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融化的社会学分析
——基于“物质—情感”双重需求的视角

2022-12-06 09:07陈心想何钧力
学习与探索 2022年11期
关键词:融化养老金养老保险

陈心想,何钧力

(中央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北京 100081)

一、引言:社会变迁下的养老转型

随着中国社会现代化转型的逐步深入,人口结构不断变化,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从人口老龄化趋势预测看,2030—2050年将是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最为严峻的时期[1]。中国传统的养老模式主要是“养儿防老”。在我国现代化社会建设过程中,政府支持的养老金制度逐渐成为新的养老形式,同时公立养老机构的成立也为老龄人口提供了新的养老选择。另一方面,市场力量也被引入养老领域,私立养老机构在各地出现,市场购买养老服务的方式在老龄化社会养老领域的重要地位越发突显。总体上,养老领域在从传统家庭性的“养儿防老”模式向现代市场性和社会性的多元养老模式转变。

从养老方式的变迁来看,养老方式呈现出“沙漏型”结构,家庭养老逐步转化为机构(社会)养老,像一个沙漏一样,居上部的家庭养老逐渐减少,下部的社会养老逐渐增多,养老福利提供方由单主体向多主体转变(如下页图1所示)[2]。与此同时,伴随“走出乡土”的城镇社会时代的到来,社会养老中一种新型养老模式——“养老金融”逐步兴起。由于金融资本主义的崛起,金融理念超出了企业和市场,政府、家庭和个人也越来越具有金融思维,整个社会逐渐形成一种“金融和投资文化”[3]。由此,以家庭为参与主体的金融活动越来越普遍,而养老金融化是家庭财富金融化的主要构成之一,已逐渐显现出成为老龄化社会养老支柱力量的前景。然而,值得反思的是,养老需求具有较强的特殊性:不仅是工具性的需求,还有情感性的需求,前者容易从市场购买,但后者可以购买吗?

基于以上观察和思考,本文拟对“养老金融化”这一养老新趋势进行讨论,当前养老金融化呈现怎样的面貌?我们应该如何认识“养儿防老”与“养老金融化”之间的关系?回答这些问题,对于应对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以及在传统向现代的社会变迁中让老年人拥有幸福生活有着积极的意义。

图1 “沙漏型”动态养老模式(1)这是从对黑龙江某县作的养老调查提炼出的模型,虽然不一定适合每个地方,但从实际观察看,对全国养老发展情况有一定的代表性。

笔者将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是从风险分担的角度来探求养老金融化的过程和本质,二是从“物质—情感”双重养老需求的角度来分析养老金融化所面临的挑战。在此基础上,提出对养老金融化若干问题的思考和解决思路。

二、养老金融化:风险的重新分布

中国养老金融化作为一种新的社会现象,其产生和发展是一个社会过程,具有丰富的内涵与特征。下面笔者主要根据2011—2019年中国家庭金融抽样调查(2)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ina Household Finance Survey,下文简称CHFS)由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开展,始于2011年,每两年进行一次,目前已完成五轮,主要收集有关家庭金融微观层次的相关信息,全面细致地刻画了家庭经济、金融行为。自发布以来,CHFS数据被广泛使用,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代表性。以及相关文献,对养老金融化现象中显现的发展趋势与特点进行描述,认识其内涵和本质,并简要分析其对社会生活的影响。

(一)养老金融化的趋势与特点

在中国,“养老金融”是一件方兴未艾的新鲜事物,学界对该现象的探究刚刚开始。早年对“养老金融”的研究主要关注“养老金在金融市场投资,以实现自身保值增值,同时促进金融市场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4]。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研究的深入,“养老金融”的内涵不断丰富,以养老为根本目的、为满足全体社会成员养老需求而开展的金融活动都可纳入“养老金融”的范畴当中[5][6]。具体而言,以养老金为主体的金融活动(即“养老金金融”)包含了三大支柱,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以及寿险和自愿投资养老[7]。除此之外,养老服务金融(指社会成员自发管理养老财富、购买养老金融服务)和养老产业金融(指养老产业的融资和投资)构成了养老金融内涵体系的另外两项核心内容。由此可见,“养老金融”包含了多种类型的金融活动,与这些活动相关的现象及其变化反映了养老金融化的趋势。

从国家养老政策文件的变化中,我们可以初步认识“养老金融化”这一现象。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要“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标志着养老保险要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办法。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完善,(3)1995年5月,《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发布;2005年5月,《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制定。我国逐步建立起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引导和规范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理财、信贷、保险等产品”,意味着国家开始探索更为多样的养老金融产品形式。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进一步丰富了养老保险体系。2022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发布,提出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账户资金可用于购买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从上述养老政策的演进可见,养老金融在国家层面逐渐得到重视,相关金融产品体系日臻完善。

一方面,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参与养老金融的积极性也在日渐提升。整体而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是当前中国社会最为普及的养老金融方式。根据《2020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6—2020年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依次是88777万人、91548万人、94293万人、96754万人和99865万人,参保人数呈逐年递增趋势,平均每年增速约为3%。其他养老金融产品亦发展迅速。以养老基金为例,2018年有14只养老目标基金产品获批[8],截至2020年末已有104只养老目标基金成立,且持有人数量较2018、2019年大幅增加[9]。以上全国数据表明,我国的养老金融市场正在不断扩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养老金融化的明显趋势。

另一方面,养老金融化的程度呈现出一定的地域差异。在本文中,居民商业养老保险参与情况将被用作反映养老金融化程度的指标之一,笔者拟使用2017年和2019年的CHFS数据来呈现近年的情况。两轮CHFS问卷都设置了问题“您有没有下列哪些商业保险(多选):商业人寿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其他商业保险”。商业人寿保险是现阶段最主要、最普遍的商业养老保险形式[10],因此本文将选择“商业人寿保险”的标签为“参与了养老金融”,其余标签为“不参与养老金融”。同时,笔者剔除了18岁以下的样本,据此得到两轮调查的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养老金融参与率如表1所示。

表1 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养老金融参与率对比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每一轮调查中城镇居民的养老金融参与率均高于农村居民,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证明当前中国养老金融化水平存在较为明显的城乡差异,城镇的水平要高于农村。但与此同时,不管是农村还是城镇,居民的养老金融参与率均在增长。

(二)养老金融化的内涵与实质

表面上看,养老金融化表现为一个养老金融体系不断完善、大众参与度不断提高的过程。而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养老金融化更意味着人们社会生活方式的转变。社会生活的“金融化”是指“几乎所有社会行动者都被金融市场所裹挟、参与到金融活动中去,整个社会形成一种‘金融文化’和‘投资者思维’”[3]。养老金融化则是指这样的社会现象:社会成员养老需求的满足对金融活动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这一内涵着力描述的是社会成员养老方式的变化,而变化的实质可从“风险”的角度进一步阐明。

“风险”是认识现代社会的重要切入点[11],对于理解养老金融现象尤为如此。所谓“风险”,一般指的是“客观存在的,在特定情况下、特定期间内,某一事件导致的最终损失的不确定性”[12]。具体地说,养老问题在国家、家庭和个人三个层面面临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方面的风险[13],如何规避这些风险成为社会关注且急需解决的问题。

对中国的家庭和个体而言,“养儿防老”是规避养老风险的传统选择。中国传统社会采用“养儿防老”的反馈模式来解决老人赡养的问题[14]41-42,同时还形成了“多子多福”的传统生育观念。CHFS2011数据表明,40岁以上的被访者中有36.99%的人是以“子女赡养”作为最主要的养老方式,23.11%的人靠退休工资,18.75%的人靠社会养老保险,还有16.25%的人靠自己储蓄和投资。(4)有效样本数为9356个。

然而,两年后的CHFS2013调查却显示,有47.13%的被访者计划把“自己储蓄、投资”作为最主要的养老方式,其次是40.13%的人计划靠社会养老保险来养老,选择“子女赡养”的人占比29.71%,另外还有22.02%的人打算靠退休工资养老。(5)有效样本数为10286个。CHFS2015的数据反映出了类似的养老选择倾向,依次有50.61%的人计划依靠自己储蓄、投资来养老,42.74%的人靠社会养老保险,33.45%的人靠子女赡养,22.42%的人靠离退休工资。(6)有效样本数为13356个。从上述调查结果中可知,对不少人而言,“养儿防老”的养老模式仍是一种主流选择,但似乎已不再是人们的首选,储蓄、投资、养老保险等养老金融手段愈发受到青睐。

从“风险”的角度来看,以上养老方式倾向转变的背后反映的是风险规避方式的变化。传统的“养儿防老”模式同时强调“多子多福”,这实质上可看作是一种“分散投资”策略:“养老”的责任被“投资”到多个子女身上,因而老人得不到赡养的可能性被降低了,养老风险通过一种“分散”的方式得到了规避。现代的养老金融手段同样是一种规避养老风险的方式,但具有不同的特点。首先,这是在通过“把鸡蛋放在不同篮子里”的方式分散、降低风险:一方面,就投资策略而言,人们既可以选择把资金交给政府统一投资管理,也可以自行选择投资资本市场;另一方面,养老金融产品的可选类型丰富多样,包括了养老保险、基金、股票等。由此,人们可以组合出不同的投资方案。但与此同时,养老金融也一定程度上集中了风险:不论人们选择怎样的投资组合,资金最终还是集中放到了资本市场,面临市场波动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如此看来,养老金融化实质上可以被看作是一个对养老风险重新分布的过程:由传统的分散分布转变为一种“集中的分散”分布。

三、“物质—情感”双重需求:养老金融化面临的挑战

养老金融化改变了养老风险的分布形态,同时也面临一些现实挑战。对于“养老金融化”这一新近趋势,当前学界的一种主流看法认为,中国养老金融化水平还比较低,其中传统的家庭养老观念是一个制约因素,未来推动养老金融发展需要注重金融意识的培养[6][15]。也有实证研究指出,现阶段中国养老金融市场发展缓慢,传统家庭文化观念抑制了城镇居民商业养老保险参与意愿[10]。这些研究均注意到养老金融化与传统养老观念之间的关联,并对后者持批判的态度。传统养老观念对人们养老方式的选择有着明显影响,这提醒我们或许需要对养老方式作一反思。

(一)养老不只是衣食无忧

养老金融的出现被普遍认为有利于加强对人们老年生活的保障。通过投资养老金融产品,人们有一定几率获得经济回报。养老金融市场发展越健康,人们获得经济回报的几率越高,得到的回报也越丰厚,这对于满足老年人的物质生活需求越有裨益。当老年人实现经济上的富足、基本能够衣食无忧时,他们甚至可以去追求不同的娱乐获得精神上的满足。可以说,养老首要的也是最基础的要求是满足物质生活需要。

子女赡养是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这是子女对自己父母的反哺,老年人的物质生活需要从子女那里获得满足。然而,中国人希望享受的是天伦之乐,这就不仅仅要在物质层面得到支持,而且还需要情感上的满足。子女在赡养老人的过程中,除了提供经济上的支持,还通过日常的陪伴和面对面的互动交流,给予老人精神上和情感上的慰藉。这说明,养老还有另一个维度的要求:满足情感需要。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分析养老需求满足程度的“物质—情感”分析框架(见图2),从而区分出四种养老状态。其中,物质需求的满足有可能会促进情感需求的满足:若老人能够维持经济上的地位,这将间接减轻子女的经济负担,为子女提供情感上的回报创造出条件。但同时,物质需求与情感需求之间又是相对独立的:虽然情感需求并不仅仅只有子女一个途径,但是建立在血缘和亲缘基础上的天伦之乐是市场服务很难提供的。

图2 养老状态类型

图2所示的养老状态中,以类型D最为理想:老人的物质生活水平高,同时亦获得情感/精神上较好的满足。根据这一分析框架,现实中普遍采用的传统养儿防老模式存在同时满足“物质—情感”需求的可能:在这种情况里,老人通常仍保留家庭权威、掌握着家庭财产权,因而多能把子女留在自己身边、收获情感回报。不过,也有不少人的经济地位是比较低的,因而也很难有比较好的情感满足。而养老金融化这一趋势意味着家庭可以把经济资本交给家庭外的第三方去管理,并限定需要通过老人才能获取投资的收益,老人的财产支配权因而得到了保障。凭藉经济上的独立性和对财产的支配权,老人从子女那里获得情感支持的可能性得到了提高。这可以看作是养老金融化在理想状况下能够实现的效果。

(二)养老分层的现实挑战

现实中,养老金融化会给社会生活带来一些挑战。根据图2的分析框架,老人在养老金融化过程中首先要面临物质需求层面的挑战。养老金融化意味着老人的一部分经济来源是从金融产品中获得,但养老金融本身存在一定的进入门槛,能否拥有金融产品以及从金融产品中获得多少收益很大程度上受到人们社会经济基础的影响。

一方面,职业身份影响养老金融产品的获得。在中国,“体制内/外”是划分职业身份的其中一个重要维度。参考以往研究的做法,本文中“体制内”是指在党政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就业的劳动者,“体制外”是指在私有或民营企业、外资合资企业等就业的劳动者。一般认为,体制内的劳动者相比于体制外的有更加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他们在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的购买方面也更有保障。根据五轮中国家庭金融调查的数据,本文分别测算了每轮调查中“体制内”和“体制外”的被访者参加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的情况(见表2)。数据显示,体制内劳动者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比例明显高于体制外劳动者。这表明,人们在职业身份上的分层会影响获得养老金融产品的可能性。

表2 体制内/外劳动者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与情况

另一方面,家庭收入状况影响养老金融收益的多寡。养老金融本质上还是一种投资行为,投资回报的多少直接取决于人们对金融产品的购买力,而后者很大程度上与家庭收入有关。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中并无直接询问养老金融收益的问题,但我们可以通过考察家庭年总收入与家庭金融理财产品收益之间的关系,来推论前者对后者的影响。基于CHFS2019的数据,本文的测算显示(见图3),家庭年总收入与家庭金融理财产品收益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r=0.29,p<0.05),随着家庭年总收入的增加,家庭金融理财产品收益亦呈现增加的趋势。总而言之,金融投资总体上会带来一定的“马太效应”,收入较低的群体从金融活动中较难获益,这是我们在当前养老金融化的背景下需要留意的不平等问题。

图3 家庭金融理财产品年收益与家庭年总收入之间的关系(单位:万元)

(三)责任分担的伦理挑战

养老金融化的背景之下,老人还在情感需求上面临挑战,而这一挑战与中国传统文化关系密切。传统“养儿防老”并不只是一种养老方式,还是“孝”文化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孝”文化是为了实现某种功能而存在的。费孝通曾总结“文化的功能”的内涵:“所谓功能,就是文化是人为了满足其需要而产生的,所以都是有用的手段。文化中各个要素,从器物和信仰,对人的生活来说都是有功能的,功能就是满足需要的能力,简单说就是有用的。”[16]从这个意义上讲,“孝”文化正是发挥着满足农耕社会养老需要的功能。这种文化在养老问题上还具有差序格局的特点,即在没有“儿子”的情况下,家庭会按照亲疏远近确定履行赡养老人义务的人选,后者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在“孝”文化的影响下,不管是亲生子女还是其他赡养者,他们的行为都受到传统伦理的规范约束和社会的舆论监督。

“孝”文化在中国社会的影响根深蒂固,然而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养老金融化的兴起,这一文化观念受到了冲击。2008年,耶鲁大学华人经济学家陈志武发表一封“给女儿的信”,标题为《“养子防老”的不道德》,这封信迅速引起社会热议,直到今天仍有讨论。信中首先表明了对“养儿防老”的拒斥:“一般的中国父母都会跟小孩强调‘孝顺’、也指望着小孩长大后抚养他们,所谓‘养子防老’。许多父母,或说整个中国社会,都以子女是否‘孝顺’来评判子女的‘好坏’。你们千万不要有这种包袱,我们真的不希望你们这样想。”然后提出了“金融化”的养老替代方案:“说实在的,我和妈妈已经买好退休基金、医疗保险、投资基金,甚至也买好长期护理保险,这种保险的意思是如果我们老了不能动、需要他人长期护理,那么,保险公司可以支付这种护理费用。等我们老了,我们要么雇人照顾,要么就去养老院。总之,我们会在经济上做好各种安排,等年长后不用你们‘孝敬’回报,不会让我们成为你们经济上的任何负担。”最后指出在“金融化”的现代社会,“养儿防老”已经不合时宜:“当然,在金融市场出现之前的传统社会里,为了生存,‘养子防老’是迫不得已的选择。可是,到了金融市场已很发达的今天,还要靠‘养子防老’,那就过于自私、过于对子女不公平了。”

陈志武教授的信很能反映养老金融化对中国传统养老文化的挑战,这种挑战是伦理性的,是典型的现代化发展的产物,在这种观念下中国传统的“防老”由义务责任变成了孩子的“自由选择”。他在信中写道“是不是说,小孩长大后不应该照顾父母、关照看望父母呢?不是。那就要看后代自己的选择了,他们对父母的爱护甚至抚养可以是自由的选择,但不应该是一种无选择权的责任义务。”这颇能代表在现代意识下对传统养老方式的挑战,提醒我们去反思以下问题:当养老金融化普及后,人们都通过购买金融产品的方式满足养老需求时,传统伦理何在?换言之,当“养老”变成了金融化的商品,老人的情感需求该如何满足呢?子女对父母到底还需要尽哪些义务呢?从陈志武教授在信中的表述来看,他们似乎并没有提出情感方面的需求,或者他们对此需求不大。然而,对其他更多的普通大众而言,这种情感需求还是较为普遍地存在的。

四、结语:需要思考的问题

中国传统社会里赡养老人、孝敬父母是我们民族一贯认同的美德,与西方人的文化传统似乎不同。费孝通曾把西方传统与中国传统的代际关系概括为“接力模式”和“反馈模式”以示区别,前者虽然父母对子女有抚育任务,但子女长大后并没有一定要赡养父母的责任,代际关系像接力棒一样是传递式的;而后者则是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不容辞的责任[14]38-56,这种责任甚至成为法律制度,不赡养老人或者忤逆不孝不仅不见容于社会,极端情况下会被定为死罪[17]。就子女赡养父母的法律上的义务,费孝通在1981年江村调查时发现:“农村里落实了法律上的规定子女对失去劳动力的父母有赡养责任, 生产队有权指定儿女负担老年父母的赡养费。”[18]可以说,中国的“反馈模式”的基础就是“养儿防老”。然而,从费孝通三篇关于中国家庭结构的变动的文章来看,(7)分别是1981年的《论中国家庭结构的变动》,1983年的《家庭结构变动中的老年赡养问题——再论中国家庭结构的变动》,以及1985年的《三论中国家庭结构的变动》,分别收录在《费孝通文集》第8、9和10卷。这种养儿防老模式已发生变动,出现了“经济独立可以养老”的说法,甚至有“生儿子不如养兔子”一说[19]。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由于家庭亲子间关系的复杂性,即使子女愿意赡养,老人的情感需求也不一定能够得到满足。就笔者在农村有限的观察而言,能做到孝顺奉养老人的子女并不多,尤其在经济状况较差的家庭更是如此。由此造成家庭矛盾冲突重重,尤以婆媳矛盾最为突出,甚至导致农村老人自杀现象的出现[20]。即便老人经济地位较好,表面上赢得了子女的“孝顺”,但这也不一定是出于真实的情感表达,而是基于“可以占到便宜”的动机。比如,笔者观察到豫东农村有一名退休老干部(这在农村很少见),他的几个子女就很积极地抢着把老父亲接到家里悉心照顾,害怕老人一旦去世,就领不到上万元的月退休金了。这个似乎比较少见的特例还侧面说明了老人养老经济基础地位的重要。而当下农村60岁以上老人也有不同数额的来自政府发放的养老金。比如笔者了解到的豫东农村,2021年村里70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领取每人每月110元的养老金,一年1320元。同时,他们需要上交的医疗保险费,2021年一年是每人333元(其中包括卫生费13元)。大多数普通村民仅能领取到这个数目的养老金,很难获得上面那个退休干部般的养老待遇;即使有几个子女,也很难得到子女争着接到自己家“悉心照顾的奉养”。这些都说明养老的物质基础的重要。

本文探讨了在现代化社会转型过程中,养老金融化的兴起对传统“养儿防老”文化的挑战和面临的问题。一方面养老金融化是一种新形式的风险分散,另一方面,养老这样的“物质—情感”双重需求产品难以完全通过市场获得,即使物质上的需求可以通过市场购买,但“天伦之乐”较难在市场中买到。故此,需要我们对养老金融化问题作进一步思考。

首先,我们要探求的是养老金融化与中国养老文化传统如何更好地对接问题。我们需要研究人们的心态或者观念上在多大程度上接受了以金融化的方式来实现社会养老。近些年媒体报道了个别养老福利院服务不尽如人意的新闻,这让许多老年人对通过养老金融赚取收益、而后购买养老福利院服务的养老模式产生了顾虑。这无形中就成了一种推动力,促使人们相信子女还是相对更为放心的养老依靠者。

赡养老年父母对一些子女来说确实存在困难。而生活中的观察告诉我们,父母通常也不愿意自己成为子女的负担。老年人最害怕自己成为别人的累赘,能带给别人一些价值会感觉非常幸福。笔者观察的对象基本上都有这样的观念,觉得自己可以安享晚年、心安理得不去劳动创造价值的人并不多。当然这并不是说所有老年人都会有这样的观念,不同的人观念有所不同,何江在《走出自己的天空》里描写的他的爷爷可能是少有的比较典型的反例。这位老人认为自己进入五十岁了,儿子也结婚了就应该自我享受晚年,即使儿子家农忙再忙,他依然去河边悠闲地钓鱼而不去下田里帮助子女收割稻谷。一般而言,老年人都是尽量能够不成为子女或者别人的负担,除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劳动机会。

其次,要思考的是养老金融化是否真的能满足所有老年人的物质需求从而不成为子女负担的问题。既然一般情况下,老年人在经济上有良好基础是安享晚年的必要条件,如果通过养老金融化可以增加他们的经济收入,进而让子女更积极地赡养老人,那么养老金融化确实能发挥充分满足养老需求的积极作用。这意味着养老金融化解决了市场购买力,加上子女提供的照护和天伦之乐,两者共同完成理想的养老任务。问题是这种理想状态并不能包含所有的人群,原因是:一则购买养老产品需要较早占有资源并不断积累,但不是所有个体都有这样的条件。笔者在调研中看到一位农村退休干部,由于干部身份享有较高的退休金,这是其他村民所不具备的,但这样的人是极少的。二则无子女老人的养老,是难以实现“天伦之乐”的,也谈不上“养儿防老”,即使按照传统伦理从差序格局道理上找相对近亲,“寄人篱下”对这些老人来说是更可能产生的感受。由于“一胎化”计划生育政策,一些失独家庭就属于无法“养儿防老”的家庭。据学者几年前的研究估计[21],中国失独家庭已逾百万。这类家庭的养老需要国家出台相应的制度保障他们的养老基金和晚年的养老服务。怎样才能更好地使养老金融化的好处惠及更多的人,这是未来需要探讨的课题。

再者,养老金融化对“养儿防老”传统观念的反作用值得反思。通常认为“养儿防老”观念减缓了养老金融化的进程,但后者也可能导致前者在程度上弱化了。养老金融化意味着老年人逐渐摆脱养老上对他人的依赖,这让部分人有了通过金融市场就可以购买到满意的养老服务的想法,从而降低了其生育意愿。如此一来,养老金融化就有了走向自己的反面的危险:生育率降低导致劳动力减少,这将弱化养老服务的基础——如果没有足够的劳动力,即便有钱也未必能购买到需要的服务。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发现,小家庭结构类型,即由父母及未成年子女构成的“核心家庭”越来越多,丁克家庭在增加,不愿结婚和不愿生育的年轻人也在增加。第七次人口普查显示2020 年户均人口为2.62人,第一次低于户均3口之家[22]。这种情况是否与养老金融化,或者经济上的富裕不需要“养儿防老”的观念有关呢?这些问题是需要进一步探讨的。人口低生育率造成未来没有生力军,缺乏劳动力,养老问题的基础就无从谈起。在这个意义上,有必要从国家层面认识到该问题的严重性。有学者甚至提出回归中国传统文化来促进生育[23]。儒家文化强调的“生生不息”的生育文化和“多子多福”的观念需要强化而不是解构;在个体层面上,人们似乎应该认识到“养儿防老”的事实并没有被养老金融化这样的现代社会发展的产物所完全取代。从“物质—情感”双重需求的视角来看,“养儿防老”的观念没有因为养老金融化的发展而过时,更没必要弃如敝履。当然这里的“儿”包括儿子和女儿,这应该是不同于传统上的“养儿防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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