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娟
(重庆医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重庆 400016)
鲍曼认为知识分子的诞生与“启蒙”有着紧密的联系,知识分子是为了重申其在启蒙时期在知识的产生和传播中处于重要地位而诞生的。鲍曼在《立法者与阐释者》一书中详细阐述了权力与知识的共生并不是凭空想象,而是发生在启蒙时代,两者的关系随着国家与社会的发展不断变化。在16、17世纪的法国,这种知识与权力的共生作用表现最为突出,与当时法国的历史时期有着必然的联系,法国的知识分子与国家的联合成为现代社会知识与权力共生的历史基础。
哲学家是知识分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鲍曼对启蒙时代的哲学家进行了深入研究。启蒙时代的哲学家群体并不是一个思想流派,在许多国家,由于主客观各个方面的差异,哲学家们相互分离的力量远远超过他们相互统一的力量。那么,为什么在法国启蒙时代的哲学家们会联合在一起呢?是什么力量使他们联合?鲍曼对这个问题的分析就回答了知识与权力共生的历史基础,揭示了支撑起知识分子观念的基本形态。这种联合的力量蕴含于话语活动的意图和价值中,换言之,不应该到哲学家的话语中或者是某个观点中去寻找这种使其联合的坚强有利的因素。正如鲍曼自己所言:“把某种意图与价值赋予这种话语活动,一方面出身philosoghers(哲学家们),但是从根本上说,是出于他们在政治史上的一段短暂而壮丽得令人难以忘记的遭遇。”[1]32
首先,专制主义的兴起。由于土地所有权和政府行政权力之间的联系逐渐衰落,政治权力重新分配,从而使专制主义得以发展。专制主义国家开始了富有野心的计划,将秩序和高标准强加在它所统治的民众身上,他们身上所承担的极其庞大的听证事务,反而使得国家所拥有的权力出现了惊人膨胀,专制主义的统治也出现令人震惊的脆弱。对于富有创造性的计划者来说,这正好为统治、组织和管理社会提供了更多的空间。启蒙哲学家为这一角色武装自己,成为了不将自己拘泥于社会某个特殊机构的利益(如教会或合法的行业)——“独立的知识分子”,他们来自于生活的不同阶层,将自己的身份与整个社会相认同。
其次,旧的贵族阶层及其封建价值的衰落。这意味着贵族们很难再通过官职与职位的联系来占据大量的行政职位,但是贵族们所具有的贵族性,作为一种影响政治的合法形式,并没有放弃对权力的诉求。当他们的这种血缘世袭不再起作用的时候,他们就需要寻找一种新的方式即政治权威合法化,来实现对社会的控制:启蒙哲学家着手解决这一问题。他们通过教育的方式来解决,因为教育是使人卓越和通往美德之路的关键环节。贵族们在公众面前呈现出的受过良好教育的角色正是通过教育的方式来实现的。
再次,法国哲学家们自身所具有的特点。鲍曼从当时一位具有独道眼光的法国革命史的史学家奥古斯坦·科尚关于雅各宾派短暂统治的研究中,找到解释哲学家之谜的钥匙。启蒙哲学家们相互写信、拜访、交流思想,建立了紧密网络,创办了一个不是由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所控制的,而是由基于经验所作的观念控制的“共和文人社团”。“这是一个自治的团体,这一团体引介观点、写作、演讲和普遍的信仰。”[2]鲍曼认为这些文人是今天知识分子的原型,代表公众与政治权力谈判沟通,最后达成共识,在创造公共舆论方面具有权威性。鲍曼认为这些社会条件虽然不够全面,但足以用来证明知识与权力的融合是诸多要素共同推动这一历史进程的遗产。这些条件同时发生在法国,在同时代的其它国家是“独一无二的,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1]64。
福柯认为:“权力制造知识;权力和知识是直接相互连带的。”[3]鲍曼正是受到福柯权力观的启迪,在《立法者与阐释者》一书中提出了“权力需要真理,绝对权力需要绝对真理”[1]64。可见,知识与权力的运作是紧密关联相互依存的。鲍曼从两个方面分析了在启蒙时期知识与权力共生关系的形成过程,一方面从国家层面来看,对社会系统的控制需要建立什么样的秩序模式;另一方面从知识分子的层面来看,在协调社会秩序与管理对象的关系过程中,知识分子如何获得这种支配话语权。
在16世纪,前现代世界遭受到巨大压力,由于人口数量的不断增长,土地所有权重新分配,农业及耕地效率的提高,造成了大量的人口过剩(鲍曼把他们称之为“无主者”和“流浪者”正罹受着绝症)。这些被分离出来的流浪者,被定义为不确定的危险人群,他们四处游荡,居无定所,成为了引起当地居民焦虑和惊恐的焦点。这充分反映了当时传统的社会维持机制已经陈腐不堪和社会控制手段的严重不足。换句话说,现代国家正是在原有的君主专制政治形态和行政手段难以融合的情况下孕育而生,担当起维护社会秩序的使命。那么国家如何使“流浪汉”们再重新获得从属于某一个主人,或拥有自己的财产,作为可以不受惩罚的行为正常的条件呢?如何把他们重新置于法律的监视下?传统手段的局限性暴露无疑,共同体的那套单调的秩序系统无法实现对现有秩序的维护。在16、17世纪的英国,法国开始了疯狂的立法活动,并且发明了新的惩罚和改造技术。一种最简便易行的方法就是打烙印,这源自于饲养牲畜的实践过程。用烙上标记把流浪汉和普通人区分开来,以便关注他们的动向。随着共同体控制机制的逐渐瓦解,社会各界做出了各种回应。鲍曼认为强制性监禁的发明是其中最有效的方式,强制性监禁的主体是国家,方式是通过设计监狱、劳动场所、贫民院等来对流浪者们的行动、生活等进行监控,从而维护国家统治的社会秩序。换言之,当原有的监控手段无法满足国家统治的需要,新的监控方式将会取而代之。可见,现代国家的根本任务其实就是通过重组社会权力,重新安排控制的机制,从而维持自己统治的社会秩序。
鲍曼否认把控制和维护秩序理解为一种监视,他认为监视从古至今都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变革,其最重要的变革就是建立在控制的不均衡性之基础上的新机制。但在前现代不均衡权力所涉及的就是对物的占有程度,主要表现在统治者采取高压的政策对剩余产品的再分配,他们通过展示自己的权力,即暴力来维护自己的统治利益,鲍曼把这称之为一种“散点的监视”,这种监视是建立在人类学家所谓的“没有分化的相互性”基础之上的。在这个监视的共同体中成员具有永久性和相互性,正是因为成员之间的相互作用使得监视的行为得以合法化。
在现代社会中,边沁的“全景式监狱”被广泛运用,这种监视方式充分体现了社会的权力技术。鲍曼认为这种“全景式监狱”是为解决监视这个问题而设计的技术。“全景监狱”也是福柯最常用的一个典型事例。“全景监狱”的建筑是一个环形状态,内环即环形的中间是监视者所在的塔楼,外环则是被监视者的房间,外环每间房间上的窗户正对着中间的塔楼,这便于监视者了解被监视者的行为。这种监视是监视者对被监视者的一种单向行为,并非双向行为。也就是说“监管人知道被监禁者的一切,而被监禁者对监管人却一无所知”[4]。事实上,被监视者因为看不见监视者,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监视者的自我监督,而被监视者实际上也是处在一种无形的监视机制中。
鲍曼认为这种“全景式监狱”使得体制内的权力发生了变化,与“散点监视”不同,有了创新之处。首先,从监视者的层面分析,“全景式监狱”中表现出的连续性的单向监视,不仅使得监视者的行为有了更多的约束和改善,同时为社会控制的完善创造了条件和可能。其次,从被监视者的层面分析,单向监视使得被监视者因受到权力关系的规定,出现了社会同一化的特征。单向监视倾向于消除其对象的个体间差异,倾向于用能够在数目上进行管理的千篇一律性取代质的多样性[1]62-63。这种监视方式的重要任务就是通过监视来改变个人多种多样的现实活动,使被监视的人们形成一种千篇一律的行为方式。
“古代希腊和罗马”属于世界古代史的范畴,虽然古希腊和古罗马早已灭亡,但是作为西方文明的起源地,希腊的民主制度、人文精神,罗马的法律制度却是后世重要的财富。高中必修教材中共有两个专题涉及这方面内容,教材一共涉及以下问题:古希腊的地理环境及其影响;古希腊的城邦和公民;梭伦、克利斯提尼、伯里克利改革;雅典民主政治的特点和影响;罗马法的发展、特点与作用;人文精神起源。但纵观近几年高考题,考查这一方面的知识点可谓是源于教材又高于教材。
全景监视的发明是维护国家统治的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在现代民族国家政治统治中,文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文化霸权是统治者用来维护其统治的重要工具,知识分子作为文化霸权的主体,一方面,逐渐凝练出支撑统治者维护社会秩序的“国家意识”,这种“国家意识”是超越本地、阶级、种族的共同利益的体现;另一方面,知识分子在人们行为规范的活动中承担着教化的作用。
为了维持现代国家中的这种不均衡监控,就必须将专家置于监控者的位置上。不均衡监视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运用强行的手段使得被监禁者的人类行为方式具有普遍性的特征,这种强行的手段包括暴力方式和具有专业实践知识的人采取的教化方式,两种手段相辅相成,保证了监视措施的有效实施,进而达到改造全社会人类普遍行为的模式。这种监视者的身份便成为了一种专门性的工作。鲍曼认为与其说他们是施行高压政治的行家里手,还不如给他们冠以“教育家”的称号。
制度化的不均衡监视导致了一种新的社会结构的出现,“教育家”角色正是在这种现代社会权力的重新分配中形成的,教育者进入权力领地,他们行使教化功能使个人行为中的各种缺陷在这种社会结构中不断完善。这种至善是社会秩序所必需的,因此可以恰如其分地把它称之为“共同利益”[1]64,也就是说,鲍曼认为人是有缺陷的动物,但教育者取代牧师的角色重新塑造了对这种缺陷的认识,并视之为可以完美和教化的。因而教育者成为了这个权力结构中的重要因素,他们必须运用自己特有的知识来分析“共同利益”,从而制定出最适合这种共同利益的行为模式。因此,教育者为全景监控的合理化和合法化提供了保障。权力和知识的关系也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应用而生,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权力迫切需要知识,知识赋予权力以合法性和有效性。
不均衡监视的制度化提供了一种典型的结构,产生于这一社会结构的新型权力具有两个显著特征:牧人式权力(pastoral power)、改造思想的权力(proselytizing power)[1]64。这两种权力是在基督教会的实践中发展起来的,并不是新创造出来的。牧人式权力的目的是突出个人的自主作用,有决定个人行为的权力,旨在完善每一个个人,而不是为了权力自身的利益,它通过制定一套奖惩体系,使得个人集权力与义务于一身。后者则是为了使个人承认这种权力所创造的生活方式的优越性并加以服从,个人并没有能力去创造更理想的生活方式,他们只是这种生活方式的认知者和实践者。鲍曼认为在现代权力结构中,两种权力的世俗化才是真正新产生的东西,他们开始根据国家需要进行全新的分配,两种权力方式是在控制人们信仰的基础上,使国家得到人们的认同,而被统治者们自身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无知,他们只有通过那些知识渊博人的帮助、监督才可以真正幸福地生活。
鲍曼在对知识与权力共生的分析中,对启蒙运动有了一种新的理解,认为启蒙运动是一场实践,分为密不可分却各具特色的部分。“第一,国家权力逐渐扩大,其核心是行使规划安排、管理与维持社会秩序相关的职能。第二,创造了一个全新的有意设计的训导人们行为的社会机制,目的在于规范和调整作为这个教育者和管理者的国家和臣民的社会生活。”[1]64换言之,正是国家希望通过约束来训导人们的行为建立社会秩序的意愿,使得启蒙思想家在维护国家秩序时通过设计监狱、贫民院、劳动场所等机构来进行社会改革。因此,“权力需要知识,知识赋予权力以合法性和有效性。拥有权力就是拥有知识”[1]64。因此,知识与权力的共生成为现代性最显著的特征。
在现代民族国家中,政治统治的巩固离不开文化的支撑,知识分子作为文化的主体,其地位也逐渐地突显出来,他们既扮演着启蒙教化者的角色,更重要的是保障了国家权力的有效性和合法化。作为立法者的知识分子在知识与权力共生之后,其职责也随之发生了变化,由对现实的批判上升为为统治阶级服务。
1.民众意识形态的教化者
2.国家控制策略的设计者
知识分子作为国家控制策略的设计者,为维护国家统治和国家权力设计有效的控制策略。这对知识分子自身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需要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还需要具备一定的相关技能。知识分子集知识与技能于一体,保证了国家制度规范的有效发挥。国家的政治家们正是在知识分子所设计的监控蓝图的引导下建构社会秩序和控制策略,知识和权力正是在秩序设计和执行的流程中顺利融合。
现代国家为了维护国家秩序追求的是一种统一的全社会模式,是以共同体为基础的生活方式,主要的目的是为了消除地方的差异性。知识分子立法者地位的巩固,就是在统一的全社会模式中逐渐形成。一方面,国家为了维护统治把知识分子中的精英纳入国家制度建设中来;另一方面,知识分子们发挥其基础功能,把对大众的教化改造运动发挥到最大程度。作为立法者的知识分子,他们的实践活动与特定的历史时期有紧密的联系。立法者们对于世界和社会生活领域的理解形成了自身所独有的世界观,鲍曼把它称之为“典型的现代型世界观”。这种世界观认为,世界本质上是有序的,而不是无序的总体,人只有掌握了充足的正确的知识,就能拥有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因此,人必须掌握正确的知识才能保证实践活动的有效性。无法被客观检验的实践活动(如只有特定的时间和地点才具有合法性的实践),是比较低劣的。因为它们曲解了知识界,限制了控制的有效性。这种实践等级(这种等级是由“控制/知识”的共生系统来进行评判的)的提高,意味着使实践逐渐远离“狭隘性”“地方性”和“特殊性”而大步地迈向了普遍性。
在鲍曼看来,“立法者”的角色是对当时国家中知识分子的最佳描述。作为“立法者”的知识分子的特点和国家权力与知识共生有着紧密的联系,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作用。这些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立法者”角色具有合法性。这种合法性主要表现在拥有从事仲裁的合法权威,是由他们在国家统治中的特殊地位所决定的。一方面他们比其他人拥有更多获得知识的机会和权力。另一方面,他们利用自己所拥有的知识引导这种角色的定位存在于权威性话语构建活动中。被赋予合法权威的“立法者”角色的知识分子具有仲裁和抉择的权力,他们告知民众哪些意见是正确是应该被遵守的,哪些意见是错误是应该被摒弃的。换言之,他们具有从事仲裁的合法权威与他们所拥有的至上的知识是分不开的,这种权威就是对意见的差异性进行仲裁,同时对人们在进行知识的选择时起到引导作用。
2.“立法者”角色与程序性规则紧密联系、相互作用。“立法者”角色的知识分子是程序性规则的解释者,也是程序性规则得以正确运用的保障者。知识分子所从事的是凌驾于一种职业之上的职业,被赋予了对社会各界所持信念之有效性进行判断的权利和责任,这种职业成为了“知识分子”所独有的特权。程序性规则对“立法者”角色作用的发挥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程序性规则的普遍有效性,使得国家在运用这些规则所导致的结果也具有了普遍有效性,这是一对因果关系。知识分子正是在对错是非的决定中发挥其“立法者”角色的作用。
3.“立法者”角色对国家秩序的维护起着决定的作用。知识分子是一个知识的集体所有者,通过运用这种程序性规则而组成。鲍曼认为并不是所有拥有知识的人都可以称之为知识分子,只有有利于维护国家统治的那一部分人才是“立法者”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知识的集体所有者群体是由科学家、道德哲学家和美学家组成,他们对国家的统治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4.“立法者”角色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特征。“立法者”角色知识分子及其所拥有的知识不受地方性共同体传统的约束,因而对地方性知识的判断具有客观性。
总之,鲍曼对知识分子“立法者”角色的研究具有历史时代性,拥有至上知识的“立法者”满足当时国家发展的需要,知识分子与国家的融合是知识与权力共生的历史基础。国家赋予了“立法者”角色的合法性,“立法者”角色的确立对国家和社会的稳定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随着国家社会的发展,“立法者”角色的危机凸显出来,其角色地位也将实现转化,被一种新的角色取而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