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青
(南宁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广西南宁 530000)
“人民”带有革命性质。马克思认为,“人民”并不是指普通大众,而是指向带有革命思想、具有革命行动力的人群,这类人群联合在一起,组成了具有革命性质的阶级,所以“人民”这个词是带有阶级属性的。马克思根据这一特质,运用阶级分析的方法对“人民”的含义作出新的阐释,即“真正的人民,即无产者、小农和城市贫民”[1]523,无产阶级在与剥削阶级斗争的过程中,人民体现出彻底的革命性,其思想也带有革命色彩。所以,只有依靠无产者,同时紧密联合农民和城市贫民,才能消灭剥削阶级,摆脱压迫,实现真正的、全面的自由。
“人民”是从事生产实践的生产者。马克思从生产关系的维度进行深入分析,指出,“人民群众即生产者群众。”[2]英雄史观盛行的时候,在大多数人的认知中,历史是由整个社会群体中的杰出人物创造的,是少数人创造的。而人民常被视为盲目无知的、从属于某些伟大英雄人物或领袖的、对社会发展毫无帮助的群体。马克思立足于唯物史观,深刻分析了物质生产环节,强调人民是不容忽视的参与者,社会是伴随着人民群众的生活实践而不断发展的。整个社会生产活动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广大劳动者凭借自己的建设性劳动,创造了大量的社会财富和精神财富,他们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劳动主体,同时也是社会发展成果的所有者。
“人民”是变化发展着的范畴。世界是运动变化着的,随着岁月变迁,万事万物也会不断地发展变化。而“人民”的范畴,也会根据具体的社会发展形态而改变。在马克思的世界观中,“人民”不仅是坚定不移的无产阶级,在一些特殊时期,“人民”也包括一部分资产阶级的“思想家”。在无产阶级革命时期,“人民”的内涵又发生了改变,此时“人民”还包括少数思想先进的资产阶级,他们能用无产阶级的立场、观点、方法思考问题,不仅不会阻碍革命事业的发展,反之,他们对无产阶级革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这类人也属于“人民”范畴。
“特别是己经提高到从理论上认识整个历史运动这一水平的一部分资产阶级思想家,转到无产阶级方面来了。”[1]41马克思和恩格斯都属于这个范畴。由此可见,人民的概念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人民”所包含的社会群体也是不断扩大的,随着社会形态的演变,将来会有更多的群体会参与到社会实践中,共同推动历史的发展。
在我国古代,通常会将“人民”拆分为“人”和“民”两个词单独使用,并且“人”和“民”有着不同的含义。《说文解字》中提到,“人,天地之性最贵者也。”“民,众萌(氓)也。”由此可以看出,“人”和“民”指向的社会群体是不同的,并且这两类人的社会地位也大相径庭。“人”是指社会地位较高的人群,实际上是指封建社会的统治者及其下属的管理阶层。而“民”一般是指奴隶、平民等社会底层人群,他们通常是被统治者。大多数情况下,“人”和“民”合二为一使用时,会从“民”之义,忽略掉“人”的含义。《周礼·地官》中提及“质人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凡卖者,质剂焉”,这句话的“人民”,就是从“民”之义,“人民”被看作是和牲畜、器物一般的事物,可以理解为奴隶。
如今,“人民”被看作是“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人”和“民”通常合为“人民”一词使用,由两个词演变为一个复合词。“人民”一词的内涵,也不再是偏向“民”之义了,而是被赋予了新的内涵——无差别的社会构成群体。如今的中国已经摆脱了半殖民半封建社会的性质,也已经从奴隶社会发展为社会主义社会了,不再有阶级的界限,在法律层面上,人民都是平等的自由人,不再有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关系。
“人民”是现代政治哲学的重要概念,其概念受到中国传统和现实语境的影响,带有“中国化”的色彩,不同时期,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赋予了“人民”不同的内涵,使其具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色彩。
毛泽东同志等人根据中国地缘特色结合国内的阶层特点,深刻分析了“人民”的特点,辩证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民观。“人民”是一个群体性概念,这类群体的范畴并不能一概而论,在不同的时期和国家,“人民”的组成群体是不同的。国民革命时期,“人民”大部分是无产阶级和半无产阶级;在抗日战争时期,“人民”是和“敌人”相对立的概念,一切和敌对势力作斗争的阶层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解放战争时期“人民”也是和“敌人”相对立的概念。
毛泽东同志对丰富“人民”的概念做出了重大贡献。毛泽东同志认为民族资产阶级是否属于“人民”,取决于这一时期的民族资产阶级,是否对社会历史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必须要结合具体的历史时期辩证地看待民族资产阶级的属性,不能一概而论,一杆子打倒。我国民族资产阶级具有双面性,所以在危急关头,在中国共产党的号召带领下,他们也会投身革命斗争中,此时的民族资产阶级属于“人民”的范畴。
“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3]毛泽东同志将“人民”和“群众”结合起来用作“人民群众”,并且毛泽东同志看到了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由此可见,“人民”是引领社会进步的积极力量,人民的利益所在就是中国共产党努力的方向。
改革开放后,国家各个领域亟待转型发展,那么谁是推进祖国建设的内在驱动力呢?毫无疑问,自然是“人民”,尤其是“人民”群体中的人才。面对现实需求,邓小平同志指出“人民”的范畴中包含“人才”,提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工作路线。相关部门以此为指导思想,大力发展教育文化事业,建设人才培养主阵地。
改革开放后,中国顺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与外界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交流密切,中国的综合国力大幅增长。但经济全球化是把双刃剑,人们在与外界交流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国外意识形态的冲击,其思维范式也会受到负面信息的干扰。因此,在邓小平同志的世界观中,“人民”这个社会群体不仅带有社会主义色彩,还理应具有爱国主义情怀。由此可见,“人民”这个群体是能够自觉同威胁祖国安全势力作斗争的积极力量,为维护祖国安全和稳定作出了巨大贡献。
以江泽民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现实国情进行了深入分析,拓展了“人民”的内涵,认为人民不仅是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同时也是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江泽民同志在2001 年“七一”讲话中提到,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高速发展,新的生产要素在市场上流通,催生了许多新兴产业,同时,也伴随着新的社会职业的产生。
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是由社会各阶层的积极进步力量组成的,特别是社会主义建设者的力量是不可小觑的。这类人群的工作地点并不固定,他们在不同区域、各个行业中流动,这一类人被称为“新社会阶层”,属于“人民”的范畴。此时“人民”跳脱出阶级斗争的领域,可以和爱国统一战线五大群体画上等号,成为政治、经济、文化层面的一般性概念,他们都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开拓者、建设者、享有者。个人的前途和祖国的命运息息相关,国家繁荣富强,社会才能秩序井然,人民才能平安幸福,反之国家的繁荣稳定也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巨大贡献。
以胡锦涛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现状做出正确判断,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已经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同时也带来了很多问题,中国想要的发展是科学的、可持续的发展,发展不仅要快,更要好,于是科学发展观应运而生。胡锦涛同志强调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并且“以人为本”的“人”指的是并不是所有人,特指社会变革决定力量——人民群众。由此可以看出,“人民”是以工农阶级和知识分子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劳动者,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
党的根基、血脉、力量在人民,无论是历史上还是现实生活中,中国共产党和人民都是密不可分的一个整体。中国共产党是人民群众的政党,“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4]在推进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事业中,离不开人民的奉献和付出,尤其是尖端科技领域,更是离不开人才的创新成果。社会实践的主体是人民群众,正因为人民群众从事社会实践活动,才为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提供了丰富的养分、奠定了充实的实践基础,所以马克思主义也蕴含着广大人民群众智慧。
2015 年,习近平总书记从经济、政治、文化等维度,深刻分析了中国社会发展现状,认为只有将“人民”贯穿于社会发展的始终,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于是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并作为我国的治国理政方针,贯穿党和国家工作的所有层面,这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保障基础。根据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提出的背景和目的,可以由此来界定“人民”的范畴。首先,“人民”一定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群体,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这类群体是社会中的绝大多数人;其次,“人民”有极高的思想觉悟,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并且能有序从事物质资料生产活动;最后,虽然“人民”的范畴在不同时期会有不同的变化,这个群体中,一定包括技术型人才在内的脑力劳动者和从事生产劳动的体力劳动者,所以劳动者是“人民”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坚定地维护祖国统一,他们都有极强的祖国归属感,无论处于何时,身处何地,都关心着祖国的前途命运,捍卫国家的尊严,他们也是建设祖国的重要力量。祖国的前途和命运和“人民”息息相关,从这个层面来看,“人民”是包括海内外中华儿女在内的集合概念。
“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穿于各项方针政策中,婴幼儿基础生活得到保障,青少年受教育权得到保护,务工者的基本权益受到维护,老弱病残皆各有所得,这些提法涵盖人民心之所系的民生领域,这为人民的生产活动、生活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人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合法权益得到法律层面的维护,人民的主体地位体现在国家的方针、政策、路线中,“保障人民当家做主”并不是一句空话。
党和国家充分相信人民群众能够依靠自己的巨大潜力创造无限可能,充分尊重人民的创造能力。通过方针政策的制定,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的积极性。党和国家始终坚定信念,为了给人民创造更好的生活,不断攻坚克难,为早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而不断奋斗。2021 年,习近平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人民”一词被提及86次,习近平同志强调“我们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创造历史,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站稳人民立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民首创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5]
综上所述,从理论层面分析,中国共产党在阐释“人民”的概念时,通常会将“人民”架构在具体的历史时期来理解,其内涵与社会背景、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同时也与中国共产党领导集体的思想成果有关。中国共产党没有照本宣科,更没有固步自封,始终坚持用辩证的、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问题,结合中国具体实践来阐释“人民”的内涵,这是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丰富和升华。从现实意义出发,我们只有正确理解“人民”概念,才能深入了解党的初心使命,对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史了然于心;才能深刻领悟国家大政方针,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提高自身思想觉悟,并付诸实际行动,为了自己的幸福生活而不断努力,为了祖国的繁荣昌盛而不断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