校园文化、体艺工作、后勤服务、社会服务、教育共同体、荣誉表彰、办学满意度”等24 个指标,满分为210 分;幼儿园设“规范办园、示范辐射、家园共育、保育工作、特色活动、课程改革”等20 个指标,满分为160分。
椒江区积极探索学校增值评价,以“发展”的态度,传递评价的积极力量。2021年,改革学校考核方式,首次将考核等级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在关注学校办学程度的同时,关注其发展水平和工作水平的进步程度。计算公办学校教职工年度奖金时,综合考虑学校考核等次、分值、排名等情况,进行分块计奖。具体如下:考核等次奖占60%,按等次计发;考核分值奖占20%,以“平均分得奖金平均值”为标准,对高于和低于平均分的学校分别予以加减奖金;考核排名奖,与上一年度考核排名比较,按排名提升和下降名次计发,权重20%。
椒江区自2009 开始,积极探索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建立“学校发展性评价机制”,印发《椒江区中小学“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实施意见》等文件,制定《椒江区发展性督导评估学年度自评公报项目表》《椒江区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用表》,督导学校科学管理,建立导向正确、体系科学、程序规范、激励有效的评价机制,引领学校注重内涵发展、凸显办学特色、提高办学质量,促进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健康发展。
为优化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减轻学校负担,区教育局将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分为学年度评价学校和终结性评价学校,以分类评估促学校内涵发展提升。2021 年,36 所中小学参加年度评价,6 所中小学、12 所幼儿园参加终结性评价。
学校健全自我评价工作制度,将学校发展规划实施的自评反思与外部评价有机结合。学校根据教育法律法规、评估依据与标准,做好自评工作。参加终结性评价的学校,区教育局对其三年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并聘请相关专家对发展规划的实施进行终结性评价,形成发展规划达成情况评估报告。
区教育局将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列入教师、校长、园长的年度考核,做到人人参与,各司其职,并落实落细落地。每年11月,区教育局对照评估标准,实地抽查学校发展性指标达成情况,并于12月上旬由考核组逐项考评,综合赋分。对于薄弱学校,区教育局重点跟进,分析其失分原因,以评检促改进,以总结助提升。
椒江区不断提升督学的教育治理能力,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推进区域督导网格化管理,完善督学责任区划分和专兼职督学聘任制度。
成立学校专项督导工作小组,积极开展对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教育教学管理、教师履职等多项重点工作的监督指导,扎实推进“五项管理”“‘双减’工作”等专项督导,重视诊断评价,督促学校落实“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如2021年6—11月,责任督学分组赴全区71 所中小学,采用校园巡视、查阅资料、师生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五项管理”“‘双减’工作”,实地督查426人次。共发放调查问卷11794 份,学生座谈1000 余名,教师座谈800 余位,收回督学专项督查工作用表426份,下发整改通知单13张。
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常规督导,拟订《椒江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责任督学月月督工作清单》,要求督学全面掌握督导细则,采用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每月到校面对面、点对点督导。督学每月填写《椒江区责任督学工作记录表》,描述督导概况,分析学校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建议,并在下次督导时如实填写整改情况。年底,每位责任督学撰写年度学校督导报告,全面总结推广学校督导的经验与做法,不断优化学校教育督导工作。
坚持以评促改,以改促优,积极打造“教育强区”。组织责任督学、局机关业务科室骨干等人员,集中力量对当年的参评学校开展针对性指导,通过预评补短,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认真指导、帮助学校参与等级评审及现代化学校创建。2021年,5所学校通过省现代化学校评估,5所幼儿园通过一级园复核,8所幼儿园通过二级园预评,5 所幼儿园通过二级园新评,2所幼儿园通过二级园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