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老子的思想博大精深,其著作《道德经》中蕴藏着无穷的教育智慧。挖掘老子思想的精髓,对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有诸多裨益。教师要汲取老子行不言之教、遵自然法则的教育艺术,“不妄为”“不妄言”,以“无为”的姿态将学习的主动权真正让渡于学生,让学生做到“有为”。
关键词:老子;《道德经》;无为;有为;教育智慧
本文系江苏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语篇学视域下中学语文品质教学实践研究”(编号:D/2021/02/54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在我国的教育传统中,儒家思想是教育发展的主流,而道家思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国教育的发展。老子是道家学派的代表人物,其著作《道德经》中蕴藏着无穷的教育智慧。挖掘老子思想的精髓,对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有诸多裨益。
一、 教师的“无为”:行不言之教,遵自然法则
(一) 行不言之教
“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老子思想里的“无”并非真空,而是万物之源,更是创生宇宙万物的力量。同时,老子认为语言有其自身的局限性,无法表达“道”的含义,即言不尽意。因此,他主张“不言”,认为只有不执着言,不轻易言,才能使“道”的含义免于被遮蔽。《道德经》中出现“不言”“希言”“贵言”的有多处:
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不为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道德經》第二章)
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无有入无间,吾是以知无为之有益。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道德经》第四十三章)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道德经》第五十六章)
不言有两种含义:一是要达到的某种境界很难言说;二是某种境界已经在心中形成,可言可不言。老子的主张就是不言。同时,老子还提出“希言”“贵言”的主张作为其“不言”观的补充:
希言自然。(《道德经》第二十三章)
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道德经》第十七章)
希言、贵言就是要少言,不仅要少,还要“美言”“善言”:
美言可以市尊,美行可以加人。(《道德经》第六十二章)
善行无辙迹,善言无瑕谪,善数不用筹策;善闭无关楗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道德经》第二十七章)
“美言”“善言”,即在使用语言时要自然,没有人为雕琢的痕迹,同时价值取向要求善、求美,言语态度要谦虚、谨慎,符合自然的规律。不执着于言语,才不会留下偏执一端的瑕疵。而与其相对的是多言,“多言数穷,不如守中”。(《道德经》第五章)多说话,只会增加困窘的状况,离道越来越远,不如持守虚静。
我们正是要汲取老子“行不言之教”的教育艺术。一方面,让学生善于自主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进行充分的辩难。过程中,教师应作为倾听者,听取、欣赏学生的问题及其思考,并积极为学生创设一种主动探索、独立思考的空间,营造民主、宽松、和谐的课堂氛围;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独特性和差异性,使学生的主体性和创造性得以充分展现。《学记》也曾提到“时观而弗语,存其心也”,说的就是教师要时时观察学生,而不加以指导,直到学生怎么想也想不通时,再对其进行适时的启发、点拨,这样,学生才会牢记于心。另一方面,教师也要增强自身的文化修养和人格魅力,让学生在自由的环境中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达到“希言自然”的教学效果。马丁·布伯说:“教育的目的不是告知后人存在或必会存在什么,而是晓谕他们如何让精神充盈人生,如何与你相遇。”在教育对话中,更应该强调的是教师与学生之间精神世界的融合与相通。
同时,我们也要学会“善言”“美言”。教师要把握好课堂教学的容量、节奏和时段衔接,当学生因新旧知识之间的矛盾,思维受限,无法对知识进行融合、迁移时,教师应该适时补充相关内容,弥补学生认知过程中的漏洞;当学生感悟不到位、思考不全面时,教师应适时点拨,引导学生深入探究。在尊重学生心灵的自由、尊重学生思想的权利的同时,教师也要珍视每个学生与生俱来的创造力,用智慧的语言点燃学生的思想火炬,实现师生的心灵沟通和精神交往。
(二) 遵自然法则
老子的“道”,意在表明“辅万物之自然”,不对万事万物强加干涉,遵循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
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道德经》第五十七章)
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无名之朴,夫亦将无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道德经》第三十七章)
道家从生命的本性出发,反对违背人的自然天性的做法,主张学习要遵循自然法则,勿以现实文明为累,而应以朴素的自然为始。
与儒家相比,道家主张绝巧弃智、绝学无忧,反对用巧智伪识妨碍受教育者的个性发展,反对用功利化的教育残害受教育者原本淳朴的诗意灵魂。“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道德经》第四十八章)因此,老子主张为道,摒除私欲妄见,摆脱一切束缚人的自然本性发展的政治伦理,开阔心胸以探索与把握事物的根本,使人生的境界得以升华。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老子充满生命关怀的教育思想。老子教育思想的重要特点就是从个体出发,依从个体的自然本性,促进个体的充分发展。尊重学生心灵的自由,就是尊重学生思想的权利。当我们无视学生的潜在能力,把他们当作“低能儿”进行“培养”时,学生的表现也往往令我们感到失望;但当我们充分信任学生,给他们提供机会,并积极鼓励他们展现自己的智能时,学生所迸发出的创造性思维火花常常令我们惊喜。
每个学生都有与生俱来的创造力,教师要依照学生的发展规律,尊重生命的自然性,不断挖掘他们的内心需求及主观愿望。
二、 学生的“有为”:静心体悟,心领神会
教师要以“无为”的姿态将学习的主动权真正让渡于学生,让学生做到“有为”。
老子的哲学认识论是直觉主义的认识论,这种认识论注重生命的直观体悟。从学习的角度来看,老子所重视的不是经验知识的学习,而是对经验知识的逐步远离,排斥间接知识,由外向内,静心体悟,心领神会。这是一种具有体悟特征的学习过程。以老子的认识论观照教育,我们可以把学生的学习分为“观”“明”“玄览”三重境界。
“观”是学习的第一重境界。在学习中,学生可以自觉观察自然万物,观察生活,丰富自己的情感体验和生活经历,同时,也要做到反观内视,由己观己,达到省察的效果:
万物并作,吾以观复。(《道德经》第十六章)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道德经》第一章)
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国观国,以天下观天下。吾何以知天下之然哉?以此。(《道德经》第五十四章)
通过“观”,学生了解事物的真实面目,再通过这些事物总结出自然之道,推及天道,理解道的奥妙,形成自己独特的感受,到达“明”的境界,即学习的第二重境界:
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道德经》第二十二章)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强人者有力,自胜者强。(《道德经》第三十三章)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道德经》第十六章)
知和曰常,知常曰明。(《道德经》第五十五章)
明白四达,能无为乎?(《道德经》第十章)。
“明”是“不自见”的结果,“不自见”即不自我夸耀,能達到此境界者,内心往往一片清明;返归内心世界,洞察本心之细微,即所谓的“自知者明”,这是更高的智慧,因此老子说:“知不知,上;不知知,病。”(《道德经》第七十一章)。
“玄览”是学习的第三重境界,也是最高境界。从“观物”到“知常”“明道”,逐步进入自然朴真的深远观照:
涤除玄览,能无疵乎?(《道德经》第十章)
玄览是形容人的心灵明澈如镜。“涤除玄览”就是先涤除头脑中的杂念,进而洞察“道”的玄妙。“涤除玄览”的认识方式体现在教学中就是“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这时候需要学生全神贯注,集中精气,使自己达到一种虚静的状态,再通过自我修养,反观本心,清除心灵的杂念,抛弃成见,将认识进行归纳整合,最后得以整体把握事物的运行规律。这种认识方式后来被发展为“心斋”“坐忘”,倡导“心中无一物”的禅宗也汲取其中精华,提出了“迷了师度,悟了自度”的体悟方法。
“太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道德经》第十七章)老子还强调心灵的体悟,强调学生要拥有自知、自化、自正、自朴的自我觉悟能力,强调学生要在教师的引导之下,主动去观察,主动去分析,主动去体悟,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来洞察社会的运行规律。
近年的教育改革强调摒弃“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观念,多数教师渐渐意识到“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的重要意义,尊重学生的主体性,倡导交往、对话式的课堂教学。教学交往是一种美,但深层的体悟更是必不可少,“重为轻根,静为躁君”。(《道德经》第二十六章)虚静沉思是交往的基础,思考体悟够深刻,课堂活动才会有深度。课堂是充满智慧的场所,是感性、理性碰撞交织的空间,是师生心灵的栖息地。因此,静默的体悟思考往往比华而不实的交往更具有实质性的教学效果。
总之,《道德经》中蕴藏着无穷的教育智慧,老子的教育思想也是通过其独特的思维和言说方式表现出来的。新课程改革的今天,老子《道德经》中蕴藏的教育思想越来越显示出其强大不息的生命力,激励我们在“无为”与“有为”的思索中,有所不为有所为,不断探寻教育的真谛。
参考文献:
[1] 宗白华.艺境[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
[2] 马丁·布伯.我与你[M].陈维刚,译.北京:三联书店,1986.
[3] 杨启亮.儒、墨、道教学传统比较及其对现代教学的启示[J].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
(李燕,江苏省南京市宁海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