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科举制是始于隋唐时期的官员选拔制度,是中学历史教学的重点内容之一。取唐代科举制下“贤良科”这一制举科目,爬梳史籍、文集及相关文献,对其特点及影响因素做深入研究,有助于深入了解科举制这一选官制度。唐代贤良科举目在前期具有多样性,但在德宗朝及以后逐渐收束,突出了“能直言极谏”这条标准。与此同时,自德宗起,士子在策文中表达的“直谏”意识不断深化。从贤良科本身具有的时效性观察,这两者的演变趋势保持一致,并且均受中唐以来“君臣一体”的尚谏之风思潮的影响。
关键词:科举制;贤良科;“君臣一体”;尚谏之风;中唐历史
科举制是始于隋唐时期的官员选拔制度,是中学历史教学的重点内容之一。取唐代科举制下“贤良科”这一制举科目,爬梳史籍、文集及相关文献,对其特点及影响因素做深入研究,有助于深入了解科举制这一选官制度,丰富知识储备,开阔教学视野。
在论述之前,首先需要廓清“贤良科”及与之相关的“举贤良”所指涉的意义范畴。“贤良科”是科目名,两汉时期是一类察举特科,在唐代转变为科举制下的制举科目;“举贤良”则指贤良科的召开、试策和授官等一系列程序,是一项系统的取士制度。
一、 唐代贤良科的特点
唐代贤良科举目在前期具有多样性,但在德宗朝及以后逐渐收束,突出了“能直言极谏”这条标准。与此同时,自德宗起,士子在策文中的“直谏”意识不断深化。从贤良科本身具有的时效性观察,这两者的演变趋势保持一致。
(一) 唐代贤良科举目的多样化与收束性
贤良科在两朝数百年间的举目变化繁多、并无定数,这便造成了概念的混乱。例如胡宝华《道统与维护:唐代谏官制度的结构与功能研究》第七章论述“唐代制举科考的政治意义”时称此科为“直言极谏科”,他写道,“随着唐代君主政治的成熟发展,为了更好地吸取‘直言极谏中有价值的献计献策,完善国家的全面治理,唐中央在科举考试中,正式设置了‘直言极谏科的考试科目。”他试图描述建中元年(780)以后贤良科的开设情况,但却误认为“直言极谏科”是能够含纳诸多举目的统称。
本文认为,这类“称呼混用”的现象与贤良科在汉代便已然存在多样化的举目密不可分。黄留珠在《秦汉仕进制度》中对此有较为完备的论述:
不过两汉时,单言察举贤良的例子并不多,而最为常见的情况是“贤良”与“方正”连称作“贤良方正”……贤良方正作为举目,形式变化多端。它既可分开单言“贤良”或“方正”,也可以在“贤良方正”或“贤良”或“方正”之后,根据临时需要再粘连其他名目。根据黄留珠本人对前后《漢书》中见于各传记载之具有典型意义者的检索与总结,两汉总计有六类可能与“贤良方正”四字相关的举目。他认为,这些衍生出的举目虽然名称各异,然其本质上皆属贤良选举。另据李雨《两汉贤良对策研究》一文对汉朝各次举贤良的举目统计表可知,黄氏所言六类举目在纵向的时间分布上也并无规律可言;即使是出现次数最多的“贤良方正科”举目,也并未因在某特定时间段受到上位者偏好而持续出现。反观唐代贤良科的举目列表,便可发现两个朝代在这一问题上的异同:唐代贤良科举目名称在前期同样呈现出多样性,但是自建中元年以后,体现出明显的收束趋向。
在德宗朝之前,唐代贤良科举目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其名称主要分三类:其一,包含“贤良”(或“贤良方正”)并以之为主体而命名的举目,如“举贤良”“以贤良应诏”“以贤良征”以及“贤良方正科”等;其二,与封禅活动联系密切,并作为子目而存在的“贤良方正科”;其三,包含“直言极谏”并以之为主体而命名的举目,但可惜单言“直言极谏科”之举目所在年份的策问及对策内容都未留存。
自德宗建中元年起,贤良科举目便被框定在“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内,这意味着官方诏令的用语得以整肃,且直至晚唐均未再发生改变。若以大和二年(828)作为最后一次“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召开的时间,那么贤良科在长达48年的时间内从未有过更改举目的记录——这在汉唐两朝的所有举目中绝无仅有,由此可见其多样化与收束性并存的特征。
除了在纵向上能够拥有如此长且不中断的时间跨度以外,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在横向上亦取得了中晚唐制举科目中最显著的地位,而能够反映此结论的依据便是这一举目屡屡被后朝参考与借鉴,并具有不可替代性。
据《五代会要》记载,“周显德四年(957)十月……应天下诸色人中,有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经学优深可为师法,详闲吏理达于教化者……当日内,取文理俱优、人物爽秀,方得解送。”北宋干德二年(964),太祖重申开制科,颁诏曰:“其旧制,制举三科:一曰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二曰经学优深可为师法,三曰详闲吏理达于教化,并州府解送吏部……取文理优长、人物爽秀者中选。”(《宋会要辑稿补编》)这两道诏令中提及的三项科目近乎完全一样,基本可以视作五代及宋对于前朝留下的制度遗产的认可。若结合《新唐书·选举志上》对唐代制举制度的概括,可以发现这三者连同“军谋宏远堪任将帅”(在唐代多被称作“识洞韬略堪任将帅”)的确可称唐代制举的“定科”。
参考《登科记考补正》便可知《新唐书》作者所归纳的定科之“定”(即这四科中的三科同时出现的第一个年份)就是建中元年,进一步检索建中元年以后历年制举的科目又能发现,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是中晚唐制举诸科中唯一固定的科目。最为明显的证据便是以上提及的四项科目虽常常同时出现,但总有除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之外的科目缺席部分年份的制举。这一现象几乎含纳了中晚唐开设制举的大部分时间,足以说明德宗以后的唐代君主对贤良科的这一举目的重视。
举目名称的收束与稳定以及高开设频次均能说明官方对贤良科的偏好,它不再像汉代及唐建中元年以前那样排布得毫无规律,而是为上位者有意识地加以突出。官方诏令中最直观的改变主要集中在举目名称的变化——它将“贤良方正”与“能直言极谏”这两个重要元素相连,无疑反映出上位者对“能直言极谏”这一重要标准的认可。
而在非官方的唐人文献中,“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被提起时的称呼也间接反映了贤良科在此时更多以“能直言极谏”的标准示人。兹列举元和三年(808)在行文中提及“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的白居易、杜牧与刘禹锡这三位文人的文章加以证明,他们的表述各有不同,但均指向当年牛僧孺参加的制举。
首先是白居易的《牛僧孺可户部侍郎制》,他写道:“朝议郎……牛僧孺,自举贤良,践历台阁。”白氏所用语词为“举贤良”,这表明此举目依旧从属于举贤良这一总括性的制度。而杜牧为牛僧孺所作的墓志铭则与宋本《册府元龟》的记录基本保持一致:“公(指牛僧孺)登进士上第。元和四年应贤良直谏制,数强臣不奉法,忧天子炽于武功。诏下第一,授伊阙尉。”很明显,“应贤良直谏制”是对“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科”的简化,而简化之后保留下来的重要语词是“直谏”。刘禹锡的《唐故中书侍郎平章事韦公集序》对此科的称呼则与上述两人均不同:“宪宗朝……陇西牛公僧孺、李公宗闵以能直言极谏征。咸用对策甲于天下,继而有声宰相。”可以看出,刘禹锡认为牛僧孺能够被赏识的最重要的理由是其“直言极谏”的质量,而这恰恰与杜牧的提法一致,两者互相印证,便可以说明“直言极谏”极有可能是这一时期上位者在选拔人才时最为重视的标准,这与唐代建中元年以前或直接以“贤良方正”作为举目,或将此科作为封禅举目的子目的做法大相径庭,同时也反映出中晚唐时期贤良科举目的收束化趋向。笔者认为,这一转变是对“直言极谏”这一选拔标准有意识的强化。
(二) 唐代贤良科试策的“直谏”理念不断加深
除了在举目中突出“直言极谏”这一标准外,唐代贤良科试策亦在策文中展现出“直谏”理念的深化,最为直接的体现便是策文中士子对君主的态度发生转变。
唐前期,政治、社会与民族问题尚未完全暴露,臣子即使在对策中偶然提及施政之失,亦不会将其归结到君主本人;彼时贤良科具备“虚美”的政治功能,它试图塑造一个无所不能、堪比前代圣贤的圣君形象。
以永昌元年(689)“贤良方正科”为例,即使当年中举的张柬之在对策中写出“今则不然多矣,门资擢授,或以勋阶职,莫计清浊,无选艺能”这般直截了当地批评吏政的内容,但在回应策问中“未知何帝之法制可遵,何代之沿革可衷”的疑问时,他依然认为皇帝本身并无改进空间。他写道:
臣闻善言古者,必考之于今;善谈今者,必求之于古。臣窃以当今之务而稽之往古,以往古之迹而比之当今,以为三皇神圣,其臣不能及……陛下刊列格,正爰书,修本业,着新诫,建总章以申严配,置法匦以济穷冤,此前圣所不能为,非群臣之所能及也……故臣以为陛下有三皇之人,无三皇之吏也。
他点明,當今君上并不逊色于前代的圣主,治理的缺失更多源于臣子能力的不足。这明显背离了此科初设时鼓励臣子进谏以劝说君主改进朝政的初衷,但在当时却得到了“千余人之第一”的美名。近乎同时期的崔沔则在天册万岁二年(696)的“应封神岳举对贤良方正科”中呈现出类似的情感倾向:
我皇帝慈理广运,文思稽古,绍兴绝典,重光大壮。合宫云构,明庭天耸,列辟轨仪,群工制度,可以即事而见,观象而察。今犹远访先典,曲垂下问者,岂不欲揣其敏思,征其博物?臣实菲薄,何足当之。
对策中同样是对自身能力的贬低以及对君主光辉的承迎。这般塑造皇帝伟岸形象的尝试一直到贞元元年(785)“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中穆质的对策方才有所改变。同张柬之一样,穆氏策文中也提到了“三皇五帝”,但他在引用此典时并非一味以溢美之词将德宗与这些帝王相比,而是向其详细阐释了如何达到像他们一般受臣子爱戴的境界:
臣闻自古求贤,各以类至。三皇师其臣,五帝友其臣,三王臣其臣。……陛下欲为皇,则行事师之礼。欲为帝,则行取友之礼。欲为王,则行取臣之礼。
在这道对策中,穆质希冀君主成为一个对求贤之道孜孜以求的学习者,而不是像张柬之对策中那样将君主塑造成为全知全能、无所精进的圣人。这标志着贤良科试策不再像唐前期那般将赞美之词作为着力之处,反倒开始向君主本人提出要求并督促其完成。
事实上,中晚唐时期,士子们并不满足于仅仅以规劝者的身份对皇帝提出意见。在元和三年(808)及以后的诸道策文中,皇帝的施政能力及其在大政方针上的态度均被公开怀疑。臣子往往在策文中表达更为激烈的“直谏”情绪,而这恰恰呼应了举目中“直言极谏”标准不断强化的现象。试以元和三年皇甫湜和牛僧孺的对策加以分析。
先看皇甫湜的对策:
然臣未知将为虚策乎?将以求实效乎?以为虚策,则后之摺绅者观书于太史氏曰:“天子之忧人如此,急贤如此,征贤良方正极言直谏之士,亲理而问之。”斯亦足以为名矣。若以得人为务,社稷之计为心,则不宜待之如是也。夫王者,其道如天,其威如神,以聘问先之,以礼貌接之,造膝而言,虚心以受,犹恐惧陨越而不得尽其怀,况乎坐之增庭,试以文字,拳曲俯楼,承问而上对乎?在对策开头,皇甫湜便用近乎揶揄的语气调侃宪宗开设此科的动机并不是为了国家社稷求贤求策,而是为了自己在史书上的好名声;与此同时,他也向宪宗阐明真正的“求贤之道”究竟为何,这便是切实可行的建议了。再其后,皇甫湜还对朝廷诸多弊端大加鞭笞,不同于以往的是,受到谴责的对象不局限于所谓佞臣,而是扩大到对皇帝本人做法的不认可:
今宰相之进见亦有数,侍从之臣,皆失其职,百执事奉朝请以进,而律且有议及乘舆之诛,未知为陛下出纳喉舌者为谁乎?为陛下爪牙者为谁乎?日夕侍起居、从游豫、与之论臣下之是非、赏罚之臧否者,复何人也?肱股不得而接,何疾如之?爪牙不足以卫,其危甚矣。夫阉寺亏残之微,偏险之徒,皂隶之职,岂可使之掌王命、握兵权、内膺腹心之寄、外当耳目之任乎?此贞夫义士所以寒心消志,泣愤而不能已也。
虽然这一连串激愤的问句直接指向“陛下之爪牙”(“爪牙”指的是宦官),然而皇甫湜却将他们定义为宪宗的“喉舌”与“爪牙”,并且暗示宪宗赋予佞臣以大权的做法会让“贞夫义士”寒心,实际是一种不满情绪的外现。换句话说,皇甫氏策文明面上陈述了朝臣不力进而导致政纲不振的现状,但亦存在暗讽君主不识人才的含义。
牛僧孺对策的语气稍微缓和些,但却将批评对象定格为皇帝本人。他策文的主要立足点在于“主圣臣直”这一符合儒家道德论的观点:
臣闻风俗之厚薄,天下之侈俭,雅正之进退,法禁之弛张,总其根源,在君上之所措耳。大凡天下之事,未有不行于上而行于朝廷,未有不行于朝廷而行于天下者。
牛僧孺认为天下道德、风化与法令等一切事务推至最后都由皇帝负责,因而君主方是实现治世的关键;作为对照的是,牛僧孺整篇策文对于宦官、宰相与时政的批评都是隐晦且泛化的,唯有在论述君主责任时给出了清晰的论断。基于此,笔者认为,虽然牛氏对策只强调君主理应具备道德示范作用,但其更想表达的观点是:宪宗并未履行好“主圣臣直”这一原则赋予他的施政义务。
在元和三年以后,这种充满质疑精神且敢于直谏的风气并未因当年发生的考场案而停歇。穆宗长庆元年(821),考生庞严在“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科”考试的对策中对吏部用人不当、礼部选士重文辞浮华之名等问题给予了严正的批评,他写道:
朝廷用人不以仁,而悯默低柔;进人不以义,而因循持疑。言有不符于行,才有不足于用矣。陛下虽欲精五事,五事何术而精;虽欲法九征,九征焉得而法。庞严在论述朝廷用人之法不当这一问题时,并未过多考虑君主颜面,而是直接发出了“陛下虽欲精五事,五事何术而精;虽欲法九征,九征焉得而法”的感慨。“五事”典出《尚书·洪范》,指的是古代统治者应当具备的五个优良品质,即貌恭、言从、视明、听聪和思睿;“九征”出自《庄子·列御寇》,一般被认为是判断其人有贤与否的标准。结合这两个典故来看,庞严隐晦地表达了朝廷用人失据的原因在于穆宗能力不足的观点。
相较于前面诸位士子较为泛化的策文内容,以及多批评君主身边人的表达形式,敬宗宝历元年(825)舒元褒的对策选择了更为激进的语词,展现了更为率直的态度,这显示出此科在德宗朝以降将“直言极谏”的原则贯彻得愈发彻底。在舒氏策文中,他将进谏的矛头直接指向君主,把士、农、工、商出现弊端的原因全部归罪于敬宗的恶习:
臣闻明君在上,制四人之业,不使为异物所迁。今士之为儒,非不强学,而有诡道之行者,其弊自陛下亲巧谀而疏鲠直也。农人之业,非不笃固,而多捐本之心者,其弊自陛下嗜珍味而恶菲薄也。工人之艺,非不专,而作雕磨之器者,其弊自陛下厌朴素而尚淫巧也……自即位以来,尝日旰不视朝,大臣忧惧,百辟惴栗,进谏者词旨恳切……虽曰征贤良为直谏,又何益于理?故《传》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推是而言,则天下理乱不由陛下而致,其由谁乎?
这表明朝纲不振的责任已经不再像从前那样需要由大臣承担,最后一句甚至已经将天下凋敝的现状归罪于敬宗一个人。同样是在“主圣臣直”这一原则下的论述,舒元褒的表达比牛僧孺的对策更为直接,表明“直言极谏”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
综合以上策文可知,唐代贤良科的对策的确在内容层面呈现出较大变化。唐前期,士子们有意在策文中塑造一个能够与前朝圣主相媲美的君主形象;而自德宗朝起,士子们便开始有意识地将自己从对君主的“歌颂者”转变成为“规劝者”,开始频繁地对君主本人提出要求,甚至不惜冒犯皇帝的颜面而对其能力或用人加以怀疑与指斥,这是其直谏意识增强的体现。
(三) 唐代贤良科试策具有时效性
事实上,与现实有着极强联系的时效性一直是贤良诏举的策文中十分显著的特点,这一原则从汉代肇始便已确立下来,在大多数策文中均能得到体现。
唐人则继承了这一传统,即同样没有在贤良科的策文中回避朝政治理之失以及其他社会问题等看似“尖锐”的矛盾,这一述题的原则在所有类型的举目中均能够得到体现。下面将从上文归纳的唐代贤良科各类举目(除了并无试策留存的“直言极谏科”考试)中选出三道,分别是:永昌元年(689)的“贤良方正科”第一道、天册万岁二年(696)的“应封神岳举对贤良方正科”第二道以及建中元年(780)的“賢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
首先看永昌元年的策问,原文如下:
朕闻经国体野,取则于天文;设官分职,用立于人纪。名实相副,自古称难,则哲之方,深所不易。朕以薄德,谬荷昌图,思欲追逸轨于上皇,拯群生于季俗,澄源正本,式启惟新。俾用才委能,靡失其序,以事效力,各得其长。至于考课之方,犹迷于去取;黜陟之义,尚惑于古今。未知何帝之法制可遵,何代之沿革可衷?此虽戋戋束帛,每贲于邱园;翘翘错薪,未获于英楚。并何方启塞,以致于兹?伫尔深谋,朕将亲览。
策题的开篇就强调了完成“名实相副”与“则哲之方”这两件国之大事的困难,前者对应了第一句“经国体野”需要与天象相适应的重要性,后者则表明“设官分职”这一实务必须满足知人善任的前提。需要关注的是“则哲之方”的含义,它应当出自《尚书·皋陶谟》篇中的“知人则哲”一句,此处虽然只言“则哲”,却隐含“知人”二字,即策题本身试图表现的是对掌握“知人之法”的向往。然而施政过程中的现状却是“用才靡失其序”与“考课之方(以及黜陟之义)不清”。综合来看,这道策题最关注的主要还是如何改善官吏的选拔机制以及考查程序这一命题。
再看天册万岁二年的策问,原文如下:
隆周御历,多士如林,扬已露才,干时求进。宁知媒炫之丑,不顾廉耻之规。风驰景轶,云集雾委,攘袂于选曹,盱衡于会府。吏员仍旧,人物实繁,优游窘于退飞,声最疲于点额。量能受职,无阙以供;料官列位,择才斯众。欲令九流式叙,一艺不遗,伫闻芳话,弘兹盛烈。且夫署行议年,殷、姬取人之道;门调户选,魏、晋持衡之术。因宜适变,何者为先?
这道策题所反映的社会现状和永昌元年并不完全一致。正如上文所言,后者着眼于官吏铨选和考核这两项程序的执行问题,而这一年的试题则更为关注如何抑制士子间的流竞之风。为此,策问的作者用了“风驰景轶”这一典故加以说明。其与“云集雾委”共同引申为两个绝妙的譬喻,即那些为了功名而应试的士子如流星赶月一样来回奔走,又如同天上云朵一样纷纷聚集。这一端倪早在四年之前的天授三年(692)便已显现,根据《资治通鉴》,武则天为了收买人心以突破其“女性身份”与“庶族出身”而“无问贤愚,悉加擢用”,但随之而来的便是官员冗余问题,同时还有对社会风气的影响,即“当时英贤亦竞为之用”。虽然这尽可能多地为其网罗了一批人才,但同样使得天下士子的应举心态发生了转变。士子们不固持耿介的操守反而汲汲于“府寺之门”和“王公之第”,这在读书人中带来了“竞利之心”的不良风气,因而也值得上位者在制举中对士子加以询问。
当然,建中元年及其之后的“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亦莫能外,以下是建中元年的策题:
朕闻古之善为国者,未尝不求正士,博采直言,勤而行之,辅成教化者也。朕临御日浅,政理多阙,每期忠义,切投药石。子大夫戢翼藏器,思奋俟时,今启心以沃予,当有犯而无隐。朕窃不自揣,企慕前王,上法羲、轩,下遵尧、舜,还已散之淳朴,振将颓之纪纲,使礼让兴行,刑罚不用。而人犹轻犯,吏尚徇私,为盗者未奔,不仁者未远。岂臣非稷、契而致是乎?抑君谢禹、汤使之然也?设何谋而可以西戎即叙?施何化而可以外户不扃?五谏安从,三仁谁最?周昌比汉高于桀、纣,刘毅方晋武于桓、灵,但见含容,两无猜怒。故君不失圣,臣不失忠。子既其俦,应详往行,四贤优劣,伫辨深疑。在于朕躬,所有不逮,条问之外,委悉书之。必无面从,以重不德。
这道策题对现实问题的关切与前面两篇不尽相同。具体反映策问作者之惑的是这三句:“设何谋而可以西戎即叙?施何化而可以外户不扃?五谏安从,三仁谁最?”除了问询士子们应当如何辨析“五谏”及“三仁”这两个常识性的典故之外,这道策题最关注的还是如何抵御强敌以稳固边境以及如何改善内政以致道不拾遗这两个问题,而这明显都带有鲜明的时代色彩。肃、代两朝以降,唐王朝便具有了两个突出的时代标志,即防范外族入侵以及镇压内部叛乱的藩镇,而这恰恰对应了策题中的这两个题眼。
综上所述,唐代贤良科虽然举目多有不同,但又的确存在一条贯穿始终的主线,即因事设科的原则以及在此影响下而呈现出的时效性特征;这并不受时间演进而改变,而具有普遍性。
二、 影响因素:中唐政坛“君臣一体”的尚谏之风
上文已经提及,贤良科的举目在中唐时期的主要表现形态即“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巧合的是,举目的变化与文本内容的演进在线性的时间发展上近乎保持一致。既然贤良科本身会受到外部社会因素的影响,那主导其自德宗之后演变趋势的最主要因素便是崇尚“君臣一体”的朝堂氛围。
朝堂议政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意见的分歧,部分臣子的进言过于逆耳甚至会引起皇权反弹——此类事件屡见不鲜。但总体上,中唐时期君臣双方均重燃了对国家社稷与太平治世的渴求,尽力维持在唐代初期便已确立的“君臣一体”的治国理念,而这恰恰为贤良科在中唐的存续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贞观政要》卷三《君臣鉴戒第六》中提及贞观三年唐太宗对侍臣说的关于君臣关系的一番话:“君臣本同治乱、共安危,若主纳忠谏,臣进直言,斯故君臣合契,古来所重。若君自贤,臣不匡正,欲不危亡,不可得也。君失其国,臣亦不能独全其家。至如隋炀帝暴虐,臣下钳口。卒令不闻其过,遂至灭亡。虞世基等寻亦诛死。前事不远,朕与卿等可得不慎,无为后所嗤!”这一方面表明善于纳谏的李世民受到了儒家传统中对忠心立言一事多持赞赏立场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是其个人试图在朝堂之上培养广开言路、君臣共治的政治观念的外现。他在与开国功臣的交流中亦坦诚:“朕闻自古帝王上合天心,以致太平者,皆股肱之力。”(《贞观政要》卷六《杜谗邪第二十三》)因而在初唐阶段,直言进谏以干国事的行为被视作一种为朝堂上下所接受并认可的为臣之道。
然而在安史之乱前后,这一由君臣双方共同构建的行之有效的交流体系被专欲极强的权臣打破,最为明显的例子便是在玄宗朝横行无忌的李林甫。他有意堵塞言路,使得其“居相位凡十九年,固宠市权,蔽欺天子耳目,谏官皆持禄养资,无敢正言者。”(《新唐书·李林甫传》)劫难之后,试图重振朝政的肃宗于至德元年(756)九月针对性地发布诏令,“谏议大夫论事,自今以后,不须令宰相先知。”(《通典》卷二十一《门下省》)但是肅宗之后,代宗朝又出现把持朝堂近十五年的权臣元载,而他同样选择封闭群臣与君主之间沟通的渠道。史书载其“引用私党,惧朝臣论奏其短,乃请‘百官凡欲论事,皆先白长官,长官白宰相,然后上闻”。(《旧唐书·颜真卿传》)由此可见,在德宗即位之前,唐代政坛已历经一段时间不短的“万马齐喑究可哀”的低潮,在唐初构建起的君臣一体、上通下达的政治共识面临极大的危机。
不仅在朝堂之上无法收到直言施政得失的真知灼见,在京畿之外,德宗执政初期亦遭遇由“四王二帝”兴起的危及政权统治根基的多次叛乱事件,因而在建中四年(783),他向信臣陆贽请教“当今切务”,陆氏毫不犹豫地向德宗陈述了他“群臣参日,使极言得失”以达到“兼天下之智以为聪明”之目标的意见。德宗则为自己开脱道:“往谓君臣一体,故推信不疑,至检人卖为威福。今兹之祸,推诚之敝也。又谏者不密,要须归曲于朕,以自取名。朕嗣位,见言事多矣,大抵雷同道听,加质则穷。故顷不诏次对,岂曰倦哉!”(《新唐书·陆贽传》)可见,德宗本人虽然对彼时群臣进谏之论的质量不满意,但并未贬低“君臣一体”这一政治理念本身所体现出的价值。基于此,陆贽连上三道长篇奏状以申其志。
在《奉天论奏当今所切务状》(《全唐文》卷四六八)中,陆贽分析了破解如今政局危机的当务之急便是“审察群情”:
臣谓当今急务,在于审察群情。若群情之所甚欲者,陛下先行之;群情之所甚恶者,陛下先去之……顷者窃闻舆议,颇究群情,四方则患于中外意乖,百辟又患于君臣道隔,郡国之志,不达于朝廷;朝廷之诚,不升于轩陛。上泽阙于下布,下情壅于上闻,实事不必知,知事不必实,上下否隔于其际,真伪杂糅于其间,聚怨嚣嚣,腾谤籍籍,欲无疑阻,其可得乎?
可见,“君臣道隔”是彼时唐帝国烽烟四起的直接诱因,而“上泽”与“下情”的通畅交流则是陆贽为德宗开出的良方;若果真能依照陆氏谏言所说完善君臣沟通的渠道,便能够实现“君臣同志,何有不从,远迩归心,孰与为乱”的理想境界。不难看到,在对治世的实际构想中,陆贽仍旧试图将“君臣同志”居于核心位置,而这恰恰与德宗并不排斥的“君臣一体”的理念异曲同工。然而,德宗起初对此并不积极(《资治通鉴》载其“疏奏旬日,上无所施行,亦不诘问”),因而陆贽又上《奉天请数对群臣兼许令论事状》,再次强调构建勇于进谏的朝堂氛围对于重塑人君与臣子之间良性循环关系的重要性:
故谏者多,表我之能好;谏者直,示我之能贤;谏者之狂诬,明我之能恕;谏者之漏泄,彰我之能从。有一于斯,皆为盛德。是则人君之与谏者交相益之道也。谏者有爵赏之利,君亦有理安之利;谏者得献替之名,君亦得采纳之名。然犹谏者有失中,而君无不美……
陆贽有可能察觉出德宗多猜忌下臣的性格,因而用“谏者有失中,而君无不美”的观点宽慰他,这也使得德宗逐渐打消了疑虑,并收获了“上(指德宗)颇采用其言”的效果。事实上,对于君臣沟通不畅问题的忧虑并不仅仅出现在德宗一朝,这一在唐王朝由盛转衰的过程中施以极大影响的负面因素时刻警醒着中唐德宗以降的诸代君臣。陆贽在论述“君臣一体”的理想目标的同时,也清晰地向德宗传达了破局的關键,即重新培养臣子积极进谏的氛围;也正是由于这二人的努力,将“君臣一体”(或称“君臣道合”“君臣同志”)作为施政的最高追求便成为贯穿德宗朝至文宗朝议政的主线。而其中最为明显的例子便是元和二年(807)宪宗一个标志性的举动。《唐会要》卷三十六《修撰》有载,宪宗在总结前朝得失之后,以“君臣道合”作为十四篇行事规范的起首之章,可见宪宗对于这一政治理念的青睐。据史书记载,作为一代明主,宪宗极重纳谏,《旧唐书·白居易传》有言,“章武皇帝(宪宗)纳谏思理,渴闻言”。因而宪宗朝君臣议事,必然提及的便有对进谏一事的态度,以元和元年(806)元稹对他的上疏为例:
顷之,(元稹)复上疏,以为:“理乱之始,必有萌象。开直言,广视听,理之萌也。甘谄谀,蔽近习,乱之象也。自古人君即位之初,必有敢言之士,人君苟受而赏之,则君子乐行其道,小人亦贪得其利,不为回邪矣。如是,则上下之志通,幽远之情达,欲无理得乎!苟拒而罪之,则君子卷怀括囊以保其身,小人阿意迎合以窃其位矣。”
元稹此处所言“上下之志通,幽远之情达,欲无理得乎”,是他对于较为理想的君臣关系的构想,而这在本质上与陆贽在建中四年呈递给德宗“上行之则下从之,上施之则下报之,若回应声,若影从表”的奏状并无二致,两者都是对“君臣一体”理念的极佳诠释。再看元稹对于实现这一目标的规划,依然是强调朝堂之上需要“敢言之士”的破局,而这又与陆贽曾经的进言不谋而合。由此可见,宪宗一朝已然继承了这一来自太宗与德宗的政治遗产,即强调以广开言路、鼓励进谏的方式达成上情下达的融洽的君臣相处模式。
直至敬宗宝历元年(825),舒元褒的《对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策》中亦使用“君臣道合”一词作为对唐代极盛时期的荣光的概括。
由此推知,在德宗朝以后的整个中唐时期,以“君臣一体”作为最高的政治追求是皇帝和臣子两方的共识。为了达成这一目标,鼓励进谏之风毫无疑问成为这一时期朝堂议政的总特征。这其中,德宗与陆贽二人对于以上所论述的直言尚谏的朝堂氛围奠定了重要基础。而在这一主导思想的影响下,贤良科试策呈现出举目名称的稳定与内容的转变便是合理的了。
(徐舟雨,香港城市大学中文及历史系。主要研究方向:唐代文学及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