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院校产教融合机制优化策略研究

2022-12-05 08:18
智库时代 2022年40期
关键词:产教民办高校应用型

陈 静

(广州华立学院)

一、引言

随着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以充分鼓励民办高校的发展。在我国高等教育中,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院校已成为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通过实施产教融合使其人才培养质量得以不断提升,为新时期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优化做出了有益的尝试。

进入新时期,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发展面临诸多挑战,人才培养压力不断加大,而产教融合被赋予了更大的意义和价值,包括的内容也较多。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面临诸多的问题,因此必须要充分结合新时期我国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院校教育教学实际,优化其产教融合机制,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院校产教融合机制的重要意义

(一)是新时期市场发展的需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改革发展,各行业呈现出快速发展趋势,但同时其用工成本快速提升。企业参与到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中,使得学生在毕业前就能够掌握必要的工作经验及能力,实现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的有效结合,可以实现市场发展需要、民办高校培养、学生自身具备能力的有机统一,以此满足新时期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对实用型人才的需求,对于促进市场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与国家教育改革目标一致

新形势下全面扩大就业创业局面,加快推进产教融合已经成为新时期我国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目标,也是新时期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单纯依赖于民办高校难以有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也难以实现国家教育改革目标,通过完善的产教融合机制可以有效提升企业参与办学的程度,充分发挥企业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进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也可对我国高等教育改革提供必要的借鉴。

(三)是民办应用型本科高校发展的趋势

在国家一系列政策的支持下,我国民办高校呈现出快速发展趋势,尤其是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院校在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得以持续提升,其生源不断丰富,师资力量不断强化,以培养应用型、实践型人才为目标,重视学生的实习和就业,因此对产教融合的重视度较高,这也成为新时期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院校发展的重要趋势。

(四)是产教融合的突破和创新

产教融合虽然兴起的时间不长,但很多高校受到传统公办高校教育教学理念的影响,导致产教融合机制过于单一化,其实践性和应用性程度不高。新时期完善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院校产教融合机制可以使得我国高等教育产教融合机制更具针对性、整体性和可操作性。

三、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院校产教融合机制的内容

(一)保障机制

在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院校实现产教融合的过程中,必须要有相应的保障机制为其提供发展的土壤,包括民办高校与各行业企业的规章制度及产教融合政策以及各项管理细则等。保障机制是基础也是关键,完善的保障机制可以提升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院校深入开展产教融合的力度,创新校企合作方式,使得产教融合能够朝着更好的方向和目标发展。

(二)协同机制

产教融合涉及到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院校与企业的各项合作,校企双方在这一过程中要实现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因此需要完善的协同机制。首先是利益共享协同机制,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院校与企业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进而实现校企共赢。同时,在推进产教融合过程中,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院校的目标是通过人才培养获取相应的社会效益,而企业则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所以要构建风险协同机制,确保双方能够对风险进行评估,实现风险共担。

(三)约束机制

在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院校产教融机制中,约束机制也是重要内容,主要是针对学生。学生是产教融合及校企合作过程中的参与主体,实施产教融合的主要目的就是培养学生,因此在这一过程中必须要对其进行约束,使其朝着既定的目标发展。产教融合约束机制可以对学生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还可以有效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工作技能,使其可以成为各行业发展所需的技能型、应用型人才。

(四)评价监督机制

培养更多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是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院校产教融合的主要目的。所以,在这一过程中必须要对学生培养工作进行有效的评价,对产教融合过程进行监督,以更好地检验产教融合效果。另外,校企双方要对其产教融合过程中所达成的阶段性目标结果和未来预期进行评价,以此为实施更进一步的产教融合提供依据,进而在此基础上实施更为有效的产教融合。

四、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院校产教融合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环境不完善

在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院校产教融合机制实施过程中,内部环境还存在诸多不足。校企双方应该成立专门的产教融合管理部门,为双方合作提供必要的保障。但从现实情况来看,虽然有些民办高校与企业拥有负责产教融合工作的部门,但其在运作过程中不受重视,有些部门单纯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而设立的,其人员也主要是临时从各部门抽调的,大多由辅导员、任课教师等兼任,难以全面有效地推进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院校产教融合工作。另外,产教融合是一个长期的、持续的过程,需要充分协调校企双方的关系,但当前还缺乏校企双方行为约束机制,虽然有些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院校与多个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但在落实具体工作中仍然是单打独斗,难以进行有效的合作,双方的资源优势得不到有效发挥,两者的行为得不到有效约束,进而降低了产教融合的效果。

(二)外部支持保障不到位

产教融合不仅关系到民办高校本科院校与企业,还涉及到外部环境等因素,现阶段外部支持保障不到位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高校产教融合机制的顺利实施。首先,校企合作平台建设滞后,民办高校与企业的合作需要搭建相应的平台,需要必要的资金和人员确保产教融合机制的落实,但当前很多地区搭建的校企合作平台还存在很多问题,比如监管乏力、管理失效、权责不清、规划不明、效率较低等,难以有效发挥平台对产教融合发展的重要作用。

第二,国家政策的重视度不足。在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院校产教融合过程中,需要企业与民办高校在合作方式及内容方面进行有效协调,以此提升产教融合的效果。但我国现阶段各产业发展都已进入转型期,国家政策的支持和重视度还不足,难以推进产业转型与产教融合的同步运行,甚至会因为产业转型而阻碍产教融合机制的落实。

第三,法律政策保障不到位。产教融合关系到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方式的转变,高校与企业的动机不同,而现有法律政策还不完善,虽然目前已经有了针对产教融合的制度文件,但没有相应的法律政策对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院校产教融合机制的内容、方式、运行等进行规范,使得产教融合工作过于形式化,难以发挥其作用。

第四,缺乏有效的资金支持。产教融合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但由于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很多地区尤其是中西部地区政府对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院校产教融合的资金支持力度较小,大都倡导企业和民办高校自筹资金推进产教融合,这无疑加大了产教融合机制的实施难度。

(三)高校协同性有待提升

在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院校产教融合机制实施过程中,高校的协同性还略显不足。首先,缺乏必要的协作能力。受到传统教学模式的影响,民办高校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相对保守,缺乏实践教学能力,虽然制定了校企合作方案,但实际上主要将理论考试作为学生考核的标准,缺乏实践考核。有些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院校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过程中缺乏对各产业发展的调研,没有从企业需求出发进行人才培训。有些教师对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的适应能力有限,难以转变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

第二,缺乏科学的评价标准。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院校主要依据学校的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评价,内容包括日常表现和考试成绩,难以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科学评价,不利于推进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模式的创新。

第三,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学生是产教融合的主体,其在企业实践过程中要受到民办高校的规范化管理,但很多学生还难以适应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对实践实习的兴趣较低,难以有效应用这一资源,不利于深入推进产教融合。

(四)企业合作力度不足

在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院校产教融合机制落实过程中,企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现阶段企业的作用还没有得到最大化发挥,导致产教融合机制受到较大限制。首先,在产教融合过程中企业难以对其所获得的经济效益进行有效的预期,这无疑是企业一项风险高、收益低的行为,因此其在产教融合中的参与积极性较低,即使参与到产教融合中,其合作力度也较小。另外,在校企合作中,虽然学生可以进入各行业企业间实践实习,但毕竟不属于企业员工,因此企业不会将关键岗位和重要资料透露给学生,学生大都被安排到一些比较简单的重复性工作中,甚至将前来实习的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来使用,学生很难在实践中提升其岗位能力,不利于推进产教融合,导致人才培养效力较低。

五、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院校产教融合机制的优化对策

(一)优化内部机制环境

完善的内部环境对于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院校产教融合机制的实施至关重要,需要学校从多个方面给予相应的支持和保障。首先,要全面完善产教融合的人员配备,并提供有效的资金供给。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院校与相关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到推进产教融合是国家政策要求和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充分集中内部优势资源,全面推进产教融合。比如,校企双方要成立产教融合办公室,并从学校和企业中挑选管理者作为工作人员,对关于产教融合的各类规章制度进行完善,以确保校企双方能够实现通力合作。同时。要构建产教融合中校企双方的约束机制,在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得以完善的前提下,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院校要与企业一同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对校企合作过程中的相关行为进行约束,确保产教融合能够得以持续有效的推进。

(二)完善外部支持保障

产教融合不仅关系到校企双方,还对区域经济社会和高等教育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完善外部支持保障成为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院校产教融合的关键。首先,要构建产教融合运作平台,充分发挥政府的协调和服务职能,并对产教融合进行有效的统筹安排,在全面处理好校企双方关系的基础上,通过明确双方权责、统筹规划、建章立制、整合资源等方式确保产教融合平台能够实现健康有序运行,并对产教融合机制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改进。同时,完善相关的法律政策,国家要通过相应的政策法规确保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院校产教融合的合法性,切实保障双方的权益,重点要对产教融合中学生的正当利益进行有效保障。地方政府部门要对国家政策法规进行细化和完善,并根据地区产业发展情况出台相应的支持政策。另外,还应强化产教融合资金支持力度。现阶段国家对产教融合缺乏有效的资金支持,且资金主要流向重点高校,很多民办高校得到的资金屈指可数,严重限制了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院校产教融合的落实。所以,国家要针对民办高校产教融合设置专门的财政专项补助,并对资金在产教融合中的具体应用进行明确,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为民办高校顺利推进产教融合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强化高校协同能力

校企合作是民办高校应用型院校产教融合的基础,培养技能型、应用型人才是民办高校的办学定位,所以实践能力的培养就显得尤为重要。首先,民办高校应用型院校要通过有效的沟通协调与企业开展有效的合作,不仅可以为学生传递更多有价值的就业信息,还能够与各行业企业开展深入合作,为产教融合奠定基础。同时,民办高校应用型院校在制定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过程中必须要对各行业企业进行调研,考虑其所在行业的发展前景,并在产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不断调整和优化。另外,民办高校应用型院校要积极转变传统的教育教学理念,不再单纯重视学生的理论知识,而是要通过校企合作来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以及岗位适应能力。还要加强对优秀教师人才的引进,优化现有教师队伍结构,通过实施有效的培训使得教师可以转变教学理念,提升其实践教学能力,以此开展更好的校企合作,稳步推进产教融合。

(四)提升企业合作力度

企业在获取经济效益的同时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到民办高校应用型院校产教融合中,并借助优势资源提升校企合作力度,为产教融合贡献力量。首先,企业要对产教融合中的规章制度进行完善,其内容主要包括民办高校学生实践岗位管理办法、学生实践各类安排、实践评价考核办法等,确保学生进入企业实践实习的规范性。同时,企业要积极参与到民办高校应用型院校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中,并为民办高校建言献策,共同开展调研工作,为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有效的借鉴,比如在教材制定、课程设置等方面要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企业还要推进内部经验丰富的管理者和技术骨干到民办高校进行授课,打造一支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企业教师队伍,使得学生可以接受最新的实践教育。另外,企业要定期邀请和热情接受民办高校应用型院校教师的考察学习,加强双方的沟通交流,使得民办高校教师的理论知识能够与实践应用相结合,以更好地实施人才培养方案。

六、总结

产教融合是新时期提升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充分服务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在此过程中民办高校与企业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产业转型升级步伐的不断加快,对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人才需求不断提升,对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院校教育教学及人才培养工作提出了巨大挑战,因此通过强化校企合作以进一步优化产教融合机制成为必然要求。从本文的研究来看,新时期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院校可以从优化内部机制环境、完善外部支持保障、强化高校协同能力以及提升企业合作力度等方面出发,全面完善产教融合机制,为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提供必要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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