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 明 李梦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于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在北京召开。这是党和国家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会议。在这次会议上,习近平法治思想首次由中央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产物,是继习近平经济思想、外交思想、强军思想、生态文明思想,中央提出的又一新理念、新思想,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博大精深,内容丰富。党的十九大确立的习近平强军思想;2017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立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2018年5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确立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018年6月中央外事工作会议确立的习近平外交思想;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根本遵循。笔者就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理论阐释以及在西藏的育人实践作一阐释。
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时发表重要讲话,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提出了十一个方面的要求: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既要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要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③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①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要教育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十一个坚持”是以政治方向为引领,以法治本体为中枢,以人事保障为压轴,充分体现了政治与法治、法的作用与人的作用的统一,充分说明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体系性、创新性、独特性。[1]这“十一个坚持”同时也抓准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点与关键点,明确了当下全面依法治国要以社会发展中的问题为导向,把法治引领、法治预测、法治教育、法治规范、法治实施的作用体现到社会发展中,建设激发社会创造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新时代法治体系,具有鲜明而正确的政治导向,强烈而深刻的历史担当,真诚而贴切的为民情怀。这正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摸索形成的长远战略思维,对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适用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
依法治国的全方位推进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一场深刻变革,在这一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科学实施依法治国。在法治中国伟大实践中,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法治国家的基础,三者相互联系、互相支撑、相辅相成。[2]完成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其根本要求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是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党与法之间的关系。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的自身活动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不可逾越,这就意味着党的领导与全面依法治国高度统一、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高度统一。中国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同西方“宪政”有着本质不同,必须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国体政体不动摇。[2]
习近平法治思想其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主要体现在“十一个坚持”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六个方面重要论述中,构成法治思想体系。近些年来,随着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内涵的深入解读,形成了“三新”“三基”“六论”等学理范式。“三新”,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三基”,即关于法治的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基本理论、全面依法治国基本观点;“六论”,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大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等六个方面的重要论述。[3]
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现代化治理体系、提升国家现代化治理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强国明确了方向、任务和路径,同时也为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从理论和实践层面提供了丰富的创新资源和实践材料。
1.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开展学习研究和宣传教育。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科学指南,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理论支持。要以此为契机,开展好新形势下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坚持完善已有的法治思想学习研究和宣传教育机制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民普法工作各个环节,增强普法工作开展的有效性。
2.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努力开展法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中国已经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新发展阶段的高质量发展、学科专业结构调整、信息网络化建设,成为了新时代法学教育的机遇与挑战。高等学校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主体,要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中发挥重要作用,建设新型校园文化,培育时代新人。高校创新发展,需要制度创新和法治保障,应当广泛开展校地合作与校际合作,积极探索新型学科建设,推进跨学科、跨专业的交叉融合发展,努力打造特色鲜明的一流学科,为法治社会建设提供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法治人才。西藏和西部地区各高校要深刻认识到,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工程是提高人才质量和水平的必要手段,对实现依法治国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3.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新时代意识形态阵地。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基础上,牢固树立意识形态的主权意识、阵地意识和斗争意识,就是要始终把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确保我们党始终走在法治建设工作大局的前列。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社会发展的着力点;坚定不移地高举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光辉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总之,习近平法治思想总结了历史经验,结合了现实国情,实现了国际与国内相贯通、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可操作性,是一个逻辑严谨、系统完备、论述深刻、内容丰富、具有鲜明时代性和广泛群众基础的重要法治思想体系。“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最大的区别。”[4]“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5]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学教育要坚持德育为先、德才兼备的理念,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以法治思想和新时代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不断丰富学生法学知识的内容储备,提高学生法律技能实践水平,加强学生法律职业精神和法治素养的培养。当前,我国法学教育存在着法学学科教育与法治人才培养比重失衡、对法律职业伦理培养的重视不够、法学教育内容与法治实践需求脱节,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分离,法学教育布局不合理等问题。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基层地区法律职业人才匮乏。[6]应该将传统的法学教育数量扩展型模式转变为法学教育质量提升型模式,开展法学专业教育质量评估与检查,削减质量不高的高校法学专业数量。通过创新法学教育的方式和内容,采取财政、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提高法学教育质量,促进法学教育的区域均衡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法治社会建设经验的集中体现。要认清中国面临的现实、回答中国问题,就必须根据中国的实际国情和法治社会建设的需要,对法治理论体系、法律制度、法治文化进行改革、创新和完善。面向现实国情,坚持理论性研究和实践性研究相结合,分两步走,积极参与法学教育推新改革,推动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打造能够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的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法学学术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培养符合时代要求并具有创造性思维和实践能力的专业化法治人才。
党的十八大以来,培育出全面发展的优秀法治人才,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涉外法治人才质量建设方面的要求。应当把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结合起来,推进、完善和发展涉外法治工作总体战略布局,筑牢“一带一路”全球性法治合作共识,继续在我国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推动建立国际化“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并发挥全方位作用。抓好“十四五”规划蓝图落实落细,主动积极开展涉外法治合作项目,为构建面向世界的开放型经济、推动全球企业在疫情防控中复工复产、繁荣发展提供法治层面的帮助和支持。加快构建涉外法治战略布局和国际法治合作机制,提高涉外法治工作能力,建立新时代实践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为中国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治理,推动全球化发展提供可靠有力的法治人才支撑。
法治体系建设应当聚焦党中央关注的重点问题、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手段推动法治体系建设,加强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国内市场、涉外经济、乡村振兴和区域发展等领域法律问题的研究,提升法治建设层次和法治研究质量。围绕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重大立法事项、重点改革措施等,围绕社会民生领域的矛盾和问题,围绕党内法规的重大理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从顶层设计入手,统筹推进国家和地方立法工作,积极参与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和涉外领域立法研究,深化政法机关领域内法治改革,为开展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靠人民,为人民服务,实现人民利益,保障人民的根本地位。自2020年以来,我国积极发挥法治高端智库作用,依法科学有序开展工作,为疫情防控常态化、企业复工复产、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律法规体系等提供法治保障。今后,我们要继续加强对解决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社会治安以及法治领域内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研究。[7]与时俱进,充分发挥法学在法治社会治理过程中的作用,在法治社会中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持人民群众的初心和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综上所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提出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其深刻内涵集中体现在“十一个坚持”上,充分体现了法治与政治的有机统一、法的作用和人的作用有机统一。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化,高等学校面临的主要矛盾也在发生变化。从资源短缺向资源相对充分但支撑创新发展的制度供给不足的转化、从内部治理向内外综合治理的转化。作为备受党中央和全国人民关注与支持的西藏高校法学学科,在依法治国、依法治藏、强边稳藏、富民兴藏的背景下,努力为党和国家培养德法兼修的创新型卓越法治人才,已经成为新时代赋予的新的历史任务。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法学学科专业化、系统化发展,贯彻落实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全新教育发展理念,创新法学生教育质量工程改革以及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高度重视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双一流”建设,加强学科交叉融合发展,拓宽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方向和领域,提升服务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与水平,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努力探索和创新,扎实开展教书育人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