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委编办
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规范部门权力运行、巩固机构改革和“放管服”改革成果的重要抓手。河南省南阳市委编办扎实推进权责清单规范化工作,坚持把深化权责清单应用作为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的突破口,注重融合创新,加快流程再造,围绕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规范管理制度机制,进行积极实践探索。
2018年党政机构改革后,南阳市部分政府工作部门撤销、合并,部门主要职责进行了调整,履职依据的法律法规也发生变化,原有的权责清单在形式和内容上与新“三定”规定不适应,基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而衍生的具有权责清单属性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等在履行过程中暴露出不同程度的多头管理、清单要素不一致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权责清单的规范性、权威性。市委编办坚持问题导向,把准问题症结,突出对权责清单的融合创新,把权责清单的编制和动态调整工作与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相结合,与“三定”规定更新相结合,与近年来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相结合,与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变更相结合,对部门职责、实施权限、对应责任事项进行严格审核,统一权限名称、权限分类和相关依据等权责清单要素标准,推动条条标准与块块标准相统一,实现相关清单的有机衔接和有效融合。目前,南阳市已对基于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履职而衍生的各种清单进行了归类梳理,促进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等深度融合,探索构建了以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权责清单为核心和基点的清单管理制度体系。
部门“三定”规定作为党内法规,是确定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的重要依据,内容大多简明扼要,表述相对宏观,在部门贯彻执行过程中容易存在弹性空间较大的问题。市委编办依据部门“三定”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部门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将相关职责分解为若干具体工作任务,实现了行政职权事项与部门“三定”规定的一一对应,进一步明晰岗位设置,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开展定岗定权定责,并将权责事项逐环节明确到责任科室,形成部门权责清单,实现了行政职权行使主体和责任承担主体的有机统一。编制相应工作任务流程图和工作规范等,清晰界定职责任务范围、程序、标准等,把权力运行流程固化成内部操作规范,打造部门履职清单,着力实现部门“三定”规定科学化、职责边界化、职能运行规范化。2019年以来,南阳市先后在门户网站公布政府部门4606项行政权责事项的权力运行流程,持续推动行政权力阳光透明运行,给每一项权力戴上“金箍儿”,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推动各部门严格依法办事、按制度办事,履行好法定职责,为推进机构职能现代化由“物理反应”到进一步发生“化学反应”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市委编办在持续推进放权赋权改革的同时,坚持把推行权责清单制度作为深化巩固“放管服”改革工作成果的重要举措,坚持权责法定、清单之外无权力,把有利于服务人民作为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联系紧密、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职权事项,着力解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领域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让群众切身感觉到改革带来的变化。截至2022年4月,南阳市共取消行政职权186项,已经赋予“三起来”示范县西峡县156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在赋予县(市)255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基础上,第二批赋予县(市)62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向宛城区、卧龙区下放68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向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下放2597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向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卧龙综保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下放102项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将人民防空领域34项市级社会管理权限下放到宛城区红泥湾镇和卧龙区蒲山镇。通过最大限度的简政放权,南阳市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内生动力,促进政府全面正确高效履职,使改革红利、市场活力得以真正释放。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同步跟进将下放权限纳入权责清单,完成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以权责清单为基础,完善“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全市共编制实施清单7778个,监管事项主项7061项,覆盖率84.02%。配合市“放管服”办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和流程再造,以权责清单为基础,对申请材料、办理结果、法定时限等32个政务服务要素进行标准化梳理。截至目前,市、县两级“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办理率达99.4%,不见面审批率达96.4%。
目前,各县(市、区)权责清单的梳理办法和流程基本相同,权责清单基本上是各县(市、区)自行梳理,在上级对应部门权责清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产生出本级部门的权责清单。由于各县(市、区)、各部门确认行政职权的依据和标准各不相同,工作人员对权力事项的理解、对法律法规的掌握度以及工作能力等因素都会对权责事项的梳理产生影响。由于缺乏统一的清单编制格式标准,各县(市、区)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
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作为一项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长期性的制度,其实施和动态调整等都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规范机制。但是从实际运行看,与权责清单制度相对应的监督规范机制仍不完善,例如在某些权责清单制度中作为监督对象的政府部门却主导着权责清单的制定和执行。同时,在执行政府权责清单过程中,为了确保政府权责清单体系发挥最大作用,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权责清单的内容调整和执行情况的核定、审查,以避免发生行政机关违反政府权责清单规则的情况,保障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规范性作用的有效发挥。
权责清单在编制和运行过程中需要专家、媒体、民众等社会力量的参与和支持。然而在政府权责清单的编制和运行的过程中,政府机关宣传力度不够,清单发布网站的点击率不高,公众参与少。在这种情况下,实现公众对政府权责清单梳理和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比较困难,影响了其规范性,导致政府权责清单在实施过程中执行力缺失、社会公信力降低,没有形成公众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大环境。
建议从中央层面对推进政府权责清单进行顶层设计和前瞻性研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对政府机关的职权逐项进行规范,对全国各地的积极探索和成熟经验进行总结梳理,研究制定权责清单通用目录,并编制办事指南、业务手册等资料,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内容相对统一的权责清单。然后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地方性法规及地方政府规章等,对权责清单通用目录进行补充、修改、完善。政府权责清单的内容,如权责事项名称、权限分类、办理流程等保持基本一致,确保行政职权的依据和标准基本相同,最大限度减少权责清单存在的差异,既能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提高审核效率,又能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避免因标准不一致而产生偏差。
权责清单制度的建立,有助于督促政府机关和公职人员负起该负的责任、管好该管的事情,消除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为促进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提供保障,为强化公众对政府行政职权的监督提供便利。要进一步细化部门权责清单,定岗定责定流程,将权责清单打造成部门的履职清单。要进一步强化权责清单运行监管,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建立权责清单执行情况报告制度。2020年12月21日,南阳市委编办会同南阳市纪委监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形成监督检查工作合力的意见》(宛编办〔2020〕216号),明确把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纳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范围,探索建立配套的监督、追究体系,完善由纪检监察和机构编制等相关部门对各部门权责清单执行情况开展全流程监管的长效机制,指导督促部门执行权责清单、优化工作流程、明晰职责边界,进一步提高履职水平和行政效能。同时,要加强事后监督,积极开展跟踪问效,对权责清单实施情况定期评估和长期监督,探索建立权责清单履职评价体系,把部门清单数量的多少、履职情况的好坏、清单平均使用率的高低作为设置机构、配备编制资源的重要依据。把权责清单履职和执行情况列入巡察和审计范围,纳入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范围,从而推动权责清单制度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效衔接,并严肃纪律、严格问责,确保权责清单得以有效履行。
权责清单的编制、动态调整、使用与监督完善,都离不开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除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以外,政府权责清单的制定必须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政府所有行政职权要向社会全面、正确地公开。政府权责清单制定出来之后,要通过各种媒体进一步加大推广宣传力度,规范权责清单发布平台,保证权责清单发布主体的合法性。要建立统一的政府权责清单运行平台,提高权责清单运行平台的专业性和便利性,实现权责清单查询方便、内容清晰,网上事项办理方便快捷。探索将权责清单履职情况纳入全市绩效考评体系中去,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度,让公众参与评价,将评定结果作为部门排名、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在政府权责清单使用的过程中,要随时关注公众对清单的反映,尤其是要通过“互联网+监督”的方式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作用,让公众能够对行政权力的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督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